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市建置
隸屬
唐武德元年(618年),石獅境內行政區域屬建州南安縣。
開元六年(718年),析南安東南地置晉江縣,石獅境域屬泉州晉江縣。
宋初,石獅境域屬平海軍晉江縣,後屬泉州晉江縣。
元代,屬泉州路(一度改稱泉州府)晉江縣。
明代,石獅境域屬泉州府晉江縣。
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增設晉江縣石獅分縣。以晉江縣貼堂縣丞駐石獅街,代管安海。乾隆三十五年,石獅縣丞移駐安海舊通判署,嗣後,改設安海分縣,石獅一帶事務仍歸晉江縣處理。清代,石獅境域屬泉州府晉江縣。
民國元年(1912年),石獅境域屬南路道晉江縣。
民國三年,屬廈門道晉江縣。
民國16年,屬福建省晉江縣。
民國23年7月,屬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區晉江縣。
民國24年10月,屬福建省第四行政督察區晉江縣。
1949年9月,屬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晉江縣,至1987年石獅境域一直隸屬晉江縣。
1987年12月17日,析晉江縣石獅、蚶江、永寧三個鎮和祥芝鄉,置石獅市,為省轄縣級市,隸屬福建省,由泉州市代管。
境域
石獅市位於福建省東南沿海,處於廈門經濟特區與泉州文化古城之間。東瀕臺灣海峽,西與晉江市境毗鄰,南臨深滬灣海域與晉江圍頭灣海域相接,北接泉州灣水域。東、南、北三面臨海,西部陸地與晉江陸地交界。市區上接泉州,下聯廈門與漳州,北距泉州市區26公里,距晉江市區14公里,距廈門97公里,距福州221公里。市域東西寬20.9公里,南北長16.8公里,海岸線長67.6公里,陸地面積158.42平方公里,海灘面積30.79平方公里,總面積189.21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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