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巴金的革命敘事與泉州三十年代的民眾運動
內容提要
在影響有關巴金革命敘事價值評判的各種因素中,“真實性”問題始終是個關鍵。如果不囿於已經遮蔽某些事實的歷史著作而從當年的歷史文獻追尋,的確可以窺見二三十年代泉州一帶民眾運動勃然興起的局面,可以感受巴金革命敘事中的歷史氛圍。因此,過往文學史敘述中有關三十年代“革命文學”的命名和界定還得進行新的推敲,對在某種程度上已被遮蔽的“歷史”以及“革命文學”的命名也很有必要進行全新的審視。
在三十年代前期巴金小說中革命敘事占了大部分的篇章,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之前的一些文學史著作中,巴金也因此被認定為“革命文學”作家。五十年代之後,出於建立意識形態規範、劃分政治陣線的需要,巴金敘事中的革命性問題再次被提出討論,所謂“歷史”真實和“本質”真實的缺失成為徹底否定巴金這類作品的理由,曾經在讀者心中被當作革命領路人的巴金,也就以“對於現實的暴露和批判”的民主作家的身份被定位於文學史。本文無意于作家身份的重新認定,而只是嘗試回到原初的歷史文獻,考察巴金“革命敘述”的“本事”,並對圍繞所謂的歷史真實問題進行初步的探討。
一、
從1929年正式登上文壇到1937年抗戰全面爆發,巴金作了十餘部中長篇小說和十本短篇小說集。這些作品都以年輕的革命黨人的活動為主要內容,表現愛情與革命的矛盾、感情與理智的矛盾,字裏行間充滿著對社會現實的激烈批判,同時又都充滿著革命的羅曼諦克情懷。正因為如此,在共時接受中,巴金主要也是因充滿鼓動力的革命敘事為當時許多讀者所接受。1929年04月,巴金的成名作《滅亡》連載完畢,次年,就有讀者發表讀後感,和作品中的人物一樣地表現出“革命什麼時候才來呢”的期待(01)。甚至還有讀者到晚年還回憶道:“巴金先生初期作品《滅亡》和《新生》給予我極大的啟發和鼓舞,推動我努力爭取投向革命的洪流中去”(02)。左翼作家陳荒煤後來也撰文談到:“真正認識到巴金作品的影響,還是1938年冬天在延安魯迅藝術文學院招考文學系學生的時候。……有好幾個比較年輕的同學,都說他們愛好文學,要革命,思想上的許多變化,是受了巴金作品的影響!(03)
但同時代一些批評者(特別是左翼批評家)對其“革命”敘事的思想性和真實性也提出了嚴重的質疑。與巴金同屬安那其陣營的毛一波在1929年
9月發表的文章中認為:“《滅亡》中的主人公,是較接近於理想化的。也許,它還是一種主義的人格化呢”(04)。後來谷非(胡風)批評了巴金的中篇小說《海的夢》,認為“像作者所寫的,沒有從現實生活出發的統一了感性與理性的實踐情緒,只有抽象的‘對於自由,正義以及一切的合理的東西的渴望’”(05)。惕若(茅盾)在批評巴金的《電》的缺點時則說:“不錯,這裏有些活生生的青年男女,可是這些活人好象是在紙剪的背景前行動,——在空虛的地方行動。他們是在一個非常單純化了的社會中,而不是在一個現實的充滿了矛盾的複雜的社會中”(06)。而老舍也認為:“巴金兄”“有顆極玲瓏的浪漫的心。在創造的時節,大概他忘了一切,在心中另開闢了一個熱烈的,簡單的,有一道電光的世界。這世界不是實在經驗與印象的寫畫,而是經驗與印象的放大”(07)。
對巴金小說思想性和真實性的討論或批評並沒影響作品本身的傳播,巴金還是以“革命文學”作家的身份被定位於當時及後來問世的一些文學史中。1929年
9月,譚正壁在其《中國文學進化史》中寫到:“最近,革命文學的呼聲,由一二人的提倡,漸呼漸高起來;這派作者如蔣光赤(後改名光慈)、楊邨人、錢杏邨、龔冰廬、巴金……都很努力於新寫實主義的作品,他們筆尖下所寫出的,都是熱血、憤怒……等種種製造革命的原料”(08)。李一鳴的《中國新文學史講話》則把從五四時期到抗戰前夕的作家分為四派,認為其中“第四派代表新興文學的一系,雖然這些人的立場並不相同,其態度前進則一,茅盾巴金可稱是這一派的兩大領袖,同派的有蔣光慈、錢杏邨、龔冰廬、丁玲、胡也頻、張天翼、以及後起的吳組湘、艾蕪、蘆焚、何谷天、蕭軍、歐陽山等。他們可稱為新寫實主義者或新浪漫主義者,用的都是新的題材,寫社會的不平,和弱者的反抗”(09)。至共和國成立初年,蔡儀在其《中國新文學史講話》中,也還是把巴金的作品列入“革命文學”一派(10)。
但大約從五十年代中期開始,巴金革命敘事中的思想性和真實性問題終於被有組織地提出討論(11)。當時討論巴金的創作目的無非兩個,一是從政治的角度甄別巴金在文學史上的身份。這一工作的緊迫性和必要性李希凡在文章中談得很清楚:“巴金同志的作品,大多數是寫在左翼文學——無產階級革命文學興起的時代,而它們又以革命文學的面目出現在讀者的面前,可是,作品所宣揚的卻是無政府主義和虛無主義……。在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社會主義革命已經取得決定性的勝利的今天,這個問題就更加具有尖銳的性質了”(12)。二是從歷史的角度否定巴金革命敘事的真實性。這一工作是完成前一工作的基礎,同時也牽涉到如何合法闡釋近代中國歷史的問題。丁易在其《中國現代文學史略》中不容置疑地認定:“在中國現實社會裏,巴金作品中所想像的那種模糊的虛無的革命是不存在的”(13)。此前王瑤的《中國新文學史稿》(開明書店1951年
9月)和稍後劉綬松的《中國新文學史稿》(作家出版社1956年
4月)雖還沒涉及這一話題,但王瑤到1957年論及《愛情的三部曲》時也說:“由於這種構思和現實生活之間有了距離,因而藝術的真實性也就受到了一定的損害”(14)。而據稱以著者1958年至1959年間“修改過的”“《講義》本為基礎”修訂再版的劉綬松的《中國新文學史稿》也認為:“把這樣的人物(指‘從《滅亡》一直到《愛情三部曲》裏面的主人公’,筆者。)當成是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中國的‘革命者’來加以描寫和歌頌,不能不形成為作品對於現實生活的非真實的反映”(15)。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二年級學生與青年教師集體寫作的《論巴金創作中的幾個問題》則明確表示:“作者所要寫的革命,並不是當時現實中的革命,那只不過是作者脫離實際而作出的虛構罷了”;“巴金創作中的一個大問題便是不夠真實,甚至與現實恰恰相反。是的,巴金的作品反映了一定的社會現實,(不同作品的程度不同)但真實性更主要的取決於是否反映了社會現象的本質”(16)。
於是,所謂“歷史”真實和“本質”真實的缺失成了徹底否定巴金這類作品的理由,巴金最終也就以“民主作家”的身份被定位于中國現代文學史。
二、
對於作家政治身份的認定,巴金似乎不大在意;而且,五十年代之後的這種認定一般也由不得作家本人。但從三十年代開始,巴金始終沒有放棄對自己作品的真實性的辯護。他不斷地為自己再版的作品寫“序”,不斷地發表“作者的自白”、“談自己的創作”、“創作回憶錄”,強調自己寫作如同在生活,強調自己文學上所走的道路和生活上所走的道路是一致的,表明自己對於讀者的真誠。同時也一而再、再而三地說明自己小說題材的來源,公開自己筆下人物、情節的“本事”。人們有時可能會為巴金不斷絮絮叨叨自己作品而感到惋惜,但想想朋友和評論界對其創作的各種意見或指責,應該也能體驗到作者數十年間不斷的告白與解釋的良苦用心和種種無奈。
巴金的努力似乎很難改變人們對其這類小說的看法,以至於有時作家本人也不知不覺中地趨同於外界的議論。如1930年年初,巴金就寫下了《〈滅亡〉作者底自白》(17),以圖改變人們對《滅亡》的誤讀。後來,在《寫作生活底回顧》(18)等文中,他又多次談到這部作品。甚至到五十年代的《談〈滅亡〉》(19)裏,他還試圖進行最後的辯解。但到八十年代初,巴金認真地為四川人民出版社選編了十卷本的《巴金選集》,並表示不讓十四卷本的《巴金文集》再版,他說:“我嚴肅地進行這次的編輯工作,我把它當作我的‘後事’之一,我要按照自己的意思做好它”(20)。但是,這選集裏卻沒有選入《滅亡》這部作品。
但也有例外。對於《愛情的三部曲》,特別是其中的《電》,巴金不管外界作何評論,他一直不諱言自己的珍愛,並且一直小心翼翼地呵護著她。
在三十年代中期的《〈愛情的三部曲〉總序》裏,巴金說:“在我的二十多本文藝作品裏面也有我個人喜歡的東西,那就是我的《愛情的三部曲》”;“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就在今天我讀著《雨》和《電》,我的心還會顫動”。他說《電》“這本書是我的全部作品裏面我自己最喜歡的一本,在《愛情的三部曲》裏面,我也最愛它”(21)。在四十年代的文章中他又說自己“私心頗喜歡”《愛情的三部曲》和《激流的三部曲》(22)。同時也正是作者委婉的透露,人們也才瞭解到,《電》的故事取材于作者的安那其朋友們的鬥爭經歷,取材于三十年代福建泉州一帶的民眾運動。
當然,作者也有難言之隱。在三十年代的《總序》中巴金就已經談到,“關於《電》我似乎有許多話想說,但在這裏卻又不便把它們全說出來”。“我想只有那些深知道現實生活而且深入到那裏面去過的人方可以明瞭它們的意義”(23)。新中國成立後,他一方面從不放棄《愛情的三部曲》出版的機會,另一方面卻儘量不談這部小說。在五十年代的《談自己的創作》和八十年代的《創作回憶錄》中,巴金幾乎談遍了從《滅亡》到《寒夜》的大部分中、長篇小說,唯獨不談《愛情的三部曲》。但和這相對照的卻是,在三四十年代到八九十年代,除了小說本身,巴金以泉州或在泉州認識、活動的過的朋友為話題,寫下了《朋友》、《海上》、《月夜》、《黑土》、《寫給彥兄》、《懷念陸聖泉》、《悼范兄》、《紀念憾翁》、《懷念葉非英兄》、《關於麗尼同志》以及兩篇同名的《南國的夢》等一批飽含深情的散文。從八十年代初開始直至逝世,很少承擔名譽職務的巴金一直是泉州黎明大學(黎明高中是其前身)的名譽懂事長,並且一共贈送給該校十一批共七千餘冊的圖書(24)。到1987年12月18日他還滿懷敬意地說:“多少年(四、五十年吧)過去了,那些熟人中還有少數留在原地,雖然退休了,仍在做一點教育工作。……真是‘理想主義者’!”(25)
毋庸諱言,談論《愛情的三部曲》最大的障礙在於“安那其主義”。巴金年輕時多次宣稱自己是一個安那其主義者,並為其獻出過寶貴的青春;中國安那其運動最後以失敗的、反動的面目載入史冊,巴金也由此背上沉重的歷史包袱。但他是否就真的心悅誠服呢?新中國成立前夕的1949年3月18日,在致國際無政府主義團體CRIA的法文信中,巴金還表達了對安那其朋友過去在福建泉州的活動的懷念,他說:“在福建,只有在福建,才有過一個真正的自由主義運動。這個運動不大,但這是一個真正的運動”(26)。到了晚年,當人們再就這相關問題與其交流時,他則總是“沉默著,未置可否”(27)。
實際上,在總體上把握中國安那其的歷史命運的同時還應看到,進入三十年代以後,中國安那其並未完全退出歷史舞臺,在廣東的新會、廣州,福建的漳州、廈門、泉州,浙江的杭州、溫州以及上海等地,仍然有這方面的活動。但對《愛情的三部曲》持否定態度的人往往指責說,作品所描寫的革命鬥爭是作者的空想,因為在三十年代,除了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人民革命,安那其在中國的土地上根本不可能進行那種實際的鬥爭。所以,從歷史的隧道中搜尋三十年代泉州民眾運動的印記,考察巴金當年與泉州之關係也就成為討論這一問題的關鍵。
三、
據范天均、陳佩剛、秦望山等人的回憶(28),早在1918年,陳炯明的粵軍佔領漳州時,梁冰弦、劉石心、區心田等先後到漳州創辦《閩南新報》,宣傳安那其主義,在漳州、廈門和泉州等閩南地區播下了安那其種子。二十年代初,秦望山借國民黨及當地軍閥的招牌,辦“幹部訓練所”,辦“宣傳養成所”,先後為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泉州的安那其運動培養了梁龍光、袁國欽、袁繼熱、謝仰丹(謝真)等一批骨幹。二十年代後期,國民黨掌握了政權,開始實行專制統治,於是其他地方的一些安那其主義者(包括日本的岩佐作太郎,朝鮮的金九、李又觀、李箕煥、許烈秋、柳子明等)聚集到泉州一帶。他們借國民黨縣黨部之名組織工會、農會、婦女協會以及學生聯合會,進行安那其宣傳,組織開展民眾活動。1929年在中山路的武廟(關帝廟)創辦的黎明高中,1930年創設于泮宮附近文廟(孔廟)內的平民中學也成了當時活動的重要據點。先後在這兩所學校任教的文化人包括作家魯彥、麗尼、陸蠡;音樂家呂驥、戲劇家張庚、譯作家諸候、靜川、伍禪、吳朗西;生物學家陳範予,歷史學家楊人楩以及巴金的留法好友、社會學家吳克剛、衛惠林等。1934年夏,黎明高中和平民中學先後為國民黨當局查封,泉州一帶的安那其運動才開始走入低潮。
巴金曾於1930年8、9月間,1932年4、5月間和1933年
5月下旬三次到泉州旅行訪友。這期間正是黎明高中和平民中學由初創進入興盛的時期,也是泉州民眾運動蓬勃高漲的時期。學校的氣氛、朋友的精神以及當地民眾運動的狀況,都給巴金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幾年後,巴金在《黑土》中回憶了自己在這片土地上的經歷與感受:“有一個時候,我的確在那些好心的友人中間過了一些日子,我自己也仿佛成了故事中的人物。白天在荒涼的園子裏草地上,或者寂寞的公園裏涼亭的欄杆上,我們興奮地談論著那些使我們的熱血沸騰的問題。晚上我們打著火把,走過黑暗的窄巷,聽見帶著威脅似的狗吠,到一個古老的院子去搥油漆脫落的木門。在那個陰暗的舊式房間裏,圍著一盞發出微光的煤油燈,大家懷著獻身的熱情,準備找一個機會犧牲自己”。“在這裏每個人都不會為他個人的事情煩心,每個人都沒有一點顧慮。我們的目標是‘群’,是‘事業’;我們的口號是‘坦白’”。“我的心至今還依戀著那個地方和那些友人。每當這樣的懷念折磨我的時候,我的眼前就隱約地現出了那個地方的情景。紅土一粒一粒、一堆一堆地伸展出去,成了一片無垠的大原野,在這孕育著一切的土地上活動著無數真摯的、勇敢的年輕人的影子。我認識他們,他們是我的朋友。我的心由於感動和希望而微微地顫抖了”(29)。
1931年剛開始創作《霧》時,巴金並沒寫成三部曲的計畫,更沒把泉州的朋友的活動寫入作品打算。但1932年4月,他動身去泉州住了三個星期。巴金後來回憶說:“我記得很清楚:《雨》的第五章的前面一部分還是在太古公司的太原輪船的統艙裏寫的,後面一部分卻是在泉州一個破廟裏寫成。這破廟在那時還是一所私立中學校的校址,但如今那個中學已經關門了”。“一個月以後我繼續寫了《雨》的第六第七兩章,又過了三個星期我就一口氣從第八章寫到第十六章,這樣算是把《雨》寫完了”(30)。就是在第
6章,方亞丹突然嚴肅地告訴吳仁民,他和高志元決定到F地去(31)。這是F地在這個三部曲裏第一次出現。在這之前,作品的陰鬱氣很濃,情節也幾乎沒有展開。從第
6章開始,作品轉入緊張的情節展開,氣氛也由陰鬱轉為明快。作者一方面把方亞丹、高志元送到F地去,讓李佩珠表達赴F地的意願;另一方面又匆忙地展開吳仁民與另外兩個女性的愛情故事並且迅速讓吳仁民從愛情悲喜劇中清醒過來,為緊接著在後面的《電》裏出場做了準備。從篇幅上看,小說的前五章約占整篇小說的七分之三,而後面共11章卻僅占七分之四。不難看出,泉州之行促使巴金下決心把這個三部曲的最後故事安排在泉州。泉州之行也改變了巴金的心情,因為他從活動在泉州的朋友們身上又一次看到了信仰的力量,看到了似乎是中國安那其的又一線希望。
於是,在《霧》中革命僅僅是愛情的點綴,經過《雨》的轉化,到了《電》裏愛情則成了革命的點綴。但小說的最後,工會、學校、婦女協會被抄,陳清、陳舜民被捕,李佩珠等人落荒逃到城外。就1930年至1933年自己在泉州的感受,巴金為何會又把《電》寫成如此失敗的結局?或許,作者的確為泉州朋友們的精神和民眾的激情所感動,但又為具體運動的發展感到擔憂,所以他虛構了運動受挫的故事。因為巴金早就強調過:“無政府黨是需要組織的,而且需要嚴密的組織”(32);他認為:“要實現無政府主義,除了有組織的群眾運動外,並無其他的路可走”(33)。或許,這只是巴金的一種預感,但這種預感卻很快變成了現實。就在《電》最後發表前後,黎明高中果真被取締(34),一個月後,平民中學也被勒令停辦(35),泉州的安那其運動也由此逐漸走向衰落。
四、
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巴金如何寫失敗,而在於三十年代的泉州是否有過巴金筆下那種如火如荼的民眾運動。在帶有“正史”性質的《福建工人運動史:
1840~1949》、《福建工人運動史要錄(1927~1949)》(36)等著作中,有關這方面的記錄幾乎沒有。過往巴金研究者用於這方面論證的材料則大多來自于有關人士幾十年後的回憶,皆非原初史料。純粹用這類回憶性的資料來探討歷史問題,也的確存在著一個信度問題。所以,應該尋找當年報紙的有關報導,來盡可能地還原那段已經被無意忘卻、或被有意遮蔽的歷史。
查當年的《江聲報》(廈門),從1931年5月至1934年
5月的三年間,在泉州(晉江,不含所轄7縣)發生的各類民眾風潮事件二十餘起,其中較大規模的包括:
1931年 5月:泉安汽車公司勞資糾紛,工人罷工;
1931年 6月:泉州漁民反對海味稅請願事件;
1931年 8月:城內商人反對苛捐雜稅罷市;
1931年 9月:泉城學校聯合反對教育局長吳恩恕;
1931年10月:因徵收契稅引發晉江伍堡軍民衝突事件;
1932年 3月:晉江反日會與許錫安衝突事件;
1932年 6月:泉州西街罷市事件;
1932年 7月:因取締迷信為人乘機,黨部被毀事件;
1932年12月:泉州民、警衝突風潮;
1933年 1月:泉州反日會反對、處罰海關關長事件;
1933年 2月:晉江執委莊澄波被捕事件;
1933年 5月:石獅市民反對契稅罷市風潮;
1933年 5月:泉州船工、員警衝突事件;
1933年 6月:泉州初中學校罷課十天;
1933年 6月:泉州高中學生拒絕參加全省會考的罷考事件;
1933年 8月:泉永德公司職工請願事件;
1933年 8月:城內人力車夫集合請願事件;
1933年 9月:人力車夫再度集合請願,公路局被搗毀事件;
1933年11月:民船工會要求撤銷船牌稅風潮;
1933年12月:員警捕毆群眾引發城內各界請願風潮;
1934年 4月:泉州東西溪,船戶三百集合請願;
1934年 5月:青年學生集會,聲援被縣長迫害而自殺的護士黃彬彬之家屬;
1934年 6月:晉江警隊與鄉民衝突事件;
1934年 6月:培元初中學生罷課離校,引發各校聲援事件。
據不完全統計,這三年間在城內舉行的較大規模的民眾集會、遊行也有十餘次。這些集會地點大多在黎明高中傍邊的中山公園,較主要的集會如:
1931年10月
6日:晉江各界抗日大會,會後遊街大示威,參加者兩萬餘人;
1932年
3月16日:晉江學生反日救國大會,會後示威遊行,參加者二十九校學生;
1933年 1月28日:泉州各界紀念凇滬抗戰周年大會;
1933年 6月
6日:晉江學生聯合會反對對日妥協大會,會後遊行,參加者二十二校學生;
1933年 6月 7日:晉江各界反對對日妥協示威大會,參加者兩萬餘人;
1933年11月23日:泉州各界倒蔣救國大會;
1933年12月 1日:泉州各界慶祝人民革命政府成立大會。
其中如1933年6月7日的大會,《江聲報》10日有標題為《晉江反對妥協二萬眾示威大會志詳/質問中央通電全國回應蔣蔡/全縣實行抗日自衛組織》的詳細報導,頗能見當年泉州民眾運動的歷史氛圍:
是日會場分農工界,學生婦女界,商界,軍界,各機關等。圍以小繩,杆上標以五色小旗,臨風飄動。會場左門,寫著打倒日本帝國主義者,右門寫革命民眾請進來,並裝發播音擴大機,會場佈置極為莊嚴。是日各界均行罷業,晨有工人糾察隊十數名,分乘汽車沿街巡察,制止商家不依照休業者。及後微雨霏霏,雷聲隆隆,及各團體學校,仍冒雨到會。共有一百五十餘團體,及軍隊保衛團等一萬餘人,以及自動參加市民,計有二萬眾。會場裏工人糾察隊二百餘名,維持秩序。主席團縣党部代表袁國欽,師司令部代表趙錦文,特別党部代表陶若存,縣民眾自衛委員會代表袁繼熱,總工會代表黃也魯,縣政府代表高垣,第二區保衛指揮部代表,各界抗日會代表程永才,商會代表莊子才,婦女會代表張人任,農會代表歐陽某,黎明代表許謙,培元代表黃麗川,學聯會吳慶良。總主席袁國欽,記錄劉堯基。行禮如儀。由總主席袁國欽報告開會意義……。次由六十一師部參謀長趙錦文演說……。再次特別党部代表陶若存,學聯會代表吳慶良,民眾自衛會代表袁繼熱,婦女會代表張人任,相率演說,詞意激昂。全場對於打倒賣國軍閥政府之空氣,異常緊張,實為九一八以來,泉州民氣激昂之現象。大會一致通過四提案:一,質問中央為何對日妥協,簽定華北辱權協定。二,回應蔣蔡通電,並電請全國一致反對中央對日妥協,徹底抗日。三,電請抗日軍,為民前鋒,繼續奮勇抗日。四,本縣民眾一致實行抗日自衛組織,充實抗日力量。次高呼口號攝影示威遊行。路線是自會場經新街,由新街過東街,穿過承天巷,南大馬路,直至新橋頭,轉向海關至南較場散會。是日遊行民眾,極為莊重,工人糾察隊服裝齊備,殊足表現精神。尤以六一師教導隊,于大雨淋漓中,經南街直上回部,精神奮發,步伐整齊不變。是晚有學生聯合會,在中山公園表演抗日新劇。各街衢有各校化裝宣傳隊宣傳抗日雲。
在上述風潮、集會等歷史事件中,晉江縣黨部(這期間一直由秦望山、袁國欽、張賴愚等人掌控)、總工會、農會、婦女協會、學聯會和民眾自衛委員會都是活躍的組織。而經常在相關報導中出現的代表或負責人,則包括了袁國欽、張賴愚、袁繼熱、謝仰丹、張人任、張一粟、王一萍(平)、黃也魯、歐陽某、葉非英、陳君冷、陳侃、程永才、許謙,等等。這些人大多為原“幹部訓練所”、“宣傳養成所”的學員,或黎明高中、平民中學的教師和學生。
五、
如果再詳細披閱上述一系列事件的相關報導,還可更為深入地瞭解或感受到當年泉州民眾運動的歷史氛圍。但囿於篇幅,這裏只能就可確認的當年巴金瞭解到或經歷到,對他的創作產生一定影響的幾個歷史事件作較為詳細的介紹。
一、泉安汽車工人罷工。後來當過晉江縣總工會執委的張漢玉(37)1990年回憶說:“巴金來過泉州三次。有一次(可能是第二次——1932年,原注)……袁志伊告訴我:‘繼熱要和你去見見巴金’。……我跟袁一道到平民中學的一間教室。那裏已圍坐著許多人了。非英、繼熱立即把我介紹給巴金。巴金站起來和我親切地握手,隨即詢問汽車工會的工作情況,工人生活好嗎。我說,住石獅鎮的泉安汽車公司的汽車工人曾發動過大罷工,要求改善待遇,已得到合理解決。其他地方的汽車工人生活還過得去。繼熱說,石獅工潮的資料已整理好,可以送巴金先生一份。當時在座的尚有一些工會工作者,記得有張一粟、歐陽某、黃雅士等人。他們都談了各自工會的情況,不久就先後告辭了”(38)。
張漢玉提到的這次罷工影響很大,當時的《江聲報》有過詳細的系列報導,其主要篇目包括:《泉安汽車工人罷工/工人徐堯卿被護路隊開槍傷斃》(1931年
5月28日);《泉安交通昨午恢復》(
5月29日);《泉安勞資糾紛資方之理由/泉安昨來電告復工》(
5月30日);《泉安勞資糾紛已解決》(6月2日);《泉安勞資糾紛協調後》(6月5日)。詳細閱讀這些報導就可見當時罷工鬥爭的來龍去脈,因篇幅關係,此處從略。
二、石獅反契稅罷市風潮。1933年
5月巴金第三次到福建,這前後,泉州先後發生石獅反契稅罷市風潮、泉州民船工會與當地員警衝突的兩件大的民眾反抗事件。
石獅反契稅罷市風潮始於1933年 5月13日,最後以
5月30日學生請願團包圍縣政府,迫使縣長接受請願條件而告結束。對這一事件,秦望山后來的回憶是:“晉江縣縣長高垣(曾任十九路軍第六十一師毛維壽部的副官長,原注)襲陳受祿故伎,以契稅名義,要在晉工籌款
200萬元。高首從泉州商戶下手,內定城區額數為40萬元,且急如星火,數周之內即徵收現款20余萬元(根據高後來在《泉州日報》公佈的數字,原注),商人叫苦連天,但不敢罷市,只半掩店門,高對此熟視無睹。對高的劣舉,袁國欽等憤而不平,乃領導學聯會帶頭反對,集合約
400名學生包圍縣政府,要求高垣出來講話。適十九路軍某師師部就在縣政府隔壁,見學生包圍縣政府,即派一連人包圍學生,雙方相持不下。高垣要學生推出代表商談解決,當時有的學生暗藏手槍,即推帶有手槍的
8人為代表入內見高垣。雙方辯論至為激烈,頃之,學生代表忽一起亮出手槍,厲聲說:‘軍隊在外面包圍我們,我們現在就在這裏和你同歸於盡!’高垣嚇得魂不附體,當即答應兩條辦法:一是全縣契稅暫停徵收,候省政府解決;二是將已收的現款帳目,即日在《泉州日報》公佈。高垣親手簽字交學生代表。之後,學生代表挾持高垣遣散包圍學生的軍隊,從容整隊而歸”(39)。
當年廈門《江聲報》對這一事件的系列報導共九篇:《反對契稅捕人/石獅昨罷市毀局傷警/晉江縣率警至警戒/捕七人槍傷一人》(1933年
5月14日)、《石獅罷市毆警續詳/原因為市民反對契稅/事後捕七人傷一人/警兵亦受傷二人》(
5月15日)、《石獅仍罷市中/昨捕一人封二商店/交涉人釋一店啟封》(
5月16日)、《石獅反契稅/罷市風潮澎湃中/第二三日/官民相持之緊張狀態》(
5月17日)、《石獅反契稅罷市風潮/黨部與縣府洽商消彌中/各界請釋七人縣府已兌/請緩辦或酌減複市再商》(
5月18日)、《石獅稅潮黨政再商善後/商民複市縣府即可放人/契稅緩徵准向財廳請減》(
5月19日)、《石獅稅潮已談判解決/賠償警局損失契稅估值體減/鄉長結保肇事人准自新》(
5月30日)、《泉學生昨為契稅請願/提四項高垣均接受》(
5月31日)、《晉江三百余學生/簇擁縣府請減輕契稅/提出四項縣長逐條簽認/當場釋放石獅在押三人/學生再進行減稅宣傳》(6月1日),等等。
就上述報導和秦望山后來的回憶看,其中代表晉江縣党部從中洽商協調的正是袁國欽。或許袁國欽無法使具有當地駐軍背景的縣長退讓,最後只好策動學生採用非常手段迫使高垣就範。據6月1日報導,當天中午十二時許,“代表團集中泮宮,每校約二十人,計有培中,黎高、平中、鄉師、西師、晦中、泉中、培英女中、泉州女中、南華女中、晉中、晉公、溪亭、西隅、孟群、閩南、崇德、立成等小學,城外到者有南區學聯會、法江農中、新華小學、養正中學,計二十餘校,約三百人,各校代表團推代表統率,直入縣府大禮堂……”。從名單看,當時泉州城內及附城的中小學校幾乎全部被組織發動起來。而平民中學所在的縣文廟就在泮宮隔壁,該校在這一鬥爭中的角色也就很清楚了(40)。
三、民船工會與員警衝突事件:泉州民船工會與當地公安局的衝突發生於1933年
5月24日,中經總工會介入,最後在28日以工會方面獲勝而解決。這一事件的經過,《江聲報》從26日至29日連續幾天追蹤報導。其中27日的報導題為:《泉州工警衝突/公安局答復工會六項/工人不滿貨運仍停頓》,摘要如下:
泉州訊:本市民船工會船工林世烏,廿四日上午,因改換船牌事,與船牌編查處警兵衝突,兩人均受傷。事後民船工會工友,全體停止工作,並向公安局提出六項要求。詳情經見前訊。續查民船工會工友,昨仍無形停運。上午十時,該會工人百余人,晉城向黨政兩機關請願,請予援助。經縣黨部,縣政府,派員面覆該會代表,允許詳查辦理,百余船工始返會。午後公安局函致總工會,對於民船工會所提六項要求,其答覆文雲:……云云。另據總工會負責人談,民船工會工友,對於公安局答復,均深表不滿。本日擬再派員嚴重交涉,如無完滿答復,全體工友,為爭工人保障起見,決進一步,作正式罷工,停止運輸,務求達到目的,云云。
經工會方面的進一步抗爭,工潮終於在28日取得了最後的勝利。29日《江聲報》消息《泉州工警潮已可解決/肇事警開除》報導說:
泉州訊:……據公安局吳宗本科長談,本局對工會已作切實答復,大抵撤船牌辦事員戚義和,而委本局巡官吳英祺接任。肇事員警翁欽和開除。惟該警因傷未愈,即待執行。受傷工友林世烏醫藥費斟予賠償。此後編驗船牌,准即會同工會辦理,以期和平解決,而免事態擴大云云。
從《電》的描寫看,上述三事件都在巴金的寫作中留下了蛛絲馬跡。小說一開始寫到的明為了碼頭工人的事情跟軍人打架被捕,後來通過團體營救從公安局出來的情節,與民船工會工人同公安局的鬥爭有關。而團體營救被捕者則在石獅反契稅罷市風潮中出現過。群眾集會引來軍隊的包圍,但又在糾察隊的維持下,順利地通過了軍隊的防線散會了,也和學生代表挾持高垣遣散包圍學生的軍隊,從容整隊而歸的歷史事件相近。
在群眾撤離現場過程中,慧一激動,喊出了“取消苛捐雜稅!打倒陳XX”的口號。小說緊接著特意解釋說:“陳XX就是統治這個城市的旅長”。巴金在1943年的《新版題記》中特意挑明說:“《雷》同《電》裏面寫的是在陳國輝統治下的一個閩南古城的生活。我到那地方去時,正是這個由土匪改編的旅長作威作福的時期”(41)。在《〈愛情的三部曲〉總序》中,作者已經交代:“《雨》的結束時間應該比《雷》遲”,“《電》和《雷》一樣也是在E.地發生的事情,不過時間比《雷》遲了兩年半以上。在時間上《電》和《雨》相距至多也不過兩年半的光景”(42)。從巴金三次到泉州的時間和《霧》、《雨》、《雷》、《電》的寫作時間看,《雷》的時間大致在1930年巴金第一次到泉州的1930年8、9月間,《電》的時間則在巴金第三次到泉州的1933年
5月,兩者相距正好在“兩年半以上”。但實際上,陳國輝統治泉州的時間到1932年夏天就結束了。1932年十九路軍從海路入閩時,據查是由其六十一師於6月7日率先在泉州登陸的(43)。六十一師抵泉後,陳國輝旅就被調防到仙遊一帶。
9月陳國輝被蔣光鼐誘捕于福州,12月23日被執行槍決于福州東湖(44)。陳國輝統治泉州時,苛捐雜稅很重,所以在1931年夏秋,泉州也曾經發生過一次很大規模的民眾抗稅風潮。巴金1931年沒到過泉州,但他1930年和1932年到泉州時,都是陳國輝統治這個古城,估計他對1931年的抗稅風潮的過程會有大致的瞭解。所以在《電》中,他讓筆下的人物喊出了“取消苛捐雜稅!打倒陳XX”的口號。
至於《電》最後寫到的工會、學校和婦女協會被抄,陳清、陳舜民等被捕的情節,也與引發泉安汽車工人罷工的護路隊警兵從安海、青陽、石獅一路包圍,開槍射殺工人的情形相類似。
可見,如果不囿於已經遮蔽某些事實的“革命”歷史著作而從當年報紙的原初記錄中追尋,的確可以窺見三十年代初泉州民眾運動勃然興起的局面,可以感受巴金“革命”敘事中的歷史氛圍與相近事件。那麼,在充分認識歷史的豐富性和複雜性的基礎上,是否應該對過去文學史敘述中有關三十年代“革命文學”的命名和界定進行重新的審視呢?所謂的“革命文學”,是以其敘事的“革命性”認定,抑或以這種歷史敘述者的“革命性”身份加以界定?如果以敘事的“革命性”認定,那麼,是因這種“革命”運動的領導者的身份,還是以“革命”運動的歷史實際為辨別標準?如果以歷史敘述者的“革命性”身份界定,那麼,過去文學史敘述中有關三十年代“革命文學”描述是否又恰如其分呢?在二十世紀中國文學研究不斷深化的今天,的確有必要對在某種程度上已被遮蔽的“歷史”,對“革命文學”的命名進行全新的審視。
注釋:
(01)孫沫萍《讀〈滅亡〉》,《開明》第2卷第24期,1930年8月。
(02)吳羅薏:《回憶巴金先生》,《巴金文學研究資料》1989年第1期。
(03)荒煤:《心靈中仍然燃燒著希望之火》,1982年6月16日《人民日報》。類似陳荒煤的回憶不少,如臧雲遠的《雲集大武漢》(《南藝學報》1979年第2期)中也有相近的回憶。
(04)毛一波:《滅亡》,《真善美》第4卷第5號,1929年9月。
(05)穀非:《粉飾,歪曲,鐵一般的事實》,《文學月報》第1卷5月號、6月號合刊,1932年12月。
(06)惕若:《〈文學季刊〉第二期內的創作》,《文學》第3卷第1期,1934年7月。
(07)老舍:《讀巴金的〈電〉》,《刁鬥》第2卷第1期,1935年4月。
(08)譚正壁:《中國文學進化史》第361頁,上海光明書局1929年9月。
(09)李一鳴:《中國新文學史講話》第86頁,世界書局1947年10月。
(10)蔡儀:《中國新文學史講話》,新文藝出版社1952年11月。蔡儀認為“革命文學”的“主要傾向是革命的浪漫主義”(第128頁),而“巴金作品的主要傾向還是革命的浪漫主義”(第134頁)。甚至後來的夏志清在其《中國現代小說史》中也認為:“且不提他寫作事業的後期,巴金和一般左翼作家們,只在程度上,而非類別上的不同”(第209頁,友聯出版社有限公司1979年7月)。
(11)其中從1958年10月開始的關於巴金創作的群眾性討論運動,名曰“討論”,實則是一場有組織的政治批判運動。作為這場討論運動的主要陣地的《中國青年》1958年第19期刊登在姚文元文章時加編者按說:“為了把共產主義的紅旗插遍一切思想領域,我們從本期起,將陸續對巴金同志的主要著作,進行分析批判”;為配合這場運動而出版的《巴金創作評論》(人民文學出版社1958年12月)的“出版說明”也強調:“分析和研究”巴金及其作品屬於當時文藝思想領域“拔白旗,插紅旗”鬥爭的一項重要內容。稍後,張畢來在一個座談會上明確談到:“廣大的讀者無批判地接受巴金的作品,是一個不健康的現象。這個現象不是盲目地全面肯定巴金作品的依據,而恰恰是批判地介紹巴金作品的必要性的依據”(張畢來:《巴金的現實主義》,《讀書》1959年第
4期)。
(12)李希凡:《談〈霧、雨、電〉的思想和人物》,《文學研究》1958年第4期。
(13)丁易:《中國現代文學史略》第
275頁,作家出版社1955年7月。
(14)王瑤:《論巴金的小說》《文學研究》1957年第4期。
(15)劉綬松:《中國新文學史稿》第360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79年11月。
(16)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二年級學生與青年教師集體寫作:《論巴金創作中的幾個問題》,《文學研究》1958年第3期。
(17)巴金:《〈滅亡〉作者底自白》,初載《開明》第22期,1930年6月。
(18)巴金:《寫作生活底回顧》,初載《巴金短篇小說集》第一集,開明書店1936年2月。
(19)巴金:《談〈滅亡〉》,初載《文藝月報》1958年4月號。
(20)巴金:《巴金選集(十卷本)•後記》,《巴金全集》第17卷第46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91年。
(21)(23)(30)(42)
巴金:《〈愛情的三部曲〉總序》,原載《霧》,良友圖書印刷公司1936年1月。後文字多有改動,此據李存光編《巴金研究資料》(上卷)第305~348頁,海峽文藝出版社1985年9月。
(22)巴金:《關於小說中人物描寫的意見》,《巴金全集》第18卷第490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93年。
(24)據有關資料,巴金晚年贈送給中國現代文學館的圖書的總冊數比這略多,但也不及八千。當然贈送到現代文學館的圖書或許在總體上會比贈送泉州方面的要珍貴得多。
(25)巴金:《致樹基》,《巴金全集》第6卷第279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88年9月。
(26)原文為:“En Fukien, seulement en
Fukien, il y a un mouvement
litertaire,Il est pas grahd, mais il
est un mouvement
reel.”見巴金與二十世紀研討會編:《世紀的良心》第376頁,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年4月。
(27)朱棟霖:《燃燒的心——送別巴老》,香港《大公報》,2005年11月5日。晚年的巴金在訪問者問及這一話題時,的確很少作具體或明確的回應,具體可參見《巴金全集》第19卷中的二十餘篇訪問記。
(28)參見陳登才:《訪問范天均先生的記錄》、陳佩剛:《無政府主義在中國的若干史實》,均載《無政府主義思想資料選》(下冊),北京大學出版社1984年5月;秦望山:《安那其主義者在福建的一些活動》,《福建文史資料》第24輯,1990年10月。
(29)巴金:《黑土》,《巴金全集》第13卷第280~282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90年4月。
(31)“F地”,初刊和早期版本均寫為“E.地”,後來才改為現在通行的“F地”。人民文學出版社1988年9月版《巴金全集》第6卷第183頁注:“F地:指福建省”。
(32)巴金:《中國無政府主義與組織問題》,《巴金全集》第18卷第129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93年。
(33)巴金:《無政府主義與恐怖主義》,《巴金全集》第21卷第252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93年。
(34)《黎明高中解散》,《江聲報》,1934年6月23日。關於黎明高中最後被取締的原因,幾乎所有的回憶和相關巴金的傳記都持這樣的看法:1934年夏天黎明高中因學生排演話劇《出路》而被查封。但據我查到的1934年6月23日、23日、30日《江聲報》有關黎明高中被查封的報導看,沒跡象表明排演話劇《出路》與黎明高中被查封有關。學校被關閉主要原因,是統治當局發現黎明高中師生在泉州民眾運動中的特殊影響力。詳情可參見6月23日報導中的“縣府佈告”。
(35)《泉州私立五中學廳令停辦》,廈門《江聲報》,1934年7月27日。
(36)福建省總工會編:《福建工人運動史:
1840~1949》,中國工人出版社,1990年5月;陳孝華著:《福建工人運動史要錄(1927~1949),廈門大學出版社,1999年4月。
(37)據廈門《江聲報》1934年5月4日消息《晉江總工會選舉執監/決議十六案》:“晉江總工會選舉執監,決議十六案,……,議畢。選舉總工會執委,王一平、張一粟、歐陽某、張漢玉……中選;……等,中選監委”。
(38)張漢玉:《巴金關懷工人生活》,《巴金與泉州》第168頁,廈門大學出版社1994年3月。
(39)秦望山:《安那其主義者在福建的一些活動》,《福建文史資料》第24輯第200頁,1990年10月。
(40)據相關的資料看,早在1931年間,黎明高中鬧學潮,吳克剛、衛惠林、陳範予等離校,許多有鮮明安那其傾向的師生轉入平民中學,所以後來的民眾運動中平民中學的激進並不亞于黎明高中。而巴金第一次到泉州住黎明高中,第二、第三次就都住在平民中學了。
(41)巴金:《新版題記》《巴金全集》第6卷第1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88年9月。
(43)參見:《十九路軍六十一師全部到泉/一團九日開安同馬駐防》,福州《民國日報》1933年6月11日。
(44)參見:《閩南著匪陳國輝昨日陳屍東湖》,福州《民國日報》193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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