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溪村南溪覆巽寨(潘山岩)與清水祖師之由來

一、 文溪村、南溪角落之歷史由來

永春縣岵山鎮文溪村(古稱麻章村)最早可追溯到唐朝。古稱永春集慶鄉安平裏十二都(見民國十六年永春縣誌.永春縣全圖)。文溪村包含寨腳、中崙、林叨、幕叨、南溪五個自然村。位於東經118.23度,北緯 25.22度。南與南安市的詩山鎮交界,北與本鎮的北溪村相鄰,東與本鎮的南石村,西與本縣的仙夾鎮接壤。

相傳在南宋時,朱熹遊歷于永春時,到訪我麻章村隱士陳布衣好友,坐轎從南石沿溪山路而行觀看沿途山川美景,真是山青水秀好風光。行走至南石村牛屎庭往麻章村方向時發現雙溪口溪尾中一塊奇石似金猴背印鎮鎖水口,時而傳來陣陣水聲,恰似鐘鼓之鳴,便下轎走近一看,原來是三道溪水沖入蔗簡潭發出的響聲,便說金猴水上樂歡呼、內中必有好文章、村裏必定居聖人。就下橋與差使步行,沿溪而上,一路欣賞沿途美景。不遠處又發現溪中一石似硯,旁有一條石柱、上尖而圓,像支筆,又像文房四寶。朱文公見此更是高興,一路欣賞大自然的美景一直到好友陳布衣家中。陳布衣早在門口等候,說:“聖人到此寒舍,為何步行而不坐轎?”朱熹便將路中所見奇觀陳述一遍後說“真是好文章”。從此後,陳布衣把這喜事告訴鄉親,大家都說聖人說得好,就把這個“麻章村”叫做“文章村”。

而南溪村,地名因一條發源於覆巽寨(伏巽寨,東經118.23228度,北緯25.2260度,海拔 883米)和豆帽寨(大雲山)中間的溪流,在麻章村口與同樣發源於豆帽寨(大雲山)山脈的金交椅山的一條溪流合流進入岵山溪,於永春縣與南安縣的交界處潭尾(屬岵山鎮南石村)流入南安市,最終與晉江的最大支流西溪匯合,流入晉江。由此可見南溪早期也屬於麻章村。

發源於豆帽山寨(大雲山)南邊(伏巽寨)的溪稱南溪,該村落也就稱南溪,發源於豆帽寨(大雲山)北邊(金交椅)的溪稱之為北溪,該村落也稱為北溪。南溪自然村落也因此而得名。

解放初期,文章村與南溪村、北溪村合一行政村,遂改稱為文溪村了,南溪也就成了文溪村的一個自然村落。

 

二、 文溪村之自然風光與歷史文化

文溪村是歷史悠久,景色宜人的山村。最早歷史可追溯到唐朝五代十國時期,已經有先民在此開墾生活。文溪村現在主要有陳姓、許姓、曾姓、鄭姓世代居住繁衍。據曾姓族譜記載,宋朝三朝元輔曾公亮後裔曾職福,於元末明初已遷于南溪村大格居住。但在此之前南溪已有其他多姓早已在本處開墾生存。如南溪村嶺叨洋的褚姓、加洋的吳姓、尖石的戴姓(有說陳姓)、三廂的陳姓均早已在南溪村居住。後因天時地利人和,時代的變遷,均搬遷他處,現在只有四姓人家了。全村有15個村民小組, 584戶農家,人口2230人。

文溪村境內有名勝古跡大垵堂祠堂、泗觀堂祠堂、謹明堂祠堂、太嶽堂祠堂;南溪曾氏龍山堂、中窯堂、美厝堂、霞溪堂及霞溪書院、陳氏祠堂、鄭氏新厝祠堂;只要佛寺有南溪潘山岩、嶺叨宮、石圳宮、南豎宮、大祭宮;文章庵、許厝吳公仙宮、林兠仙公宮;革命烈士墓、文章亭、墓兠亭;有南溪伏巽寨、寨頭寨、鼓仔寨、豆帽寨(現屬東里村)、崎南寨、棺才寨;文章大垵寨等風景名勝。主要山峰有伏巽寨山(與南安市詩山鎮民主村相鄰)、三腳尖山、頂尖山、白南石山、尾林仔山等山峰。

位於南溪村落的伏巽寨(與南安民主村山界交際之地)的潘山岩是縣級保護景點,此地有大石數塊,地勢險要,風光獨特,原有一座“清水祖師”岩,是南溪人進香之處,故叫潘山岩。此地風光秀麗,景色怡人,氣象萬千。

 

三、潘山岩與清水祖師由來

相傳清水祖師俗姓陳,原名為榮祖。宋仁宗慶曆四年正月初六誕生於福建省永春縣小姑鄉。榮祖少時常在小岵之南林山南北一帶即北溪與鋪上之燭財庵與仙硿岩等處牧牛,兼采中草藥以助生計。榮祖自幼就有慈悲好善之德,聰穎過人,常在大雲院(即今仙硿岩)聽高僧講佛。後結茅築庵于高太山(即今南林山南面),曰燭財庵(燭財庵原小岵陳氏之產,後為子弟讀書處,其族譜有載),也經常夜宿於此,研讀佛經。忽一夜晚,小榮祖循南而望,看見伏巽寨有五盞神燈。小榮祖無比興奮,翌日,就辭別父親,帶上乾糧,來麻章村南溪之伏巽寨尋找佛燈。陳榮祖走到伏巽寨半山腰的潘山書房時(潘山書房原系西向陳氏書院,西向陳氏則是岵山陳氏四房可治公遷居,也就是榮宗祖之祖叔房。舊時大戶人家小孩讀書處,現時尚有書院、水屈、牛欄遺址)。時以晌午,見此樹木葳榮,奇石壁生,無限風光。榮祖就在此食用隨身攜帶的乾娘。此時陣陣涼風吹過,榮祖不知不覺就在石上睡著。醒來時,所帶的乾糧醃韭菜頭與筷子已經散落在石下。後來韭菜頭竟然成活,筷子也長出來四角的竹子來。現在尚有,為後世所稱奇。隨後榮祖來到大靜山(即今豆帽山寨)下的棗林庵。拜明松禪師為師(後人稱和尚佛,墓在三腳尖頂,和尚佛也為南溪民眾所敬奉),學醫禮佛。閉關靜坐,後經豆帽山寨棗林庵明松禪師指點,參讀佛典三年,終於悟道。明松禪師授他衣缽,並告誡他:「我佛最大功德,就是行仁,是故要捨棄萬緣,以利物濟世為職責」,學成後,陳榮祖便在麻章村施醫濟藥,普救貧病,麻章人士尊他為「麻章上人」。

一日夜晚,陳榮祖夢遊伏巽寨與大靜山(豆帽山寨),朦朦朧朧之中,看到清溪之彭萊鄉張山岩(即今安溪蓬萊)有七盞神火閃亮不停,榮祖不知不覺起坐,閉目合掌。後請問恩師明松禪師于前,曰:此事自古是天機,只待大旱來臨時。宋神宗元豐六年,清溪(福建安溪,南宋時期更名為安溪)彭萊鄉(後更為蓬萊,也是受清水祖師影響)一帶大旱,鄉人請他去祈雨,立刻甘霖普降,因此被尊稱為「清水祖師」。

清溪蓬萊劉氏便獻張岩山,築一精舍,延請麻章上人居住,並更名「清水岩」,這就是蓬萊祖殿的由來。麻章上人也即離開大靜山(豆帽山寨)的棗林庵在此修行十八年,行醫救世、獨力募化、修橋鋪路,人人稱便,泉州、漳州、汀州一帶的人都十分崇信他。宋徽宗靖國九年,五月十三日在說教中端坐而逝,享年六十五歲。地方人士感念其德澤,屢次奉報朝廷,敕賜「昭應廣慧善利慈濟大師」封號。

麻章南溪民眾為紀念陳榮祖在麻章南溪的行善好德之舉,就在棗林庵雕塑其像,稱為祖師公(即清水祖師),敬奉香火,祈禱庇佑,風調雨順,五穀豐登。

據傳,在明嘉靖初年,永春知縣柴鑣為崇儒興學,大規模“毀淫祠”,永春境內多數廟宇被毀,棗林庵也難逃劫數。許時,麻章南溪民眾為保護棗林庵的佛像,在得到西向陳氏信眾的信諾,就將其遷到伏巽寨的潘山書房藏匿。並得到陳氏信眾的允諾,日後陳氏子孫如若發跡,願獻潘山書房給祖師公作為廟宇。事後,西向陳氏信眾子弟果然發跡,也即將潘山書房獻與南溪民眾作為祖師公的廟宇。

從此,麻章村南溪(含今東裏村的後門口,古後門坑也與南溪同屬麻章村,即十二都)民眾開始在潘山書房敬奉清水祖師,及明松禪師(和尚佛),也將潘山書房改為潘山岩。並在岩腳置田80斤種,作為潘山岩香火費用。在清朝時期,由泉州府祝捐錢重建(尚有石柱盤一隻)。

後來在民國二十四年起,至民國三十五年止,南溪村落,在曾光垂的組織領導下,對本村落的四座寺廟作重建或修繕。(以上有民國二十四年至三十五年重建潘山岩的原始賬簿為證。)

潘山岩專用對聯:

一) 潘峰高聳神安境,山巒疊嶂佛佑民。  曾光垂書

二) 潘水清澈鐘毓秀,山川峭峻靄靈氣。  曾光垂書

三) 清修善果光如水,祖積蔭功赫似師。  曾昭榮書

四) 潘峰聳聳神安境,山巒疊疊佛佑民。  曾昭榮書

五) 清澄宇內皆妙法,水淨世間百眾心。  曾憲景書

六) 清水源自南溪水,祖師本是蓬萊師。  曾憲景書

 

四、伏巽寨山與潘山岩權屬

有史可鑒,見:查公元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七日林業勘界圖,永春縣與南安市政府簽署地圖,伏巽寨(潘山岩)也在永春縣南溪村落界里。

查民國十六年永春縣誌卷一,永春縣全圖,伏巽寨、豆帽寨、天柱山等均在永春縣十二都南溪村落界裏。

查明崇禎十六年八月山契一份,坐落於永春十二都土名潘山岩、加洋、南溪石圳等產山,屬於南溪,有官印在內。

又查得清順治七年十月,山契約一份,坐落永春縣十二都南溪鄉土名潘山、大墘、加洋、彭殊、岩崙、苦坑壟坑、石圳、糞阧林、大粗坑、等處產山,為南溪褚、曾、陳、鄭四姓所有;有官印在內。

又查得清順治八年四月,山契約一份,坐落永春縣十二都南溪鄉土名潘山、大墘、加洋、彭殊路、三腳尖、大墘等處產山,四至東加洋室、石圳、小粗坑與餘宅山界;南至路岩崙界;西至苦壟坑、大帽寨山頭為界,北至大石壟、加洋坑分水界,另加洋脊相公崙、桐子垵等,也為南溪褚、曾、陳、鄭四姓所有;有官印在內。

又查得康熙五十八年八月,山契約一份,坐落永春縣十二都南溪鄉土名潘山、大墘、加洋、彭殊路、三腳尖、大墘等處產山……

又查得康熙六十一年二月,山契約一份,……

又查得康熙六十一年五月,山契約一份:仝立合同鄭熙玉、陳保文、曾茂達等有承祖父于順治八年仝褚甫謹合買得翁衛及陳兆立等產山壹所及地基,坐落永春十二都南溪土名冬至石圳、大粗坑為界;西至糞鬥林、大帽寨城為界;南至彭殊橫路、岩崙苦壟坑為界;北至加洋、金交椅坑為界等處共受民產米二鬥三升三合,仝議已收入九十都七甲鄭啟盛丁爾經戶內名下,永為四戶祖業,其產昭四戶征納分派,策應費用,山不分更米無分配仝管無異。至康熙四十九年禍被褚甫謹之孫褚昭章無良盜獻與洪中營,持炎強佔山界。無奈鄭陳曾公議每灶貼銀共五十二兩,付曾茂日、鄭熙適為路費,赴司府告究,幸劉府主明鏡,吊(調)洪褚審劈褚昭章盜賣,究擬洪中營失察,將洪瑞、洪河及褚昭章各重責,究其受授情罪,其山判付曾茂日、鄭熙適等照舊管掌,永為祖業。後因褚昭章願將分得下山地並翁衛繳契托中送賣與我等曾、鄭、陳三姓歸管,永為祖業。今既褚山歸玉等明白,會仝再合同其產米乃舊在九十都七甲鄭國進戶內丁名下征糧,山不分更米無分配,永為祖業,其什派使費昭四戶策應,各無爭端異言,今欲有憑再立合同,各執為照。

一戶曾茂達、茂璉、茂果、茂光、耀才、耀梅

一戶陳保文、伯旦、仲庀、其錯、其賤、其五

一戶鄭熙玉、熙序、熙賞、熙宇、熙仲、熙文、國明、熙政、國全

一戶鄭世瑜、世郎、德璽、德家

其翁衛繳契壹帋付

褚昭章繳契壹帋付

陳兆立賣契壹帋付

康熙六十一年五月 日仝立合同人:

陳保文、鄭熙玉

曾茂達、鄭世瑜

(官印在此)

以上均有原件可鑒,無論是現在還是過去,伏巽寨潘山岩都是南溪村落的山界。

 

五、潘山岩之被毀

潘山岩及潘山山林自古屬於我南溪村所有,已無可爭辯的。在民國二十三年被國民黨民團燒毀。後在民國二十四年開始重建。原因是前次紅軍革命(初期)南安詩山鎮人,土名猴帝帶領人員(遊擊--也稱地下組織,屬於閩粵贛邊界尹利東領導的遊擊隊,時間在1931年--1936年間)曾在此駐紮,因此潘山岩被國民黨民團燒毀。後猴帝內疚,欲重建潘山岩。故而我們南溪村民自願用潘山岩前的一棵古樟樹為代價承包給猴帝重新興建。

潘山岩擁有幾十斤種的岩田, 耕種所收入作為費用。 潘山岩宮前後古樹茂密,有古樟樹無數,並產有一種獨一無二的四角型的山竹,風景秀麗。據傳該四角竹是清水祖師在成佛前路宿此地,在此食用乾糧,並將筷子插進地裏,後來就長出四角竹來。有好事者曾經將它移植別的地方,只要離開潘山岩,就無法成活。堪稱一奇。

潘山岩南溪村民一直在里面供奉著兩尊清水祖師(正副)佛像。正身一直威鎮潘山岩,而副身則在每年正月初二日才上潘山岩進殿,直到五月十三日才回南樹宮。南樹宮也曾被燒。大概在民國三十幾年由曾光垂(寬裕)發起負責重建,原來坐向下園溪,這次被曾光垂改向面對霞溪堂。

後來在文革期間(大概66年)“破四舊”時,所有宮裏佛像全部被毀。致使潘山岩被苦坑村(現詩山鎮民主村)作為牛欄使用。在此之後,潘山岩山林基本被苦坑人佔領。南溪群眾因此不滿,到潘山岩趕出苦坑的牛群,拆毀潘山岩的掾角瓦片。在67年苦坑人欲借重建潘山岩,實為佔領潘山岩整個山林。我南溪村民眾與其爭執,並發生打鬥。後來由我村當時的負責人曾經營(昭榮)、文章村的陳子回、根拉作為我村代表,與紅星鎮的黃沖南協商解決潘山岩山界的爭端。之後,又在79年,苦坑人又想重新佔領潘山岩,在沒有和我南溪村民眾協商的情況下,再次動工興建潘山岩,致使在古曆七月二十九日灶君公生日那天,我村民集體到潘山岩阻止,維護本村利益,造成與我村群眾在潘山岩毆鬥,隨後苦坑人竟發動對我南溪村的包圍,苦坑人喪失天良進村綁走我村民鄭油。當時由時任我文章村書記的許招財、南溪村民代表曾經營,岵山鎮工作組領導陳耀輝再次到南安詩山鎮紅星大隊處理。經過唇槍舌劍和據理力爭,雙方對潘山岩山林面積的劃分為:外到寮坑過一支菕坑中直落,上到潘山岩伏巽寨頭,岩內到踏對垵直上到潘山岩伏巽寨尾,岩腳到中條橫路過。明確潘山岩歸屬南溪村所有,避免潘山岩再一次被民主村侵佔的企圖,維護南溪村全體村民的利益和歷史真相。

(以上由曾經營口述,曾憲景整理於 2011.01.11)

 

五、潘山岩之苦難重重

從我們向南安市公安局信訪所回復的信訪函看,南安市公安局已明確指出潘山岩屬永春縣之屬地管理範圍,南安市公安局無權受理。(見南公(信)不受理[2016] 021號函)。而詩山鎮政府出具的《信訪事項處理答復意見書》歪曲事實,不顧南安市公安局的信訪回復函精神。我村民們對於該回復均表示了強烈的不滿和憤慨,並對詩山鎮政府作為國家政府機關,作出如此具有嚴重偏向性、違背事實的“調查核實情況”陳述,表示難以理解和接受。現將我村觀點做出如下具體闡述:

第一,從地理區劃來說,潘山岩無論在歷史上還是現行政區域劃分都屬於永春縣行政區域。早在清朝康熙乾隆時期,該潘山岩(伏巽寨)就已經在永春縣行政區域內,我村至今還保留著崇禎、順治、康熙、乾隆時期的山契。解放後的幾次勘界,潘山岩(伏巽
寨)也均在永春縣行政區域內(詳見 2000 年兩縣長簽字的行政圖)。因此,對於這一區劃明確、權屬明晰的區域主張所謂“權屬”爭議,顯然是無稽之談。

第二,從歷史沿革來說,潘山岩供奉清水祖師廟,自古以來為文溪村南溪本村的專有寺廟,並非與民主村共同供奉。潘山岩在民國二十五年由我村民出資重建,我村尚保存其賬簿一本,以及有關潘山岩香火油錢田(俗稱“岩田”)的收入記載資料。種種史實
證據均證明潘山岩(伏巽寨)權屬屬於文溪村所有,無可爭議。文溪村民眾不禁止民主村民眾或者其他有共同信仰的民眾共同信奉、祭拜清水祖師,不意味著文溪村村民認同潘山岩是兩村村民“共同”擁有的。民主村若要自行供奉清水祖師,可在自己的行政區域內另行建造寺廟,而不是到文溪村的行政區域內對一向屬于文溪村全體村民共有的寺廟主張“共有”。

第三,從爭議事實來說,兩村的爭議肇始于民主村於2013年期間非法侵佔我村潘山岩岩址,在沒有與我文溪村商量甚至沒有告知我文溪村的情況下,假借敬奉清水祖師之名,私自開拓道路、翻建廟屋,更肆意毀我生態林,伐我衫林,給我村的綠化和水土造成了難以挽回的嚴重破壞。早在2013年12月 3日,我文溪村及村委已經發現上述非法行為,即向泉州市人民政府反映,並發文要求“停止破壞,恢復原狀,賠償損失”。但詩山鎮政府是國家政府機關,不僅未能尊重歷史和事實,依法辦事、依法行政,反而放任這種胡作非為、野蠻破壞的不法行為,顯然是極其荒謬的。

2014年 1月14日,我村發現民主村非法侵佔我潘山岩地時,又向詩山鎮民主村村長黃志敏發出要求停止侵佔的“報告書”,然而也未制止民主村的不法行為。觀民主村的上述惡劣行徑,以信奉清水祖師為名,行侵佔我伏巽寨之山林(生態林)之實才是其根本目的。我村村民在多次制止無效、投訴無門的情況下,為維護權益,採用自力救濟的方式將民主村非法建造的建築拆除,既合情也合理!

之後我村民自發複建潘山岩,還清水祖師廟宇,本屬本村事務。然而民主村村民肆意挑起事端,假借所謂的“歷史爭端”,在2016年 1月16日蓄意糾集百餘人,持砍刀,棍棒、鐵錘電鋸,到我潘山岩滋事生非。期間,民主村村民把趕來制止事態的我村書記、村主任分別打至輕重傷、並綁架我村主任陳武林到民主村部進行肆虐,辱駡我村女幹部,毀壞潘山岩屋頂瓦梁並故意損毀我村民財物,行為極其惡劣。詩山鎮政府的《信訪事項處理答復意見書》,不僅未能明確及制止民主村的上述嚴重違法行為,反而為這種非法行為助紂為虐。

第四,從行為性質來說,如前所述,在潘山岩權屬明晰無誤的情況下,民主村村民無視法紀,肆意毀我村岩寺,綁架村長、傷我村民,于情不容、於理不符,更於法不合!民主村村民公然挑釁法律,侵犯他鄉財產和人身安全,糾集兇悍惡徒,綁架政府基層幹部,其行為及其惡劣。如不及時嚴肅處理,必將造成不可預見,無法挽回的損失,更將對法治和人權造成嚴重的破壞!現今清平世界、朗朗乾坤,豈能容許凶徒罔顧法律,踐踏良俗!企望市政府領導矛以高度關注,秉持客觀公正的態度,遵循法治精神,認真調查瞭解事實真相,真心為民辦實事、辦好事。我們村民在維護自身權益的意志是堅定的,不會做出讓步與妥協,我們保留向上一級申訴的一切權利!

文溪村村民代表:曾憲景收集整理

聯繫電話:13823770539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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