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人出國與分佈
出國
晉江縣濱海,先民“習于水鬥,便於用舟”,乘槎浮海的歷史悠久,出洋旅外也源遠流長。
隋唐五代
據清代東石蔡永蒹《西山雜誌》記載,早在隋初,即有東石人林智惠、高逢楨“導舟”遠航勃泥(婆羅州)等地;唐開元、乾符年間,林智惠裔孫林鑾、林靈仙等,先後航海經商至勃泥、真臘(柬埔寨)諸國,因其“往來有利……晉海商人競相率航海”。
唐代佛教盛行,中外佛事往來頻繁。天寶十二年(七五三),泉州超功寺僧人曇靜偕石匠多人,隨鑒真東渡日本。鹹通十四年(八七三),又有泉州僧人釋智宣出國取經,在印度居住二十五年,遍曆亞洲三十余國。
五代後晉開運元年(九四四),“晉江王”留從效,進一步拓展海外貿易,“陶瓷銅鐵,泛于番國”(劉繼宣《中華民族拓殖南洋史》);留從效還“使蒲華子、蒲有良之占城,司西洋轉運使”(《清源留氏族譜》)。隨著海外交通和貿易的發展,僑寓“番國”的晉江商人,隨之增多。
宋元時期
隨泉州設市舶司後,晉江的商業、手工業及海外交通事業有了長足的發展。自唐末五代以來,北方戰亂,中原人口不斷南遷,泉州地區人口增多,人稠地狹,無地少地的農民也日見增多。因此,宋代晉江人出洋經商、謀生乃至旅外者,屢見於史籍。
北宋時期晉江就已出現華僑。“大中祥符二年(1009),(安南)國人共推閩人李公蘊為主”。李公蘊祖籍晉江縣東石李家港,早年隨兄李淳安經商並僑居安南,曾任安南國殿前指揮使,而後“創立安南李氏王朝”(韓振華《宋代兩位安海人的安南王》)。
《宋史.高麗傳》記載,北宋間,高麗“王城(今開城)華人數百,多閩人因賈舶至者”。據《高麗史》載,大中祥符八年至元祐五年(1015~1090),晉江人遠航高麗達十九起,近五百人次,其中不少人定居當地而成為華僑。其中有考者:大中祥符八年歐陽征、天聖元年(1023)陳億、元祐三年劉載以及林仁福、黃文景、黃謹等二十多人。
莆田《祥應廟碑記》載,北宋間,“泉州綱首朱仿,舟經三佛齊國(今印尼蘇門答臘)……往返曾不期年,獲利百倍,前後之賈於外番者未嘗有是”。“前後之賈於外番者”即不乏具備僑民身份之人。
南宋以後,政治經濟中心南移。這不僅使泉州港海外交通貿易進入鼎盛時期,並導致晉江縣人口急速膨脹,出洋謀生不斷增多。
十三世紀中,泉州人王元懋“嘗隨海舶詣占城,國王嘉其兼通蕃、漢文,迎為館客,乃嫁以女,留十年而歸……”(洪邁《夷堅志》)。宋寶慶元年(1225),祖籍安海的陳日煦又登上安南王位,建立陳氏王朝(韓振華《宋代兩位安海人的安南王》)。
宋景定甲子年,即五年(1264),前泉州判院蒲公及其子應、甲曾分別奉使渤泥、占城等地。1972年,汶萊穆斯林公墓發現一方漢字墓碑,上刻“有宋泉州判院蒲公之墓,景定甲子,男應、甲立”(莊為璣《汶萊國泉州宋墓考釋》)。隨著海外通商的發達,晉江縣磁灶吳氏先民“泛海傳藝者多人”(《磁灶吳氏族譜》)。此外,朱聰、鄭慶等水上起義失敗後,餘部及受牽連者多逃亡海外。宋末元兵入泉,晉江縣不少民眾紛紛出海逃難,避居菲律賓、爪哇、汶萊等地。
元代,泉州港更躍居世界最大港之一,海外交通空前繁榮,晉江人出洋僑外隨之大增。當時晉江縣對外交往通貿達九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周致中《異域志》記載,“自泉州發舶,一月可到”的爪哇,“與中國為商,往來不絕”。“流寓於其地之粵人及漳泉人,為眾極繁”。汪大淵在《島夷志略》中寫道,爪哇東面的古裏地悶(今帝汶島),“昔泉之吳宅,發舶稍眾,百有餘人,到彼貿易”;地處海交要衝的“龍牙門”(新加坡),“通泉之貿易”,“男女兼中國人居之”。
元初曾多次對外用兵。至元二十九年(1293),元軍從泉州港開航,出征爪哇,晉江縣不少船工、水手被征入役。軍至勾欄山(加里曼丹西南的格蘭島),“有病卒百餘人不能去者,遂留山中。今唐人與番人叢什而居之”(汪大淵《島夷志略》)。元末,泉州戰亂。縣民不堪其苦,有些人相率逃洋。據明初馬歡的《瀛涯勝覽》、鞏珍的《西洋番國志》等史籍記載,“舊港,即三佛齊國是也……國人多廣東、漳、泉州人逃居此地”。“爪哇……其國人有三等。一等西番回回人……一等唐人,皆中國廣東及福建漳、泉州人下海者,逃居於此”。
如此眾多的“漳、泉州人”移居南洋諸島,或因經商而留居,或因謀生而流寓,不少人則因躲避軍役、戰亂而“逃居”。由宋及元,晉江縣的海外僑民已有相當數量,其分佈從東北亞至南洋群島各地,而主要集中在今天的越南、汶萊、印尼等當時海交貿易較為發達的地區。
明清時期
入明以後,明王朝實行“海禁”,泉州市舶司初被限制只准通琉球的海交範圍,後則被取消機構設置(移福州),晉江縣的海外交通大受抑制。然而,“海者,閩人之田也”(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歷來以海為生的晉江民眾冒死出海者,仍不在少數。其時,雖然泉州港已衰落,而安海港的私商貿易卻一直十分活躍,“安平鎮獨矜賈……或沖風突浪,爭利於海島絕夷之墟,近者歲一歸,遠者數歲歸……以異域為家”(李光縉《景璧集》)。成化年間,鄰近的漳州月港崛起,成為“閩南通番”的集散地,“四方異客皆集月港,泉、漳商民,販東、西二洋,代農賈之利,比比皆然”(《天下郡國利病書》)。
鄭和七次下西洋,曾航經泉州港,促進晉江縣商民的對外交往和僑居國外。鄭和船隊曾到過呂宋、蘇祿等地,其後,閩南(包括晉江)人民旅居菲律賓群島者日漸增多。“呂宋居南海中,去漳州甚近……商販至者萬人,往往久居不返,至長子孫。”(《明史.呂宋傳》)“漳泉人多往焉”(何喬遠《名山藏》)。
“鄭和使婆羅(汶萊),有閩人從之,因留居其地”(《明史.呂宋傳》)。永樂十五年(1417),鄭和第五次下西洋,船隊途經泉州,晉江縣許多人受雇為火長、船工及其他勤雜人員,隨船隊前去南洋,有的人留居海外。
明代中後期,賦役苛重,土地兼併加劇,資本主義經濟因素也已開始萌芽,進一步刺激晉江縣民眾出洋營生。與此同時,倭寇騷擾之患,更使晉江人民慘遭荼毒,因而紛紛浮海逃生。張燮在《東西洋考》明確寫道,漳、泉人移居於十多個國家和地區,其中在菲律賓“聚居澗內為生,漸至數萬”。地方族譜對此記載更具體。大崙《蔡氏族譜》載:“兵燹後,闔族苦於倭寇,紛紛外逃出洋。”據安海、石獅、金井、永寧等地,黃、陳、顏、柯、蔡、洪、吳、王、高等九姓十四部族譜記載,明萬曆崇禎年間,僑外者即達六十六人。
明朝成化至崇禎年間安海等地居民出國情況表
年號 |
菲律賓 |
印尼 |
星馬 |
越南 |
泰國 |
柬埔寨 |
其他 |
歿於海 |
合計 |
成化 |
|
|
|
|
|
1 |
|
|
1 |
弘治 |
|
|
|
|
|
|
|
|
|
正德 |
|
|
|
|
1 |
|
|
|
1 |
嘉靖 |
6 |
|
|
|
|
|
1 |
2 |
9 |
隆慶 |
4 |
|
|
|
|
|
|
|
4 |
萬曆 |
41 |
1 |
1 |
3 |
|
|
5 |
|
51 |
天啟 |
2 |
|
|
|
1 |
|
|
1 |
4 |
崇禎 |
7 |
1 |
1 |
|
|
|
2 |
|
11 |
合計 |
60 |
2 |
2 |
3 |
2 |
1 |
8 |
3 |
81 |
此外,還有因災荒或吏治腐敗而被迫出洋者。1607年前後,金井坑西村大饑荒,一百五十多人相繼出逃外洋謀求生路。
有明一代,晉江縣華僑足跡遍及日本和南洋各地,而以旅居菲律賓群島為多。
晉江人大量出洋是在清代,其間曾出現幾次高潮。
清初,先後實行“禁海”、“遷界”政策,晉江沿海鄉鎮深受其害,不少人即離鄉背井,漂外謀生。據《安海志》載,“丙申(1656)毀鎮”、“辛醜(1616)遷界”之酷舉,使安海“鞠為茂草,海港淪為閉絕,生民流離失所,商賈破產亡家。其間有素貿於海者,相率輾轉寓南洋一帶,以謀生路,而為後之僑商。”龍湖前港《溫陵錢江施氏族譜》載:“若夫倭寇時之離異,遷界時之散處……或往粵省、暹羅、呂宋等處。”正所謂出省入番邦,而不回故鄉者。《金井李氏族譜》雲:“清初戰爭日煩之時,兄南弟北……奔走呂宋外夷。”
康熙年間,海禁稍開,廈門港興起。晉江民眾出洋謀生乃至僑外者隨之繼續增加。安海靈水村埔頂灰埋吳氏二份房頭族譜記載,自康熙後期至道光年間一百多年中,即有二百餘人出洋謀生。道光元年(1821),即新加坡開埠第三年,晉江人的第一艘帆船自廈門駛達新加坡,是為晉江人大批移居新加坡之始。
雍正四年(1726)、乾隆十九年(1754)菲律賓蘇祿國王兩次遣使團攜方物及表文朝貢清廷,第一次使團正使龔廷彩和第二次使團副使楊大成均為晉江人氏。
鴉片戰爭以後,西方資本主義勢力入侵,中國逐漸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晉江社會經濟凋蔽,勞動人民大量出洋,又一次形成出國高潮。安海靈水村二一五戶人家在高利貸重壓下,七十多戶被迫出洋謀求生路。陳埭海岸崩塌,農作物連年不收,廣大農民被迫渡洋。霞美村鹽埕毀壞,鹽民無以為生,不得不離開家園,謀生異國。馬坪、茂亭一帶的“林股”械鬥長達五年之久,無辜群眾紛紛出洋避難,僅前倉村二十四戶中,即有十六戶十八人遠走菲島、印尼等地。
光緒十九年(1893),清政府廢除出洋禁令之後,晉江有不少貿易商人寓外而成為華僑。東石蔡樹葉經營蔡玉記號航運業,海禁重開後即向南洋群島發展,後僑居異國。現其子孫定居新、馬、菲等地者近二百人。
早期出洋的鄉僑,素有攜親牽友的習慣。“降及明清,(吳氏)族人相繼乘槎浮海者,絡繹不絕,尤以僑居菲律賓為最多,於是父挈其子,兄率其弟,接踵而至,居斯食斯,以生以養。迨遜清末葉,族人旅菲者數以萬計,工商學賈,各從其業。”(《金井李氏族譜》)。清末,安海西溪寮蔡德淺少時往菲,當蠟燭業雜工,後經營蠟燭廠,富甲晉南僑鄉。西溪寮與漳州寮兩村由他牽引往菲者達70%以上;亭店村楊孫獺、楊嘉種父子在菲經營土產業,行店30餘處,且購置輪船定期川走廈門,在菲設有“浪幫”(寄居)處,供同鄉“新客”食宿,月發零用錢六元。於是,全村往菲者達六百餘人。樹兜村蔣備球往印尼當華工,期滿後艱苦創業,成為巨富,牽引村人到泗水謀生者達千人。
十九世紀中期以後,西方列強加緊掠騙、販賣“華工”(即所謂“豬仔”、“苦力”),“豬仔出洋”一時成為晉江縣出國的普遍現象。鹹豐二年(1852),一艘英人雇用的美國“羅伯特.包恩號”輪船從廈門運走華工,其中在八重山島上岸的三百八十名華工中,即有晉江人郭從、蔡德等一百二十五名(沖繩縣《歷代寶案》第二集)。安海顏文卿等人於清光緒二十九年由“客頭”引帶,前往印尼當華工。樹兜村蔣既淑也是往印尼泅水當華工。青陽莊篤坎在新加坡被人販劫掠,逼往蘇門答臘煙草種植園當苦力,幸為閩商陳天賜營救得脫。
清代華僑比明代明顯增加,而且以旅居菲律賓為多。
清代安海等地居民出國情況表
年號 |
呂 宋 |
星 馬 |
印 尼 |
越 南 |
暹 羅 |
仰 光 |
其 他 |
合 計 |
順 治 |
3 |
|
13 |
3 |
1 |
|
2 |
22 |
康 熙 |
15 |
|
12 |
2 |
5 |
|
12 |
46 |
雍 正 |
|
|
9 |
18 |
4 |
|
5 |
36 |
乾 隆 |
14 |
2 |
8 |
37 |
8 |
|
14 |
83 |
嘉 慶 |
6 |
1 |
2 |
20 |
|
|
5 |
34 |
道 光 |
47 |
2 |
3 |
24 |
2 |
|
16 |
94 |
鹹 豐 |
24 |
1 |
1 |
1 |
|
|
3 |
30 |
同 治 |
47 |
8 |
1 |
2 |
|
1 |
6 |
65 |
光 緒 |
32 |
12 |
5 |
3 |
|
4 |
11 |
67 |
宣 統 |
|
|
|
3 |
|
|
|
3 |
合 計 |
188 |
26 |
54 |
113 |
20 |
5 |
74 |
480 |
注:表中數位僅為有記載的。
民國時期
自民國初年至30年代,民眾“走土匪”、“逃壯丁”成為閩南僑鄉的普遍現象。當時社會動盪不安,許多青年因此而遠避海外。民國12年(1923),金井坑西村居民不堪陳國輝和匪徒的騷擾,全村80%以上被迫出走他鄉,不少人則逃往南洋謀生。彭松濤在《新加坡晉江會館紀念特刊》中稱,晉江人到新加坡數量最多的時期,正是“走土匪”和“逃壯丁”的二三十年代。石獅鈔坑村“因逃避壯丁”而往菲者就達四十餘人。
同時,還有不少革命志士因避難而出國。辛亥革命時,安海蔡忍帶頭拆毀清政府安海分縣衙門,翌日出逃海外;池店歸僑李昭秀原在晉江一帶從事革命活動,民國24年被捕,後只得重返新加坡;安海陳再興民國20年因組織“反日會”被當局通緝而避居菲島;陳庭標、蔡振聲等人也都因參加革命遭受迫害而出走呂宋。
抗日戰爭勝利後,又有不少人出洋謀生。
新中國成立前後
晉江縣在解放前夕及解放初期,有一部分居民以遊歷探親身份及以學生資格相繼出境;還有少數原國民黨軍政官員及上層人士,由於對共產黨政策不理解而出走海外,如1947~1952年間,以觀光探親名義入菲者2745人,以學生資格往菲者1500人(劉芝田《中菲關係史》)。其中多數為晉江人,僅石獅一帶就有3000多人以遊客、學生身份進入菲律賓(《晉江文史資料選輯第三輯》)。原國民黨三二五師師長呂省吾,立法委員、晉江專員公署督察專員黃哲真,社會名流洪天送,石獅鎮鎮長王幼邨等人,都是在此期間輾轉前去菲律賓的。
新中國成立後,大批出國的現象已基本告一段落,但人民政府仍然允許歸僑、僑眷出國探親或定居。
50年代以來,晉江縣仍有歸僑、僑眷陸續出國探親、接業而客居境外。據晉江縣公安局統計,1953~1965年,出國人數為9631人;1979~1986年,出境人數為16966人。其中一部分已獲准進入菲律賓、印尼、美國、加拿大等國定居,另一部分則因未獲移民簽證而滯留香港、澳門,成為港、澳居民。此外,尚有不少晉江籍港澳同胞的子女,前往歐美日本各國留學而定居當地,成為新一代移民。
1953~1986年居民出國情況表
年份 |
新加坡 |
馬來西亞 |
印尼 |
緬甸 |
泰國 |
柬埔寨 |
越南 |
菲律賓 |
北婆羅洲 |
高棉 |
新幾內亞 |
沙勞越 |
美國 |
加拿大 |
西班牙 |
日本 |
巴西 |
比利時 |
奧地利 |
澳大利亞 |
出國合計 |
備註 |
1953 |
|
456 |
18 |
34 |
|
|
27 |
17 |
|
|
|
|
|
|
|
|
|
|
|
|
552 |
|
1955 |
|
389 |
109 |
91 |
|
|
73 |
18 |
2 |
|
|
|
|
|
|
|
|
|
|
|
682 |
|
1956 |
|
518 |
100 |
298 |
1 |
|
68 |
79 |
7 |
|
|
|
|
|
|
|
|
|
|
|
1071 |
|
1957 |
|
726 |
39 |
90 |
1 |
|
1 |
97 |
7 |
1 |
|
|
|
|
|
|
|
|
|
|
962 |
|
1958 |
181 |
236 |
17 |
33 |
1 |
|
36 |
22 |
12 |
39 |
3 |
1 |
|
|
|
|
|
|
|
|
581 |
|
1959 |
197 |
120 |
15 |
21 |
|
4 |
16 |
2 |
|
|
1 |
5 |
|
|
|
|
|
|
|
|
381 |
|
1960 |
166 |
140 |
9 |
30 |
3 |
3 |
21 |
36 |
8 |
|
2 |
1 |
|
|
|
|
|
|
|
|
419 |
|
1961 |
177 |
148 |
5 |
38 |
|
7 |
16 |
1059 |
17 |
|
|
|
|
|
|
|
|
|
|
|
1467 |
|
1962 |
166 |
94 |
14 |
114 |
|
18 |
44 |
1042 |
13 |
|
1 |
|
|
|
|
|
|
|
|
|
1506 |
|
1963 |
48 |
29 |
16 |
27 |
|
4 |
17 |
581 |
14 |
|
3 |
|
|
|
|
|
|
|
|
|
739 |
|
1964 |
93 |
36 |
1 |
2 |
2 |
1 |
|
475 |
5 |
|
|
|
|
|
|
|
|
|
|
|
615 |
|
1965 |
46 |
18 |
26 |
|
3 |
1 |
3 |
564 |
|
|
|
|
|
|
|
|
|
|
|
|
661 |
|
1966~1975 |
|
|
|
|
|
|
|
|
|
|
|
|
|
|
|
|
|
|
|
|
|
無統計數字 |
1976 |
|
|
|
|
|
|
|
|
|
|
|
|
|
|
|
|
|
|
|
|
136 |
只有合計數字 |
1977 |
|
|
|
|
|
|
|
|
|
|
|
|
|
|
|
|
|
|
|
|
156 |
只有合計數字 |
1978 |
|
|
|
|
|
|
|
|
|
|
|
|
|
|
|
|
|
|
|
|
7055 |
只有合計數字 |
1979 |
|
|
|
|
|
|
|
|
|
|
|
|
|
|
|
|
|
|
|
|
185 |
只有合計數字 |
1980 |
|
|
|
|
|
|
|
|
|
|
|
|
|
|
|
|
|
|
|
|
1471 |
只有合計數字 |
1981 |
|
|
|
|
|
|
|
|
|
|
|
|
|
|
|
|
|
|
|
|
207 |
只有合計數字 |
1982 |
14 |
|
1 |
|
|
|
|
29 |
|
|
|
|
4 |
|
|
5 |
1 |
|
1 |
|
55 |
|
1983 |
|
|
|
|
|
|
|
|
|
|
|
|
|
|
|
|
|
|
|
|
1056 |
只有合計數字 |
1984 |
|
|
|
|
|
|
|
|
|
|
|
|
|
|
|
|
|
|
|
|
2350 |
只有合計數字 |
1985 |
149 |
7 |
13 |
|
9 |
|
|
2258 |
|
|
|
|
5 |
|
1 |
|
1 |
|
1 |
14 |
2458 |
|
1986 |
|
|
|
|
|
|
|
1804 |
|
|
|
|
12 |
13 |
2 |
|
|
|
2 |
3 |
1836 |
|
注:本表據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檔案數位。
分布
據1987年僑情普查統計,晉江縣共有海外華僑、華人94.45萬人,遍佈五大洲五十多個國家和地區,而東南亞各國居多,其中菲律賓占總數的68.82%。具體分佈:菲律賓65萬人,印尼9.5萬人,馬來西亞7.5萬人,新加坡4.5萬人,緬甸1.3萬人,越南1萬人,泰國0.5萬人,日本0.1萬人,美國0.2萬人,加拿大0.2萬人,澳大利亞0.1萬人,朝鮮、汶萊、柬埔寨、老撾、印度、斯裡蘭卡、尼泊爾、科威特、孟加拉、新西蘭、巴布亞新磯內亞、蘇聯、西班牙、英國、荷蘭、瑞士、奧地利、德國、瑞典、法國、比利時、義大利、巴西、古巴、墨西哥、多明尼加、阿根廷、幾內亞、蘇丹、埃及、東帝汶、葡萄牙、湯加、北馬裡亞納、關島、貝勞(帛琉)、匈牙利、希臘、馬爾他、委內瑞拉、巴拿馬、巴哈馬、玻利維亞、伯利茲、巴拉圭等國5.55萬人。
其祖籍情況為,菲律賓以龍湖、石獅、金井、深滬、永甯、英林等鄉鎮為多;新加坡、馬來西亞以東石、祥芝、安海等鄉鎮為多;印尼則是羅山、安海、磁灶、池店等鄉鎮較多。
華僑與僑居地從事經濟建設
晉江華僑憑著自己的勤勞勇敢和聰明才智,與僑居國人民一道在僑居地從事經濟建設,為僑居地的經濟開發和社會發展做出很大貢獻。
菲律賓
菲律賓是晉江華僑最為集中的地方。17世紀中期至19世紀初,晉江華僑多數為小商販和手工工匠,約占總數的70%。小商販主要經營零售商業、販賣肉類、禽類和其他食品;手工工匠則多數為裁縫、鞋匠、理髮匠等。從事農業、園藝、漁業和受雇為店員約占總數的20%。他們在當地開墾荒地,種植稻薯、蔬菜,飼養禽畜,捕魚捉蝦,供應市場需要。另一部分較具資力的商人不及10%,其中經營絲綢、陶瓷等中國貨的商人僅占1~2%。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晉江華僑主要經營零售商業和手工作坊。零售商業以小貨店(即菜仔店)、叫賣商販和攤檔商販為主。據馬尼拉雜品商同業公會當時的統計,馬尼拉市內10大公共菜市中的“華僑攤商”共854家,2765個攤位,華僑雇員2159人。其中70~80為晉江華僑經營。手工作坊主或小型工廠多數系由手工工匠發展而成。另外一些較具資力的則開始經營進出口、航運、碾米、木材等業務。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晉江華僑的經濟事業在各方面都有較大的發展。在進出口、航運方面,亭店村華僑楊嘉種的洽成行除在馬尼拉設總行外,還在薩馬、萊特、宿務、明達腦等地開設三十多個分支行,購置大輪船“孫獺號”、“仙厘龜叻號”及小輪船多艘,成為華僑發展內海航運業的先驅。永甯人施光銘的泉益行就擁有“捷益號”、“萬益號”、“同益號”、“萊特號”等多艘輪船。晉江人鄭煥彩經營的鄭正益行,在其航業部也自置輪船五艘。一般的進出口商行也都備有若干小輪船或帆船,川行菲律賓各島。在木材業和建築材料業方面,金井石圳華僑李清泉的成美木業公司最為著名。1907年,李清泉承接其父開創的成美木業公司,銳意進取,不久即發展成為造林、採伐、制材、加工、銷售出口的聯合企業體系,資本達1100萬比索,被譽為“木材大王”。龍湖西吳村華僑吳克誠在三寶顏附近覓得未經採伐的森林後,遂與當地政府簽訂採伐協約,並將其地命名為“新晉江”。隨後即集資買機器、設鋸廠、購輪船,大規模採伐經營,成為華僑木材業之翹楚。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晉江華僑吳清流的板材廠是東南亞最大的木材加工企業之一。金融業方面,1920年,晉江華僑李清泉、邱元衡與南安華僑黃奕住等人發起創辦的中興銀行,是菲律賓華僑最早創辦的銀行。最初資本只有290萬比索,到1937年資本已達2700萬比索。該行分設商業部及儲蓄部,還在上海、香港、歐、美、日設立通匯機構。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曾毀於戰火,1945年07月複業,並發展成為華商大銀行。稍後,金井圍頭華僑吳道盛創辦的建南銀行、金井塘東華僑蔡文華創辦的太平洋銀行也都具有一定規模。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菲律賓晉江華僑職業結構的比例大致為:勞動無產者(包括工人、店員、職員、技術人員以及其他出賣體力的勞動者)40%;小資產者(無雇工的零售商,包括菜仔店和飲食店)42%;中產階級(擁有店鋪或小型工廠、作坊和少數雇工)10%;資力雄厚的企業家(經營大型企業、工廠、商行、莊園及進出口貿易等)3%;失業遊民5%。
菲律賓獨立後至60年代前期,菲律賓政府實施限制華僑經濟的“菲化案”,華僑經濟受到極大打擊。
60年代後期,菲律賓政府對華僑經濟採取限制與利用並舉的政策。華僑、華人經濟有一定的復蘇,某些行業有所發展。很多晉江華裔青年創辦的超級市場、百貨公司比過去更具規模。宿務施維鵬(龍湖籍)的白金樓、馬尼拉施至成(龍湖籍)的超級市場等在這一時期得到迅速發展。在鋼鐵、煙草業等方面也同樣有所發展。菲華經營的較具規模的鋼鐵企業有三家,其中莊清泉(青陽籍)的阿波羅鋼鐵廠總資本達1.5億比索,為菲律賓最大的鋼鐵廠之一。陳永栽(青陽籍)的福州煙廠生產的中檔香煙,一度占全菲的70%,他經營的年產18萬頭肉豬的福牧養豬場,為菲律賓最大的現代化養豬場。在航運、漁業方面,張清波、林榮瑞(晉江籍)擁有一百多艘輪船,其中配備有現代化燈光捕魚電視監控設備的近40艘。陳本顯(晉江籍)的化工集團,為菲律賓最大企業之一。姚榮輝(內坑籍)生產的自行車、摩托車輪胎占全菲同類產品50%以上。
70年代中菲建交後,菲律賓政府的華僑經濟政策有很大改變,華僑、華人經濟有更進一步的發展。據日本1973年的《東南亞要覽》統計,菲華經濟在菲律賓各個行業中所占的比重為:商業(批發和零售)占40%;碾米業占80%;纖維紡織業占60%;木材業占50%;煙草業占70%;金融業占30%;華人資本占菲律賓產業資本投資總額36%。另據菲律賓《世界日報》公佈,80年代中期,菲律賓五家資力最大的企業分別為:西班牙人、科.阿基諾的兄弟和三家晉江籍華人(陳永栽、施至成和吳光偉)經營的跨國公司和金融機構。在80年代菲律賓十三家閩籍華人銀行中,祖籍晉江的華人佔有八家,其中有的已成為跨國銀行。
至80年代中期,菲律賓的晉江華僑、華人職業結構的比例大致為:勞動無產者占25%,小資產者占45%,中產階級占25%,大企業主為5%。
印尼
印尼的晉江華僑大多集中於爪哇、棉蘭,尤以東爪哇為多。1619年荷蘭殖民者佔領巴達維亞後,除一部分充當蔗園苦力的華工外,多數晉江華僑從事小攤販、肩挑小販、亞弄店(即零售店)、咖啡間(飲料鋪)等行業,另一部分被雇為店員。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華僑經營的零售、土產、食品、什貨和加工業的制糖、碾米、榨油、捲煙、咖啡等都有較大的成就。安海靈水華僑吳河水的咖啡業就是在這一時期發展起來的,他的延泉陵在泗水埠是頗有名氣的咖啡出入口商號。另有為數不少的晉江華僑由這段時間經營亞弄店、咖啡間、豆腐廠或土特產收購到20年代發展成為中等資產者。僅安海靈水村華僑,就有十多家由零售商發展為二盤商或頭盤商。該村華僑吳金箴經營的加里馬斯汽車運輸公司,也是在這一期間奠定基礎的。
20年代末,殖民當局對華僑經濟實行限制、排擠政策,晉江華僑大部分仍然從事小商販和零售商業,經濟發展比較緩慢。
據1930年荷印政府的人口調查統計,175241名福建籍華僑職業結構比例分別大約為:初級產業13.9%;手工業15.4%,運輸業3.7%;商業57.7%;自由職業1.6%;公務人員0.7%;其他7%。晉江華僑情況也大體相似。
1945年08月17日,印尼宣佈獨立。在最初八年間,華僑經濟獲得恢復與發展。不少晉江華僑在經濟上也獲得較大進展。羅山英塘村的翁梯琪此時開始進行金融、土產貿易、糖業等方面的多元化經營;羅山佘店村的陳錢瑞在泗水經營煙草業,50年代初代理“2、3、4”牌香煙,先後在印尼幾個大城市設立分店。
1953年07月,印尼政府全面推行輸入商“堡壘政策”,給原住民進口商40%的外匯優待。此後,又陸續推行《碾米廠印尼化條例》、《非印尼人企業登記條例》、《外僑結束縣以下零售商條例》等。華僑經濟受到沉重打擊。十三萬華僑被迫離開印尼,破產者比比皆是。晉江華僑也不例外。安海華僑、泗水煙草代理商吳我炎即在60年代初移資香港。
1967年06月07日,印尼內閣第37號法令《解決華人問題的基本政策》頒佈以後,印尼政府對華僑、華人資本減輕限制,加強利用。華僑、華人經濟又逐漸獲得發展。晉江籍華僑、華人在土產收購、島際土產貿易、國際貿易、種植業、食品工業等方面也獲得不同程度的發展。
1974~1980年,印尼出現短期限制華人經濟的反復,華僑、華人資本再次外流。1984年,印尼總統第29號決定書取消1980年第14號總統決定書,使用“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的提法,將華人資本視為印尼民族資本,華僑、華人經濟又進入比較穩定的發展階段。晉江籍華僑、華人在經濟上又有長足進展。翁梯琪經營地產、銀行、土產、糖業、餅乾廠等行業的集團公司成為印尼較著名的跨國公司。祖籍安海的顏期寶于50年代初前往泗水經商,發展為擁有數十個店面的電器商,成為印尼同行業中的佼佼者。祖籍羅山的郭文梯經四十多年奮鬥,發展成為跨國富商,在雅加達擁有數家餅乾廠,並在菲律賓、臺灣、香港開設數家餅乾廠、一家鋼鐵廠和一家貿易公司等。祖籍磁灶的吳桓樞於1977年由香港前往泗水承接產業,經營碾米廠、飼料加工廠、汽車運輸和橡膠、化肥貿易等業,成為泅水著名華商。陳錢瑞於1965年遷居新加坡,開中成藥行、從事藥品進出口業,但他主要生意仍留在印尼,除“2、3、4”牌香煙總代理外,主要經營藤條等土特產貿易,還與祖籍泉州的吳世傳在泗水合資經營地產,在巴厘島開設沙丁魚罐頭廠、魚粉廠及水產養殖場等。
新加坡
早年前往新加坡的晉江華僑多數為估▓工(體力勞動者),包括船工、搬運工、店員和散粗幫工;次為財副(即記帳員)和總鋪(即廚師)。晉屬估▓工人數眾多,估▓間達五六十間,著名的有泉晉發、泉協軒、泉菌江、泉碧江、泉聲、仁和軒等。
20世紀初期,部分晉江籍船工開始駕駛舯舡(小船)在小坡美芝路海邊、梧槽河和加冷河一帶為商家載貨,形成水上運輸業中的舯舡業。同時,出現極少數商人,如大建築商蕭志來。1941年,晉江華僑商人已開設商行十多間,如橡膠商洪肇閃的源和號和洪寶植的厚源及四美號。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尤其是1965年新加坡獨立以後,祖籍晉江的新加坡華人在經濟事業上有了長足進步,一些資力雄厚的晉江籍華人逐漸崛起。祖籍陳埭的黃朝園擁有四家頗具規模的船務、船業貿易公司,企業屬下有三個碼頭及貨倉、二十餘艘遠洋運輸船,同時還投資地鐵業和地產業,並在日本與人合營七個碼頭貨倉,在香港也設有公司。祖籍東石的蔡世柑、蔡錦淞父子擁有七家獨資、合資企業,經營土產雜貨進出口和機械、貿易等業。蔡錦淞還與人合資經營房地產業,在汶萊建造一百六十幢高級組屋出租。祖籍石獅的陳植佩開設丈興引擎製造廠、鳳梨廠、儲運公司等系列企業。
馬來西亞
古代馬來西亞的晉江華僑不多,多從事商貿、農、漁及采錫等業,少數人曾在吉蘭丹開採金礦。
近代,晉江華僑在馬來西亞多從事開荒墾植業、錫礦開採業。20世紀初期,橡膠種植業興起,不少人經長期積累成為中、小膠園主;有的成為販賣雜貨、收購土產的小商販。池店華僑李金粥於1880年前往柔佛州,初為工人,經數十年積累,投資開發一五七依葛的橡膠園。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晉江華僑的經濟實力漸增,除錫礦和橡膠種植業外,還開設米店、米絞(碾米廠)、雜貨零售和土產收購店等。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由於西方殖民資本對馬來西亞橡膠種植業的大量投入及橡膠需求量的減少,加上世界橡膠價格大幅度下跌,不少晉江華僑靠借貸投資的小膠園破產。1922年11月,馬來西亞英國殖民當局對中小膠園實行限制。其後,英國、印度資本的大膠園迅速增多,華僑橡膠業受到沉重打擊。晉江華僑的中小膠園幾乎破產殆盡。1925年,橡膠價格回升,晉江華僑開始投資興辦大膠園。安海梧山村華僑蘇紫聽、蘇承球與王景成、許平等人合資創辦大同樹膠公司。
在1929~1933年的世界經濟危機中,晉江華僑有不少中小企業倒閉。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馬來西亞華僑經濟進入比較穩定的發展階段,並逐漸邁向多元化經營。1957年馬來西亞獨立後,允許華人自由從事經濟活動,晉江華僑、華人的經濟事業獲得很大發展。蘇承球於1946年把大同樹膠公司改組為蘇承球有限公司,同時又投資金融業、地產業。嗣後,又與其兄弟蘇紫聽集資於檳城、吉隆玻創辦南方銀行。蘇承球任董事主席,蘇紫聽任副董事主席。此外,郭奕爐與李春德在經濟上也取得引人矚目的成就。
1970年,馬來西亞政府實施按種族比例發展的“新經濟政策”,對非馬來西亞人實行多種限制。不少華人企業、商店倒閉,華人資本開始外流。因此,華僑社會對經濟體系和經營方針進行調整,很多華資股份制控股公司和金融、信貸、銀業銀行公司紛紛成立,同時建立不少股份制企業集團。
1986年,馬來西亞政府對經濟政策進行若干調整,取消對中小廠種族資本、雇工、經銷、出口等方面的限制。華資中小型工廠獲得活力,華人經濟開始好轉。80年代後期,祖籍晉江的著名華商逐漸出現。已故銀行家蘇承球的次子蘇敏實,任南方銀行董事主席、合眾銀行副董事主席、南方集團董事主席。南方集團為馬來西亞大型集團之一,有10多家骨幹企業,經營範圍包括投資、金融、屋業發展(房地產業)、紡織廠、針織廠、制衣廠、麵粉廠、纖維工業、電池廠、酒店等。祖籍東石的郭奕爐,1924年南渡霹靂太平,經數十年奮鬥,擁有源順興機構集團,屬下有七家主要公司,經營投資、信貸、屋業發展、油脂工業和碾米廠等。祖籍池店的李春德1984年往古晉從事土產貿易,創辦有古晉李永芳公司四家大型企業,擁有大小輪船數十艘,成為東馬航運、地產、進出口商業钜子。
此外,祖籍晉江的馬來西亞華人還建立一些獨資、合資控股公司,如仁和控股(合資)、蔡世舉控股、張毓津父子控股、蔡尤河父子控股等有限公司。目前,馬來西亞晉江籍華人投資經營的行業有金融、信貸、種植、錫礦、屋業、船務、運輸、出入口貿易、食品工業、釀酒、旅遊、電器、飼料、糧食、食油、糖、石油、化肥、農藥、土產收購(包括橡膠)、煙草、漁業、木業、建築材料業等。
其他國家
晉江籍華僑、華人在美國、泰國、緬甸、越南等國家也有較強的經濟實力。
美國
早期旅居美國的晉江華僑多為華工。契約期滿後多開餐館、洗衣店、小雜貨店以及當縫衣工、建築工、理髮匠等。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開始有旅居菲律賓、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及臺灣、香港等地的晉江人前往經商。80年代後期,祖籍晉江的華人多數受聘於當地企業、科研機構、大專院校、醫院,以及從事各種工商活動。
目前,美國出現幾位祖籍晉江的較著名的工商業家。祖籍羅山的王思榮,在夏威夷和三藩市分別經營大型的士TROPUOI出租公司和現代化化工企業SUNTRIPS公司。該化工企業實驗室擁有來自7個國家的數十名研究人員。祖籍安海的王震(王家駿),在洛杉磯主營億萬實業投資公司、王震財經諮詢公司。祖籍金井的蔡實鼎主管洛杉磯方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弗斯特市假日大飯店、聖馬刁威斯頓大飯店。祖籍石獅的柯長山創辦洛杉磯GORGE設計公司,生產及銷售玻璃器皿及玻璃製品、服裝、人革包裝。祖籍石獅的林榮勳主管洛杉磯CORC設計公司,生產及銷售日用化工洗滌用品、化妝品及其他精細日用化工產品。祖籍池店的黃世惠,1983年在加州矽穀購下製造電腦磁碟的高智公司和生產電腦用微膜磁頭的格致公司。祖籍金井的李昭進,在華盛頓州的西雅圖創辦賓士頓地產企業有限公司和實戈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美國金融界中,祖籍晉江的華人主要金融企業有:建來銀行,祖籍金井的吳振聲任董事長,總行設於三藩市,在三藩市華埠、屋侖及關島設有分行;美國加州銀行,原為周旭東等於1972年在洛杉磯創辦,1987年由祖籍永甯的菲律賓華商鄭周敏家族接辦;世界華商銀行,1981年由祖籍石獅的日本華商蔡明裕創辦於洛杉機;大洋銀行,由祖籍青陽的菲律賓華商陳永栽家族創辦於洛杉磯,現任董事長為祖籍青陽的陳永傑。
泰國
早期旅居泰國的晉江華僑多為商販、船工和制瓷、造船工匠。明末清初,晉江人移居泰國進入鼎盛時期,不少晉江華僑從事中暹之間的貿易。他們在泰國收購稻穀加工成大米後,用船運回廈門、泉州、安海等地銷售,使暹羅米成為泉州沿海地區的三大外來米種之一。1819年,清政府開始限制泰國華僑駕船前來閩粵沿海。在泰國南部的晉江華僑多從事采錫、冶錫業。
19世紀中期,泰國南部橡膠種植業興起,不少晉江華僑改途從事橡膠種植業。橡膠種植業和采錫、冶錫業成為泰國南部晉江華僑的主要職業,次為工匠和土產雜貨商販。在曼谷及其他地方的晉江華僑則大多以商販和工匠為業。
進入20世紀,泰國晉江華僑的經濟實力有了新發展。至30年代後期,出現少數較具實力的華僑商人。安海華僑蘇廷芳,開設和盛棧出入口行,從事橡膠收購和出口業,已頗具規模。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泰國政府壟斷了大米出口業。1953年又實施國營企業法。不少華僑商人放棄傳統行業,投資創辦工廠。祖籍石獅的陳植津及蘇廷芳等較著名的晉江華僑商人開始崛起。60年代初,又有一些旅居香港的晉江人前往泰國投資,興辦企業。
70年代後期以來,泰國晉江籍華人經濟發展更為迅速,少數著名企業家開始出現。祖籍石獅的陳德樹於1960年經香港前往泰國。1986年其父陳植津去世後接掌文興企業集團,在泰國擁有10多家大型企業,主營鳳梨罐頭生產、房地產投資、機械製造、旅遊飯店,同時投資金融業,是盤穀銀行和泰國多家銀行的董事和主要股東,在新加坡、馬來西亞的一些銀行也有股份,並辦有企業。祖籍金井坑口村的蔡志偉,1965年從香港移居泰國,20多年來與其二姐夫丁政曾等人先後創辦10多家企業,其中太平洋金融、開源棉紡、美國玻璃纖維均為泰國著名大型企業,其他企業也頗具規模。其經營範圍包括金融、證券、國際貿易、房地產投資、合成纖維廠、石油化工企業、棉紡廠、塑膠製造、成衣廠、飼料廠、水泥廠和建築業等。1975年蘇廷芳去世後長子蘇國世接掌家業,和弟國材、國富、國全共同努力,現擁有八家大型企業,經營行業包括進出口貿易、橡膠種植、橡膠製品、味精廠、旅遊飯店、建築、汽車製造等業。其中和盛棧出入口貿易公司在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均設有分公司。
緬甸
早期旅居緬甸的晉江華僑人數不多,多為小商販、手工工匠和藝人。19世紀中期開始,聚居土瓦、丹老一帶的晉江華僑漸多,他們以米穀收購、加工、販運及開採錫礦、收購燕窩和捕魚為業。其中一些人通過緊鄰的泰國南部的克拉地峽,進行中緬貿易,把大米(包括燕窩等土產)運回泉州銷售,使仰光米成為泉州沿海地區的三大外來米種之一。經過長期積累,不少開採錫礦的工人和收購燕窩者逐漸遷往仰光一帶,當零售商兼土產收購商。至20世紀30年代,半數以上的晉江華僑成為商人和小商販。
日本帝國主義侵佔緬甸期間,晉江華僑幾乎全部破產。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尤其1948年緬甸獨立後的15年間,華僑經濟有較大的恢復發展。60年代初,晉江華僑擁有一些較大的商店和中小型工廠。
1963年,緬甸政府開始實施國有化計畫,第一次廢大鈔。1967年06月,開始進行反華排華。後幾經周折,華僑經濟多次受到不同程度的打擊。80年代初期,一些稍具資力的晉江籍華商開始出現,如祖籍金井塘東村的蔡爾格、蔡作安,祖籍安海下洪村的李益華、李明坎等。1987年以後,緬甸政府歡迎外商前往投資,華商也獲准從事出入口貿易,華人經濟日益好轉。
越南
早期往越南的晉江華僑以墾荒者、手工工匠和商人為主。墾荒者逐漸轉化為小農園主和雇工;手工工匠多從事制瓷、造船、建築、木工;商人多兼航運業,他們把中國的日用商品運往越南銷售,收購當地的米穀運回閩南地區。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晉江華僑從事的職業範圍逐漸擴大,包括農業、漁業、水陸運輸、木業、金融業、米穀業、紡織業、土產收購、雜貨零售等業。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華僑經濟受到破壞。戰後獲得恢復和發展,少數晉江華僑商人的經濟事業也取得較大進展。安海華僑龔純禮早年旅居越南海防,經營米絞業、運輸業,二次大戰以後,擁有海防半數左右的火車廂。石獅華僑王金錠在西貢創辦金城銀行,並投資工業,後還置有直升飛機,成為越南著名的銀行家和钜賈。
1975年越南統一前夕,一些南越的晉江籍華商開始移居法國和其他國家。王金錠在1974年捐賣一切財產,攜一子移居法國,另兩子分別移居香港、美國。晉江籍華商楊朝坤事先將經營的經濟事業轉往曼谷、新加坡、馬尼拉、三藩市等地,也於1974年離開南越。
1978年,在越南的反華排華浪潮中,越南晉江華僑華人經濟遭受慘重打擊。1986年10月,越南政府頒佈新經濟政策,承認華人與越南人擁有同樣的權利。其後晉江華僑、華人經濟逐漸獲得恢復和發展。
承傳宗教、習俗
晉江華僑把傳統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帶到海外,世代相傳,即使當代華人社會也仍然保持相當濃厚的中華傳統文化特色。
在風俗習慣上,晉江華僑、華人基本上沿襲家鄉的傳統,如元宵舞獅、清明掃墓、端午龍舟競渡等。
晉江的民間傳統宗教信仰有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有的還信奉“媽祖”、“關帝”、“大伯公”等其他被認為靈應的地方神祗。
菲律賓的主要宗教是天主教。晉江籍的華僑、華人大多信奉佛教。不少晉江籍的佛門人士也先後到菲律賓弘法傳經或主持佛事。本世紀初泉州崇福寺的雲果、妙月等曾先後赴菲傳經,並主持興建寶藏寺和宿燕寺。由晉江人吳江流帶頭捐建的馬尼拉信願寺聘請瑞今法師(東石人)為第二任住持。
新加坡光明山普覺寺住持、世界僧伽協會副會長、新加坡佛教總會會長宏船法師俗家為晉江池店;新加坡佛教總會副會長、伽陀精舍住持常凱法師俗家也在晉江。
信仰天主教的菲律賓華僑、華人約有10萬人,有的很早就皈依天主教。菲律賓國父裡薩爾的高祖父柯南戈(晉江上郭村人)在1697年就接受天主教洗禮,後來一家幾代都成為天主教徒。
1909年許聲炎牧師(安海前坡人)由金井到菲律賓佈道,建立旅菲中華基督教佈道團,至1937年許聲英等人在菲設立九所基督教教會和一些閩南話禮拜堂。
信仰伊斯蘭教的晉江華僑、華人較多集中在印尼和馬來西亞。1417年鄭和第五次下西洋途經泉州,隨其出洋的晉江人中的回教徒,有些人留居印尼,世代繁衍,參加當地的回教活動。1950年,菲律賓馬尼拉成立的清真五姓聯宗總會則全是回教徒。近些年來,皈依伊斯蘭教的晉江華僑、華人明顯增多。
晉江華僑、華人還奉祀其他神祗。不少人對“關帝”甚為信奉。印尼和菲律賓建有不少關帝廟。1984年,菲律賓馬尼拉成立菲華通淮廟關聖夫子董事會。青陽地區在菲律賓馬尼拉的華僑、華人祀奉“順正府大王公”,成立了董事會。80年代中期,還建造一座九層大樓祀奉,並作為宗親會辦公之所。龍湖、金井、深滬等地在菲律賓的華僑、華人也在馬尼拉的大千寺、沙寺祀奉“廣澤尊王”,並各有董事會組織。
印尼和馬來西亞的晉江華僑、華人多數崇拜土地神,稱“大伯公”,在各大中城市都建有“大伯公”廟。另外還有崇拜“三保公”的,在印尼的三寶瓏、馬來西亞的麻六甲都建有三保公廟。
早年晉江華僑乘船渡洋,多祈求海神“媽祖”保祐,因而在日本、越南、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緬甸等地都有天后宮、媽祖廟、媽祖堂,或在其他寺廟中供奉“媽祖”神像。每到農曆三月廿三日“媽祖”誕辰,香火旺盛。
這些宗教和習俗的傳播,起了文化交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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