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節令習俗
歲時節日
春節
正月初一,早餐素食,多為線面、年糕。人們穿戴整齊,兒童著新衣,晚輩向長輩拜年。舊時初一不串門,初二起探親訪友互相往來,各家以糖果、花生、糖茶待客,用番薯炸成的“番薯粬”是傳統的請客食品。富家還備紅棗湯、麵茶或荷包蛋為點心請客。
初二起,開始各種宴請,如辦壽酒、請新女婿等。親戚近鄰中有壽者,便捧一碗“長壽麵”以示祝壽。這種活動延續至正月十五。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常於春節期間組織一些活動,如演唱會、聯歡晚會、焰火晚會、街頭宣傳演出等。文化館則舉辦書畫展覽、燈謎會、遊園等,增添節日氣氛。近年來,政府和城鄉老人協會還開展春節團拜活動。
元宵
正月十五,家家備晚宴慶元宵。入夜街上極熱鬧,傳統的民間文藝節目如舞龍燈、舞獅燈、打馬燈、抬台閣、踩高蹺等沿街表演,街民鳴炮歡迎。“文化大革命”期間,這些傳統節目被當作“四舊”(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破除。八十年代後,群眾較注重娛樂。元宵之夜,爭相燃放煙花。傳統節目以舞龍燈較為常見,城郊有西門、流美、菜園裏、鎮西龍燈隊等,每年正月初十起就上街遊舞,或到慶壽人家助興。縣文化館常舉辦燈會、燈謎會、元宵舞會等。
端午節
五月初五,俗稱“五月節”。“端午節”是當地傳統節日中的大節之一。各家用竹葉裹粽子,用麵粉烙成“薄餅”包炒熟的綠豆芽食用,設豐盛午宴。還在大門兩旁插上菖蒲、艾葉,闔家飲雄黃酒以避邪,小孩用雄黃點額頭,胸佩各式自製的香囊。現在還有少數人及一些農村尚保留此舊俗。女兒出嫁後的第一個端午節,娘家須送粽子給女兒分送親友近鄰,稱“送頭年粽”。城關和秦嶼、沙埕等地常於端午節舉行賽龍舟活動。
中秋節
八月十五中秋節,是當地傳統大節之一。是日闔家團圓,晚餐設家宴。農村各家蒸水粿(俗稱九重粿)。節前外婆、舅舅必給外孫、外甥送月餅,兒童于中秋晚在屋外擺上月餅、柚子拜月,爾後分食。
冬節
冬至日,俗稱“冬節”。早餐各家吃“圓子”(實心湯圓),有俗語“吃了圓子多一歲”,意思是過了冬至,這一年就將過去了。
除夕
十二月的最後一天,人稱“過午”。當地自十二月二十日左右起就準備過年,在外親人陸續回家團聚。十六日稱“尾芽”。舊社會商人此日敬財神,宴請夥計,爾後開始討債至除夕。二十日起,各戶進行室內外“掃塵”,美化環境,並置辦年貨。廿三日“祭灶”,灶上供餅果送“灶君嫲”上天。除夕前一兩天,各家舂粳米,蒸糖糕。已嫁女兒還要給娘家送豬肉、線面等,稱“送年”。除夕,貼春聯,備晚宴,鳴炮吃團圓飯。爾後準備好次日所需菜肴(正月初一忌用刀),長輩向未成年晚輩發“壓歲錢”。是夜,屋內燈光徹夜不熄,人們談笑不寢。子夜零時,各家大放鞭炮、煙花,迎接新年。
祭祀節日
清明節
清明節也稱“掃墓節”。是日各家上山掃墓,備果品菜肴等供墓前祭拜,一般人只打掃墓地,而後在墓頭壓銀箔、紙錢,名曰“掛紙”。掃墓從清明日起到立夏日都可進行。農村把清明節作為大節,是日必備家宴。福鼎流行一句俗語“年沒看、節沒看,專看清明、七月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機關團體和學校師生于清明日集體到革命烈士墓前敬獻花圈,清掃墓園,實地進行革命傳統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
七月半
七月十五,也稱“鬼節”,此日祭奠祖先,到祠堂或於家中焚燒紙錢,供菜肴、果品祭拜祖先牌位。農村重視此節與清明節同,是日各家備豐盛晚宴。按舊俗做節日子有“官三、民四、佘客五”之分,因此漢民常于十四日做節,而佘民則在十五日。
其他節日
二月二、三月三
二月初二,家家用芥菜煮飯,從古到今,延續不廢,據說此日吃芥菜飯可免生疥瘡。三月初三,女孩子采一種名叫“雞母孵”的野花插於頭髮上,據說可以免生頭屑。六十年代後,這種習慣已消失。
七夕
七月初七,外婆、舅舅必給未成年的外孫或外甥送一包狀似指頭的面餅,稱“七夕餅”。八十年代後,多以餅乾、水果代替。
交冬
立冬日俗稱“交冬”,農民為了增強體力迎接來年春耕,當日各家備羊肉、豬腳、狗肉或雞、鴨等滋補品“補冬”。城鎮居民也都家家于立冬日以參茸補品和雞、鴨、羊、狗等肉類食品“補冬”。
傳統習俗
擇日、看風水
凡娶親、建房、造墓、安葬、立灶、開店、搬家、做嫁衣等都須請“擇日先生”擇吉日進行,農村甚至清理豬欄也看日子,以免犯“煞”。造墓、建房還要請“風水先生”看風水、選擇地點與坐向,以保家庭昌盛。
算命
為測未來或瞭解命運,常有人請算命先生按生辰算命,論其命好者則喜,說其命差者則悲。民國及其以前定親時,男女雙方生辰要經算命先生“合婚”,不合則不能成婚,有少數農村至今尚保留此劣俗。
招魂
兒童受驚嚇得病,農村常用“招魂”的方法,將木桶倒扣地上拍打,邊喊病孩名字,“招魂”歸來。有的人還在屋門口插上竹枝或貼上黃紙符,外人七天不可進屋,稱“禁厝”。此外還用銀器、符灰衝開水,曰“驚茶”,給病孩服下。
過關
亦稱“制度”。迷信較深者認為家庭或子女不平安時,請“褫公”(居家道士)在家裏或宮廟內設壇做“把法”,“驅鬼除邪”。
開火光、做功德
親人死後,為使靈魂升天,請道士到家中設台念佛,“開火光”,為死者勸靈開路;或到寺廟請和尚“做功德”超度靈魂。時間短者三~五天,長者達四十九天,求神者要花費大量錢財和精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此陋俗被禁止。八十年代起,又漸死灰復燃。
觀落陰
巫婆說是菩薩投身,能為求神者到陰間探望已故親人,並使其陰魂附身回答親人的提問。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隨著科學的普及,多數群眾已不再相信這種騙人的把戲。八十年代後,這種迷信活動在一些地方又有所抬頭。
忌諱
鳥糞落到身上,認為十分不吉利,須討“七家米”來吃,以去晦氣。如被人不慎將髒水倒到身上,則要倒水人煮兩個雞蛋“脫殼”。聽到烏鴉叫要趕緊往地上吐口水,並說吉利話:“老哇叫得好,進財又進寶;老哇飛得懸(高),蓋厝又買田。”
刮鍋煙後地上留下的黑煙圈不能踩,否則會生癬。
娶媳婦時,新娘進門婆婆不能照面,否則認為會犯沖,今後不和睦。
女人不能跨越扁擔,蓋新房時不能上屋頂,女人褲不能晾曬在露天的地方或高處,男人忌入產房。
溺水、上吊等非正常死亡者,遺體不得進入屋內,須於屋外另搭棚子放置。
父或母去世,兒子須待三年後才能娶親,否則就必須在百日內草草迎娶。
佘族風俗
福鼎縣境內有佘族人口三萬多。佘民勤勞樸實,男女老少無不參加勞動,婦女尤為勤苦,除農事勞作外,還紡苧織布,栽桑養蠶,織裙帶更是佘家婦女世代相傳的手藝。佘族人民雖然長期與漢族人民往來,友好相處,但與漢族有不同的風俗,民族情調濃郁,尤其是盤歌、對歌更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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