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移民歷史
概況
1998年11月22日,在臺灣歷史博物館舉行的“追根究底──台閩族譜暨家傳文物特展”,從這些展品中,可以看出當年臺灣移民的歷史和艱辛。在臺灣的開發過程中,一批批移民,歷經艱難困苦,漂過海峽,來到臺灣。移民經歷了漫長和複雜的過程。向臺灣移民的主要是福建和廣東兩地居民。向臺灣移民,由來已久,如果不談明清兩代出現的向臺灣移民高潮的特殊背景的話,在閩粵地區本身就存在向臺灣和海外移民的背景:
農民沒有土地是移民的主要原因。自東晉迄唐宋五代以來,戰亂不止,加上黃河地區氣候寒冷,自然條件惡劣,因此許多北方人南遷,閩粵人口激增,形成人口過剩局面。此外,當時盛行佛教,閩粵地區特別是福建一帶,佛教寺廟越來越多,寺廟佔領大量地產,當時富有的地主不過擁有土地近百畝,而擁有土地上千畝的寺廟卻比比皆是。土地向寺廟高度集中,泉南地區竟佔有十分之七,當地民眾只有出洋謀生。同時,閩南和粵東北地處山區,土地貧瘠,“漳泉諸府,負山環海,田少民多,出米不敷民食”,只得向臺灣和南洋移民,以尋求生路。
沿海居民的航海習性是移民的原因之一。閩粵海岸曲折,人民與海相習,養成冒險犯難精神。五代以來,閩商大量出海貿易,遠洋航行風氣日甚,使得當地人漂洋過海成為一種普遍接受的行為。由於海上貿易和遠洋航行的發展,也使得閩粵地區的造船技術高人一籌,宋代初期泉州造船已經名揚一時,這為東渡臺灣提供了必要的條件。向臺灣地區移民正是建立在這種對海的瞭解之上的,沒有航海知識是無法到達臺灣的,當然後來大批的移民則是由一些專門的船戶進行。
臺灣海峽一直是閩粵人活動的地區。從歷史上看,早就有閩粵人在臺灣地區活動。其中主要有商人和漁民兩類,閩粵兩地的商人前往臺灣以貨易貨,換取臺灣的黃金、硫磺等礦物和各種經濟特產;漁民則來臺灣水域捕魚,臺灣海峽早就成了海商漁民頻繁活動地區,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閩粵民眾前往臺灣。
閩粵地區的宗族習慣也是移民的原因。就當地人本身來說,閩粵地區人民的生活習慣也促使他們向外發展。在封建社會,當地人宗族觀念很強,盛行田產長子繼承制,由長子繼承祖業,其他兒子只得外出謀生,尋求發展,以便來日衣錦還鄉,光宗耀祖。再則,凡是在海外稍有成就者,也喜好把族中的親人帶往海外發展,因此赴臺灣謀生越來越盛行,在一些較為集中的地區更是成為主要謀生途徑。
在上述背景之下,赴台的閩粵移民各有各的原因。林再複先生曾經對歷史上閩粵地區對外移民情況進行分析,認為在人口外移的原因中,經濟困難占60%以上;投靠海外親友者占20%;企圖發展一番事業者約占3%左右。(見林再複:《臺灣開發史》第31頁)。從中可以看出,閩粵移民中的大部分是為了解決生存難題,只有一小部分是為了發家致富、造就事業。
今天渡過臺灣海峽已是輕而易舉的事,但是在古代的航海條件下,穿渡海峽並不容易。在澎湖群島風櫃尾和虎井兩孤島間的海面,被稱為“黑水溝”,這是一條湍急的海流,不知吞噬了多少移民的生命,留下了“六死三留一回頭”的淒慘傳說。移民赴台並不容易,除了只有木帆船這一航海工具的局限外,還有就是航線和氣候上的風險。臺灣海峽存在著南北海流,形成類似于“黑水溝”的暗流,對來往的木帆船帶來巨大威脅,多少條渡海的木船翻在暗流之中。
渡海能否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是氣候的好壞,風向風速、以及相應的海浪是渡海者首先關心的難題。從氣候上講,臺灣海峽之間存在著對航海木船威脅極大的南北季風。移民乘坐的木帆船,如果順風順水,自閩南到臺灣,只需14小時至二天左右。順利的話“舟船起碇揚帆,順流東向,四更功夫過黑水洋(溝),五更功夫抵岸,七更北靠淡水、基隆,偏東烏石港,南抵安平、布袋,偏北抵北港、鹿港、紅毛、梧棲,偏南打狗。”但是,海風無定向,往往在福建沿海同時同地開出的兩艘並行的船隻,一艘能碰上順風,一艘可能碰上逆風,到達臺灣時可能相差近十天。從中可以看出,在對海洋性氣候並沒完全掌握的古代,渡海需要冒多大的危險?
正是在早期渡海者的成功、失敗甚至死亡的基礎上,閩粵民眾總結出東渡臺灣的時間,以農曆論,少颱風的4月、夏間的7月、小陽春氣候的10月為最好;最忌多颱風的06月和09月,而11月至次年03月則海浪最大,如果此時赴台則會冒很大的風險。先人的經驗有助於減少渡海的失敗,但是在科學技術落後的古代,並不能確保每一次航行的安全。
大陸移民主要來自閩粵地區
廈門,更是自古以來閩粵移民前往臺灣的主要集散地。據史書記載和實地考證,閩粵地區渡海赴台的出發地點,有28處之多,主要分佈在福建沿海,它們是台江泛、馬尾港、潭頭港、興化灣、平海灣、泉州灣、深滬灣、圍頭澳、圍頭、劉五店、澳頭、小蚱港、峰尾、黃奇、廈門、詔安灣、前河、灣角、宮前、雲霄港、浮頭港、將軍港、港尾、牛尾、長泰港、石碼、海門。廣東方面的移民,則是從汕頭附近各港口出發,然後乘船到廈門等附近的碼頭,再經澎湖馬公島和東吉洋等地前往臺灣,這是當時成功率較高的移民航線。
在閩粵移民航線中,澎湖島群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澎湖島距大陸直線距離約
110公里,離臺灣西海岸約40公里,因而成為閩台間聯絡的捷徑,既是在航海、氣象不發達的古代成為兩地來往的必經之路,也可為航行識別方向、躲避風浪、補充淡水食物等。可以說,臺灣是移民的終點站,但如果沒有為航行提供方便的澎湖島,很可能移民渡海要受到極大的影響。
澎湖也和臺灣一樣,在史前時期就有大陸人居住過。澎湖良文港曾經出土過一批文物,證明史前時期大陸漢人就來過澎湖。進入文明社會後,早期到達澎湖的主要是閩南沿海一帶的漁民,在島上躲避風雨,補充淡水和柴火,修理漁具。後來就有人在島上建起草屋,把此作為暫時居住的地方。人煙增加後,有些漁民則在此定居,開荒種地,捕魚撈蝦,島上開始出現村落。這些居民則成為澎湖群島上第一批大陸移民,自此以後,兩岸都有人們來到澎湖地區。
進入文明社會以來,大陸移民何時來到臺灣島很難定論,當時人們沒有意識到、也沒有條件記下自己的活動。
腥臊海邊多鬼市,島夷居處無鄉里。
黑皮年少學采珠,手把生犀照咸水。
這是唐代詩人施肩吾寫的《島夷行》,一幅大陸移民和當地少數居民一起生活勞動的場景,來自閩粵沿海的年輕人,白天勞動皮膚都曬黑了,晚上還在舉著火把,捕蚌采珠。此詩可以說是最早談及漢人在臺灣活動的史料,由於只是詩,所以後人對此一直持懷疑態度,不承認詩中所指的就是臺灣。在當時的眾多詩人中,並沒有其他人提到此事,應該說施肩吾寫的是在“島夷”的親身所見。唐代以前關於臺灣的各種名稱中,只有“島夷”既有地名也有“某地人”的含意,因此可以說這位詩人就是想說“在臺灣的漢人”的事。如果他想說其他地方,應該直接使用該地地名,否則在當時則會增加流傳的難度。
關於閩粵移民的事之所以沒有出現在官家文書上,是因為當時對台移民一直是閩粵兩地、而且是民間的事,再則是因為朝廷和地方衙門與臺灣發生的公務不多。直到宋代,關於大陸漢人在台澎地區的活動情況正式出現在某些特定的史料上。在樓鑰所寫的《汪公行狀》上寫道:“郡實瀕海,中有沙洲數萬畝,號平湖”;在周必大所寫的《汪公神道碑》上寫道:“海中大洲號平湖,邦人就植粟、麥、麻”。從中可以看出,當時已有大陸漢人在島上耕種定居。由於他們耕種的糧食,被稱為“島夷號毗舍耶者”的臺灣本島居民所搶走,宋代則開始派兵在澎湖“春季遣戍”,“秋暮始歸”,直到乾道七年(西元1171年)04月,汪大猷擔任泉州知州,開始派水軍,在澎湖建屋二百間,屯守澎湖。澎湖地區有漢人在島上種植糧食,說明已有漢人正式定居;需要派出軍隊保護,說明定居已有規模。
元代時期,沿海地方官府意識到澎湖地區的重要性,一是澎湖成為對台移民的中轉站,二是澎湖當地定居者已經形成一定的規模。因此在至元27年(西元1290年),在澎湖設立“巡檢司”,把台澎地區正式劃歸泉州路的同安縣,定居澎湖的漢人增加。到大德元年(西元1297年),已經有
200戶1600餘人,“巨細相間,坡壟相望”,形成具有相當規模的村莊和農田。澎湖的開發,為大陸漢人橫渡臺灣海峽,進一步與島內土著居民的接觸、交往乃至移居臺灣、傳播漢族文化,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澎湖群島在赴台移民過程中也越來越重要。
台南地區是閩粵移民最早到達的地區。台南平原是臺灣最大的平原,位於北端大肚溪南端高屏溪之間的西部沿海地區,分佈在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台南縣市和高雄縣,東西寬達43公里,南北長達
188公里,與澎湖島隔海相望,因此成為大陸移民登陸的首選地點,也成為最早開發的地區。隨著已定居移民對臺灣中部、北部的初步開發,吸引後來的移民前往中、北部。
閩粵移民移居臺灣是逐步發展起來的。在移居臺灣之前,在漢人定居澎湖島的過程中,也有不少大陸漢人在漁汛期到過臺灣,他們也是由逗留到定居。由於嘉南地區要比澎湖島的地理、氣候、物產等自然條件好得多,所以很快建立起一個個漢人村落,由從漁改為半漁半農、直至棄漁墾荒,墾荒區域也從台南地區開始向北部雞籠、淡水等地擴展。
明朝建立後,朱元璋這位出身低賤的皇帝,知道政權到手的不易,所以鞏固政權成為第一位的任務。尤為擔心曾經跟自己一起起來造反的難兄難弟方國珍、張士誠利用海路進行侵擾,下令在東南沿海地區實施“遷界移民”、堅壁清野政策,阻止閩台之間的來往。這種愚蠢的“海禁政策”歷時
200年,既為大陸民眾赴台製造了重重障礙,也使得海上海盜猖獗、倭寇橫行。到明代後期,“海禁政策”才開始改變,之所以改變是因為海禁已經有名無實。
明代後期天啟元年,1622年,漳州人顏思齊到達臺灣,他的登陸地點是台南地區的北港朝天宮,古稱笨港。顏思齊本在沿海地區從事海上貿易,他為防止海盜侵擾,便於進行海上貿易,組織了海上武裝集團。為控制航道和便於海上貿易,率領部下來到臺灣,築寨屯墾,鎮撫番社,吸引許多閩粵沿海地區的民眾來台。因此,他被稱為大批閩粵移民來台之始,在他的主持下,出現了第一次移民潮。在嘉義有一座墓園,專門紀念他。
顏思齊事業小成身先亡。五年(1626年)後,他在打獵時不幸病死,部將鄭芝龍被推為首領。鄭芝龍,福建南安人,字飛皇,小字一官,早年追隨顏思齊,後接受明王朝招安,曾任都督同知。鄭芝龍在閩台沿海地區,劫富濟貧加殺人越貨,影響很大,很快發展到
30000餘人。他的隊伍中有相當一批官兵定居臺灣,成為事實上的“軍事移民”。
顏、鄭時期成為閩粵移民去台第一次高潮。尤其是1632年(明崇楨三年),福建大旱,顆粒無收,本來無地少地的農民更加無以為生,饑民災民遍地。鄭芝龍奏請福建巡撫熊文燦後,招募饑民前往臺灣,“人給銀三兩,三人給牛一頭,用海舶載至臺灣,令其芟舍開墾荒土為田”。有書記載,當時是“赴之如歸市”。如果說,福建巡撫願意拿出數萬兩銀兩和如此多的耕牛,在大災之年恐怕難為事實,但是移民們憑著鄭芝龍貸給的部分農具、種子,辛勤勞作,收穫增加,“秋成所獲,倍於中土”,“衣食之餘,納租鄭氏”。鄭芝龍成為臺灣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組織移民前往臺灣的人士。在此次移民影響下,在閩粵沿海地區移民臺灣成為日後主要社會活動之一,農村中的許多青壯年把此當作出外奮鬥的機會。
荷蘭強佔臺灣時期,殖民當局把兩岸之間的貿易作為掠奪財富的基本手段,兩岸經濟活動發展很快。鄭成功收復臺灣後,臺灣的閩粵移民迅速增加。移民來源主要有“軍事移民”和“民間移民”兩大部分。軍事移民是有組織進行,民間移民是因為鄭氏政權入台後臺灣進入全面開發時期,一方面需要勞動力,另一方面是移民到台後謀生空間較大。
鄭成功在驅逐荷蘭侵略者的戰爭進入相持階段後,開始部署軍事屯墾,把軍隊派駐一些未開發地區。在鄭成功兵發臺灣的3萬軍隊中約有1萬左右的女眷和非戰鬥隨員,她們中的不少人到達臺灣後則開始進行生產。在收復臺灣後,鄭成功開始推廣封建土地所有制,廢除了荷蘭殖民時代的“王田”制度。同時發佈墾田條例,實施“寓兵以農”的屯田政策,“有警則荷戈以戰,無警則負耒以耕”,鄭軍官兵分赴廣大未開發地區,加快了臺灣的開發過程。此外,鄭軍俘獲的數千清軍官兵也被發配臺灣屯墾。總之,鄭家軍有相當一部分官兵最後留在臺灣定居,他們是第一次有組織的向臺灣移民。
在今天臺灣一些地方,還能看到軍事移民的痕跡。在臺灣彰化縣秀水鄉,有一地名叫“陝西村”。村名的由來就是因為鄭成功的軍事移民。在鄭成功軍隊裏有一名叫馬信的將領,他帶著一些陝西籍的官兵,來到此處屯墾,世代在這裏繁衍。為了表達對故鄉的思念,所以稱為“陝西村”。如果沒有鄭成功收復臺灣一事,恐怕這些北方人很難成為臺灣的居民。
鄭家控制臺灣時期,是民間移民的高峰期。鄭氏集團與清朝政府對立後,為阻止鄭軍從大陸獲取給養和兵員,清朝政府自1661年起實施比明朝初年更嚴厲的“遷界政策”,東南沿海尤其是閩粵沿海30裏範圍內的民眾全部內遷,多少民眾被迫流離失所,家破人亡。鄭成功利用此機,在東南沿海廣招不肯遷界和內遷後逃回的民眾赴台。這批移民數量難以考證,但為數不少,查繼佐在《東山國語·臺灣後語》一書中說:“閩浙居民附舟師來歸,煙火相接”。以後移民也是“有禁無阻”,原因很簡單,鄭氏政權是出於與朝廷對抗的目的,通過移民增加兵員和通過開發更多的土地增加財政收入;民間則是經濟利益所驅動,希望通過移居臺灣能擺脫生活無著的困境。
因為移民數量的大幅增加,在鄭氏集團治台期間,當地的漢族人口迅速增加至12萬人。閩粵移民的到來,加快了臺灣的開發。在鄭氏政權時期,從嘉義的北港溪到高屏溪之間的平原地帶得到開發,在南部的恒春和北部的淡水河、中部的大甲溪附近已有移民點。移民高峰期,當然也成為開發臺灣的高峰期。
鄭氏集團回歸清朝後,迎來了移民赴台的又一高潮。1683年10月03日(康熙22年08月13日)康熙皇帝派遣水師提督施琅通過“以戰逼和方式”統一臺灣後,次年清朝取消“海禁”,臺灣地方官員一方面因為島內還有許多地方沒有開發,需要到大陸招募民眾;另一方面閩粵地區因為人口增加和土地集中更加嚴重,許多民眾只有通過海上貿易和出洋謀職謀生。因此,出現了“流民歸者如市”,“內地入籍者眾”赴台移民潮。但是,這一波移民潮不久因為清政府再次實施“海禁政策”所終止,因為移民臺灣為非法,所以移民成為地下、小規模的行動。
閩粵等地民眾移居臺灣主要是為了謀生,受家鄉生存危機和利益驅動不會停止移台行動,所以說“海禁”是禁不住的。1790到1885年間,清政府同意移民可以坐“官渡”來台,之後解除對移民的限制。清代出現的赴台移民潮,持續時間較長,移民數量很大,具體不好統計,但是從臺灣人口的增長可以看出這一點。在鄭氏集團統治時期,臺灣外省人已經增至約12萬人,加上總數約10萬人的原住民,臺灣人口已達20余萬人;到乾隆28年(1763年),臺灣人口已達到66萬餘人,40余年間增加46萬人;到乾隆47年(1782年),臺灣人口為91萬人,20年間增加了25萬人;到嘉慶16年(1811年),臺灣人口為
190萬人,30年間增加了近 100萬人。光緒年間,臺灣人口已增至
300余萬。臺灣人口之所以高速增長,臺灣開發的擴大和經濟的發展是其原因外,閩粵移民是增長的主要因素,形成了大陸移民遠多於本地居民的特點。
閩粵移民的成分、閩粵移民遠多於本地居民的特點早為人們所關注。清代《小琉球漫志》也說:“臺地居民,泉、漳二郡十有六、七,東粵嘉、潮二郡十有二、三,興化、汀州二郡十不滿一,他郡無有。”日據時代《安平縣雜記》也是這樣說:“隸漳、泉者十分之七、八,是曰閩籍;隸嘉應、潮州籍者十分之二,是曰粵籍;其餘隸福建各府及外省籍者,百分中僅一分焉。”上述臺灣居民的成分,基本保持到現在。
從臺灣地名中可以看到很多閩粵移民的情況。在臺灣的地名中,有一些與其他地方所不同的地方。經常有以“股”為地名,如“五股”、“七股”,這是清代移民在開墾處女地時,由墾戶聯合起來向官府申請,共同出資,招丁墾荒,開墾完成定居後,即以“股”為名。
在臺灣地名中,也有一些以“分、份”為地名。這是因為合股開墾後,墾戶以股份再分土地,並且以墾首分得的份數為地名,如“五分埔、頭份、九份、十分寮”等。
在臺灣地名中,還有以“結”為地名的,這在宜蘭一帶較為常見。“結”是移民的組織單位,他們到台後,集居地則以多少結為名,如“雙結村、四結村、十六結”等。
在臺灣地名中,有一些還以“圍”為地名的。這是因為移民進入東海岸北部的蘭陽平原時,擔心山中的高山族攻擊,用土築成圍牆,稱為“圍”並以此作為地名。如“頭圍”,即今天的頭城;後來又建了“二圍、三圍、四圍”等,“五圍”即今天的宜蘭市。
在臺灣地名中,竟然有不少是以閩粵沿海地區的縣名、府名甚至村莊的名稱命名的,如“同安、南安、德化、南靖、永定、海豐、梅州、田心、大溪”等,這顯然是移民們對自己的家鄉懷念的結果。
這些臺灣特有的、與眾不同的地名稱呼,反映了移民們當時的生活、生產特點,反映了閩粵移民奮鬥經歷,反映了移民社會形成的過程。
在當時極為落後的經濟、交通條件下,再加上政治黑暗、官匪勾結,五分天災五分人禍,使得移民渡海創業充滿艱難,告別親人、籌措路資是一關,上路偷渡、聯絡蛇頭是一關,風浪侵襲、蛇頭敲詐是一關,上岸尋點、開荒創業又一關。過了一關又一關,謀生不易,成功更難。
海上複雜多變的氣候是移民渡海的難關,但是更難過的是“人”關。長期的“海禁政策”,使得本來充滿惡劣氣候威脅、危險的渡海航行,又加上政治的限制,渡海還得躲避官方的查禁。因此,在移民過程中,出現了“客頭”這個詞。客頭,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蛇頭”,他們成為移民渡海的途徑和最大的威脅。
有過政治業績的康熙,在對台問題上也取得過統一臺灣的成就,但是在晚期卻開始推行“海禁政策”。1718年(康熙57年),清朝再次作出“禁止私渡臺灣”的規定,其中只是三次同意放寬在台民眾攜眷赴台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閩粵移民赴台只能靠私渡進行。
因為私渡者眾多,包攬私渡和以此贏利已經成為某些人的職業。私渡者只要交納一定的費用後,則可由“客頭”負責偷運去台。私渡地點大都是在廈門附近的曾厝安、白石頭、大擔、南山邊、鎮海、歧尾等小港。在偷運途中,因為與“客頭”、船主等爭吵或所交款項不足,私渡者則會被推下水淹死,這稱為“灌水”;隨便找個小島,騙私渡者上岸自生自滅,叫“放生”;在離岸較遠的地方,逼私渡者在泥沙中掙扎,叫“種芋”;坐視私渡者被海浪卷走叫“飼魚”。渡海移民之苦可以想像。
數百年來,因為航海技術和工具不發達,移民渡海充滿危險,現在既是私渡,既要受蛇頭的欺詐,又要躲避官家查緝、偷渡船隻經常冒險出海,更增加了移民的艱辛,甚至斷送了性命。因此,當時有人唱道:“勸君切莫過臺灣,臺灣恰似鬼門關”。悲歌一曲,唱出多少移民者的心酸。
移民到臺灣後,也不是坦途在前。在以往移民中,有一類人被稱為“羅漢腳”。說的是移民們基本為男性,隻身來到臺灣,不少人無法與當地平埔族女子通婚,創業無成,淪為遊民甚至乞丐,生前舉目無親,流離失所;死後無人照料,遺骨路旁。移民們和高山族稱他們為“羅漢腳”。舊時流傳于移民中的詩說:
灌木蔽人視,夢草窅人行。
木杪惡蛾虺,草根穴狸鼪。
毒蟲同寢處,瘴泉供飪烹。
病者十四五,聒者呻呤聲。
海東野牛未馴習,三人驅之兩人牽。
扯斷韁繩牽不直,僨轅破犁跳如織。
使我一鋤翻一土,一尺兩尺已乏力。
那知草根數尺深,揮鋤終日不得息。
除草一年草不荒,教牛一年牛不狂。
今年成田明年種,明年自不費官糧。
如今官糧不充腹,嚴令刻期食新穀。
新穀何曾種一莖,餓死海東無人哭。
從兩首詩中可以看出,移民到台後的場景,前一首說的瘴癘毒蛇猛獸橫行,後者說的是墾荒之難。兩難之下,多少移民夢斷異鄉。
移民的艱辛還可從其他方面得到印證。在臺灣的寺廟中,有一類稱為“有應公廟”。閩粵移民且不說移民路上辛酸淚,到臺灣後並不是人人成功。他們主要是墾荒,生產、生活條件非常惡劣,沒有家,沒有親人,篳路藍縷,以啟山林,以毒蛇猛獸、瘟疫、颱風、洪水搏鬥。其次,因為生存和保衛勞動成果的需要,閩南人和客家人,閩南人中的漳州籍和泉州籍,移民和不理解移民所為的高山族之間,還經常發生械鬥,帶來了許多不必要的犧牲。此外,移民們的勞動成果還受到統治階層和移民首領的剝奪。因此失敗者俯拾皆是,成功者也是歷盡苦難,臺灣的開發浸透了他們的血和淚。移民們對自己的遭遇非常清楚,也對不幸者異常同情。他們把“羅漢腳”的遺骨收殮,立廟祭祀,稱他們為“有應公”,這就是臺灣村落旁、田園邊、墓地內經常出現“有應公廟”的由來。在移民中流行“少年若無一次憨,路邊哪有‘有應公’”的說法,說的是青壯年移民、流浪來台、以致客死他鄉的悲慘情景。
在移民社會中,當然也存在著特殊的社會關係。在移民社會中,最初大都是以血緣、宗族為紐帶,組織移民赴台和集中進行墾荒,以便於生存、墾荒和打開局面。隨著移民活動的增加,血緣、宗族關係已經不能適應,他們通過同鄉的關係結伴來台,然後又通過同鄉的介紹和指引,大批移民來台到同一地區共同開墾。定居後為了擴大經營範圍和保衛生產成果,他們又需要聯合和組織起來。因此,很快由祖籍地緣關係替代了血緣關係。這種移民社會所特有的祖籍地緣關係,成為臺灣族群矛盾的由來,一直在社會演變過程中發生作用,或多或少地影響著政局的演變。
臺灣的發展與移民有著密切的關係。臺灣的開發是因為移民的到來,移民的增加加快了開發的速度和程度。清代時期,在臺灣建立完整的統治機構,開始有組織的安排移民墾荒拓土,因此臺灣西海岸平原和丘陵地區、東部海岸北端平原地區已經全部開發,並且開發的觸角已經伸向五大山脈內部和東海岸地區。因此,可以說臺灣的發展史,本身就是兩岸人民共同生存、共同創造、共同奮鬥的歷史;無論是臺灣同胞,還是閩粵移民,都是中國人。是中國人建設了大陸,是中國人建設了臺灣。
臺灣的發展史可以證明,跨過海峽赴臺灣的大陸開拓者“帶去先進的生產方式,由南到北,由西到東,篳路藍縷,披荊斬棘,大大加速了臺灣整體開發的進程。這一史實說明,臺灣和中國其他省區一樣,同為中國各族人民所開拓所定居”,“臺灣的開拓發展史,凝聚了包括當地少數民族在內的中國人民的血汗和智慧”。(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臺灣問題與中國的統一》)。這一結論符合臺灣的歷史,這一結論代表了千千萬萬為臺灣的開發作出過貢獻的勞動者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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