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城隍廟
安溪城隍廟是福建省最早興建的城隍廟之一,始建於五代後周顯德三年(
956年)。廟中供奉“清溪顯佑伯主”(俗稱“城隍伯主”),並祀“城隍夫人”(俗稱“城隍媽”)。廟宇原建於縣治東(城關富民街安溪縣實驗小學內),今有舊廟與新廟各一座。建築風格獨特,裝飾富麗堂皇,香火四時鼎盛,在閩台及東南亞等地均有較大影響。
一千多年來,安溪城隍廟歷盡滄桑,幾經修葺,幾經重建,幾經遷址,現存建築為清初遺物。據史料記載,位於城關富民街縣實驗小學邊的安溪城隍舊廟,始建於五代後周顯德三年(
956年)五月二十八日,後周顯德七年(
960年)四月十五日竣工。明洪武元年(1368年)重建;景泰二年(1451年),邑人陳貞德重修;成化八至十五年(1472-1479年),知縣穀延怡、吳英再修,典史蔡珍增建後堂三間;嘉靖十八年(1539年),知縣殷楘、典史鄒奇重建;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廟宇毀於倭,至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由知縣蔡常毓重建。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知縣謝宸荃重修前後殿宇;康熙四十年(1701年),知縣戎式弘重修,知縣曹鑛續修;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知縣曾之傳新建後堂住持方丈室;乾隆十年(1745年),知縣何隆遇鋪砌拜亭前石坪;乾隆二十年(1755年),知縣莊成重修。
舊廟坐北朝南,宮殿式建築,規模為五進四天井。大門外有水井一口,泉甘水洌,供民汲用。大門內一進左右有連接蓋頂的兩房,中留人行通道,如果兩房間鋪以木板,則可作為朝北內向的戲臺。步過大門,即達廟內大埕,埕兩邊各有古榕一株,交遮成陰,讓人感受清涼爽氣。二進為兩廂,分立塑像,其左廂為稽查、考功、賞善三司,右廂為速報、地獄、罰惡三司,其塑像魁梧雄偉,令人敬畏。三進為正殿,前含拜亭,後連寢舍,面寬五間,進深三間,重簷式,抬梁架,徹上露明造;殿外有盤龍石柱,雕琢精巧,靈活壯觀。殿正中有穹窿藻井,外向為透孔金飾圓形欞窗,雕樑畫棟,莊嚴瑰麗;殿中供奉城隍伯主正身,座後則立有高大的城隍伯主鎮殿塑像,黃袍金冠,端莊嚴肅,令人肅然起敬。殿堂外翼有東西兩廂,各有寬闊走廊,其東廂吊掛大鐘一口,鐘下塑直符使者,後立護法韋馱、陽判官;西廂安架大鼓一面,旁立值日使者、主簿、陰判官。兩廊有門通第四進大埕,廳上奉城隍伯主及夫人並坐塑像,俗稱城隍媽廳。廳後第五進為僧舍。整座殿宇莊嚴大方,綠瓦蓋頂,屋簷翹脊裝飾以雙龍搶珠,襯以人物、花草,五彩鮮豔。廟中掛滿溢美楹聯和匾額,更顯殿宇之古樸,令人崇尚。
民國30年(1941年),國民兵團副團長邱秋星派兵進駐安溪城隍廟,城隍伯主正、副身塑像被遷出,暫奉祀於縣城北街隘子頭民舍,其餘諸神塑像被拆毀。民國32年(1943年),因官方基建,隘子頭城隍臨時廟宇需拆遷,由承建者另行擇地於北門橋邊建一廳兩房及下落作為廟宇,並于同年遷入。1953年,城隍伯主正身遷入東嶽寺東廂奉祀,並於1985年又遷入東嶽寺檀樾祠奉祀。1958年和1986年,舊廟的第一殿和第五殿先後被教育部門拆建為宿舍,今舊廟的建築物僅存二至四殿。1988年12月,安溪城隍廟被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第二批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1990年
1月16日,在旅居新加坡僑親陳美英女士倡議及在縣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擇地於東嶽寺東側,依照原廟規制,興建安溪城隍新廟,並由陳美英女士獨資興建一至三殿。新廟重建工程於1992年
1月
5日完工。此後,新加坡韭菜芭、楊桃園兩地僑親捐資續建四、五殿,繼而又有諸多分爐及信眾陸續捐建配套設施。
安溪城隍新廟與東嶽寺並肩聯臂,為五進殿堂,順山勢遞升興建,南北向。占地面積2000多平方米,建築面積1100平方米。第一殿面寬五間,辟三門,簷口輝綠岩龍柱,門堵、窗櫺分別以青白石雕刻,有鯉魚跳龍門、雙龍戲珠、雙獅拋球、獅鳳牡丹、松鶴蓮荷、竹鹿等圖案,屋架構件,如吊筒分別透雕花竺、垂蓮、嫦娥奔月、吹簫引鳳。第二殿為城隍殿,重簷歇山式,徹上露明造,穿鬥式,面寬五間,進深五間,前加拜亭。一至三殿內諸神像,均仿舊廟體式。正副三尊城隍神像均坐正殿,分別面向三圓欞窗,八爺、九爺佇立兩旁。三殿為城隍寢殿。四殿為羅漢殿,奉祀觀音佛祖。五殿為釋迦殿,奉祀三寶世尊。全廟紅牆綠瓦,金碧輝煌;飛簷翹脊,飛金走彩;雕龍刻鳳,巧奪天工,其勢更勝舊觀。1999年
1月,縣文物管理委員會在新城隍廟豎立文物保護標誌。
安溪城隍廟歷史悠久,現存有諸多文物古跡。珍藏廟內的城隍伯主之印,據傳系宋代皇帝所賜,玉質方形,邊長
7.5釐米,高
5釐米,印文為“敕封清溪顯佑伯印”繁體篆書,印座上雕有一頭上有“王”字紋的臥蟾蜍,寓贊安溪城隍解理陰陽、靈顯威赫之意。新廟門前挺峙的一對輝綠岩龍柱,原為舊廟所立,系出自前代名匠之手,神龍駕霧,精雕細作,維妙維肖。廟內現存“示諭”、“造船碑記”兩塊古碑刻,立石於清嘉慶十二年(1807年)二月,由知縣夏以槐撰。“示諭”碑長44釐米,寬70釐米,碑文為“安邑敕封顯佑伯城隍尊神,理陰贊陽,每年季春,士民仿效古禮,設醮迎儺。”《造船碑記》碑長
210釐米,寬
110釐米,記載當年為解決每年春齋醮迎儺之資,置造溪船兩條,自泉州運鹽至安溪,並免收稅費,“取其餘息以為醮費”。
城隍新廟的拜亭有一副古聯:“寵錫袍冠八閩第一;褒封伯爵五邑無雙。”傳說安溪城隍伯主自宋代以來,由於曾為宋太后治癒頑疾,得帝賜禦龍袍,又是鄰近原五大縣(即南安、安溪、晉江、同安、惠安)的保護神,護佑百姓免受旱、澇、風、蟲、獸災之苦,因此兩次受到朝廷敕封,宋帝賜金冠、龍袍、玉印,褒封顯佑伯;清道光皇帝敕賜“欽加普護清溪顯佑伯”聖旨一道,而全省其他縣份的城隍卻無此殊榮,是為“八閩第一”、“五邑無雙”。
古往今來,風流名士有感于安溪城隍廟之靈秀,大發豪性詩情,留下不少名匾佳聯。有明張瑞圖題的“陰騭下民”,清知縣葉紹芬題的“燮理陰陽”,黃宅中題的“是夢覺關”,李鈺題的“保我黎民”,莊成題的“真英靈”等古匾;有明進士秦鐘震作的“為惡不滅,祖宗有餘德德盡必滅;為善不昌,祖宗有餘殃殃盡必昌。”清狀元莊俊元作的“功德秀河山,前龍津,後鳳麓,十八裏歸依福地;聲靈昭綸綍,東陽鐘,西鱷鼓,第一長詹拜公門。”清庠生陳子瑞作的“神所憑依將在德;爾于幽獨毋自欺”、“看彼世人詭譎心腸,莫怪此公吐舌;睹斯色相黑混面目,真令我輩驚心”等古聯,也有“賞懲善惡因果有報;燮理陰陽判斷無差”、“善惡報應,莫道竟無前世事;利名爭競,須知總有下場時”、“進廟來,先自問平日所行何事;歸家去,莫忘記今朝俯首通誠”、“善報惡報、遲報速報,終須有報;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何謂無知”、“孽鏡高懸,善心人不妨當頭一照;影衾多愧,惡念者應怕有物潛窺”、“善惡到此難瞞,不必階前多叩首;瑕瑜從來了徹,豈容台下細搖唇”、“地獄即在眼前,莫到犯了罪時方才省悟;孽鏡曾懸臺上,但要過得意去也肯慈悲”等諸多勸善對聯。
歷史上,官府均十分重視安溪城隍每年的春巡之事。清代,恭迎城隍,設醮(一種禱神的祭禮,後專指僧道為禳除災祟而設的道場)盛典,熱鬧非凡。清嘉慶十二年(1807年)二月,安溪知縣夏以槐特立“示諭”碑。歷年設醮之日,規定在上年臘月十六日在神前擲杯奉准,翌年二月初二日貼出文告,把日期昭示全縣,規定不論晴雨都要設醮,次日迎儺(古時驅逐疫鬼的儀式)。每年做醮完畢撤壇,當夜12時由
4位首人恭請清溪城隍伯主整頓衣冠坐上 8座交椅。翌晨
5時左右,由首人鼓吹恭迎出廟。城隍出巡路線為:從東門出,沿河溝、山邊到祥雲渡,行至鳳山黃氏祖墓(俗稱狀元墓),再按原路回到祥雲渡鳳池庵設帷幕安奉(注:今路線為:東出山門→鳳山路→八三一路→祥雲路→深內→縣制藥有限公司→鳳山黃氏祖墓→返回→深內→鳳池庵)。到10時至11時之間,廟關起大門,廟內所有官曹衙役、兵馬差事(均須以人裝飾代替),以八、九爺領頭,按序排班行進。由
4個首人拈香侍候,主持僧人負責點名。點畢,整隊環廳繞行,再大開廟門吆喊而出,與儀仗和大鼓吹、八音、台閣、戲陣排成縱隊,出西門迎接伯主進城巡遊各街、巷、縣衙、儒學、校場(今路線為:鳳山路→八三一路→祥雲路→深內→縣制藥有限公司→鳳山黃氏祖墓→返回→深內→鳳池庵→迎接城隍伯主進城→祥雲路→新華路→城關南市場→河濱路→茶葉大酒店→城關醫院→文廟廣場→縣外貿公司→鳳華制衣有限公司→河濱北路→鳳聲路→新安路→鳳山路→城隍廟)。古時候,儀式十分複雜。當隊伍行進至縣衙門口時,縣令均擺好香案,親自頂禮迎接;當隊伍行進到南門巷口時,全隊稍停,清溪城隍伯主換上法衣帽(即法官服裝),然後由儀仗隊排駕,鳴鑼開道,鼓簫齊鳴,
4個首人隨八、九爺及城隍伯主入孔廟繞泮池一周;然後下南校場(刑場),主持僧人身穿袈裟、手帶法器隨行,到達校場時,即揮動手中法器搖鈴,呼叫有冤之魂准予前來鳴訴;隊伍繞行一周後,乃出場與等候在一邊的民間大鼓吹、戲陣等隊伍取縣城街道巡遊。巡遊隊伍一般於當日下午
3時左右方進廟卸駕,再由主持僧人就四街各定若干人選,逐一進行投擲蔔杯,獲准杯者為明年新首人。此後,進行新舊首人交接禮儀,晚上再按路線巡遊,由新首人負責工役、火把、燈籠,一般至夜10時許結束。
傳說中,清溪城隍十分顯赫,靈驗非凡。清乾隆版《安溪縣誌》有三處記載:一是“正德上章執徐(庚辰年,1520年)春仲甲申,吉水龔公令安溪之四月,忄心(憫)茲邑民,久罹虎患,乃焚文於城隍之祠,矢神必獲。越翼日乙酉,果戮其一;越三日戊子,又戮其一,民胥神之。”時教諭鄒魯曾目擊其事,特作《戮雙虎賦》。二是“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七月二十八日,蔡寅率眾數千突至安溪,正欲攻城,忽見有甲騎自東門出。蔡疑有援兵至,遂驚退。時共以為城隍顯靈,邑令李鈺大書‘保我黎民’匾額,並識其事於廟。”三是“乾隆二十年(1755年)正月十一日,縣民陳福挾仇將田主王益讓殺死於後塘隴地方,屢審,堅不承認。邑令莊成齋戒沐浴,具牒親禱於城隍神。翌日,帶犯赴廟複訊,冤魂忽附于犯妻黃氏身上,向伊夫歷歷質證,並將兇器指出。福始俯首無辭,案乃定。觀者無不稱異。莊令題匾於廟,以紀其事。”
傳說抗日戰爭時期,日本侵略中國,派出飛機轟炸安溪縣城。人們發現天上有二隻老鷹與飛機對壘盤旋。飛機投擲諸多炸彈,縣城群眾卻無一傷亡。日機飛走後,城隍廟法事人員發現城隍公、城隍媽神像滿臉汗滴,頓悟老鷹是城隍公媽的化身。消息傳出後,各街頭群眾自發舉行“犒眾”之儀,敬獻黃豆,寓意為神兵提供子彈,或讓神明灑豆成兵,抵禦外侵。
靈應昭昭,惠及四方。晉江沿海一帶,至今還流傳著一則“清溪城隍顯聖保佑漁民”的民間故事。傳說約百餘年前的一天,晉江有
200多艘漁船出海捕魚,忽然迎面來了一隻小船,船中站立一位老漢,大聲疾呼:“我乃清溪顯佑伯主,特來指點汝寺,即刮颱風,漁船須從速調頭返航。”當漁船全部進港內後,大暴風雨突至,漁船安然無恙。為此,漁民中廣泛傳著“清溪城隍顯威靈,警報颱風事是真。漁船返航安無恙,眾誇伯主保漁民。”的歌謠。自此,泉州、晉江、石獅、南安等沿海的民眾除設壇崇祀清溪城隍伯主神位外,不少人還時常到安溪城隍廟焚香敬奉,祈求平安獲福。不少地方還設立分爐,敬奉清溪城隍。
新加坡也廣泛流傳有清溪城隍顯靈的故事。20世紀40年代,日本帝國主義南進入侵新加坡。有一次,日軍出動大批飛機轟炸新加坡各地,各處一片廢墟,而民國17年(1928年)自安溪分爐至新加坡的城隍伯主五舍公城隍廟之所在地,卻絲毫未受到飛機的轟炸。因此,當地華僑、華人對安溪城隍伯主更加虔誠奉祀,並先後在韭菜芭、楊桃園構築兩座雄偉壯觀的清溪城隍廟宇,至今仍香火鼎盛。而兩地城隍廟每年組團到安溪城隍廟尋根,謁祖進香,祈求安溪城隍庇佑之舉也成慣例。
安溪城隍廟歷經千年興替,蜚聲鶴遠,著稱海內外。早在明末清初,安溪先民即將香火帶入臺灣,嗣後分爐到臺北、台南、高雄,直至全島各地。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臺灣各地共有自安溪城隍廟分爐
222座。新加坡亦有韭菜芭城隍廟和楊桃園城隍廟等分爐。自清代起,安溪城隍廟在晉江、南安、泉州、石獅等地有70多處分爐分別立廟供奉,在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地區亦建有諸多分爐。每年各月,特別是五月二十八日城隍誕辰日,海內外信眾均組團至安溪城隍廟進香、朝拜,參觀訪問,有效地增進海內外及海峽兩岸情誼,促進歷史宗教文化的交流。
1994年10月,安溪縣人民政府將東嶽寺、城隍廟劃歸鳳城鎮人民政府管理,並建立東嶽寺、城隍廟園林管理處及文物保護管理組,秉承愛國愛教、奉獻社會的宗旨,積極提高城隍廟的文化品位,先後新建一批配套設施等,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與此同時,注重發揮城隍宗教文化在閩台文化交流和對外聯誼中的積極意義,努力把安溪城隍廟建設成為一處民眾進行正常宗教活動的場所、一座聯繫海內外愛國人士的文化橋樑、一扇展現安溪僑鄉現代文明風貌的視窗,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
信仰城隍是一種以漢民族傳統歷史文化為深刻社會背景的文化現象。安溪城隍廟在閩南、閩台、東南亞均有分爐廟宇,在弘揚傳統文化及對台、對海外文化交流中起著積極的促進作用,對增進兩岸中國人的民族文化認同意識和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等均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附:
重建安溪城隍廟記
邑人 詹源(副使)
古者開建國邑,必設城隍以為保障,而遂祀其神,為其有捍禦功也。故我朝稽古定制,城隍之神,備載祀典,而自京師以旁達四方郡縣,莫不廟而祀之無間。安溪城隍在縣治東界,相承至今,隨時修建,因仍苟且,未有能恢張振作而高大之者。故其木植蠹腐,規制卑隘,日將就圮,殊失崇奉之意。
嘉靖丁酉冬,邑侯疊泉殷公至自江右,下車之始,如制告廟行事,睇觀惻然,即有志興作而未遑也。既及期,政通人和,遂與邑尉鄒君奇圖為重建之計,乃曰:“營繕大事,匪財弗克,顧今公私俱困,無所於取,吾當舉議以為眾倡。”於是首捐俸金,鄒君從而助之。複命耆民省諭民間,聽其願輸助成,而不強其所不欲。民之平日尚義者皆感義樂從,爭相薦賄。不逾月,銀以兩計者約二百有奇,而公貯民力俱不輸。侯乃白於當道,獲報可而遂行之。
召匠掄才,諏月量工,指示經畫,務從高大。中為正堂,左右夾之以廈,覆以重簷,周以回廊,前為拜台,後連寢室,東西翼以兩廡,外為大門,次為儀門,縱橫修廣,各中於度。始事于戊戌之孟冬,越明年己亥季秋而落之。易卑隘而就亢爽,更蠹腐而為閎壯,繚以周牆,加以塗塈,飾以丹雘,巍峨絢爛,跨耀雲霄。民遠近來觀者,莫不稱歎,謂自有縣治以來未之有睹也。邑耆吳標等謁予請記。
予惟昔孔子譏臧文仲之居蔡為不智者,以其不務民義而諂瀆鬼神也。今侯之廟城隍,人或以是議侯者,殊不知臧文仲之事,本非人道之所宜,而徒生事媚神以徼福,故孔氏譏之。若侯城隍之建,則固以其有功於民,合諸祀典,是正民義之所當務,而非有所徼而為之也,誰得以是而議侯哉?且樂因循以自廢者,往往忽神民之事於弗理,是固有所慢;喜紛更以自擾者,或至假神民之事以行私,是又不免有所欺。侯能敏于從政,不廢是役,又能克治以營公,倡義以集事,而不為私圖,則固無所慢,且無所欺於神,而況於民乎?無所慢者,才也;無所欺者,心也;不可以沒諸侯也。是故為之記,以俟知侯者考焉。
侯名楘,字文範,疊泉其別號也,籍江西星子民。由胄監丞南海,以升今職。其他興建之功尚多,茲其大者。鄒君奇字仲高,別號紫崖,浙之余姚人。
(原文載於明嘉靖《安溪縣誌》)
重修城隍廟碑記
邑人 彭洙(知州)
縣有城隍,以理陰也。城隍稱伯,重其任,故崇其爵也。伯爵之封,肇自前明洪武元年,自都城達于寰宇無異。安雖僻在一隅,其虔奉敢或後歟?惟是爵既封伯,則乘輿儀衛應與爵稱。凡春秋厲祭以神主之,祭日迎神至壇,所有輿從,務整且齊,顯赫與王侯等。以故神之靈無微不燭,亦有感必應。安獨簡陋,一切未備,我賢侯莊公目睹憮然。乾隆二十年九月,首先捐制鑾駕執事,維時學、尉、駐防俱各樂輸,而諸生龔從龍、書吏林綸等踴躍從事。由是神出,望之肅然。侯曰:“執事備矣,而廟貌歷年已久,不無剝落;且寢宮僧室,規模未廣;六曹廊宇,形制未妥。盍並新之?”於焉集匠庀材,設寢宮之窗櫺,立步廊之限閾;欂櫨損者易之,丹雘落者飾之。入斯廟也,耳目新而精神爽。侯又曰:“神廟住持,皆有香燈,茲廟獨無,幸量購焉,無留缺典也。”時有依仁裏龍門鄉腴田計租二十一栳待售,遂傾囊購之。是役也,侯委洙董其事,前後共費三百員,紳士裏民踴躍捐輸,不需時日,無美不備,似有默助焉者,要皆侯之誠與神之靈也。
邑耆老曰:“我賢侯殫心於治人,複竭誠於事神,斯舉壯神威,固廟宇,裕香火,神人胥悅,侯之功不可喧也”。用泐諸石,垂之永久,且冀後人繼我賢侯之德於勿替雲。侯姓莊名成,號藥軒,江蘇陽湖舉人。
(原文載於清乾隆《安溪縣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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