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華人宗親會
宗親會是建立在相同姓氏基礎上的血緣組織,是源自相同世系的同姓人聚在一起組成的姓氏團體。早期移居加拿大的華人處於被異國種族主義者排擠、歧視的情況下,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和生存,將古老中國社會的這一傳統的宗法組織的思想、觀念和原則一起帶到了海外,形成了許許多多大大小小的華人宗親會團體。然而移居加拿大的華人井非整族整村的遷移,因此不可能維繫真正的譜系血緣關係,宗親會大多是建立在虛擬的而非實際的親屬血緣關係上,借姓氏求團結、結幫派,通過虛擬的共同祖先,超越實際的血緣關係來聯絡同一姓氏的同胞,以便守望相助,維護共同利益。不同姓氏的華僑因為同姓的人數很少或者歷史原因,有時也會相互交錯,聯合起來組織建立一個宗親會,以聯絡感情,互相合作,共謀生存與發展。例如龍岡公所,就是劉、關、張、趙四姓組成的宗親團體,將其系在一起的紐帶是三國時桃園結義的劉備、關羽、張飛,加上趙雲四位著名歷史人物。龍岡公所的成員結盟為兄弟,宣誓永遠忠誠團結。
加拿大最早的宗親會大約出現在十九世紀七十年代,起初並沒有固定組織,只是為了祭杞共同祖先,調解爭執或籌集慈善救濟款而舉行的聚會,以後逐漸有了固定的堂所、財產、收入、組織、事務。加拿大人數較多的大姓宗親僑團有:李氏公所、黃江夏堂、譚光裕堂、陳穎川堂、馬氏總公所、李隴西堂、黃雲山公所、伍胥山總堂、鄭滎陽總堂、粱忠孝總堂、周愛蓮公所、廖武威公所、曾三省堂、羅豫章堂、許高陽堂、關隴西堂、麥始興堂等。較大的姓氏往往還一姓有幾個宗親會團體。如李姓宗親會有李隴西堂、李隴西總堂、李氏公所,黃姓宗親會有黃江夏堂、黃雲山公所,譚姓宗親會有譚光裕堂、譚源源堂、杜澄同鄉會、白水譚氏公所等。李隴西堂是加拿大李氏家族的第一個宗親會,一八八○年建立於維多利亞,一九三一年改名為李氏公所,據稱加拿大李氏公所擁有一萬三千多名李姓成員。在加拿大的宗親僑團中,以李氏公所和黃江夏堂擁有的會員最多,實力也最雄厚。由於同姓人數較少而聯合組成的宗親僑團有:龍岡公所(劉、關、張、趙)、昭倫親義公所(譚、覃、許、謝、阮)、至德三德堂(吳、蔡、周、翁、曹)、篤親公所(陳、胡、袁)、南陽總堂(葉、鄧)、溯源總堂(雷、鄺、方)、鳳倫總堂(司徒、薛)等。
加拿大各華人宗親會所奉祀的祖先往往並非真的血緣祖宗,大多選擇了歷史上的或傳說中的本姓著名人物。如李氏公所崇奉的是中國道教創始人伯陽公,即著名的李耳(老子)為他們的始祖。每年伯陽公的生日(二月十五日)、成聖日(七月一日)和升天日(十二月十五日)均舉行儀式祭祀紀念。黃雲山公所將南宋科舉狀元黃居正奉為始祖。伍姓祀春秋時吳國大夫伍子胥,馬姓祀三國名將馬援,周姓祀宋朝理學大儒周敦頤,龍岡公所祀劉備、關羽、張飛、趙雲,昭倫公所將姜太公作為五姓集團的共同祖先。宗親會通過對祖先的崇拜,維繫移居加拿大的同胞對祖國的忠誠與愛戀的感情,維繫成員間相互依附與互惠的關係,維繫家庭和家族的生存和延續,以保證自己在遠離家鄉萬里之遙的地方能謀生、發展。因此,加拿大宗親會每年都要組織隆重的祭祖儀式,燃燒香、蠟燭和元寶形狀的紙制金銀錠,以及標有成千萬上億元金額的紙錢,並供奉雞、鴨、魚、豬、酒和水果等各種祭品.以使後代裔孫牢記和紀念自己的祖先、家鄉、民族和祖國,加強相互間兄弟姐妹般的友愛、互助、團結和統一。
加拿大華人宗親會的組織紐帶是相同或相關的姓氏。參加宗親會的成員必須繳納一定數量的會費和捐款。捐款多少並沒有明確規定,但捐獻多的人自然在宗親會中受到讚揚和尊敬。宗親會的領導權也隨之落於他們手中。宗親會實行理事制,定期選舉,從成員中挑選年歲較高的、富有聲望的長者和在工商業上獲得成功的精英來擔任調停、仲裁、領導的角色和從事日常管理工作。
尊祖祭祀是加拿大華人宗親會的首要職能。除此之外,加拿大華人宗親會的第二個職能便是對家族成員的保護和支持。早期移居加拿大的華人,常受到白人社會種族主義者的敵視、侵犯、攻擊、傷害和謀殺。華人間自己也常發生矛盾、衝突和暴力爭鬥,這時,宗親會便以群體的力量,向那些被欺侮、被蹂躪的不幸的同族人提供幫助,保護其不受外族勢力的傷害。起初,宗親會的干預往往通過打架、大規模的鬥毆等暴力手段進行,後來逐漸轉化為運用談判、調停、法律訴訟、仲裁等和平方式解決爭端。
加拿大華人宗親會的第三個職能便是照顧故鄉初來的新客,向那些貧窮無以為生的、因弧寡陷於困境的、有疾病無錢醫治的、遇災害處於困難的、因親屬死亡無力料理喪事的不幸的同姓人提供援助,滿足他們工作、食宿、治病、養老乃至喪葬的需要,救濟資助他們渡過難關。有時還根據本人要求,運送那些年老體弱病殘無力工作的華僑回國,撿拾亡者的骸骨運回家鄉埋葬。
宗親會的第四個職能是調解會員間的糾紛,會員間遇有爭執,可向宗親會陳述原委,由理事會出面調斷是非曲直,以和平方式解決相互間矛盾,敦睦鄉誼,保持彼此間的融洽相處、精誠團結。
此外,加拿大華人宗親會還常舉行聚會,為居住地或家鄉桑梓籌集慈善福利款項,設立獎、助、貸學金,資助獎勵有為族生學習深造,開展音樂、戲劇、武術等文體活動,弘揚中華傳統文化,商討宗親會物業、公產經營,以維繫其運作和發展。有些宗親僑團還捲入政治鬥爭,參加過諸如康梁的維新運動和辛亥革命。
二戰後,加拿大通過了新的移民法,華人獲得了與白人平等的公民權。華人社會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受過西方教育的新一代華人,不受傳統觀念束縛,謀生能力大大加強,與宗親會的聯繫逐漸淡薄。不少宗親會由於不能適應新時代的要求,逐漸被新起的僑團取代。有些小型的宗親會逐漸削弱、渙散,已名存實亡。但較大的宗親會由於有較多的產業,收入可觀,仍可繼續組織維持一些活動,如慶祝春節、祭祀、掃墓等,通過轉換職能尋求生存發展之機,在加拿大華人社會中發揮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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