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筌《黃帝陰符經疏》的真偽考略
李筌,號達觀子,新舊《唐書》俱不載其身世,大約為唐玄宗(712~756年)至唐肅宗(756~763年)時人。按敦煌本《閫外春秋》殘卷卷首進書表,末署有“天寶二年六月十三日少室山布衣臣李筌上表”,推知筌在天寶二年(
743年)尚為布衣。晚唐範攄《雲溪友議》卷上提“李筌郞中為荊南節度判官”、“後為鄧州刺史”,此說與曾慥《集仙傳》所載之筌“仕至荊南節度副史、仙州刺史”[01]略有差異。又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七謂“筌上元(按:760~761年)中自表”,故知筌在肅宗年間尚任官職。此後筌之行蹤,史載語焉不詳,如杜光庭《神仙感遇傳》謂筌“時為李林甫所排,位不大願意,入名山訪道,後不知其所也”[02]。李筌之身世,撲朔迷離,而其著作,亦有真偽莫辯者。
李筌著作甚豐,《新唐書.藝文志》錄其書目最詳,稱筌著有《閫外春秋》十卷、《中台志》十卷、《太白陰經》十卷、《青囊括》一卷、注《孫子》二卷、《驪山母傳陰符玄義》一卷、《六壬大玉賬歌》十卷等,《宋史》則提及“李筌《陰符經疏》一卷”。坊間《正統道藏》本錄有源于宋本的《黃帝陰符經集注.李筌注》,另錄有題“少室山李筌疏”的《黃帝陰符經疏》,為今存《陰符經疏》的最早版本。因上述書目皆有錄李筌注過《陰符經》,故未有人質疑《黃帝陰符經集注》中的“李筌注”為偽。雖然《四庫提要》及阮元《揅經室文集》皆認為《黃帝陰符經疏》是李筌之作,但因該疏與《黃帝陰符經集解》(題“朝散郞行潭州長沙縣主簿袁淑真集解”)文字大體相同,由此引發了該疏是袁疏還是李疏的爭議。民國劉師培先生乃辨疑之始作俑者。今人任繼愈先生主編之《道藏提要》及朱越利先生之《道藏分類解題》亦認同此說。雖質疑者遠較認同者稀,但不能因此不理會如是質疑。《黃帝陰符經疏》為李筌思想的精華所在,若該書真偽,則李筌在道教史之思想地位當重新確定方是。故冒無知之譏,略作考辨[03]。
《道藏》本《黃帝陰符經疏》前有序文一篇,該疏分為三卷,即上卷“神仙抱一演進章”,中卷“富國演法章”,下卷“強兵戰勝演術章”,每章皆先注後疏,章末略述章旨及贊一首。三章共注疏三百字經文,另書末有經文“七十言理盡不疏也”[04]。而《黃帝陰符經集解》則注、疏混一,前冠以“淑真曰”三字,章末亦無贊。劉師培先生根據袁淑真《黃帝陰符經集解序》有“洎乎唐隴西李筌尤加說釋,亦不立章疏”之句,推測《黃帝陰符經疏》之疏文非李筌所作,亦不可能有分章體例。由於袁氏集解序文也提到分三章的事,故他斷定《黃帝陰符經疏》“乃後人取袁疏附李注,因以疏文為李作,強加改竄,致失袁疏舊名”[05]。今《道藏提要》作者,亦謂“以此書(按:《黃帝陰符經疏》)與袁本相較,文字基本相同,體例亦合于袁氏序文之言,惟將袁本每注前之‘淑真曰’三字刪之而成。是此書非李筌之作,實宋人采李筌《序》與袁疏合併而成”[06]。《道藏分類解題》作者亦稱“按此本與所謂《黃帝陰符經集解》同,皆為宋袁淑真所撰。注疏分列,較〈黃帝陰符經集解〉清晰”[07]云云。上述說法似是而非,宜先從《黃帝陰符經疏》及《黃帝陰符經集解》的二篇序文入手剖析。
《黃帝陰符經疏序》載:“(筌)至嵩山虎口岩石壁中得《陰符》本絹,素書朱漆軸,以絳繒緘之封雲:‘魏真君二年七月七日,上清道士寇謙之藏諸名山,用傳同好。’其本糜爛,應手灰滅,筌略抄寄,雖頌在口,竟不能曉其義理。因入秦,至驪山下逢一老母......乃坐樹下說《陰符》玄義,言竟誡筌曰:‘黃帝《陰符》三百言,百言演道,百言演法,百言演術。參演其三,混而為一,聖賢智愚各量其分,得而學之矣。上有神仙抱一之道,中有富國安人之法,下有強兵戰勝之術……。’筌所注《陰符》,並依驪山母所說,非筌自能。”[08]晚唐五代人杜光庭著《神仙感遇傳》,亦述李筌遇驪山老母事,較該序文簡略,故很可能抄自該序[09]。另者,《驪山老母傳陰符玄義》卷下(《新唐書》)亦有“筌至驪山,老母傳其說”之記載[10]。托古或托聖撰書或注書,是戰國以來中國人作書的一種流行體裁,書中的所託名者,也只有“角色”作用而已。若不明作者欲擒故縱的心法,一律將這種表達稱作“偽造”,並不妥當[11]。約與李筌同時代的張果,就相當清楚這是李筌耍弄的手法:“近代李筌,假託妖巫,妄為注述,徒參人事殊紊,至源不慚。”[12]“注述”者,可能包括注與疏,不能只妄斷為簡略的注。《黃帝陰符經疏》每章皆先注後疏,此“注疏”何嘗不是種“注述”?該序文雖無作者姓名,但就行文語氣而言,當屬李筌自述,主張《黃帝陰符經疏》非李筌著的學者們亦不否認。該序文稱“筌所注《陰符》,並依驪山母所說,非筌自能”,恰透露一個不爭的事實:李筌注《陰符經》實有其事[13],至少《黃帝陰符經疏》內之“注”文是“李注”。如此說來,劉師培等持異議的學者的話是各說對了一半的:注是李注(劉師培),或序是李序(《道藏提要》作者、朱越利先生)。但疏是否李疏呢?“外證”資料少,我們擬藉“內證”入手略作剖析。
袁氏《黃帝陰符經集解序》曰:“此經文少而義博,詞近而理深。先儒數賢並精注解,義終省略,使中士或存或亡。洎乎唐隴西李筌尤加說釋,亦不立章疏,何以光暢玄文?驪山母雲:‘《陰符》三百言,百言演道,百言演法,百言演術。’又曰:‘上有神仙抱一之道,中有富國安人之法,下有強兵戰勝之術。’聖母發明三體,此乃三章。顯然儒流因循,然無分析。今則敘三章之要義,以為上、中、下三卷,各述其本。因義亦有等威,光(按:應為“先”)注各舉其綱宗,後疏冀陳其周細。非廁前賢之廣達,聊申後學之寡文耳。”[14]按:袁氏序文既雲李筌“亦不立章疏”,偏又引用了李筌《黃帝陰符經疏序》有關演三章要義的驪山母辭,此等於承認李筌說釋是立章疏的,袁氏說辭似乎前後矛盾。如何解釋袁序文的前後矛盾?從校讎學角度分析,不排除《道藏》本的袁氏序文有“訛”、“倒”、“衍”、“脫”等而誤者。如序文中之“光”字乃字型相近而訛,當為“先”字。劉師培先生所關注的“洎乎唐隴西李筌尤加說釋,亦不立章疏,何以光暢玄文?”則可能是句“倒文”。試將“洎乎唐隴西李筌尤加說釋”移置於“今則敘三章之要義”(“今”字亦可能是衍字)之前,則袁序文的理路大抵就較清楚了:序文前半部引用《陰符經疏序》,批判“儒流”因循,不曉得各章所述之根本。後半部則是說“道流”李筌敘三章要義。況是“尤加說釋”,則不僅僅是“舉其綱要”,更是要“陳其周細”的。況且袁氏採納的是“集解”體例,序文既然提到李序文,“集解”文中未引李筌注疏,那才是不正常。袁氏所做的,更近於整理的而非原創性的文字工作,集解本當集采眾家之長的。更可能的情況是袁氏將李筌的注、疏混合了。當然這也還是種“大膽的假設”。朱先生稱《黃帝陰符經疏》比《黃帝陰符經集解》清晰,並非偶然的。
另考張果之《黃帝陰符經注》,極力貶抑李筌之注釋。張果所針砭的李筌注釋,大多見之于《黃帝陰符經集注.李筌注》,但亦有見之于《黃帝陰符經疏》。試舉一二:
(1)釋經文“五賊在乎心,施行於天”,《黃帝陰符經集注.李筌注》:“筌曰:人因五味而生,五味而死,五味各有所生。”[15]《黃帝陰符經疏》所釋與《黃帝陰符經集注.李筌注》同:“此者(按五賊)……在食為五味。”[16]張果批曰:“李筌等以五賊為五味,順之則可以神仙不死,誣道之甚也。”[17]
(2)釋經文“日月有數,大小有定,聖功生焉,神明出焉”,《黃帝陰符經集注.李筌注》與《黃帝陰符經疏》所釋大同小異。《黃帝陰符經集注.李筌注》:“筌曰:一歲三百六十五日,日之有數,月次十二以積潤,大小餘分有定,皆稟精炁,自有不為聖功神明而生;聖功神明亦稟精炁,自有不為日月而生,是故成不貴乎天地,敗不怨乎陰陽。”[18]《黃帝陰符經疏》:“日月者陰陽之精炁也,六合之內為至道也。日月,度數;大小,律曆之所辯,鹹有定分,運轉不差。故雲‘日月有數,大小有定’。‘聖功生焉’者,六合之內賴此日月照燭,陰陽運行而生成萬物,有動植功力微妙至於聖,故曰‘聖功生焉’。‘神明出焉’者,陰陽不測之謂神,日月晶朗之謂明,言陰陽之神,日月至明。”[19]張果批曰:“筌以度數為日月,以餘分為大小,以神炁能生聖功神明,錯謬之甚也。”[20]
(3)釋經文“至樂性餘,至靜性廉”,“愚人以天地文理聖”,《黃帝陰符經集注.李筌注》與《黃帝陰符經疏》所釋亦基本一致(引文過長,不引),張果分別判曰:“筌以奢為樂性,以廉為靜,殊乖至道之意。”[21]“筌不瞭天道,以愚人聖人體道,愚昧之人而驗天道,失之甚也。”[22]
(4)值得注意的是,在釋《陰符經》“瞽者善聽,聾者善視,絕利一源,用師十倍,三反晝夜,用師萬倍”時,張果曾批判李筌是“不知師是眾,以為兵師,誤也”[23]。但《黃帝陰符經集注.李筌注》並未直接將“師”釋為“兵”:“筌曰:人之耳目皆分於心而竟於神。心分則機不精,神竟則機不微,是以師曠薫目而聰耳,離朱漆耳而明。任一源之利而反用師於心,舉事發機,十全成也。退思三反,經晝曆夜,思而後行,舉事發機,萬全成也。”[24]《黃帝陰符經疏》卻明確地說:“所言師者,兵也。兵者兇器,戰者危事……將此耳目精思引以用師為喻,切令修煉保護其身,非真用師也。”[25]此可佐證張果亦將批判矛頭指向了《黃帝陰符經疏》。據此,《黃帝陰符經疏》應是李筌所著,並非宋袁淑真之疏文。
從《黃帝陰符經集注.李筌注》同《黃帝陰符經疏》思想基本一致看,再參照張果注的批判,可以斷定《黃帝陰符經集注.李筌注》和《黃帝陰符經疏》應都是李筌作品。另《黃帝陰符經疏》內之注、疏義理亦無二致,將《黃帝陰符經疏》附之注、疏斷為二人著,似不合情理。比較而言,《黃帝陰符經疏》比《黃帝陰符經集注.李筌注》內涵更為豐富,代表著李筌較為成熟的思想。至於為何張果多引《黃帝陰符經集注.李筌注》文,這可能跟他作注的體例有關,疏文乃陳其周細,而非舉其綱宗。
注釋:
[01]《太平廣記》卷63引《集仙傳》。唐置荊南節度使系在唐肅宗至德(756~758年)年後,肅宗乾元元年(
758年)曾複改南陽郡為鄧州。
[02]《雲笈七簽》卷112,《道藏要籍選刊》第1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762頁。
[03]卿希泰先生曾對李筌的生平及著作考證甚詳,本文妄加修裁,添一二自臆之新證罷了。參照《中國道教思想史綱-隋唐五代北宋時期》,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633-640頁。
[04]《道藏》第2冊,文物出版社、上海書店、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年,747頁。
[05]《讀道藏記》,《劉申叔先生遺集》卷63。
[06]任繼愈主編:《道藏提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86頁。
[07]朱越利:《道教分類解題》,華夏出版社,1996年,30頁。
[08]《道藏》第2冊,736頁。
[09]《雲笈七簽》卷112,《道藏要籍選刊》第1冊,762頁。
[10]《新唐書》,第5冊,中華書局,1995年,1521頁。
[11]參見李零:《中國方術考》,東方出版社,2000年,30頁。
[12]《道藏》第2冊,755頁。另《舊唐書》有張果傳,謂之曾著《陰符經玄解》,張果為唐人當無誤。
[13]宋黃庭堅《山谷題跋》、朱熹《陰符經考異》、《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皆誤認《陰符經》乃李筌假託之作。余嘉錫已詳考諸說之非,見氏著:《四庫提要辨證》卷19,中華書局,1980年,1177-1180頁。另王明已考證《陰符經》約成書於南北朝時期,見氏著:《道家和道教思想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年,146頁。
[14]《道藏》第2冊,845頁。
[15]《道藏》第2冊,717頁。
[16]《道藏》第2冊,737頁。
[17]《道藏》第2冊,756頁。
[18]《道藏》第2冊。718頁。
[19]《道藏》第2冊,741頁。
[20]《道藏》第2冊,757頁。
[21]《道藏》第2冊,757頁。
[22]《道藏》第2冊,758頁。
[23]《道藏》第2冊,757頁。
[24]《道藏》第2冊,719頁。
[25]《道藏》第2冊,74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