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沿革
清代以前的隸屬
西周,屬七閩地。
春秋末期至戰國初期,屬越國地。
周顯王四十六年(前三二三)越滅,其族人遷徙流落於今閩省各地,或為君、或為王,稱為“百粵”,並服于楚,晉地屬之。
秦,屬閩中郡。秦統一中國後,分全國為三十六郡。平定“百粵”後,又增置四郡,其中之一為閩中郡(即今閩省),晉江地屬之。
西漢,初屬閩越王國。秦末,勾踐的後裔無諸因助漢先後滅秦與楚有功,漢高祖封他為閩越王,領閩中郡故地。始元二年(前八十五),為冶縣地。
東漢,屬南部都尉的侯官縣。漢獻帝建安初年,以南部都尉置侯官等五縣。侯官縣兼領福、興、泉、漳等地。
三國,屬吳建安郡的東安縣。建安年間,東吳孫策攻佔南部都尉。漢後主景耀三年(二六〇),吳析侯官,置建安郡,領東安等九縣。東安縣治在今南安豐州鎮,晉江地屬之。
晉,屬晉安郡晉安縣。晉太康三年(二八二),析建安郡置晉安郡,改東安縣為晉安縣。晉安郡領晉安縣等八縣。
南朝宋,屬晉平郡的晉平縣。泰始四年(四六八),改晉安為晉平。
齊,複晉平郡為晉安郡,仍屬之。
梁,屬南安郡。天監中,析晉安郡置南安郡,治設今南安縣豐州,領興化、泉州、漳州等地。
陳,屬南安郡。永定初年,升晉安郡為閩州,領建安、南安二郡。光大元年(五六七),改閩州為豐州,治設閩縣(今福州),南安郡屬之。
隋,屬南安縣。開皇九年(五八九),改豐州為泉州(治設福州),改南安郡為南安縣。大業初,改泉州為閩州。大業三年(六〇七),改閩州為建安郡,領南安等四縣。晉江地屬建安郡南安縣。
唐初,屬南安縣。武德元年(六一八),改建安郡為建州。晉江地屬建州之南安縣。武德六年複於閩縣置泉州。貞觀九年(六三五),南安、莆田二縣屬泉州(今福州)。嗣聖間(六八四),析泉州之南安、莆田、龍溪,置武榮州。景雲二年(七一一),改泉州(福州)為閩州,以武榮州為泉州,屬閩州都督府,為今泉州之始。晉江地屬泉州之南安縣。
唐開元六年(七一八),析南安東南地置晉江縣,屬泉州管轄,州、縣同治。天寶元年(七四二),改泉州為清源郡。乾元元年(七五八),清源郡改為泉州。乾寧三年(八九六),福州升為威武軍,泉州屬之。
五代,屬清源軍。後漢乾祐二年(九四九),南唐升泉州為清源軍,領晉江等縣。
宋初,晉江屬平海軍,後屬泉州。乾德二年(九六四),改清源軍為平海軍。太平興國二年(九七七),改平海軍為泉州,領晉江等九縣。
元,屬泉州路。至元十五年(1278),升泉州為泉州路總管府,領錄事司二和晉江等七縣。十六年,南北二錄事司合而為一。大德二年(1298),改泉州為泉寧府。不久泉寧府複為泉州路。
明,屬泉州府。洪武元年(1368),始定為泉州府,取消錄事司,屬福建布政司,領晉江等七縣。
清,屬泉州府。
民國期間的隸屬
民國元年(1912),實行省、道、縣三級地方建制。泉州府所領晉江等縣屬南路道。
民國03年,屬廈門道(南路道改稱廈門道)。
民國16年廢道,實行省、縣二級地方建制,晉江縣直屬福建省。
民國22年11月20日,“福建事變”,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同年12月11日,分福建為泉海等四省和兩個特別市,13日,改泉海省為興泉省,轄晉江等12縣,治設泉州。
民國23年元月,福建人民政府失敗,所設四省隨之取消。
民國23年02月,晉江屬福建省。
民國23年07月,改屬第五行政督察區,區署駐同安。
民國24年10月起,晉江改屬第四行政督察區,民國27年5月區署由同安移駐永春,民國35年9月遷駐晉江縣城(今鯉城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隸屬
1949年09月09日,晉江縣人民政府成立,歸屬福建省人民政府第五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治設泉州城區)。
1950年04月,屬泉州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1950年09月,屬晉江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1955年04月,屬晉江專區專員公署。
1967年06月,由晉江專區軍事管制委員會管轄。
1968年09月,屬晉江專區革命委員會。
1971年07月,屬晉江地區革命委員會。
1980年01月,屬晉江地區行政公署。
1986年01月至1988年12月,屬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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