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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江婚喪喜慶家居習俗

作者:佚名  來源:《晉江縣誌》1998.03.  更新時間:2011年10月01日

晉江婚喪喜慶家居習俗

婚嫁

晉江男女婚嫁習俗歷來頗為繁瑣。

議婚,俗稱說媒。即由媒人或親友牽線,介紹嫁娶雙方情況,經雙方父母同意(後期有的家長還徵求婚嫁本人意見),初步確定締親意向。

送庚帖,俗稱“提生月”。雙方締親意向既定,即由媒人或介紹人把用天干地支書寫女方生辰年月的紙帖(又稱“八字”)送至男家,壓置於廳堂神龕香爐底下, 三天以後,若男家平安無事,碗碟無損,合乎俗稱的“三日圓”,再通過明查暗訪女方家教品德,認可後,即把男方庚帖交仲介者回送女家,女方又重複男方做法。在這期間若有一方沒有“三日圓”,勢必退還庚帖,取消議親。

相親。男女雙方認可後,即由男方的姑母嬸姆輩,擇日徑至女家相親,以細察女方容貌儀錶等。嗣後,往往還需到道觀寺廟抽籤問卜而後決定。

訂盟。或稱訂親、訂聘,俗稱“壓訂”、“戴戒指”等。儀式因人而異,繁簡不一。一般男方送以戒指、訂儀(紅包)、喜糖等禮物,女方則以各式糕餅果糖及鮮芋、生薑、手巾扇等吉祥物回禮。儀式中,由男方直系女眷或姑母親自將戒指戴於女方無名指上,婚事即告訂篤。

納彩,也稱送彩禮。男家擇日具柬,備辦手鐲、彩儀、喜包、壇酒、糖果、鮮花等彩禮去為女方“戴”(戴手鐲)。有的地方訂盟、納彩兩者結合,一併進行。在彩禮中,除手鐲外,女家尤其注重喜包、鮮花數量。因新娘出嫁時,受女方饋贈花、包的親朋鄰里,均要給新娘添妝“送路”賀喜。歷來男女雙方議定花包數量時,常出現討價還價,猶如交易。

送花。婚期來臨,男家還需具婚書禮帖兼有彩花、禮餅、綢緞等禮品送至女家。俗稱“送花”。

此外,訂婚後,女方還需向男方請求男家諸親鞋樣尺碼,以提前製備各種新鞋,隨嫁妝送給夫家諸親,作為見面禮物。俗稱“請鞋樣”。清末,民間婚嫁納彩、送花等禮儀漸漸趨向在“轎前盤日”,用花疊盤形式一併舉行。“轎前盤”有七日盤、五日盤、三日盤和隔日盤之分。分法以辦盤日子與結婚日子提前的天數計算。花疊盤包括:大盤小盤 (或稱頭盤二盤),以及一大串用竹籃裝疊的花包、花生糖、果品、全豬、鮮(熟)花、面線等禮擔。故有“盤擔”之俗稱。其中大盤小盤系有豐盛佳餚、禮品、禮物 (其中含聘金、六禮)。晉江歷來聘金數額甚巨。聘金,女方一般“完璧送還”。所謂“六禮”,俗稱“衫帶”,為男方送給女方的喜帖禮、擇日禮、被帳禮、花粉禮、收盤禮、嫁衣禮等。“六禮”女方歷來皆收。“轎前盤”的送盤與收盤,舊俗也極其複雜繁瑣。

結婚當天早上,新郎、新娘均要請福壽俱全的長者用木梳在頭上梳三下。俗稱“上頭”,也稱男冠女笄。新娘拜公上轎,要揮淚哭別,然後“封轎門”。由新娘的年輕侄輩挑燈引路,至村路口,新娘要從轎內丟出手巾、紙扇讓女方親屬撿回。送嫁媽陪同,一路吹打到男家。花轎一至,送嫁媽搶先進門,邊念“四句”,邊撒“鉛錢”(“鉛”的方言與“緣”諧音寓意有緣,新娘入門後會受全家人疼愛 ),同時通知公婆、親人和有“沖”者回避,然後新郎出迎“踢轎門”,再由新郎的年輕弟侄輩“請出轎”,新郎的嫂輩牽新娘跨過烘爐火入大門。沿道送嫁媽將篾笠米篩遮蓋于新娘頭上入洞房,挑烏巾、共吃紅圓。當天,新郎親朋鄰里要送賀禮,男家則大宴賓客。新郎新娘要逐席敬酒,俗稱吃“娶某桌”或“新人酒”。宴席上要尊新郎舅父坐大位 (首席)。晚宴畢,新娘要到廳堂與翁姑及丈夫的親屬“相見”、“請茶”,被請茶者要以首飾、錢鈔“壓盅”答謝。嗣後即轉入“吵新娘”(即鬧洞房 )。在新婚七天內的晚上可連續鬧洞房,有“七日內不分大小”之俗。結婚隔天早上,新娘要到祖厝廳“啟公”以及“啟井”、“下廚房”、“扛水”等。新婚隔日 (或三日、或五日、七日),新娘首次回娘家,稱“頭倒客”。女方即設晚筵宴請新女婿。請女婿席,禮儀甚多,賓主坐位和斟酒均嚴格有序,雞、鰻兩菜上席,女婿應即離席,故民間有“見雞飛,見鰻趖”之說。青陽一帶尤其忌上“烏賊”,否則即會觸發事端。此外,新婚後還另有諸如換花、送燈、探房、送夏等習俗。

民國初期及以前,晉江男婚女嫁,一般由父母包辦,各地基本沿用舊的禮俗。30年代,始有知識界宣導移風易俗,社會上“文明結婚”日漸流行。男女雙方或經親友撮合,或自由戀愛。志同道合者,一般只需贈物為據,照像留念,或於報端刊登訂婚或結婚啟事,夫妻關係便得到社會承認。這時期,城鎮集體舉行婚禮頗為時尚,影響所及,鄉村陳舊婚俗的繁文縟節也逐漸簡化。

新中國成立後,提倡婚姻自主,尤其是《婚姻法》頒佈以後,實行自由婚姻,一夫一妻制度。除時有出現招嫁(即合夥婚)、二婚親(男續弦、女再嫁 )、嫂叔婚(寡嫂與夫弟撮合)等舊俗外,諸如指腹為婚、童婚、童養媳、納婢、納妾、沖喜、嫁木主、嫁公雞、女婢陪嫁等等封建包辦買賣婚姻之劣俗,已基本消除。50年代,社會上自由婚姻,移風易俗,婚事新辦十分盛行。用結婚證、合婚像、分喜糖、舉行集體婚禮、開茶會等形式,取代了舊婚禮中的婚書禮帖,大盤擔、大嫁妝,及其極為複雜的婚嫁習俗。民間一些守舊的婚嫁,也始有明顯變革。如從說媒至訂聘等一整套繁瑣禮俗,改革為男女介紹認識,進而互相瞭解,同意後即合照訂婚像,戴戒指,送“衫帶”(彩禮 ),分喜糖。盤擔改包禮金由女方代辦。嫁妝普遍以手錶、縫紉機、自行車等三大件為最高檔。坐花轎改以自行車、三輪車代替。多兄弟結婚,唯序大 (即兄長)開辦筵,其他從簡。簡化或廢除了諸多舊的禮俗,並打破歷史上同姓不結婚、同村少聯婚等舊的傳統觀念。80年代以來,晉江僑鄉一帶富裕家庭婚嫁,講排場的遺風又有回潮,“重聘禮、大嫁妝”,聘金彩禮動輒以萬元計;嫁妝包括彩色電視機、摩托車、電冰箱、音響和類目繁多的家用電器,更有甚者,有汽車、銀行支票、套房等。城鄉民間婚禮競相鋪張,波及漸廣,普通家庭難以承受。民心普遍擁護政府婚事簡辦之宣導,移風易俗的文明婚禮仍深受社會歡迎。

 

生育

晉江一帶,自古以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傳宗接代的封建思想濃厚。民國以前,科學不普及,不講衛生。用土法接生,嬰兒死亡率甚高,故生育帶有很多落後愚昧的,甚至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地方習俗。

新中國成立以後,隨著科學昌明,社會發展,衛生保健普及,一部分陳規陋習已漸消除。但一些地方習俗仍根深蒂固,沿襲深廣。

孕婦臨產前,娘家通常要送雞蛋、線面、雞等物品到男家,俗叫“催生”,以資孕婦營養保健,也藉以通知男家要做好生育前後的準備。嬰兒出生,初喂哺以甘草黃連湯以至珍珠粉,後喂以母乳。產婦坐月要吃薑果 (系用糯米粉、生薑末、酒粬發酵製成)、麻油、線面、煎蛋、爆雞等熱性補物。青陽一帶,有七日內不吃乾飯之習俗,以防幹硬食物“損胃”,也防水份缺,乳水少。娘家一般還要為產婦送烹飪已就的瘦肉、麵筋、鮮魚等優質佐餐菜肴。

“重男輕女”歷來甚為突出,生男時燃放鞭炮熱烈慶賀,有向娘家“報生”的民間習慣。娘家親戚則要賀送以雞、蛋、線面等禮品。生女時,親友一般儀送雞蛋,不送線面。因線面系用麵團手制拉長而成,有連續不斷生女之諱。隨著傳統觀念改變,男女平等,生女放鞭炮的、送線面也已有出現。

產婦房間,俗稱“月內房”。外人一般都不能進入,否則可能觸“黴頭”。進“月內房”的人一個月內不得觸摸供品,敬奉神佛。坐月子的產婦及嬰兒宜靜養生息,坐月的產婦要經常躺臥,忌動七情六欲,忌走出房門,忌吹冷風、浸冷水等等。

嬰兒出生後,志慶日子很多。為酬謝共同庇佑嬰兒平安諸神明,嬰兒出生第三日、第七日、第十四日,均有連續反復地供敬“床母”(眠床之女神 )、七娘媽、簷口媽、夫人媽等迷信習俗。尤其在第十四天,產婦娘家要送來幼嬰衣服、雞、酒等。大家則要備辦大宗的薑麻油香飯或“糖豆”回禮,以資饋贈內外兩家親朋鄰里,以示幼嬰哺育順利,安然無恙。彌月也稱“滿月”,夫家要以“滿月圓”送親友。“滿月圓”米粿,俗稱“豬母奶”,其狀有如乳頭,上麵點個紅,象徵母乳飽滿,嬰兒健康。四周月,俗稱“四月日”,產婦娘家又要備送雞蛋、線面和幼嬰衣裳、帽、襪。一般不送鞋,因有未周歲穿鞋以後走路易跌之俗忌。周歲,俗稱“度晬”,要特別印製龜狀糯米粿或麵粉粿,俗稱“度晬龜”或“四腳龜”饋送親友。龜者善爬,象徵嬰兒很快能開步走路;龜者長壽,也象徵嬰兒健康長壽。度晬時,娘家禮品甚為豐厚,其中以綴繡個“卍”(古意為“吉祥海雲相”,武則天長壽二年 [1693]規定卍讀作“萬”)字的“度晬裘”和虎耳帽、虎仔鞋等為特色,寓有避邪、吉慶、長壽之意。孩子周歲時,民間常有“爬龜”儀俗。所謂“爬龜”,即在大廳上置有算盤、秤、書、筆、剪刀、尺以及四腳龜等物,讓孩子在爬行中任意選擇,以占卜孩子長大後是工、是賈、是學。度晬之日,親友祝賀,設筵酬神,宴請賓客,甚為普遍。沿襲民國以前富裕人家舉辦“請夫人”、謝天、內外鼓 (即內有道士做敬、外有演戲酬神),肆意鋪張者,已不多見。彌月、四月日、度晬,幼嬰要理髮,理髮師常以熟紅雞、鴨蛋搓幼嬰頭臉,口念吉利四句。之後,還並有分送鄰居鄉親“剃頭蛋”的習俗。兩周歲,俗稱“頭生日”,也有吉慶之俗。至16歲生日或“七夕”,更為隆重,各親友送禮比度晬更豐,凡布匹衣服鞋帽等等,量多而質優。較富裕的外祖家,還常以黃金首飾、自行車、手錶,甚至彩電、摩托車之類為禮品。慶賀之日,民間常用竹篾、五色紙糊制“七娘媽亭”並備供品向七巧娘或夫人媽“洗契”。此外,設筵演戲,酬敬天地等封建迷信儀俗,也時常出現。當日大宴賓客,鋪張浪費甚為普遍。

 

壽慶

壽慶,俗稱“做生日”,人逢周歲,16歲、弱冠(20歲)、壽誕(五秩以上)均作慶祝。平常生日,當天早上,一般煮線面雞蛋燒香敬“灶君”,全家吃“生日面”。由於男尊女卑傳統觀念影響,結婚而尚未當婆婆的婦女,一般不做生日。

晉江一帶,做生日設宴酬神請客者,民間俗稱“做大生日”,是為長輩祝壽的一種喜慶活動。新中國成立以前,由於醫學落後,衛生保健甚差,平均壽命不高,所以,年滿五十者就稱為長壽,年至七十為“古稀”。因而五十歲開始做“大生日”,慶賀長壽者,甚為盛行。

一般“大生日”是做“九”不做“十”,也就是四十九做五十,五十九做六十,六十九做七十等,擇“九”做“十”,寓意吉兆,因“九”與“久”諧音,有“長壽”、“長久”之意。慶賀日期則依據具體出生月、日而定,一般取農曆。

做大生日時,全家老少聚集一堂,外出親人提前回家,出嫁的女兒、孫女均應偕夫婿及其子女,並攜帶豬腳、壽麵、壽蛋、燭炮等禮品親臨祝壽。德高望重的長輩做大生日,除本家親眷外,一般親戚朋友和鄰居也來賀壽。賀禮有燭、炮,賀詞、詩、對聯、壽幛、壽軸等等。但忌送鐘,以避“送終”之嫌。

富豪及仕宦縉紳做“大生日”,排場和儀式十分講究。正廳中間擺設香案,案頭高點大紅龍燭,廳中懸掛壽星圖或壽屏壽幛,兩邊貼“福如東海長流水,壽比南山不老松”的壽聯。橫批則有“壽星高照”、“福壽雙全”等佳句。壽星正坐高堂,夫妻白首齊眉者則同坐,以受兒孫輩拜夀。祝壽者,有時還吟誦祝壽詩詞等。

祝壽禮畢,一般家庭即請親友吃雞蛋線面,但多數設酒宴請客。壽慶期間,舊俗富裕人家有請“嘉禮”(提線木偶)或戲班前來唱戲賀壽,熱鬧非凡。

祝壽禮事完畢,要向四鄰饋送壽包壽麵。也要讓已婚女兒、孫女等至親帶回壽包壽麵以分送鄰里,俗稱“壓筐”,說是“內外歡喜”。

由於物質生活、衛生保健日益提高,晉江人平均年齡普遍增高,所以民間做“大生日”移於六十歲或七十歲做者,已逐漸形成習慣。80年代,一些殷富之家,時尚藉高級酒樓、賓館、餐廳宴請賓客。舉行祝壽儀式,壽慶掛彩燈、置花籃,高朋滿座,鼓樂鞭炮齊鳴,甚為隆重豪華。送禮規格也隨之提高,送鐘已不屬禁忌之列。年輕人 (包括一些兒童)平時“做生日”,仿外國吃生日蛋糕,唱生日歌,開生日舞會,饋贈生日禮品,也日漸時尚。

 

喪葬

自唐以隆,晉江曆為泉郡首邑,名宦迭出,士紳甚眾,喪葬諸事慣用官儀,影響深廣。因而喪禮隆重,葬儀繁瑣的儀俗逐漸形成。除基督教徒保留祈禱儀式以及十三四世紀少數回族用伊斯蘭教葬禮外,大都沿用“喪葬悉遵古禮、祀先至誠;忌節及歲時伏臘,備物致祭、必潔必豐”的舊俗。

晉江俗規凡50歲或做“公輩”病危臨終者均要抬置廳堂,男左女右,臥於四塊床板簡易搭成的床鋪上,稱為“壽終正寢”,俗稱“上廳邊”。死者將斷氣時,親眷要邊哭邊為其更上“壽衣”。俗稱“換張老衣裳”,壽衣服飾仿清服,內外 七層。如斷氣後才更衣著,俗有“死者得不到”之嫌。死者辭世後,當即用其被單複蓋軀體與面部,並在屍體上置一面銅鏡,預防家貓跨越。嗣後治喪開始,主要儀俗與程式如下:

守靈

喪家大門上要掛上一塊白布,死者親眷要披麻帶孝,跪坐在鋪前稻草中哭哀,俗稱“溫狗朝(廄)”。隨後,親眷在死者鋪頭點燃一根白燭或一盞油燈,並置放一瓦片粘泥土 (由孝男從池旁埂邊挖來的)和蛋線面一碗。碗中插有竹筷一雙,瓦片泥堆上插炷香,為死者“辭生”。此時,外人有忌見燭光或燈光之俗,俗稱“見刺”。在此期間,孝眷要以錢兩文,投入井中或溪中“乞水”,有的地方還有“乞火灰”習俗。孝眷要為死者梳洗整容,並不斷續香,焚燒冥紙,藉此為死者入黃泉作“買路”錢。

治喪之始,死者五服內親眷即各依服制,穿上喪服。成服後,要向各地親戚報喪,俗稱“報死”,被報親戚,需給來者一杯清水或湯茶漱口,以添“彩氣”。當天或翌日,一般還有“迎壽”儀俗。所謂“迎壽”,是指棺木一路吹吹打打抬至,孝眷跪地迎接。棺木俗稱“壽板”,漆朱繪彩,華麗堂皇。時辰到,屍體由忤作抬移入棺,俗稱入殮。入殮時,若是女者一般都必須有娘家的親人在場。生肖與死者相克者,要回避,以免患“沖”煞。入殮屍體,覆蓋以水被、面布並填塞“壽內”諸物後,封棺釘蓋。殮畢,孝男孝女需將死者生前所用舊席褥草、杯盆器皿等一切日常用品,送至郊外或村外焚燒,俗稱“送草”,或叫“送腳尾”。送草路上啼呼慟哭,加上送終鼓鈸聲聲,氣氛甚為悲切!如果死者在晚餐後至午夜前斷氣,俗稱“三餐都吃光”,民間還有“乞飯”習俗。民間守靈時間一般不超過 七天,有鄉親鄰里作伴守靈“坐冥”。披麻帶孝者不得隨便出入他人住宅。守靈結束,道士常以桃枝清水蘸灑廳屋,以驅凶避邪。

出殯

出殯俗稱“出葬”。出葬之前,死者家屬的親戚至友、宗親鄰里要送賻儀(金銀禮)。出殯時,棺夫把靈柩移至宅外,俗稱“轉柩”,後“絞棺”上罩。此時,孝眷披麻帶孝跪地哭挽,道士“開光”作祭,送殯親戚至友對棺行禮,喪家設禮生陪拜,禮畢,孝眷免冠謝拜,開路鼓吹響起,送殯儀式開始。送葬儀仗常以一人沿途“壓金銀”(將冥鏹壓于路旁橋頭 )者帶路。前面有出殯儀式前導牌、橫彩、銘旌靈幡、白紅大燈、開路鼓吹等。其中主亭、絲竹管弦、挽軸、鄉音民樂兼間魚貫,最後是道士、靈柩。靈柩抬夫一般有 八至十六人不等。靈柩棺尾系結執紼,由孝眷邊走邊拉,俗稱“拔麻尾”,有象徵挽留死者之狀。送葬隊伍徐徐行進,哀樂陣陣,鑼鼓喧天,哭聲淒切,氣氛肅穆。

靈柩抵達墓地,祀後土,祭棺頭,點木主等禮儀完畢,棺木落壙,孝眷衣裙要各兜泥土一把,邊哭邊繞墓壙,慢慢撒入,俗稱“帕土”。封蓋墓穴時,孝男取墓土一塊放於魂轎木主之座上,送葬隊伍則取另道“歸虞”,俗稱“返主”。返主中,孝眷反拉魂轎執紼,把死者亡魂引入祖廳宗祠。歸虞畢,喪家請送殯者就席用餐,民俗有吃個“彩氣”的說法。送殯者當晚不能留宿,回去時不能辭別。喪葬如在農曆七月舉行,則不得抬魂“返主”,以避引鬼入宅之嫌,引魂返主諸事一般要待到農曆八月才可進行。此後,相繼舉行一些諸如牽、做功德、化紙送庫錢庫銀等儀俗。

奠儀

葬禮告完,在祖厝或宗祠裏往往要糊龕(冥屋)奠祭死者之靈,五天或七天內,孝眷每日均要清晨奠以湯、茶水,點心果合等供品,俗稱“捧茶”;午、昏奠以飯菜,俗稱“捧飯”。捧飯之奠,逐日按一定數量添加盤餐菜色。捧茶捧飯時,妻媳婦輩均要呼叫死者進餐用茶用飯,所以有“叫茶”、“叫飯”之稱。時至第5天或第7天,孝眷要以咸煎、米粽答謝送賻儀的親戚至友、宗親鄰里,俗稱答金銀禮。此後,奠祭複在十四日、四十九日、百日、周年 (即小祥,俗稱“對年”)、兩周年(即大祥,俗稱“三年”或“三載”)及至死者誕辰,以及清明、中元、冬至等歲時節日,直至“三年”除服,出嫁女兒輩“脫麻尾”,帶回“烘爐棗燈衣食”,以示化凶轉吉為止。

此外,晉江喪葬舊俗還有幾個頗具地方特色的習俗如:

解願

唯恐死者亡魂未眠,思念人間,由孝眷請道士唱道情,“拋鑼鈸”,做道法,以規勸亡魂“駕鶴西歸”的儀式,俗稱“解願”。解願儀式詼諧,生動風趣,熱熱鬧鬧,與肅穆的喪儀迥然不同,發人節哀,圍觀者往往甚多。

墓築

墓址擇地,迷信“風水”堪輿。墓壙一般為磚石砌體,有單、雙、多壙之分。墓牌鐫刻死者郡望姓氏,其字數嚴格按“興旺衰微”取捨。殷富者以糖水三合土或花崗石築砌成龜狀大墓,一般平民則砌三合土長墓為常見。封建社會的達官顯貴的古墓構築堂皇,周圍多數立有翁仲、武士、畜獸等石雕、望柱。一般殷富士紳的大墓均有鋪設墓桌墓埕,墓腳墓手之類。各種墓塋左側均立有“後土”牌位。

拾骸

俗稱“拾骨”,多在清明節前後進行。或擇吉日吉時挖塋取骨,於有雨傘遮蓋的草席上,擬人擺為骷髏,朱筆逐檢無遺,纏以絲棉,依序裝入陶制“皇金”(形似腰鼓,口寬底窄,徑一尺,高二尺 )密蓋。再由孝男背至新穴埋葬。背走時,沿途有不得回頭之禁忌。葬畢,通俗帶回“烘爐棗燈衣食”。

骸棺

目的是為先後亡故的夫妻合葬一壙,因民間有皇金與棺木金木相克之說,不能合葬,故把先前亡者骨骸按人形狀拾入小棺木,俗稱“骸棺”。

晉江長期沿用土葬舊俗。其迷信與鋪張之風,為各地所罕見,所以歷史上有流傳“生要在蘇杭二州,死要葬在晉江泉州”的方言俗諺。新中國成立至70年代期間,社會時尚“破舊立新”,舊的喪葬儀俗隨之棄繁從簡。一系列諸如設靈堂,寫訃告,開追悼會,發唁電,獻花圈,帶烏紗、白花,掛遺像的創新與改革,逐步取代了陳規陋俗。特別是人死實行火葬,也開始為社會所接受,並且日漸推廣。其中尤以青陽的高霞村喪事堅持推行火葬最為突出。70年代以後,一些地方的喪禮陳規始又回潮,人講排場,鋪張浪費,競相出現。出殯隊伍由摩托車開路,有舞龍弄獅,輕音銅樂,鄉音小調,馬隊妝閣,高蹺彩球等,如同踩街。有的還不惜鉅資,大做功德,墓築造亭建厝,因而喪事簡辦的社會呼聲甚高。

 

附:回民、基督教徒喪葬禮俗

回民

回民命終,移遺體於廳堂中三塊床板之上,頭北腳南面朝西,或枕東腳西頭稍填高正面朝西。朝西表示歸向麥加聖地。廳中點安息香。死者生前所穿衣服全部脫去,蓋上白布,然後請有德望的人為他淨身穿上特製的白布葬服,移入“搭蔔”(屍匣 ),舉行葬禮。回禮一般是晨亡午葬,夜死晨埋,最長不超過三日。回民稱死曰“歸真”,意謂歸於真主,故不哀哭。廳堂上保持安靜,親友惟微聲誦“清真言”(即“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出殯前,死者子孫後裔,舉家齊集同往拜請阿訇主持喪禮。阿訇為死者祈禱。然後將搭蔔抬到廳堂口,阿訇誦經,再次為死者祈禱,乞求真主饒恕亡人,解脫亡人一切罪愆。

出殯時,不用鼓樂,不作任何排場。送殯者隨在搭蔔後面靜靜而行,婦女送距喪家百步即可返回,男的則送至墳山。埋葬不用棺木,用白布把遺體移入墓壙,臉部顯露朝西。壙用石板或磚塊砌成。壙底及遺體上都撒下相當數量的檀香末等香料,然後蓋上石板 七塊,用紙塞縫,塗上灰土。葬畢,家人跪于墓前,靜聽阿訇誦《古蘭經》句,為死者祈禱。然後繞墓一周,取墓土少許置於香爐,爐中燃安息香,由孝男捧香爐前行,家屬及送殯者隨後,結隊返回。

返回後,喪家送殯者吃“油香”(油炸麵食),喝甜茶,謂之彩氣。

墓蓋一般用白石雕成長方形彌座式的石墓;清代以後,多有以灰代石的。

如果請不到阿訇,喪葬時只須捧出《古蘭經》就可以成禮,形式更加簡單。

晉江陳埭為回民聚居地,過去都按此儀式進行,現在也在改革。

基督教徒

基督教徒臨終,常有牧師或傳道師及會友環集病人左右,微聲吟詩祈禱,勸慰病人堅定信心,安然接受神召返回天家。

大殮及出殯、安葬時,也均有牧師或傳道師或教會長老主禮。吟詩祈禱外,主要是選讀有關信徒蒙召回天家的經文,慰勉喪家節哀,堅定信心。如選讀新的經文:“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等。

喪葬禮節比較莊重,沒有木主、祭奠等事項。喪服或白或黑不限,但一般只用一色,極少兩色雜用。送殯會友則臂纏黑紗或胸佩黑章(黑紗黑章由教會購置備用 )。

出殯時以鳴鉦前導,其次是出殯儀式牌,上書“某某教會信徒某某出殯儀式”,接下是銘旌、花圈、挽軸、樂隊等。樂隊多用西樂,有的教會特定哀悼樂章。最後是靈柩、喪家、主禮牧師及親友、會友。

 

建宅

建宅,民間俗稱“起大厝”,也稱“建業”。晉江僑鄉一帶,早就有句:“建業,‘業’字當頭”的俗語流傳。“業”的方言詞義,有凡事多磨,艱難之意。歷史上民間興建住宅陳規儀俗十分繁瑣。

擇址合利

建宅之始,先請山家選擇位址者相當普遍。事後,再由山家“牽庚”(即羅盤定向),確定住宅的建築坐向、方位。民宅坐向忌朝正南正北,或正東正西,一般採用兼字,如東北方向即以“艮坤醜未”等為宜。鄉村建宅普遍依山勢龍脈。逆山勢走向的,俗稱“鉗龍”,為“風水”所不取。所以,晉江村落住宅普遍有朝向基本統一之特點。

宅址與坐向一俟確定,又需經山家算合“年利”,方可動土。所謂年利,系以干支的“三合”、“三會”推算,如為“申子辰”或“巳午未”均示為“沖”,也就是宅址與當年年庚干支不合,方言俗稱“無利”,就不得破土動工。

動土興工

破土之時,民間習慣於正廳址處立一“福德正神”木牌,俗稱“土地公”。破土前需酬敬一番,再用鐵錐(忌以鋤頭)自東向西沿宅址四周挖一遍,稱“動土”。動土後,土木即可興工。但每逢農曆初二、十六,均得奉敬土地公,直至宅建落成,“謝土”焚燒神牌,於正廳案上正式供奉土地公神位為止。動工伊始,一般先在廳正中置一磉石,為全屋建築測量軸線與水準的依據。整座建築規制與格局,通常統一於一根標畫尺寸的“高尺”。“宮式大厝”各開間的長、寬、高規格均要嚴格符合“天父地母”寸白俗套。迷信“東龍西虎、重東輕西”吉利佈局的宅式建築相當普遍。施工中,凡下矜、置門、上樑、封歸、合脊、放涵時,通常要選擇吉日良辰,俗稱“看日”。是日都帶有一些迷信儀俗,如門底埋“五穀”,門柱頂壓紅布,中梁系“八卦”等。民間建宅,忌工匠暗中“做扣”(系指不利於房主的一種巫術 ),所以對各類工匠皆以禮厚待,每逢農曆初二、十六以及上樑等節日,都要設宴款待。故社會上有句“初二、十六,泥刀斧鑿,封歸合脊,師傅肚必 (裂)”的方言順口溜。

落成喬遷

新居落成,喬遷舊俗也頗具特色。一般喬遷均選擇在吉日淩晨。新居主人長房大孫首當提紅棗燈,其餘則攜帶“脊駝梁”(床梁),搖籃轎車,雞母雞仔以及錢、水、米等,沿途燃放鞭炮入宅,以象徵生息繁衍,人財兩旺之吉意。喬遷之日,新朋鄰里均賀送以燭、炮、紅燈、鏡、喜幛,甚至電視機、電冰箱、沙發椅等。而新居主人當日普遍敬備筵席,舉行較大的謝天、謝土、酬謝夫人、土地等神祇的綜合迷信儀式。演戲酬神者也時有出現。俗謂“一敬神、二敬人”。大擺宴席,送禮請客,慶賀活動,甚為熱鬧。

新中國成立以後,建宅的陳規舊俗,隨著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的發展,已逐步簡化或革除。但封建迷信的陳規陋習痕跡,仍斑駁可見。

 

居住

晉江一帶傳統民宅多為“皇宮式”大厝。“皇宮式”大厝,具有多層次進深、前後左右有機銜接、對稱等特點。大厝第一道是墀頭大門,門位凹入,門上多嵌以綠輝岩雕刻業主姓氏郡望匾額,並裝飾“伍員目”。大門要逢大事才啟開,平時均由兩側邊門進出。入門處下廳左右辟兩間下房,下廳止步銜接天井,天井兩側的走廊和房間或叫“舉頭”或叫“廂房”。走過天井就到主屋正厝,中為廳堂,分前後兩廳。廳的左右前後各有大房後房共四間,是主要起居住室。廳房結構,有“光廳暗房”之特點。大房與舉頭之間辟有左右兩邊門,可通室外或護厝,出後廳複有天井,兩旁多半又是舉頭或廂房,最後是一列平屋作廚房、雜間或住房。大厝外的左右兩旁,往往各建一排三間或五間的“護厝”。“護厝”中開闢為小廳,其餘房間為住室。

“皇宮式”大厝大都為穿鬥式木架結構。一般有四柱三開間或六柱五開間。屋頂為懸山式曲線燕尾脊,屋面頂鋪紅瓦、瓦筒、簷口掛滴水、瓦當。下房、廂房、護厝次之以硬山式屋頂或馬頭式山牆。房間間牆系用木板或磚壁,窗櫺門扉,雕花鏤柳。室內方磚地板,廳口、大井、牆礎、埕院、臺階、舉頭鋪設平整條石,四周紅磚牆面貼砌各式幾何圖案。整體建築造型,莊嚴大方,淳樸和諧。

民居習以聚族。大厝規模大小有一進一落,直至四進四落之分。豪華仕紳之宅,前有回向,後有花園,兼有東廊西廂、池亭水閣、書軒畫室等等。普通百姓住宅結構、佈局則較靈活簡樸。建築都為土木結構或土木磚石混合結構。

民國以後,民宅有新的變化,出現舉頭、下落戴樓,新舊結合的住宅。30年代始出現混凝土結構、式樣不拘的洋樓。新中國成立後,傳統型大厝構築漸少,民宅時興建築改進型的磚石樓房。特別是80年代以來,堂構新穎,千姿百態,裝潢美觀,兼有會客室、廚房、膳廳、衛生間等現代設施,條石、磚混、框架結構的高樓大廈在晉江僑鄉一帶,比比皆是。而且,大厝門豎普遍鐫刻有厝主名字的冠頭聯。城鎮居民則漸趨購置佈局科學的商品套房,逐漸形成居民新村。

歷史上,晉江的一些住居陋俗仍時有出現,如建宅的中梁和“高尺”要長期妥善保留,女人不得跨越。如遇上女兒在娘家分娩,大都有下“高尺”之舉,以拒外家奪走福氣。鄉間居民大門上常貼有八卦、佛符諸類以驅邪,大門正向習慣築堵“照牆”,以避免沖路、沖巷、沖柱、沖窗、沖厝角等。正向路巷之宅的外牆,還常嵌“石敢當”以驅邪。尚未酬謝“土地”的新居,不得敲鑼打鼓。正廳旁側不添造廚房,否則有“乞丐背草袋”之諱。住室置床不能橫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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