記加拿大華人領袖、永春鄉賢陳丙丁律師
2014-09-02
“我作為一個律師,我有社會的責任,盡我的能力,用我的專長、學識,來回饋這個社會。”“儘管許多工作沒有經濟效益,但‘該做的,就該去做’,因為這是一種責任。”
——陳丙丁
“陳丙丁先生是多年來為中國和加拿大兩國人民的友誼,國家的發展,為了華人的福祉奮鬥的人。我曾經和當地的一個朋友說,在多倫多,在加拿大,要想跟陳丙丁先生比口才,比相貌的人我看沒有幾個:風度翩翩呐,講起話來滔滔不絕。”
——中國駐加拿大多倫多總領事房利
陳丙丁,祖籍永春東平,1943年出生於馬來西亞。加拿大華人領袖、著名律師、教育家、社會活動家。
14歲:始以當律師為人生座標
1957年是馬來西亞擺脫英國殖民統治,取得獨立開始組建新政府的年份。這年陳丙丁14歲。
“那時候各黨各派的競選活動熱火朝天,精英們紛紛亮出自己的政綱進行辯論。我一放學,就去聽他們辯論。”陳丙丁對正打算為他寫傳記的昆明理工大學張桂芳教授說,很多律師參與了競選,他們給他留下非常深的影響,“他們既是律師,又可以參與公共事務,於是我就立志要當律師。”
而在正式成為律師之前,“回饋社會”四字早已紮根陳丙丁的心中。“馬來亞華人有為公益事業踴躍捐款的傳統,他幼年的聽聞中充滿了當地華人為抗戰救災而積極籌捐的傳說,上學時也親眼目睹過華商們集資辦華校的事情,並多年接受過華人會館的助學金,他的公益心就是在那種環境中潛滋暗長的。”對陳丙丁頗為熟悉的旅居加拿大多倫多的沈曉光說,童年的經歷成就了陳丙丁一生熱愛公益事業的心及對祖籍國的牽掛。
“辦教育!”1977年,已在加拿大成為職業律師的陳丙丁下決心要為解決馬來西亞華人子弟上大學難的問題出一份力。雖然在“華教鬥士”林連玉等華人的不懈努力下,馬來西亞華人獲得了繼續接受華文教育的機會,但是馬來西亞的英文大學仍然沒有向華文獨立中學的畢業生敞開大門,華校生升學無門,大部分都失去進一步接受教育的機會。而自己的童年和青年時期也有過接受華文教育受挫的經歷,這個記憶在陳丙丁心中埋了許多年。
1978年夏天,陳丙丁夫婦籌辦創建的多倫多國際學院開始招生。陳丙丁特意到馬來西亞進行招生,第一年38個學生入讀,三年之後,學生數已超700人。
經過20多年的發展,多倫多國際學院已由開始時的一個單純的私立寄宿中學,發展為多倫多市最具規模的國際學院,教學面以幼稚園、小學、中學、大學預科及專上教育(相當於中國的高等教育)為主,和多種職業教育及企業管理培訓、政府官員專業培訓與英語師資培訓並存的一體化綜合教育集團——加拿大百探教育集團(Bood
Education Group)。
“很多人無法理解陳丙丁在自己繁忙的律師事務及大量的社會公益活動之外,怎麼還有興趣和精力投身教育事業。”沈曉光說,“每每碰到這樣的疑問,陳丙丁的回答總是很簡單:‘因為感恩的心。’如果要再進一步解釋,那就是,辦教育是回饋社會最好的方式。”
33歲:成為加拿大第一批華人律師
1972年,已是歷史學碩士的陳丙丁進入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法律系攻讀博士。
“
150多名學生,只有兩個華人。”陳丙丁說,當時在加拿大的華人不多,華人要成為律師相當難。1975年拿到了法律系學位。按照加拿大律師公會的規定,從拿到法學學位到正式成為一名職業律師,至少要經過一年的實習。“當時要找一個見習律師崗位都不容易,我不知道發了多少申請出去,好不容易有個機會,一個律師事務所聘我當見習律師。”
一次偶然的機會,陳丙丁接手了一起政府高建築商擾民的案件。“在別人看來,被告是輸定了,因此沒有人願意為被告擔任律師。”可是,“初生牛犢不怕虎”的陳丙丁卻不願意放棄。他找來所有可能找到的類似案例,經過仔細研究,陳丙丁發現了原告控訴狀上有“範圍表述不清”和“時間表述不準確”兩個漏洞,並最終打贏了這場被很多人視為“不可能打贏”的官司。
此後,憑著自身的聰明才智和吃苦肯幹的精神,陳丙丁成為加拿大第一批華人律師中的一員,並且慢慢成長為加拿大最著名的華人律師之一。作為受尊重的法律專家,他曾受邀參加加拿大聯邦國會修改憲法和移民法案的聽證會。作為加拿大少數族裔的華人,他主張應該主動融入主流社會,積極參與社會政治活動,在多元文化政策環境下,要敢於和善於發出自己的聲音。
“我自己曾經就中加關係中的重大事件所涉及的法律問題,向陳丙丁律師請教並從他那兒得到了十分寶貴和很有價值的意見。”中國駐加拿大前大使梅平曾這樣說。
41歲:首次踏上中國大陸
其實,早在學生時代,陳丙丁就立志為推動中加兩國友好關係而奮鬥。因此,他還在加拿大紐芬蘭讀書時,恰逢中國羽毛球名將湯仙虎和侯家昌訪問加拿大,他就拓荒式地在同學中募捐以招待兩位名將。而從上世紀90年代起,他曾多次為中國邊遠地區捐款,以資助希望小學及貧困地區。當中國發生華東大水災、汶川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時,陳丙丁總是組織募捐並帶頭捐款。
然而,他第一次踏上中國大陸卻晚至1984年。這年,陳丙丁率團到中國改革開放最前沿的廣州考察。從此陳丙丁名副其實地成為一名推動中加兩國友誼及多方合作的使者。
1985年春天,受多倫多市市長艾格頓委託,陳丙丁率四人團前往重慶考察,並最終促使多倫多與重慶於1986年
3月結成姊妹城市。隨後的1987年,陳丙丁擔任活動主席的“中國文化周”在多倫多舉行。從此,“Festival of
China”(中國節)成了多倫多人熟悉和喜愛的一個詞。
1994年
5月,中國在北京舉辦世界精品展覽會。以陳丙丁為團長的加拿大代表團亮相該展會。此次參展,陳丙丁還將加拿大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引入了中國市場。“一是交通,一是垃圾,都是各國市長們感到頭疼的問題。垃圾處理不當,會造成環境污染,影響城市形象和居民的生活水準。”加拿大為此研發出了一整套技術,可以將垃圾變成沼氣,用於發電,變廢為寶,陳丙丁感慨地說,“這套技術對中國很有好處。”
“陳丙丁先生總是說不管身在何方,中國永遠是他最嚮往的地方,能為中加友好關係貢獻自己的綿薄之力,他感到非常的自豪。”沈曉光說,中國領導人出訪加拿大,均是由陳丙丁領導並主持華人社區歡迎與接待工作。
與此同時,他也多次應邀到北京出席中國國慶慶典活動,並代表加拿大參加香港回歸大典;2001年受聘為中國僑聯法律顧問;2008年
3月,他更是當選為中國第十一屆全國政治協商會議海外代表。
48歲:組織“全加華人聯會”
1991年 5月,來自加拿大維多利亞、溫哥華、卡爾加里、愛明頓、溫尼辟、渥太華、滿地哥和多倫多等地近
300個華人社團,共同組織了全加拿大最大的全國性華人組織“全加華人聯會”,作為發起人,陳丙丁擔任該會共同主席兼執行主席達18年之久,並且至今依舊擔任共同主席。
多年中來,陳丙丁一直以自己的專業和身份為在加華人服務,並在許多重要場合,代表華人充分表達了維護華人利益的意願。比如,由他精心籌畫的第一屆多倫多國際龍舟節於1989年的端午節舉行,如今多倫多龍舟節已成為全球最大的龍舟事賽。2009年第21屆龍舟節,參賽隊伍多達150支,共有約5000名不同膚色不同族裔的隊員參賽。1992年-1993年,他憑藉自己的法律知識、社會資源和攻關智慧幫助加拿大中文電視臺(現名加拿大新時代中文電視臺)解決了因財務危機引發的爭奪問題。在擔任多倫多華商會會長時,陳丙丁做成的第一件漂亮的事就是說服多倫多市政府撥出幾百萬加元修建唐人街地下停車場。
當然,影響最為深遠的當屬平反“人頭稅及排華法案”。
2006年
6月22日,在渥太華國會山莊舉行的“人頭稅”平反儀式上,加拿大新任總理斯蒂芬‧哈珀就加政府多年前實行的“人頭稅”和排華法案這些帶有嚴重種族歧視的政策,用生硬的廣東話(那時的受害者多為廣東人)向全體在加華人莊嚴宣佈:“加拿大道歉!”
“這一聲道歉來之不易,它是廣大華人長期努力的結果。當年
8萬多名華人受害者中只有不到30人等到了這一天。”多年後,陳丙丁談起這件事,臉上不見喜色反而多一分凝重,畢竟這距1885年
7月的對華人開徵“人頭稅”已有 121年,距1923年
7月“人頭稅”停征,更加苛刻的《排華法案》生效也已83載!距首次提出平反人頭稅議案的1984年也已經過去了22年。
為了這一聲道歉,陳丙丁花了許多時間、精力與心血。他先是調閱了所有關於人頭稅問題的檔案資料,梳理了多年來華人為此奮爭的過程,並分析了問題得不到解決的各種原因。隨後,他親自起草協議書《表彰、紀念、教育
(A.C.E)》(意為對華人過去對加拿大的貢獻進行表彰,為過去加拿大政府對華人造成的傷害加以紀念,對下一代施以教育)遞交給國會,從而有效推動該案的最終解決。
在為華人爭取利益的同時,陳丙丁也致力於讓加拿大真正接受華裔這個少數民族。2000年,他在多倫多華社發起了一項名為“我愛加拿大,加拿大是我家”的活動。“我們在加拿大的華人,文化上要有中華文化的認同感,在國家上要有加拿大的認同感。”陳丙丁倡議華人要把自己當做真正的加拿大人,愛這個國家,為它奮鬥,成為一名合格的公民。這樣才能讓加拿大真正接受華裔這個少數民族。”
2013年11月
8日,在陳丙丁夫婦到加拿大45年紀念日的慶典活動上,中國駐加拿大多倫多總領事房利說:“陳丙丁先生是多年來為中國和加拿大兩國人民的友誼,國家的發展,為了華人的福祉奮鬥的人。我們中國政府不會忘記一個多年為中加兩國關係,為華人社會福祉奮鬥的老華僑的代表人。”
70歲:籌建加拿大永春同鄉會
2013年
6月,陳丙丁第一次回到家鄉永春。“永春”是祖母心中深深的念想,是兒時的他替祖母填寫匯款單、包裹單時一筆一劃寫下的兩個字。可是,直到70歲的這個春末夏初,陳丙丁都不知道永春在哪里、永春是什麼樣子。“不過我知道,永春是我的根,是我祖父母曾經生活過的地方。”當陳丙丁帶著夫人陳葉美幼,首次站在桃溪岸邊,他仔細詢問了桃溪源流之後,感慨這條永春的母親河“曾經承載過多少出外謀生的勇敢的永春人”。
清末,陳丙丁的祖父陳佐滿那時也才十多歲時,為了謀生,隻身從大榜(今東平鎮鴻安村鴻榜角落)下南洋。“祖母,人們叫她‘滿嬸’,常說他們是‘無法度’(閩南語,意為沒有辦法)才背井離鄉,但是不管走到哪里,都不能‘沒禮數’(閩南語,意為不尊規矩)。”陳丙丁牢記祖母的教誨,為人處世甚為謙卑守禮,“後來我自己的孩子也長大了,他們不時會問我曾祖父曾祖母到底是如何從永春來到那麼遠的馬來西亞的呢?我回答不了,所以這次就決定回家來看看。”
2013年6月陳丙丁夫婦在祖厝(顏堯民 攝)
沿著悠悠桃溪水,陳丙丁攜夫人來到了陳佐滿曾經生活過的祖厝:鴻榜陳氏宗祠——潁川堂。“鴻基業建光先祖,榜首名登冀後生。”潁川堂門柱上的這幅對聯令陳丙丁夫婦不禁駐足,“對,就是這裏,鴻榜,鴻就是大。‘大榜陳、太平李’,我記得小時候常聽長輩們這樣念著。”在祖厝牆壁的相框中,陳丙丁夫婦看到了自己年輕時的合影,他們開心地說這照片拍攝於1975年,沒料到在老家能見到。
這次回永春,陳丙丁瞭解到目前已有成百上千永春人旅居加拿大,他開心地說:“我們回加拿大之後,把永春老鄉發動起來,組織永春同鄉會。”說做就做,同年
9月,在陳丙丁等人的努力下,已經聯繫到在加拿大的60多名永春人,同鄉會的籌建工作正式展開;最近,又有消息傳來,加拿大永春同鄉會將於今年10月
5日正式成立,陳丙丁是為創會會長並將擔任首屆會長。
“維桑與梓,必恭敬止。”古人以桑梓喻指家鄉,不管走多久、走多遠,遊子不敢忘桑梓情。而今,這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依舊如永春一赤子,滿懷熱情為家鄉計、為鄉人計。
不止為鄉人,恰如他的座右銘所說“我作為一個律師,我有社會責任,盡我的能力,用我的專長、學識,來回饋這個社會”,陳丙丁的胸口跳動的是一顆回饋社會的赤子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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