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市歲時習俗
春節
正月初一淩晨,石獅境內各戶人家燃放鞭炮,爭先“開正”。家庭主婦備下糖茶,供家人起床後飲用,先嘗一年之甜頭。早餐闔家吃線面,以兆福壽綿長。親友鄰里之間互相拜年,互道“恭喜”,彼此以甜茶、糖果相款待,以示一年甜蜜如意。50年代後,還舉行新春茶話會,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團拜活動,組織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為傳統佳節增添喜慶氣氛。90年代中期,時興互贈賀年卡、打電話拜年。
上元節
正月十五為上元節,也稱元宵節。石獅境內各戶人家吃元宵圓,城鎮各家店鋪懸掛紅燈。城鄉各地舉辦花燈展覽,男女老少歡天喜地出門觀燈。50年代後,還開展各種文藝體育活動,其形式與規模往往比春節有過之而無不及。
清明節
清明為春季節氣之一,多在新曆四月四~五日這一天。石獅境內有“清明不返家‘無祖’”之鄉諺。外出做工者和僑、台、港澳“三胞”多在清明時趕回家鄉祭掃祖墓,有的還在清明節期(清明前後的十日內為清明節期)為亡故親人拾骸遷葬。清明日,男女老少成群結隊上山踏青、“獻紙”。即在親人墓前設供點香、修整墓地,在周邊獻上五色紙錢,最後焚燒冥紙,跪拜禱告。家家戶戶吃“潤餅”(春餅)。永寧還有“陷城洗街”習俗。明代,永寧二次陷城。至清順治四年(1647年)四月二十二日,鄭成功派都將到永寧招兵,清軍前來鎮壓。滿城軍民被殺傷幾盡。嗣後二天,狂風暴雨大作,沖刷地面血跡。此後,每年04月22~24日,永甯鄉民必依照衛城各個角落淪陷的先後順序,逐日備辦紙馬、草人祭奠慘死在倭寇和清軍屠刀之下的無數軍民。時值雨季,每至此日,天必下雨。若天未下雨,鄉民必挑水洗街,以示雪恥復仇之志。
50年代後,仍保留清明“獻紙”舊俗,同時也出現緬懷先烈,祭掃烈士陵園活動新風。
端午節
農曆五月初五為端午節。石獅境內各戶人家包“五月節粽”,門插蒲艾、松枝,在室內薰蒸蒼術、蟬蛻以及潑雄黃酒,給小孩佩香袋、系五色絲線鐲,以驅魔除邪。鄉鎮開展“賽龍舟”活動。永寧由“賽龍舟”衍化為“扛龍船”。即由四個人扛一泥塑黑虎神像在前引路,鼓樂緊跟,後由數人扛一木制龍船,到各家各戶驅邪。蚶江有海上潑水活動。是日各鄉各裏的人湧向蚶江海濱,乘上小船,拿著戽鬥、水桶,盛水潑向對方船上的人,互相嬉戲。50年代後,賽龍舟和海上潑水活動更為活躍。
中元節
農曆七月十五為中元節,俗稱“七月半”、“中元普度”,亦叫“鬼節”。是日,各家各戶設供品祭祀祖先,並祀無主孤魂。道士在道觀作齋醮,僧尼在寺院作盂蘭盆齋。“普度”時,村社各個角落豎幡樹旗,演戲宴客,大吃大喝,致使許多村民負債累累。因此,有的稱“普度”為“苦度”、“賣子度”。50年代後,“普度”舊俗漸廢,祭祖習俗仍存。
中秋節
農曆八月十五為中秋節。是日,各戶人家備月餅祭祖祀神。石獅一帶除中秋賞月,吃月餅,親朋好友互贈“中秋餅”外,還有點塔仔、聽香等活動。每近中秋、姑嫂塔下各村兒童在門前以瓦片堆砌小塔仔。塔仔有的高三~四層。中秋夜,即在塔仔各層點上小紅燭,兒童成群結隊互相嬉戲。中秋晚,有些姑娘、少婦先于菩薩前焚香禱告,然後躲在僻靜處,把竊聽到的第一句話當作“香語”,等待日後應驗。以此蔔問有關擇婿、生子或南洋親人歸期等隱私。50年代後,“聽香”已逐漸演化為姑娘們的一種節日遊戲。
冬至
冬至,亦稱“冬節”,俗語“冬節小年兜”。節前,各戶人家舂粞,蒸糕,做粿,搓米丸子,並用米粞捏制金錠、銀錠和十二生肖等小動物,以兆六畜興旺,財源廣進。冬至日清早,先祀祖先,後闔家吃湯圓;中午,另備豐盛供品再次敬神祀祖。有的鄉村祠堂在冬至前後,擇日舉行祭冬活動,禮儀頗為隆重,祭畢,在祠堂集中開筵。50年代後,冬節各俗基本沿襲,但已刪繁就簡。
除夕
除夕,俗稱“年兜”,即一年最後一天。臘月二十三“送神”之後,過年氣氛日漸見濃。在外地的親人紛紛返鄉過節;家家戶戶趁天氣暖和,提前撣塵(大掃除),家長忙著為小孩購買新衣服和鞋帽,置辦年貨。除夕中午,各家備辦菜肴到祖廳敬祀祖先。下午貼春聯、門簽“春”、“福”和年畫,把家中的水缸裝滿水,“挑水過年”,並於缸中放四粒紅棗、四枚銀幣,以示財物滿盈。
除夕晚上,闔家團圓吃年飯。飯後,長輩給孩子分發過年錢(壓歲錢),也有業已長大能做工掙錢的年青人送錢給老人,表示對長輩的孝敬。各家在大門口點燃火堆,家中所有男人在火堆上跳來跳去,邊跳邊念:“跳入來,大發財,跳出去,好財氣;跳過東,五穀吃□空;跳過西,錢銀滿厝內。”“跳火□”之後,由主婦在火堆中取下一些灰燼置於烘爐裏,然後放在房中,俗稱“叱火鳥”,表示火紅興旺之氣綿延不斷。
除夕夜,家庭主婦點燃“通宵燭”,準備過年飯,內裝有米飯、芋艿、紅棗、紅桔和四枚銀幣,上插“飯春”,在房門後放置二株甘蔗,以示日子甘甜,財富充盈,年年有餘。是夜,闔家老小圍坐暢談,直至通宵達旦,謂之為老人家添壽。80年代以來,家家戶戶坐在電視機前觀看中央電視臺播出的春節聯歡晚會節目。午夜的鐘聲響過,各家各戶即忙在門前燃放鞭炮,迎接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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