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
節氣時令習俗
清代,漳州舊俗“立春前一日,有司迎春東郊,士女蜂集,有數十裏至者,市中多市春餅、春花、春燕之屬”。民間紮彩棚,飾童男女立於棚上
,十數人抬彩棚至府衙,謂之“呈春”。後轉向東郊迎泥塑春牛,並周行街陌。群眾以土塊擲春牛
,謂之“打醒春牛”。
“二月,鄉間居民仿古春祈,斂分金,宰牲祀神。畢,群飲於廟,分胙而歸,謂之‘做福’。”
“八月祭土地,窮鄉僻壤悉演劇。費甚奢,仿古之秋報。”
民國時期,迎春舊俗逐漸廢止。“做福”和祭土地的舊俗在一些農村中保存下來,民間統稱為“做鬧熱”,時間由各村社自定,祭土地仍在農曆八月間舉行,但“做福”則多移到正月裏舉行。
一、正月二十
俗稱“天穿節”。俗謂女媧於此日補天地,沿海居民晚餐時煮蠔粥補天。內地居民蒸甜粿或燜肉菜飯吃,謂之“補穿”;婦女出遊,謂之“出穿”。此俗至今仍在一些地方存留。
二、二月初二
俗稱灶君公生日,又稱“頭牙”。家家以三牲、花生、糕餅、米芳、飴糖和米燒粿
(形似紅龜粿,白皮,餡為蠔仔、韭菜、蘿蔔)供奉灶神,祈求闔家平安。此俗現仍多在農村流行;城鎮裏是日還有人做米燒粿出售,也有人在此日祭神祀祖。
三、三月初三
俗稱三月節。清代,漳州居民於是日“采百草合米粉為細粿,薦祖考,餘以贈遺”。民國以後,於是日中午時分祭祀祖先,供品中必有韌餅。在城區此俗現已少見,但三月節吃韌餅仍很普遍。在臺灣,祖籍漳州的居民仍於是日祀祖祭墓。
城區居民多於是日祭敬“地基主”。
佘族居民重視三月節,當日要吃黑米飯,紀念佘族歷史上的英雄。
四、清
明
清代,漳州舊俗是“清明插柳戶上。是日多墓祭,閭巷婦人或有盛服靚妝,帶薔薇花出郭外逐隊行者,號稱‘踏青’”。這些習俗延續至今,一些地方在插柳枝的同時還將嫩艾葉或別種野菜煮去苦汁搗爛、和米漿做成“草粿”,用以祭祀先人或饋送親友。漳州城區用加鼠曲草汁的粿祭祖,稱“烏目睭”或“烏目糍”。俗以為是日吃此食物可使眼睛清明。
清明前後,漳州城鄉都有吃韌餅的習俗。舊時,清明日學校都要放假,稱“春假”。
一
)掃墓
清明前後,漳州居民備祭品,帶鋤頭到先人墓上祭掃。新築之墓要連續三年擇吉日
(在清明前後)備三牲或五牲外加粿、糍和甜米糕,著孝服包白頭巾上墳哭祭盡哀,稱“培墓”。對於舊墓,子孫備糕餅等到墓前供祭,並重描墓碑銘文,清除墓地積汙,鋤去墓前的雜草並在墓頂培上新土或添草皮,把冥紙用土石塊壓在墳上,稱“巡風水”。
祭畢,要將部分祭品
(發粿)分送給墓周圍的貧兒以示祖先德澤永在。掃墓不一定在清明日,掃新墳與舊墳的日期也有差別,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家族都有各自的規定。漳州城區自從實行火葬以來,“巡風水”改在火葬場的骨灰保管處舉行,內容也簡化為祭拜和燒紙錢。
新中國成立後
,機關學校常于清明日有組織的前往烈士墓打掃、獻花圈、宣誓,進行革命傳統教育。
二
)踏青
清代
,清明日“閭巷婦女或盛服靚妝,出郭而隊行”。民國時,婦女也於是日三五成群出外踏青,折柳枝簪於頭上。後來踏青的婦女多折麥苗插於頭上,寓意“插麥青,多生嬰”。此俗個別地方至今尚存。人民政府提倡“只生一個”後,此俗漸趨消除。
三
)驅疫鬼
舊時,漳州城區清明日城隍廟裏的神像全部或部分上街遊行。一般由黑白無常開路,俗稱“大哥爺、二哥爺”;有時還加上“三哥爺”,又稱“矮仔鬼”。民間以為城隍巡街可以驅除惡鬼,保平安,當是古代方相氏驅疫之俗的殘餘。
五、立
夏
是日,城鄉群眾宰雞買肉進補,並吃不加堿的白麵條,稱“補夏”。時逢插秧結束,小麥登場,一些地方用麵粉和糖烙成餅再捲進餡,卷成“麥卷煎”,以祭祀土地公,祈求保佑莊稼不受蚜蟲危害。
一些地方在是日用金錢草
(俗稱蛤殼錢草)熬湯燉肉或鱉吃(也有吃綠豆湯),稱“消夏”,謂可保今年夏季不中暑。
六、六月初六
是日為“天貺節”,俗稱“天門開”。民間於是日汲井水給貓、狗洗澡,或牽貓、狗到溪河裏洗澡,認為這樣可以去蚤,少膻氣。俗謂是日為龍王爺曬鱗日,天門開時曝曬衣服不患蠹蛀。讀書人也常於是日翻曬圖書。
七、六月十五
俗稱是日為“半年”,做“半年圓”祭祖並祀土地公。這種湯圓用粳米做成,龍眼果大小,少量染成紅色作為供品。先蒸熟,後加糖煮湯吃,寓團圓、吉祥之意。
八、九月半
漳州城舊俗,農曆九月十五日有群眾性的擲石嬉戲,稱“墓門頭相擲”。地點在今馬道底體育場北邊的護城河兩岸
(舊稱“墓門頭”),城鄉群眾隔著護城河以石頭、磚瓦片互相投擲。俗以為在這一天“相擲”可以消災保平安,被擊中而頭破血流者就用護城河水洗掉血污,或以護城河邊土地廟裏的香灰敷抹傷口。南門也有“墓仔埔打擂臺”之俗。這種不文明的舊俗解放初就已廢止。
九、霜
降
一些地方霜降日要吃紅柿,認為這樣可以禦寒。幼女多於是日穿耳。
十、立
冬
俗稱“交冬”。是日農家做“交冬糍”自食或饋送親友,慶賀農作物豐收。
舊時,漳州人多在立冬日吃羊肉,以使自己當年冬天不怕冷。現在城鄉居民於是日宰雞鴨或用豬腳加補藥燉食,謂“補冬”。
十一、冬
至
俗稱“冬節”。清代,漳州舊俗“冬至作米圓食之,謂之‘添歲’。海澄民有墓祭者”。冬至前一天除新喪之家外,家家磨糯米做湯圓,親鄰之間互贈湯圓。是日清晨,各家在家廟內用甜湯圓祭祖,還要將煮熟的湯圓粘貼門楣、灶台、糧倉、畜欄上,祈求闔家平安、六畜興旺。若有家人外出未歸,應將和水磨的糯米粉曬乾,待其回來時補食冬節圓。
舊時,漳州城區有怪俗:謂冬至夜老鼠娶親,將湯圓放在牆邊門後作為禮品,老鼠吃了湯圓就不再損壞家中的衣物。此俗早已廢止。
是日農家休耕一天,祭土地神,答謝其保護莊稼和人畜;並用芥菜葉包湯圓喂牛,牛角上要貼紅紙或塗湯圓。
冬至掃墓的舊俗仍存在,但僅限於舊墓
(新喪之家掃墓都在清明前後)。舊時,冬至有敬祖之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