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中常見差錯彙編
01.沒有“安祥”這個寫法。“安詳”不能寫作“安祥”。“翔實”與“詳實”可通用,提倡用“翔實”。
02.“愛滋病”不要寫成“愛滋病”。
03.“必須”與“必需”。“必須”的意思是一定要,通常用來修飾其他表示動作行為的詞語,如“必須努力學習”。“必需”的意思是一定得有,後面多跟表示事物名稱的詞,可以單用,也可構成“必需品”等詞。
04.“辨”與“辯”。與言辭有關的,一般用“辯”。但“辨誣”也可寫作“辯誣”,“辨白”也可寫作“辯白”,“辨正”也可寫作“辯正”。“辯證”作為“辨析考證”時也可作“辨證”;但在中醫中用作“辨別症候”時不能寫作“辯證”。
05.表示確定數目的名詞,後面不能加“們”字,如不能說“三個孩子們”;但名詞前的數量短語是不確定的數目,可以加“們”字,如可以說“全體同志們”“那些孩子們”“諸位先生們”。
06.“不盡如人意”不能寫作“不盡人意”。
07.“倍受”與“備受”。“倍”指加倍,也指更加、格外的意思,“倍增”是指成倍增長,如“信心倍增”“倍感親切”“倍思親”。“備”是表示完全,如“艱苦備嘗”、“關懷備至”、“備受歡迎”、“備受青睞”。
08.“長年累月”不能寫作“常年累月”。
09.“竄改”是指改動、刪改,被竄改的往往是具體的書面材料如成語、文件、古書等。“篡改”是指用作偽的手段改動和曲解真實的、正確的東西,被篡改的往往是抽象的東西。
10.“訂”和“定”。“訂”大多指經過商討而訂下,商討的成分很大,有的不是最後確定,如合同、條約、規章等用“制訂”。如果是可以確定而且確定了的,用“定”。“制訂發展規劃”,這個規劃制訂後可以不是確定了的;“制定發展規劃”,這個規劃制定後是確定了的。“協定”雖然如同“條約”,但是用“定”。
11.“度”與“渡”。“度”是指從一個點到另一個點,“渡”是後生的字。在使用中,用於與時間相關的意義時,一般用“度”,如“度過這段時光”“歡度國慶”“虛度年華”“度過暑假”;用於與空間相關的意義時,用“渡”。如用於有人為因素的意義,用“渡”;沒有人為的因素,則用“度”。“渡過難關”“過渡時期”的“渡”有“由此到彼”的引申義,帶有比喻的性質,所以用“渡”。“度汛”,沒有人為的因素,所以用“度”。
12.“蜂擁”不能寫作“蜂湧”。
13.“分”與“份”。由於“身份證”在實踐中使用頻率較大,《現代漢語詞典》按約定俗成的原則,收入了“身份”這個並不符合字義的詞。但與此同義的“本分”、“緣分”、“成分”等仍用“分”。“縣份”、“省份”、“年份”、“月份”用“份”不用“分”。“分量”一般不寫作“份量”。
14.“膚淺”與“浮淺”意義側重點不一樣,“膚淺”強調不深入、不深刻,止於表面,多與表示人的認識活動的詞語搭配,比“浮淺”常用。“浮淺”則強調淺薄、輕浮,重在表示缺乏某種知識、修養。
15.對字畫習慣用“幅”,但對聯因為成雙,只能用“副”。用於臉部表情,用“一副笑臉”。表示中藥時,用“一副藥”或“一付藥”,但更常見的用法是“一服藥”。
16.“伏法”是指罪犯被執行死刑,不是指服刑。
17.“竿”與“杆”。“竿”指竹竿,所組辭彙與竹子原料有關。“釣竿”已很少用竹子做,但仍沿用“竿”字。“稈”是指某些植物的莖,“秸稈”“麥稈”不要寫作“秸杆”“麥杆”。
18.“該工廠”、“該學校”的“該”,是舊時的公文用語,現代的公文已很少用,發稿中提倡使用“這個工廠”、“那所學校”的寫法。
19.“暄”指陽光溫暖,“寒暄”是指見面時說冷暖一類的應酬話。“寒暄”不能寫作“寒喧”。
20.“騖”是指縱橫賓士,也指追求。“鶩”是指鴨子。“好高騖遠”“趨之若鶩”中的“騖”“鶩”不是相同的字。
21.“合龍”與“合攏”。“合龍”特指修築堤壩或橋樑等,因為施工中的橋樑或堤壩的中間一段稱作“龍口”,所以這種接合工作叫“合龍”。“合攏”可指堤壩、橋樑以外一般事物的閉合。
22.“宏大”與“洪大”。“洪大”一般指聲音和具體的情狀,如“鐘聲洪大”“水勢洪大”。“弘揚”也可寫作“宏揚”,但一般提倡用“弘揚”。
23.“筆劃”與“筆劃”。用於文字、一筆等義項時,可以通用,但習慣上用“筆劃”。凡是指用手、腳或物做出某種動作時,一般用“畫”字,如“畫十字”“指天畫地”“指手畫腳”。
24.“化妝”與“化裝”。“化妝”一般指用脂粉等使容貌美麗,也有“美化”的比喻義。“化裝”一般指演員為扮演角色而加以修飾。
25.“竣工”不要寫作“峻工”。
26.“一年之計在於春”不要寫作“一年之季在於春”。
27.“簡樸”與“儉樸”。“儉樸”只指生活方面。“簡樸”除了指生活方面外,還指語言、文筆。
28.“截止”與“截至”。不能說“截止今天”,而應說“截止到今天”或“截至今天”。
29.“界限”與“界線”。“界限”主要用於抽象事物,表示限度、盡頭。“界線”主要用於具體事物。
30.“決不”與“絕不”。“決不”含有決心、決定的意思;“絕不”則含有“絕對”的意思。
31.“記”與“紀”。“紀實”是指記錄事實,也指記錄真實情況的文字(多用於標題),一般不寫作“記實”。“紀行”不寫作“記行”。“紀念”“紀要”也可寫作“紀念”“記要”,但一般提倡寫作“紀念”“紀要”。“記錄”“紀錄片”也可寫作“紀錄”“記錄片”,但“記錄”“紀錄片”是提倡的寫法。
32.“忌妒”和“嫉妒”是同義詞,現在常說常用的是“忌妒”。
33.“精簡”一般不寫作“精減”。
34.“再接再厲”的“厲”不要寫作“勵”。
35.“倆”是“兩”、“個”兩字的合音詞,“倆”字後面不能再接“個”或其他量詞。
36.“連”和“聯”。“連”側重相接,“聯”側重相合。“連日”、“連續”、“連接”、“牽連”的“連”不能寫作“聯”;“聯合”、“聯邦”、“聯歡”、“對聯”、“三聯單”的“聯”不能寫作“連”。
37.“哈密瓜”是因“哈密”地名而得名,不要因為它如蜜一樣甜而誤寫作“哈蜜瓜”。
38.“您”字後面,不能加“們”字,但可以加上數量詞,如“您二位”“您三位”。
39.“年輕力壯”不要用“青”;“年青有為”不要用“輕”,“年輕人”不要用“青”。
40.“偶爾”不能寫作“偶而”。
41.“砂”和“沙”意思相同,但在“砂布”“砂紙”“砂輪”“砂岩”等詞中,通常寫成“砂”。
42.面向公眾說明某項事情的文字,應該用“啟事”,如“招領啟事”。
43.“起用”與“啟用”。“起用”多用於與人有關,如“起用一代新人”;“啟用”一般用於與物有關,如“新船閘啟用”。
44.“權力”與“權利”。“權力”是指地位和職責帶來的控制力量;“權利”有與“義務”相對的意義,如“著作權”“選舉權”。
45.“氣”與“汽”。凡與自然狀態下的各種氣體有關的詞語,一般用“氣”。凡與非自然狀態下的各種氣體有關的詞語,一般用“汽”。液體變成氣體叫“汽化”,不能寫作“氣化”。“氣化”是中醫學的專門術語,指人體三焦之氣的運行變化。“蒸汽”指水蒸氣,“蒸氣”指的是液體或固體因蒸發、沸騰或昇華而變成的氣體,如“水蒸氣”。 “暖氣”指把蒸汽或熱水通過管道輸送到建築物內的散熱器中,散出熱氣,使室溫增高。“汽暖”則是指上述供暖方式。
把煤氣壓縮成液體,稱“液化氣”;“汽水”“汽酒”卻用“汽”。這幾種情形,不很合字的本義,但因為人們使用中約定俗成而定型的。
46.“七月流火”中的“火”是星名,即心宿,每年農曆五月間黃昏時心宿在中天,六月以後,漸漸偏西,這時暑熱開始減退。這個成語專指天氣快涼了,不要誤用它來表示“暑熱難熬”。
47.“熔”、“融”和“溶”。“熔”指固體受熱變成液體,“融”特指冰雪等受熱變成液體,“溶”是指物質在液體裏化開。
48.“擅長”不要寫作“善長”。
49.“生”與“身”。“終生”多指事業,如“終生當醫生”;“終身”多指切身的事,如“終身受益”。“親生”指有生育關係的,如“親生子女”;“親身”指自己,如“親身經歷”。“出生”指生下來,如“出生於1995年”;“出身”指個人早期的經歷和身份,如“出身農民家庭”。
50.“蒜薹”“菜薹”不要寫作“蒜苔”、“菜苔”。“苔”是指長在潮濕地方的一種隱花植物。“薹”字沒有簡化,“苔”字不是它的簡化字。
51.“誦讀”不能寫作“頌讀”。
52.“授予”、“授於”的角度是不同的。向某某人或單位頒發某項獎勵和榮譽,用“授予”。
53.“通信”與“通訊”。不論採用何種手段傳遞資訊,都叫“通信”。而“通訊”的意思,一是指利用電碼傳遞消息,如“通訊社”“通訊網”;二是指一種新聞體裁。“通訊員”指報刊、電臺等約請為其經常寫作新聞報導的非專業人員;“通信員”指部隊、機關中傳送公文信件的人員。
54.“位”作為量詞用於人時,含有敬意,因此,不能用於壞人、罪犯、敵對勢力等場合。同理,一般也不用於第一人稱,如“我們兩位來主持會議”的說法是不合適的。
55.“誣衊”與“污蔑”。“誣”有“訁”旁,指用語言文字捏造事實損害別人名譽,如“造謠誣衊”。“汙”原指渾濁的水,後來泛指髒東西。如果說“污蔑好人”,所指的重點不在於“捏造事實”,而在於使用“污辱性的言語”。“侮蔑”表示輕視、蔑視。
56.沒有“無所是從”這個成語,“無所適從”不能寫作“無所是從”。
57.“像”和“象”。據國家語委1986年重新發表《簡化字總表》的說明,“像”不再作為“象”的繁體字處理,《現代漢語詞典》據此規定:“象……一樣”,現在應寫作“像……一樣”。
“像”指用模仿、比照等方法製成的人或物的形象,如“畫像”“錄影”“偶像”“人像”“神像”“塑像”“圖像”“肖像”“繡像”“遺像”“影像”“攝像”等,都是人工做成的;“象”指自然界、人或物的形態、樣子,如“表像”“病象”“形象”“脈象”“氣象”“景象”“天象”等,都是自然表現出來的。
“像”“象”“相”。這方面的用字,由於歷史形成的原因,比較亂。“照相機”用“相”;照出的東西用“像片”。“攝像機”“錄影機”用“像”。“假像”“真相”所用的字均不同。
58.“泄”與“瀉”。“泄”是指氣體或液體從封閉的物體中流出,有漏出的意思,如“洩漏”、“洩洪”;也引申為透露、抒發的意思。“瀉”是指大量液體急速流動,也指情感等連續、強烈地表達。
59.“形”與“型”。“形”的本義指形體、形象,也可指形狀、樣子、實體,還可指表現、顯露,如“形影不離”“字形”“地形”“圖形”“圓形”“喜形於色”。“型”的本義是指鑄造器物的模子,引申出式樣、類型、楷模、法式的意思,如“新型”“型號”。“原形”是指原來的形狀,引申為本來的面目,如“原形畢露”。“原型”特指文藝作品中塑造人物形象所依據的現實生活中的人。
60.“醒悟”與“省悟”。“醒悟”多指在外界作用下覺醒過來,變得清楚。“省悟”的“省”有反省的意思,因此多指經過自省、內省、反省而明白、覺悟過來。
61.“樹陰”“林陰道”的“陰”可否寫作“蔭”,《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與《現代漢詞規範字典》的解釋不一。《規範字典》明確提出,“樹蔭”“林蔭道”應寫作“樹陰”“林陰道”。我們發稿中兩種寫法都應可以用,但同一篇稿件內以統一用法為宜。在“柳蔭街”“柳蔭公園”等固定地名中,只用“蔭”。
62.“帳”與“賬”。表示“財物出入的記載”和“債”的義項時,不能寫作“帳”,應寫作“賬目”“帳號”。
63.“州”和“洲”。“州”一般用作行政單位。“洲”是指河流中的陸地,如“綠洲”“沙洲”;又是大陸及附近島嶼的統稱,如“亞洲”。“蘇州”“自治州”的“州”不要寫成“洲”。
64.“裝潢”與“裝璜”。“潢”是指顏色,“璜”是指一種玉。用於表示房屋裝修等,一般用“裝潢”。
65.“住”和“駐”。“住”泛指居住,“駐”特指為執行公務而留住某地。
66.“作”和“做”。表示動作行為意義的“作”、“做”的大致區別是:抽象意義詞語、書面詞語多寫作“作”,如“作文”、“作對”、“作罷”、“作怪”、“作戰”。具體東西的製造寫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飯”。“作為一個領導幹部”不能寫作“做為一個領導幹部”。“做賊心虛”不能寫作“作賊心虛”。“作貢獻”和“做貢獻”這兩種用法,目前並行於各種文字場合,但國家語委的漢語規範化專家們傾向于推薦使用“做貢獻”,原因是“貢獻”是具體的東西。
67.“偵察”與“偵查”。“偵察”常用於軍事、作戰等方面,“偵查”常用於公安、檢察、司法等部門以及與破案有關的方面。“偵察”著重於察看,從觀察中來瞭解情況;“偵查”著重於調查,從檢查中來瞭解情況。
68.“諸”就是“之於”的意思,“公之於眾”不要寫作“公諸於眾”。
69.“坐落”不要寫作“座落”。
70.現在多用“人才”,不用“人材”。
71不要使用已廢除的、非法定的計量單位。用“釐米”,不用“公分”;用“升”,不用“公升”;用“米”,不用“英尺”;用“海裏”,不用“浬”;用“千瓦”,不用“瓩”。
72標序號時:“第一”、“其次”後面,用逗號。“一”、“二”後面,用頓號。“1”、“2”和“A”、“B”後面用齊線墨點“.”。序號如加括弧,後面不加逗號、頓號。
73表示溫度時,用“25攝氏度”、“零下25攝氏度”,不能用“攝氏25度”、“零下攝氏2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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