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傳統節俗
春節
春
節是最盛大的節日,稱為“新正”或“過年”。清代,“漳之俗,歲正月裏門幹具茶酒相娛樂,迎神,明燈擊鼓,召巫,妝台閣,往來都市”。
春節期間忌講不吉利話,萬一小孩無知,說了不吉利的話,要用草紙拭嘴。同時忌吵嘴打罵和摔破碗碟,萬一不小心打破碗盤,要將碎片收集起來放進石臼或水井,口中念“歲歲平安”,借“碎”與“歲”諧音來化凶為吉,保持祥和歡樂的氣象。
漳州城舊俗過年要逛“公爺街”(即今南昌路近北橋路段,清代有海澄公黃梧府第;30年代以後“公爺街”數次改換地點)。其內容相當於中原的春節廟會。解放後,除“文化大革命”期間外,政府都另辟專門地點組織健康有益的娛樂專案代替“公爺街”,作為群眾的娛春場所。
舊時,雲霄、石碼等地及海濱地區,正月有“持石頭相撲”的“擲石之戲”,參加者常打得頭破血流而樂此不疲。此俗似源于古閩越族土著,但清末即已被視為陋俗而革除。
新中國成立後,在春節期間地方黨政領導開展“擁軍優屬”活動,各單位和街道居委會組織群眾慰問軍烈屬。
“文化大革命”期間,提倡破除舊俗,過“革命化春節”。組織城鎮居民挑糞下鄉支援農業;農民則修水利,平整土地,建“大寨田”。各單位還組織吃糠菜做成的“憶苦飯”,以示不忘舊社會的苦日子。
除“文化大革命”時期外,春節放假三天,各單位舉行春節茶話會和團拜。機關單位於正月初一早擺設水果、糕點、蜜餞等招待來客和本單位職工,互相祝賀新春,謂之“團拜”。其他單位則視其經濟力量舉辦不同規模的內部聯歡會。現在全市、全縣(區)範圍的春節文藝、娛樂活動多由企業出資舉辦,既是與民同樂的公益活動,又可借此宣傳本企業、推銷商品。
一)初一
正月初一子時新年開始,家家戶戶燃放鞭炮,稱為“開正”。客家人還要在門前備清茶、糖果,焚香,稱為“拜正”。初一日人人早起,穿新衣服燒香點燭,祭拜天地祖先。小輩向長輩拜年,長輩隨即賜以紅包和紅柑。
是日要早起,家家燃放鞭炮,把炮扔出門口,然後打開大門,也稱為“開正”。家人都要吃點紅糖線麵湯。糖,意為甜蜜;線面,意為長壽,即祈求全家幸福長壽。以甜線面及三碗乾飯插上紅紙花祭祀先人,紅紙花稱“飯春枝”,其中“春”與“剩”(富餘)在方言中同音,寓意家中糧食有餘。現在祭拜之俗在城鎮中已基本革除,在農村中還有保留。
早餐為素食,乾飯佐以“長年菜”(以豆腐及整株菠菜、韭菜、芥菜等做成)。漳州城區的長年菜是將厚末菜(菾菜)一葉一葉剝下(不得用刀切),在水中燙熟後置於缽中,任其發酸。除夕“圍爐”時每人均要吃少許,其餘留到新年里加到年飯的“菜尾”中,俗謂可以消食去膩。也有用芥菜代替厚末菜作長年菜。一般不煮新的飯而吃除夕特意多燜的飯,寓意年年有餘。也有的吃八寶粥或甜線麵湯。飯後老少著新衣走家串戶,向親友拜年。舊俗拜年時互道“恭喜發財”;50年代後,忌言發財,改說“新年好”;80年代後,又時興以“恭喜發財”道賀。
親友上門拜年時,主人用紅棗、蜜金棗、桂圓幹或冰糖、冬瓜糖等煮成甜茶招待,並以朱漆的祭盒盛蜜餞、糖果、紅棗等外加瓜子、紅柑用以敬客。明代漳州人過年時用檳榔敬客,現在此俗在臺灣尚有殘存。至親好友上門拜年,主人往往會以佳餚美酒招待,稱為“請春酒”。客人告辭時雙方常以紅包饋送對方的孩童。
初一日不吃粥,以免往後出門遇雨;不往戶外倒垃圾,忌“財氣外泄”。此外還有不洗衣、不汲水(有的地方還以米篩封井口),不乞火,不掃地,不用刀和針線,不討債,不打罵孩子,不穿白色、青色衣服等禁忌;忌打破食具,忌口出不吉利話。現代人還存有這些禁忌,但不太講究。
過去,九龍江上的“船底人”,過年要買一大捆連根帶葉的甘蔗,用紅綢布綁在船桅上,三日後方可卸下來吃,以祈求好運。
二)初二、初三、初四
初二也要早起,做新年的第一次牙祭(“頭牙”),以菜、飯、牲醴祭祖,但不燒冥紙。初二俗稱“女婿日”。是日,女婿攜同妻室子女帶熟豬腳和年糕等禮品到岳家向岳父母拜年,岳父母宴請。宴後夫妻應在當晚炊煙升起前回家,不得留宿岳家。是日忌單身漢拜訪有待字女兒的家庭。
初三被視為“赤狗日”(凶日),不吉。經過除夕守歲和初一、初二兩天早起之後,初三日可以“困夠飽”(睡足足)。舊俗,新喪之家應在正月初三祭亡靈,有親眷前來吊慰,謂之“消新愁”。因此,是日一般不互相串門拜年,避免不吉利。現在已無這種禁忌。客家人於是日將祭神祭祖的“年飯”吃完。
俗稱灶神于初三日深夜自天上回歸本宅,初四清晨戶主沐浴焚香,擺三牲果品,燒印有馬、轎及馬夫、轎夫的“分馬”紙上天接神,謂之“接尪”。漳州城區舊時初四淩晨要燃放三響炮,然後開啟井蓋汲水。
三)初五
年假已過,各行各業開始勞作和營業,故謂之“假開”。是日家家戶戶撤掉擺在供桌上祭神祭祖的年飯,開始打掃衛生,過年所積下的垃圾都要清掃出門,撤除供品。來客照常招待,但可以不必捧上水果、蜜餞和甜茶。店鋪開門做生意時要燃放鞭炮,並在門前張貼上書“大吉利市”、“開張大吉”的紅紙。
四)初六、初七、初八
“假開”後,過年的活動基本結束,市郊婦女多於初六進城逛娛春場。俗諺雲:“初六行甲(得)無骹目(踝)”。民間以為初六日多走路可避免腳上長“雞眼”。
初七為“人日”或“七元日”,俗稱“平宵”。舊時,農民精選五穀和蔬菜合煮吃,謂之“七寶湯”,以為可解除百病。
《正月歌》中稱“初八哮枵(喊餓)”,意為到了初八年飯等新年的食物均已吃光,百姓要開始準備祭拜天公的食物了,故又稱“初八摸(忙家務)”。是日夜開始敬天公,鞭炮聲徹夜不斷。
五)初九、初十
初九俗稱“天公生”(玉皇大帝誕辰)。漳人宰大豬,家家戶戶殺公雞,留著尾羽用以祭天公,在家設香案,用牲醴、米糕、甜粿、發粿和紅龜粿祭拜,還要將特製的黃色長條紙錢(“長錢”)用紅絲線系在門環上,待祭拜完再焚燒。舊時,社區還要請戲班演戲“敬天公”。各地都有專門用於祭拜天公的特殊食品,有的地方在這一天還禁止挑糞桶、撿豬糞。舊時,有敬惜字紙之俗,字紙不用,投入“字紙簍”。收集街上的字紙被認為是行善積德,也可以贖過。正月初九有“送字紙”之俗。是日,慈善機構將一年來所收集的字紙裝入箱子用紅緞包裹,上書“國粹”或“敬惜字紙”字樣,插上金花抬著遊街,學童盛裝執香隨行至溪邊焚化。
初十俗稱“地公生”(土地神生日)。是日,禁舂米、劈柴,以免觸犯地神。
六)十一、十三
十一日俗稱“吃福”。各家各戶準備豐盛的晚餐共食,寓今年有福氣之意。俗諺稱:“吃福吃甲老”(音可,意為老邁),也有祈壽的意味。席上必吃韭菜和豆腐,俗謂“韭菜春,豆腐有”。
十三日,凡上一年出生男孩的人家均備一對寫有“慶賀弄璋”的紅燈籠,懸掛在祠堂或附近的廟宇前。在方言中“丁”與“燈”同音,添丁和點燈都是興旺的現象。此俗現已革除。
二、元宵
元宵是春節活動的尾聲,又是傳統的上元節,漳州人稱之為“正月半”,客家人稱之為“開大正”。這一天,漳地的民俗活動特別多,也特別熱鬧、隆重。若元宵日天氣晴好,就稱今年查某(女性)歲君好,民間認為今年對女性有利。
一)“吃宵”
漳州人對正月十五的“吃宵”比正月十一日的“吃福”更為重視。是日,有的縣份家家戶戶蒸粿,做元宵湯圓。漳州城和沿海地區則吃蠔煎或牡蠣拌薯粉煮的線面,俗謂“蠔仔面線兜,好人來相交”,祈望新年能交好運,有貴人相助。
二)廟會
舊俗,各家要焚香祀神和敬祭祖先,並舉行迎神賽會。晚上家家戶戶張燈結綵,燈籠上寫“四季平安”、“五穀豐登”。俗以元宵為注生娘娘誕辰,新婚夫婦上街鬧花燈,偷摸燈(寓“丁”)腳,來年可生貴子。已嫁婦女的娘家送蓮花燈到女婿家,祈祝“連生貴子”。
燈會期間,各地都有猜燈謎的舊俗,“文人墨客明燈懸謎語於通衢,謂之‘燈謎’。射中者以筆墨、果品酬之,備極歡謔”。
清代,鬧花燈時“子弟扮仙獅、竹馬、龍燈,慶鄉閭,索酒食畢,乃挾勢索財不饜,輒起爭端,貧民苦之”。“海澄、漳浦之民,每正月半作火鼠及火梨之屬,下書約鬥,謂之‘相燒’。”現在元宵夜仍有舞龍隊沿街表演,經過店鋪時若主人燃放煙花爆竹助興,舞龍隊就停留下來表演一陣。如今舞龍表演既為求吉利,也是自娛娛人,無索取酒食財物之惡習。此外,還有舞獅、舞涼傘、走旱船、踩高蹺、放焰火及其他民間文藝活動。群眾的狂歡遊樂持續到深夜,當子女的則遲睡以祈父母長壽。
現在迎神賽會已基本革除,鬧元宵活動由政府統一組織,除文藝表演和群眾遊藝之外,還辟有專門場地供各單位展示花燈。如今的花燈製作精美,聲光電動,多彩多姿,爭奇鬥勝,為往昔的紙燈所望塵莫及。80年代以來,漳州的燈謎活動更為普遍,政府有關部門也參與組織燈謎活動,與民同樂。
三)“辦丁”
上年新婚或添男丁的家庭,元宵夜要出資在祖祠裏辦酒宴請客並雇請戲班搭台演戲,稱為“丁桌”、“丁戲”。客家則於是日將上年新出生男孩的名字寫在專門製作的紙燈上送到祖祠懸掛,並送香油供奉祖先,祈求蔭庇。此俗有重男輕女之嫌,早已革除。
四)看新娘
舊俗,在元宵夜,新婚之家要在門前點一盞燈為標識,俗稱“雞母壽燈”。同時張燈結綵,擺壇展示自家的古董字畫,敞開大門,讓新娘盛妝站在廳中的八仙桌旁讓人端相。一些地方讓新娘穿上新娘服裝到祖祠祭拜,讓鄉親品評。一些地方在祖祠外的曠地上紮彩燈,讓新娘頭戴大紅花,身著紅圍裙,手持紅紙包紮的帶葉甘蔗,由婆婆或母親陪伴,依次從彩燈下環繞通過,任人品評、起哄、擲爆竹。此俗也早已革除。
五)遊春
一些地方未婚女子於是日外出遊春,在歸途中進入菜園裏劈蔥,以實現“劈蔥嫁好翁(丈夫)”的願望。一些地方婦女在元宵期間結伴遊春,並采幾枝含苞的桃枝回家賞玩。
三、端午
五月初五,俗稱“五月節”。清代,漳人於是日“懸艾插蒲,蒸角黍,服雄黃酒,兒童帶艾虎。俗鬥龍舟,富人放標持豚酒餉之”。
現在,端午節城鄉群眾以紅紙束艾草、柳條、榕枝、稻穗、蒜頭、菖蒲或鐵樹葉等懸插門首以祛穢辟邪。農戶有的拔一叢稻帶泥黏於門旁的牆上。農村熏燒艾草、蒲根、川芎或蒼術以驅蚊除瘴。大人喝雄黃酒,小兒額上點雄黃,家人于午間用香草煮的水沐浴。各家屋內噴灑雄黃水以祛濕避疫。早晨以井水洗臉,午時正汲“午時水”飲用或沐浴,俗稱可保平安。也有人於午時到河裏沐浴或帶狗到河裏洗澡;還有人將午時水貯於瓶中以備和藥治療熱毒諸症。
客家農村習俗,於是日上山挖“丁擎草”曬乾收藏,作為清涼解毒藥。當天要吃茄子混合莧菜的菜肴以驅除厄運,稱“搭橋過限”(諧音)。
舊時,小孩在這一天要以五色“長命線”系臂。端午前數天各中藥店備有含雄黃的香末,無償分發給兒童做香囊;新媳婦要用彩布縫香囊袋分給鄰近的兒童。家人要給孩子脫衣抖一抖,口念“送送蚊蟲,送去咬樹叢。”除新喪之家外,每戶都要做粽子自食或饋送親友。喪家只能吃別家饋贈的粽子。漳州城區還有端午節吃“鹵面”的習俗。
各地都有龍舟競渡的習俗,並設有獎品,獎品由當地商家富戶捐贈,系於竹竿上,勝者當眾“奪標”。一些地方還有祭江之俗,祭畢將部分祭品投入江中。往時,漳州城在五月初五要祭祀“水仙尊王”,至今城內仍有水仙王廟。現在石碼一帶仍於是日在江邊擺水仙尊王神案,掛水仙尊王旗,賽龍舟,祀水仙王。
四、七夕
清代,“七夕女兒乞巧,持熟豆相遺,謂之‘結緣’”。私塾裏的學童也於是日祭拜魁星。
現在,民間仍在“七夕”備香燭、瓜果祭牛郎織女,但不再穿針在月下乞巧。一些地方仍保留著持炒豆相贈結緣的舊俗。
漳州城區及一些縣(區),七夕要吃“白酒”(甜酒釀),一些地方則吃糯米飯。晚間陳設瓜果於庭中,全家圍坐看牛郎織女相會。閨中少女可在此夜蔔問婚姻、前途等事。女孩穿耳有的也在七夕進行。
一些地方稱是日為“婆姐生”。家中有未滿16歲小孩的,其父母將糖飯、海蟹、芋頭、韭菜、龍眼、石榴擺在孩子睡的床上祭拜“床神”,並焚燒印有喜鵲和石榴的“烏銀花紙”,祈禱孩子平安、聰明,健康成長。漳州城區用白酒、肉酒、飯各一碗敬婆姐,並燒“婆姐銀”。
五、中秋
中秋賞月吃月餅之俗與外地無異。至今尚有賭餅舊俗,稱“跋狀元籌”。餅家專門為此製作大小不一的盒餅,63個月餅稱為一令,從大到小依次稱作狀元、探花,一直到秀才。參加遊戲者輪流以擲骰子的點數贏得相應的月餅,直到餅盡為止。
漳州人中秋吃柚子,寓意團圓。有些地方未婚夫妻雙雙到蔗園采甘蔗,以祈未來日子節節甜。
一些地方未婚少女於是日故意到菜園裏偷菜,謂“偷著蔥,嫁好翁(丈夫),偷著菜,嫁好婿。”一些地方姑娘不偷菜,而是坐到他人菜園裏的芥菜上,謂“坐芥菜,嫁著好翁婿。”
舊時,八月半還有祭祖之俗。
俗謂是日為“土地公生日”。農家用粿和月餅祭祀土地神,並用竹片夾壽金插在田埂邊,稱“土地公拐”,祈年景豐收。城鎮裏用酒肉、月餅在後土祠祭祀,並演戲娛神。此俗僅在一些農村中尚有保留。
舊俗,於是日蔔“土地公卦”,由瞎子抱琴,蕩一下卦簽,唱一曲,再按曲蔔吉凶。婦女卜問土地公後,按土地公指出的方向在街頭巷尾竊聽人語,取其語意以蔔一年行運。此外,待字姑娘在月下置一碗清水,用一根針浮于水上,借月光照射看針影的形狀以蔔出嫁後的命運,稱“蔔針卦”。
民間認為中秋日天氣晴好就是查埔歲君好,當年對男性吉利。
舊時,中秋夜有放“孔明燈”和猜燈謎的娛樂活動。客家婦女中秋夜有玩“菜籃姑”的習俗:用彩紙畫上眼、鼻、口,貼到菜籃上,兩個捧籃姑娘分立兩邊,婦女們圍成一圈擺弄;等菜籃擺動起來就表示“籃姑”來了,婦女們便可以祈求心願。
現在中秋夜由文化部門或單位組織燈謎、戲曲等群眾遊藝活動,家戶一般有吃月餅、飲茶、賞月等活動。
六、重陽
重陽日,民間以麻糍祭祖並分贈親友,以番薯、芋、花生果、紅柿、柚子、甘蔗祀神,並以芋皮塗門檻,謂之“剝鬼皮”。舊時,私塾先生於是日備牲醴和紅龜粿、發粿祀孔子和魁星。士人登山賦詩,兒童放風箏。是夜,有的地方放“孔明燈”。
漳州居民習慣在重陽日進補。多以家禽肉燉中藥吃,或吃其他食物進補,謂吃柚子補腦袋、吃甘蔗補四肢、吃紅柿補心肝、吃花生補手指等。習俗以為重陽日吃形似哪種器官的食物即可補養哪一器官。
1988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倡議將九月初九定為“敬老日”。機關單位多於是日舉行慰問離退休人員的活動。
七、尾牙
清代舊俗:“每月朔望後一日,賈人及胥役工匠之屬備酒肴祀神,謂之做‘牙’(衙)。”臘月十六日是一年最後一個牙日,稱為“尾牙”。商店東家於是日置酒席敬祀宅神和財神,隨後宴請雇員。
尾牙日,居家辦酒席祭祀“地基主”,稱“尾祭”。
尾牙過後,店家年終結賬,開始追索欠款。一般人家開始辦年貨。
漳州好些地方自臘月十六日就開始“筅塵”(大掃除):用竹葉紮成撣子,把房間的牆、門和屋頂或天花板撣掃一遍,同時拭擦傢俱、器皿等,被席、地板也洗刷乾淨。家家裁剪縫製新衣。外出的人開始趕回家過年。
八、除夕
除夕,俗稱“廿九暝”,又稱“年暝”。除夕之前家家戶戶要貼新春聯。除了大門上貼對聯外,還用紅紙寫上吉祥文字貼到窗上、大傢俱上,以及畜圈、糧倉、灶台和米缸上。喪家不貼紅紙,只用青紙(喪父)或黃紙(喪母)寫悼念的對聯貼在大門上。
是日,要在門後豎連根帶葉的甘蔗,謂之“豎青”,寓意長青和節節甜。是夜要將水缸貯滿水,然後把水井封蓋。
除夕家家擺牲醴、菜肴、紅龜粿和飯春枝祭祀祖先、神明。晚上全家團圓吃年飯,在外未能趕回的人也應為其留下坐位,擺上碗筷。用新的小瓦爐燃起炭火置於桌下,爐四面各擺四枚紅柑(共12枚),全家擁爐而飲,長者念道:“韭菜春,人人春(剩)”,帶全家首先吃韭菜,稱為“圍爐”。吃飯時向爐內撒鹽,使之劈啪作響,象徵家庭幸福興旺。席上有魚(餘),寓意年年有餘;有韭(久)菜,寓意年壽長久;有豆腐(富),寓意富裕;有油炸魚肉,寓意興旺;有柑(甘)橘(音吉),寓意吉祥如意;有蘿蔔,本地話叫“菜頭”與“彩頭(兆頭)”諧音,寓意好兆頭;有竹筍,寓意節節高。城區圍爐時必吃“韭菜春豆腐福”。年飯的數量要多,吃到正月初一、初二,象徵年有餘糧。席上要吃泥蚶,撤席後,些許蚶殼撒放門後,到初五才掃出,象徵明年發財、金銀滿屋。
席間禁忌打破餐具,說不吉利話;宴畢要安排香案拜“天公”,案上供清茶、線麵湯、紅柑和“四果”。四果指桂圓幹、柿餅、紅棗、蓮子,其中蓮子應事先燉爛。擺香案後要燃放鞭炮,稱為“辭歲”。長輩給小輩分發“紅包”(壓歲錢),成年的晚輩給長輩“添福壽紅包”。夜間燈光徹夜通明,家人圍坐閒談,稱“守歲”,寓意為父母添壽。上床時將爐邊的紅柑置於枕邊。舊年剩餘飯菜置於室外,未幹的衣服應收進屋內,不懸掛過除夕夜。
舊時,漳州除夕家家戶戶要“撓(意為攪拌)蚶、炒豆、放炮、燒燈猴”。蚶吃過要將蚶殼撒在床下和門後,邊撒邊念:“掖(撒)蚶殼錢,明年大趁(賺)錢。”黃豆炒熟後拌上熔化的紅糖,放在桌上讓家人隨意吃。俗諺雲:“炒豆吃到老老老”,除夕炒豆有求壽的意義。燃放鞭炮後燒燈猴,寓意喜慶和除舊迎新。
燈猴是以竹子製成形似靠背椅的架子,漆成紅色並描上金色的花紋,內置一小陶盆,裝上花生油,用燈芯浸在油裏點火照明,通常掛在大廳神龕邊的牆上。燈猴每年要在除夕夜更換一個新的,舊燈猴燒後要將灰堆成12堆以卜明年12個月的天氣,然後取燈猴灰放入家中的烘爐。家長念道:“燈猴燒成灰,厝內逐(每)項有”,意為明年將有大發展。
舊俗,女兒出嫁後不得在娘家過年。若有特別原因留在娘家過除夕的,也不得上桌圍爐,要在廚房用晚餐。此俗現已廢止。
舊俗,催租討債不能超過除夕,債主常在除夕晚提燈上門逼債。有些寺廟除夕夜通宵演戲,欠債人躲進寺院看戲,債主不得進來索債。這種戲稱為“避債戲”。
80年代以後,一般人家除夕晚都聚在家中看電視節目,直等到新年鐘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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