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存最早的地情文獻——《桃林場記》
永春現存最早的地情文獻是晚唐盛均的《桃林場記》,該文獻作于大中十三年(
859年)清乾隆五十二年《永春州志》,收錄其文如下:
“唐武宗二年,餘還斯境。其場由西十裏,右肋精廬,前距危岫,形拘勢促,不似公門。故其人輕而險,其官屑而殘。時非厭遷,殆有數也。今己卯年,覲季父於此,視廛裏若巨邑,覽風物如大邦。鱗鱗然廨宇之羅,靄靄然煙火之邦。一派趨碧,群峰走青。橫飛而野鶴沖陂,曠望而晴郊遠去。是以俗阜家泰,官清吏閑。淩晨而舟車競來,度日而笙歌不散。故知興廢有時,吉凶有地。不然,何勞於舊宇,而逸於新亭耶?吾友王顓,字還古,鶯泊未遷,祿為親屈,莫邪曾試,犀象無全。是年冬,枉車再至,蓋有為也。先是知子謀展覲視,驟謁簾幃,去才旬月,歸諧素志。知還古不日青雲,暫適我願耳。豈期其創造雉蝶虹橋,如遇武陵雞犬桑麻之盛耶?是亦斯場人士之所願也。”
此文在《全唐文》
763卷中亦有收錄,文字大致相同。但文章最後二句,《全唐文》所錄為:“徒服其所刊,變風易俗。嘗聞期月之內,變為大縣乎!是亦斯場人士之所願也。其他故事,前記已詳。其或加予,未可無述。”
桃林場為永春最早的行政建制,治所在今石鼓鎮桃場村,魁星岩山麓。其始置時間,一說在隋朝開皇九年(
589年),一說在唐朝長慶二年(
822年),一說在唐寶曆間(825—827年)。《桃林場記》作于“己卯年”冬,即為唐宣宗大中十三年(
859年),時正是作者盛均登進士的第三年。桃林場始置時間若依後二說,則距此記寫作時間亦不過早30多年。該記開頭提到的“唐武宗二年”即西元
842年,按其語意,作者當時應是外出遊歷後回到家鄉,所見之景“形拘勢促”,未能如意。而當他於十七年後再回到桃林場時,讓他驚喜的是,這裏已呈現出“視廛裏若巨邑,覽風物如大邦”、“鱗鱗然廨宇之羅,靄靄然煙火之邦”、“淩晨而舟車競來,度日而笙歌不散”的一派繁華景象。從“鱗鱗然廨宇之羅,靄靄然煙火之邦”可知當時桃林場人煙輻輳,甚至已商肆林立;從“淩晨而舟車競來”可知當時交通已較便利,商貿往來增多,經濟發展較快;從“度日而笙歌不散”可知當時的人們有較豐富的娛樂生活。而“度日而笙歌不散”此句後來也常被文史研究者引為泉州南音悠久歷史的一個佐證資料。
該文寫作當時已是晚唐時期,北方久陷“藩鎮割據”之亂,距離王仙芝、黃巢大規模農民起義的爆發也只有十五年,國勢大衰,而在南方這一偏僻安穩之地,卻隱隱仍有大唐興盛之氣象。描繪桃溪兩岸風光的“一派趨碧,群峰走青,橫飛而野鶴沖陂,曠望而晴郊遠去”之句,又儼然一幅世外桃源的美景,令人神往向之。
千年而下,永春風光依稀不變,讓我們感覺是如此親切!盛均稱讚當時桃林場的繁華,是在他的好友、桃林場場長王顓的辛勤治理下取得的。作為永春歷史上第一位有確切姓名記載的地方長官,王顓空負才華,謀求升遷而未得,再回到桃林場任場長,盛均安慰他會“不日青雲”。
《桃林場記》最後數句,依《州志》引文之意,是期望王顓“創造雉蝶虹橋”,將家鄉開發建設得更加美好。依《全唐文》引文之意,“嘗聞期月之內變為大縣乎”,則是桃林場當時已漸具規模,希望不久升格為大縣,表達了盛均和桃林場民眾強烈的共同呼聲。當然,這一心願是一直到後唐長興四年(
933年)才得以實現,當時因為境內“峰巒特秀,林壑茂美,一水迴旋,粼粼淺碧,過者如入武陵深處”,升置桃源縣。
後晉天福三年(
938年),因為縣境之東有樂山,草木繁茂,四季皆春,改稱永春縣。
千年之前的《桃林場記》是最早描述永春風土人情的文學作品,又具有很高的地情史料價值,為我們想像千年前的桃源風貌提供了真實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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