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版本比較分析

作者:辜也平  來源:互聯網  更新時間:2011年09月01日

《家》的版本比較分析

《家》的版本比較分析多維牽掣下的苦心雕鏤

在現代中國,巴金是最願意不斷在自己作品再版時進行認真修改的作家之一。他這種嚴肅認真的工作態度,是與其尊重讀者,為讀者高度負責的精神相一致的。在巴金的作品中,尤以《家》被修改的次數最多,“算起來,這部小說一共改動了七、八次”,直到八十年代,巴金對這部作品還進行了“最後的一次”的修改(《關於〈激流〉》,《巴金全集》第二十卷第六八四頁)。下面擬從考察“異文”入手,瞭解《家》的主要版本的流變狀況,並進一步探討作者數次修改的主觀動機與客觀效果。

《家》於1931年 4月18日面世。當時上海的《時報》在這一天開始以《激流》為題連載這一部小說。此後,除由於“九•一八”事變等原因停載兩個月外,至1932年 5月22二日,《時報》用一年多的時間連載完這部作品。連載期間,報紙每天發表一千字左右,巴金“寫好三四章就送到報館收發室,每次送去的原稿可以用十天到兩星期”(《關於〈激流〉》,《巴金全集》第二十卷第六七六頁)。由於是隨寫隨送,作品難免存在有待完善之處,所以1933年 5月,上海開明書店根據《時報》文字排印單行本時,作者對這部小說進行了首次的全面修改。修改後的這個單行本正式以《家》取代《激流》為書名,而《激流》則成了以《家》為開頭的三部連續性長篇小說的總題,稱《激流三部曲》。從《時報》的發表本到開明書店的初版本,巴金對小說作了很大的改動,其中包括對一些章節、章名的更改與調整,也包括補充了諸如高老太爺死後克安、克定鬧分家等情節。此後幾年,這個版本也就成了《家》的最初流行本。所以,下面就以1933年 5月上海開明書店初版的《家》為第一個主要考察本,稱“初版本”。

1936年 4月,巴金因動筆寫《春》重讀這部小說,並對其進行重新校訂,後於1936年 6月以上海開明書店第五版印行,並增加《題記》,對校訂情況作了說明。1937年,《家》已印行到第十版,書店擬為其改版。於是巴金乾脆把這部小說“從頭到尾修改了一次”(《關於〈家〉》,《巴金全集》第1卷第452頁),包括刪去各章標題只留章碼等。改訂後的這個版本於1938年01月由上海開明書店印行。從1938年到50年代初,《家》就一直以此版本行世,所以,下述以此為第二個主要考察本,稱“十版本”。

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文學出版社於1953年 6月初版印行《家》,作者對小說進行了一些修改,並為其增寫了注釋。但有較大改動的,是1958年 5月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巴金文集》第四卷中的《家》,這一版本在社會上流行極廣,在《巴金全集》出版之前,許多學者在研究時,也大多依據這一版本。因此,下面以此為第三個主要考察版本,稱“文集本”。

文革之後,人民文學出版社於1977年11月重印《家》,依據的是“文集本”,內容上未作新的更動。1982年 7月,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作者親自編定的《巴金選集》(十卷本),第一卷《家》仍以“文集本”為底本,但作者作了一些修改。一九八六年,人民文學出版社開始出版《巴金全集》,第一卷為《家》。據本卷卷首全集的“出版說明”稱:“凡曾收入四川人民出版社版《巴金選集》(十卷本)者,據《選集》排校”,但考慮到此後《巴金全集》第一卷可能將成為《家》的最後改訂本,而且《家》的出版、研究也可能以此為主,故下述以《巴金全集》第一卷為第四個主要考察版本,稱“全集本”。

 

《家》的版本紛繁複雜,而在不同版本中,除文本差異之外,序跋附錄中的有關文字也時有變動。先瞭解一下有關序跋附錄中作者對高家的總體認識的變化,對後面圍繞異文展開的討論必將有所啟發。

初版本的《後記》在談到《家》的內容時說:“從這一年內的大小事變底描寫,我們已經可以看到一個正在崩壞的資產階級的家庭底全部悲歡離合的歷史了。”十版本的《十版改訂本代序》中,這句話依原文被引用,並提到說:“我所寫的應該是一般的資產階級家庭的歷史”。在同一篇“代序”中,還多次出現另一提法,如“舊家庭是漸漸地沉落進滅亡的命運裏面了”;“覺慧也正是靠了這幾個字才能夠逃出那正在崩潰的舊家庭”,等等。另外,十版本仍採用初版本的《後記》。

但是到了文集本中,原《後記》被刪除,《十版改訂本代序》作為附錄二收入時,關於“資產階級家庭”的兩處改作“封建家庭”,關於“舊家庭”幾處未作更動。而作為附錄三的《和讀者談〈家〉》則提到:“寫出這個正在崩潰中的地主階級的封建大家庭的悲歡離合的故事”;“我寫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歷史”。全集本中,《初版後記》據初版本,《十版代序》據文集本,《羅馬尼亞文譯本序》有“我在這裏寫的只是一個封建地主家庭的悲歡離合的故事”及“高家那樣的封建大家庭”等文字。

巴金在寫作《家》之前對社會政治理論有過近十年的研究,因此,上述關於高家的家庭性質的界定當不是隨意的。不同的界定實際上反映了作者不同時期對高家的不同的認識。上述的不同提法,歸納起來主要有“資產階級家庭”、“舊家庭”和“封建大家庭”、“官僚地主家庭”、“封建地主家庭”五種。前兩種一組,主要是五十年代以前兩個版本中的提法,強調這個家庭的資產階級性質。後三種一組,為五十年代以來的提法,強調的是其封建性。這一變化可以看出一九四九年以後評論界一致強調的《家》的反封建意義對作者本人的影響。

但是,巴金對當時評論界共識的這種認同,又是建立在自己對這個家庭實際狀況的進一步認識的基礎上的。作者 五十年代後的一系列關於《家》的文章都印證了這一點。而關於“官僚地主家庭”或“封建地主家庭”的說法則反映了五十年代以來社會上強調政治鬥爭、階級鬥爭對巴金的影響,同時也反映了巴金對社會盛行的階級分析方法的陌生。因為從高家的實際情況看,其經濟收入可能以地租為主,但從十版本開始增加了高家擁有不少的“股票”的內容看,作者似乎又在強調其現代工商業性質。至於“官僚地主家庭”的提法則更不符合實際情況,因為高老太爺和克安等人雖然都當過官,但那是辛亥革命前的情形了。辛亥革命之後,高家實際上已脫離政界,高老太爺、克明、克安可以自以為是社會的名流、紳士,但絕對已不是官僚或政客了。

實際上,文學作品並非社會科學論文或著作,它主要還是通過作品中構築起的藝術世界來反映社會生活,表現作者對社會人生的看法。上述的不同界定主要還是表明作者一開始就對這方面問題很關注,也提醒人們在考察《家》的異文時,應注意作者有關這方面的修改。

初版本第六章中,覺新的父親有一天對覺新說:

我已經給你找好了一個位置,就在□□公司,錢雖然不多,總夠你們兩個人零用。你好好去做,將來也許還有更好的事。明天你就到□□公司辦事,我領你去,那裏面有幾個同事都是我的朋友,他們會照料你的。……

十版本中,這一段除文字更動外,語義沒有更動,到文集本和全集本中,這段話改為:

我已經給你找好了一個位置,就在西蜀實業公司,薪水雖然不多,總夠你們兩個人零用。你只要好好做事,將來一定有出頭的日子。明天你就到公司事務所去辦事,我領你去。這個公司的股子我們家裏也有好些,我還是一個董事。事務所裏面幾個同事都是我的朋友,他們會照料你。……

改動後的這段話,突出了“西蜀實業公司”。改動前是泛指,只不過要強調覺新十九歲就被迫走入社會,至於什麼公司則不究。改動後明確公司的性質,是實業公司,而且強調高家是重要股東。改動鼓勵覺新“將來也許還有更好的事”為“將來一定有出頭的日子”,可視為父親對覺新的期望,也可視為高家對這家公司的期望。上述異文表明作者對高家與社會的關係,高家的現代工商性質的強調。但是,這種強調並不是始於五十年代,而是從三○年代就開始了,並且有不斷增強的趨勢。在《時報》連載時,第三十五章(連載時為第三十八章)沒克安、克定鬧分家的情節。初版本中新增了這一情節,其中覺新提到“我得了祖父遺命所給的一千元的公司股票”。十版本中,這句改為“我得了爺爺遺命所給的三千元的公司股票”。文集本中,再改為“我得了爺爺遺命所給的三千元西蜀商業公司的股票”,並增加“姑媽只得了一點東西,還有五百塊錢的股票”。全集本與文集本同。可以看出,從初版開始,巴金就注意到這一問題,並在每次修改中,逐漸加重這方面的內容。另外,文集本和全集本中提到的“西蜀商業公司”,似乎也不是“西蜀實業公司”的誤植,如為誤植,四川的十卷本和最後的全集本是會改正的。那麼,可以認為高家至少擁有“西蜀實業公司”和“西蜀商業公司”兩家以上的股票。

強調高家與社會經濟的關係,還包括在所有版本的第三十章中都提到的,這個家庭“每年要收那麼多擔租穀”。但在文集本和全集本中,高老太爺在責駡克定時還增加了這段話:“畜生,你欠了這麼多的債,哪里有錢來還啊?你以為我很有錢嗎?現在水災、兵災、棒客、糧稅樣樣多。像你這樣花錢如水,坐吃山空,我問你,還有幾年好花?……”(第三十三章)另外,在文集本和全集本中,克明的身份也被明確為省城有名的大律師,在社會上開辦著“律師事務所”。

巴金在《十版改訂本代序》中曾談到,舊家庭滅亡的“必然趨勢,是被經濟關係和社會環境決定了的”。上述新增或改訂的那些內容,體現的正是作者的這種創作思路。如果不是簡單地以“資產階級”、“封建地主”或“官僚地主”這些術語來界定,經過不斷修改後的《家》,的確較好地反映了本世紀二十年初處於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國的高家的複雜社會經濟關係。

 

《家》的一些修改,也造成了同一作品人物在不同版本中思想性格的變化,其中以對關於覺慧描寫的修改最為顯著。在初版本和十版本中,第九章都有這麼一段文字:

但他對於祖父依然保持著從前的敬愛,因為這敬愛在他的腦裏是根深蒂固了。兒子應該敬愛父親、幼輩應該敬愛長輩——他自小就受著這樣的教育,印象太深了,很難擺脫,況且有許多人告訴過他:全靠他底祖父當初赤手空拳造就了這一份家業,他們如今才得過著舒服的日子;飲水思源,他就不得不感激他底祖父。因此他對於祖父便只是敬愛著,或者更恰當一點說,只是敬畏著,雖然在他的腦裏,常常浮出種種不滿意祖父底行為的思想。……

在文集本和全集本中,關於覺慧的這一段文字全部刪除。在第三十五章,覺慧與病中的高老太爺有過一次單獨的見面,初版本是這樣描寫的:

“你好,我很喜歡你。”祖父很費力地說了這樣的話,又勉強笑了一笑,從被裏伸出右手來要握覺慧的手,覺慧受了大的感動,便把身子靠近床邊,跪在踏凳上,讓祖父底冰冷的瘦弱的手去撫摩他底頭。

“你很好”,祖父又用他底微弱的聲音斷續地說,“他們說你底脾氣古怪……你要好好地讀書,不要學他們底榜樣。”祖父把手從覺慧底頭上取下來,但立刻又放上去了。

“我現在完全明白了,”祖父歎息地說。“你常常看見你底民哥嗎?他還好罷。”

覺慧注意到祖父底聲音有點變了,他開始看見祖父底眼角上嵌著兩顆大的眼淚。他覺得自己也要哭了,為了這意料不到的慈祥和親切,這是他從來不曾在祖父那裏得到過的。他忍住眼淚勉強答應了一個是字。

“我錯了,我對不起他。……你快去叫他回來罷,我想見他一面。……你給我把他找回來,我決不會再為難他的……”祖父說到這裏用手拭了拭眼睛,忽然看見覺慧的眼淚正沿著面頰流著,便感動地說:“你哭了。……你很好……不要哭,我底病馬上就會好的。……不要哭,年紀輕的人要常常高興,哭得多了,會傷害身體。……你要好好地讀書,好好地做人,……這樣就是我死了,我在九泉也會高興的。”

覺慧一時感情爆發,忍不住便把頭俯在床上壓著祖父的手哭起來。

十版本裏,除稱謂改動外,這段文字基本保持原樣。但到了文集本,這段文字被改為:

“你過來,”祖父很費力地說,又勉強笑了笑。覺慧把身子靠近床。

“你給我倒半杯茶來,”祖父說。

覺慧走到方桌前,在一個金紅磁杯裏倒了半杯熱茶,送到祖父面前。祖父抬起頭,覺慧連忙把杯子送到祖父的嘴邊,祖父吃力地喝了兩口茶,搖搖頭說:“不要了,”疲倦地躺下去。覺慧把茶杯放回方桌上去,又走到祖父的床前來。

“你很好,”祖父把覺慧望了半晌,又用他的微弱的聲音斷續地說,“他們說……你脾氣古怪……你要好好讀書。”

覺慧不做聲。

“我現在有些明白,”祖父吐了一口氣,然後慢慢地說。“你看見你二哥嗎?”

覺慧注意到祖父的聲音改變了,他看見祖父的眼角嵌著兩顆大的眼淚。為了這意料不到的慈祥和親切(這是他從來不曾在祖父那裏得到過的),他答應了一個“是”字。

“我……我的脾氣……現在我不發氣……我想看見他,你把他喊回來。……我不再……”祖父說,他從被裏伸出右手來,揩了揩眼淚。

上述這段在全集本中,除祖父的話文字略有更動外,其他與文集本一致。這是從初版本和十版本到文集本和全集本中最重要的改動之一。在前兩個版本中,祖孫兩人的交流合情合理,並極為細膩地描寫了覺慧當時的心理變化過程:“覺慧受了很大的感動,便把身子靠近床邊,跪在踏凳上”→“他覺得自己也要哭了”→“他忍住眼淚勉強答應了一個是字”→“覺慧底眼淚正沿著面頰流著”→“覺慧一時感情爆發,忍不住便把頭俯在床上壓著祖父的手哭起來”。覺慧從受感動到覺得要哭,從無聲流淚以至大哭,作家沒有真切的感情體驗和高超的藝術功力是無法進行如此細膩的描繪的。但這極為成功的片斷在後兩個版本中被簡化了。改動後的覺慧幾乎是不動感情地和祖父打交道,只不過勉強應了個“是”。由於這個改動,文集本和全集本也就只好刪除原初版本和十版本中關於覺慧與祖父剛開始相互瞭解,又懷著隔膜永別的那段長達二百五十多字的感慨與議論。

從上述的幾處改動看,在後兩個版本中,覺慧與祖父的感情被淡化了。而這樣做的原因,恐怕與過分強調階級鬥爭,把高老太爺作為封建階級的代理人有關。同時,也與為了強化覺慧的反封建精神有關。

強化覺慧的反封建精神,還表現在對覺慧與鳴鳳戀愛的有關描寫的修改上。在這一愛情故事中,覺慧本來就一直為鳴鳳沒處於琴的位置而苦惱,因此,第二十五章中談到鳴鳳一直等待與他單獨見面的機會,而他對鳴鳳所面臨的不幸又一無所知的原因時,初版本和十版本是這樣寫的:

這是因為一則,(從略——筆者);二則,他在家裏也忙著寫文章或者讀書,即使有機會聽見別人說起鳴鳳底事,他也連忙避開,他怕別人知道了他和鳴鳳的關係。

而文集本和全集本則改為:

因為:一則,(從略——筆者);二則,他在家裏時也忙著寫文章或者讀書,沒有機會聽見別人談鳴鳳的事。

這樣一改,就回避了覺慧害怕別人知道他與丫頭戀愛的心理。接著,在鳴鳳自殺前找過他之後,他才從覺民處知道鳴鳳第二天將被送到馮家。經過一番思想鬥爭,他終於決定去找鳴鳳,幾個版本分別這樣描寫道:

去,他必須到她那裏去,去求她寬恕,去為他自己贖罪。

他走到僕婢室裏,輕輕推了門。屋裏漆黑。她大概睡了。他不能夠進去把她喚起來,因為在那裏睡著幾個娘姨。他便又絕望地走回來。他回到自己房裏,他發見屋子開始在他的周圍轉動起來。 (初版本)

去,他必須到她那裏去,去求她寬恕,去為他自己贖罪。

他走到僕婢室底門前,輕輕推了推門。屋裏漆黑。他底底地喚了兩聲:“鳴鳳”,沒有人答應。她大概睡了。 (後同初版本)(十版本)

去,他必須到她那裏去,去為他自己贖罪。

他走到僕婢室的門前,輕輕推開了門。屋裏漆黑。他輕輕地喚了兩聲“鳴鳳”,沒有人答應。難道她就上床睡了?他不能夠進去把她喚起來,因為在那裏還睡著幾個女傭。他回到屋裏,卻不能夠安靜地坐下來,馬上又走出去。他又走到僕婢室的門前,把門輕輕地推開,只聽見屋裏的鼾聲。他走進花園,黑暗中在梅林裏走了好一陣,他大聲喚:“鳴鳳”,聽不見一聲回答。他的頭幾次碰到梅樹枝上,臉上出了血,他也不曾感到痛。最後他絕望地走回到自己的房裏。他看見屋子開始在他的四周轉動起來……(文集本、全集本)

在初版本和十版本中,覺慧去找鳴鳳是為了求她“寬恕”,找一次沒找著,也就算了。“他不能夠進去把她喚起來”,但為什麼不能,或不敢在外面把她喚起來呢?在這關鍵的時刻。找一次沒找著就回自己的屋裏了,這較符合覺慧當時的思想性格實際。他找鳴鳳帶有一種內心合理化的傾向,找不著似乎也盡到責任了,良心上也過得去了。這恰是覺慧尚未褪盡的少爺習性和思想上幼稚的表現。文集本和全集本中,覺慧去找了鳴鳳兩次,又在梅林中找了好一陣子。似乎,他很想找到鳴鳳。但是,如果很想找到她,他為什麼沒把認為還在僕婢室的鳴鳳叫起?既然覺得鳴鳳睡了,為什麼又到梅林尋找呼喚?如果認為鳴鳳在梅林中,又怎能放棄尋找呢?而且,他這樣迫切尋找的動機是什麼呢?覺慧真的找到鳴鳳怎麼辦呢?應該說,改動後的文字過分地強調了覺慧與鳴鳳的這種感情。在當時覺慧的心中,少爺與丫頭的差別始終是無法打破的;在強大的現實面前覺慧也是膽怯的。所以,他後來才一直認為自己對於鳴鳳的死負有很大的責任,他才有那痛苦萬分的懺悔與自責。

從初版本到文集本的修改中,在逐步突出、強調覺慧與鳴鳳這種感情的同時,覺慧在鳴鳳死後的痛苦懺悔則被淡化,覺慧說:

一個人孤立著,常常缺乏大的勇氣。而且當初我是決心放棄了她,我想不到她會走這樣的路。我的確是愛她的,可是在我們這樣的環境裏我和她怎麼能夠結合呢?除非貢獻了大的犧牲。我也許是太自私了,也許是被別的東西迷了眼睛,我自己不願犧牲,卻把她犧牲了。(初版本)

一個人孤立著,常常缺乏勇氣。我想不到她會走這樣的路。我的確是愛她的,可是(後同初版本)(十版本)

我想不到她會走這樣的路。我的確愛她。可是在我們這樣的環境裏我同她怎麼能夠結婚呢?我也許太自私了,也許被別的東西迷了我的眼睛,我把她犧牲了。……(文集本•全集本)

和初版本相比,後三個版本都回避了覺慧當初準備放棄這一少女的問題。而文集本和全集本又都逃避了覺慧當時覺得貢獻大的犧牲也許可以結合的事實,也不提缺乏勇氣的問題了。

總之,就對覺慧的描寫而言,《家》的不斷修改使覺慧的反抗性不斷地增強,而他的局限性,他的幼稚的方面則被不斷地談化。另外,覺慧對琴的感情,對大嫂的感情,他處於青春期對於異性的特殊心理,在不斷的修改中也逐步地簡單化了。上述這些趨勢,在文集本和全集本中顯的格外清楚。因此,這一切與五十年代以來不斷強調階級鬥爭、政治鬥爭的社會大背景有關,同時也與當時簡單化絕對化地把文學形象分為革命與反動、先進與落後,追求塑造崇高的英雄人物形象的時代文學風尚有關。

 

與對覺慧的這種英雄化修改同時進行的,還有對高公館內其他一些人物活動的更動。如果說,前者的更動較大程度上受到了社會、時代風尚的影響,後者的更動則融進了作者對筆下人物感情態度的調整。在前後的版本中,這種調整最大的當屬高克明,而調整得最微妙的則是高老太爺。

在前兩個版本中,克明並不是一個很“光彩”的人物。在小說第九章,初版本裏有“但是便在現今,祖父也有和唱小旦的戲子往來的事,甚至於和叔父們把小旦弄到家裏來化裝照相,……”的敘述。這裏的“叔父們”當然包括了三叔克明。到十版本中,這一段改為“但是便在現今,祖父也有和唱小旦的戲子往來的事,還有過一次祖父和三叔四叔們把一個出名的小旦弄在家裏來化裝照相……”。這次更改,有意識地突出了三叔四叔兩人。但到文集本中,這段則被改為:“但是……便在今天,祖父偶爾也跟唱小旦的戲子往來,還有過一次祖父和四叔把一個出名的小旦叫到家裏來化裝照相……”這次修改,把克明從這“風雅”的事件中解脫出來了。到全集本,這段文字略有更動,但克明仍沒參加這“風雅”之事。

在初版本和十版本中,用盛大的儀式慶祝高老太爺六十六歲壽辰“這意見是由平日管帳的三叔克明(十版本沒“三叔”二字——筆者)提出”,而經過高老太爺贊同的(第三十章)。在文集本和全集本中則一律改為“克定第一個主張用盛大的儀式慶祝這個日子”,“克安非常贊成克定的主張”,“平日管帳的克明考慮了一下也就同意了”,最後當然也報請高老太爺同意。作者對高公館這種講排場、揮霍浪費的作風是極為反感的,小說中曾有“有錢人家常常不肯放過可以表示自己有錢的機會”的反諷。經過修改之後,克明對這件事也由原來主動提出,積極籌辦變為被動地接受執行了。

克明在《家》中最主要的表現,當是第二十三章裏怒斥並趕走連長姨太太一事。他仿佛被一種崇高的“衛道”(文集本和全集本中還加上“護法”)精神所鼓舞,一身正氣,捍衛了上流社會的尊嚴,保護了高公館的財產與門風。但是,在初版本和十版本中,當高克明看到連長姨太太走進華麗的客廳,並且用流俗的語調與勤務兵談話時,他覺得不能再忍耐下去了:

他想閉著眼,蒙著耳走回到自己底房裏去,不看見這一切。但是在旁邊站著看他底兄弟侄兒和僕人們,他們沉默著,似乎都在對他做鬼臉,都露了鄙夷的樣子。於是他底勇氣又同著憤怒來了。

受衛道精神的鼓舞,他才推門進去,怒斥並趕走那女人。但是在文集本和全集本中,上面那一段全部刪除,由於膽怯,本來想溜掉,後來怕被後輩和下人譏笑,才重又鼓起勇氣的心理過程消失了,他似乎是沒有任何顧忌,勇往直前地與那女人進行面對面的鬥爭。

前後版本對克明描寫的這些調整,可能出於寫作上的考慮。在文集本和全集本中,克明早年留學日本,“做過不太小的官”,後來又是省城裏有名的大律師的身份被明確了,再把這些不光彩的東西加在他身上,似乎與他這種身份不太相稱。另外,文集本修改時,《春》、《秋》也都已完成,這些不光彩的舉動也與他在《春》和《秋》中的思想性格不相吻合。但是,除出於上述寫作上的考慮之外,後來修改是否受到作者本人在現實生活中的一些感受的影響呢?克明的原型是作者的二叔。從巴金後來的一些回憶文字可以看到,作者對二叔的感情還是比較深的,評價也比較好參見《懷念二叔》,《再思錄》第三十五頁)。所以,似乎也不排除創作主體的一些實際生活感受對作品修改的影響。

作家本人的實際生活感受對作品修改的影響,在對關於高老太爺和陳姨太的描寫的修改時表現得更為明顯。一九五七年,巴金在一篇文章中曾談到過:“我承認我寫《家》的時候,我恨陳姨太這個人。我們老家從前的確有過一個‘語言無味,面目可憎’的‘黃老姨太’,我一面寫陳姨太,我一面就想到‘黃老姨太’。不過我恨她不如我恨陳姨太那麼深。我在陳姨太身上增加了一些叫人厭惡的東西。但即使是這樣,我仍然不能說陳姨太就是一個‘喪盡天良’的壞女人”,“她只是一個舊社會中的犧牲者”《談影片的〈家〉》,《巴金全集》第十八卷第六九九~七○○頁)。就是說,在創作時,作家的內心出現了這樣的矛盾:在理性的層面上,他認為陳姨太也是一個犧牲者;在感情的層面上,他一寫到陳姨太就想到生活中的黃老姨太,於是就往她身上增加一些叫人討厭的東西。這種理性與感情的矛盾,對於巴金這種詩人型或情緒型的小說家來說,有時是很難以克服的,創作時是這樣,修改時也是這樣。

陳姨太在《家》中是第九章正式出場的,出場前有段借助覺慧視角的文字先以介紹:

祖父還有著一個姨太太,這一個瘦長的女人並沒有一點愛嬌,而且正合於 “語言無味面目可憎”這兩句成語,但她卻和祖父一起過了十多年。(初版本)

在這一段中,覺慧對她的反感是極為明顯的。在十版本中,作者在這段話之後增加了“她是在祖母去世以後被買來服侍祖父的”這麼一句,客觀上反映了陳姨太低下的地位 (被買來服侍別人)。到文集本和全集本中,又改為:

祖父還有一個姨太太。這個女人雖然常常濃妝豔抹,一身香氣,可是並沒有一點愛嬌。她講起話來,總是尖聲尖氣,扭扭捏捏。她是在祖母去世以後買來服侍祖父的。祖父好像很喜歡她,同她在一起過了將近十年。她還生過一個六叔,但是六叔只活了五歲就生病死了。

最後改定的這段文字,把覺慧很帶感情色彩的“語言無味面目可增”形象化了,同時也更為具體地交代了陳姨太低下的地位和不幸坎坷的經歷。

在第三十四章,“捉鬼”的鬧劇在覺慧的反抗下失敗了,陳姨太最後也“帶著滿臉羞容走開了”。但在不同的版本中,對她此時的心理描寫是頗不一樣的:

可是在心裏她卻打算著報仇的方法。這仇結果是報復了,雖然受害的並不是覺慧本人。(初版本)

可是在心裏她卻打算報仇的方法。(十版本)

可是在心裏她咒駡著這個不孝順爺爺的孫兒。(文集本、全集本)

按初版本的寫法,緊接下去的“血光之災”導致了瑞玨的死一事,就是陳姨太有意報仇陷害的了。這顯然是不妥的。十版本那一句沒再暗示“血光之災”是陳姨太搗的鬼,但也沒排除她企圖報復的心理。只有到了後兩個版本,陳姨太的這方面“嫌疑”才被最後排除,因為作者到五十年代修改《家》時已認識到“她沒有理由一定要害死瑞玨,即使因為妒忌”《談影片的〈家〉》,《巴金全集》第十八卷第六九九頁)。可見,到修改文集本時,巴金確實在理性的層面上認識到應客觀地寫陳姨太這個人了。

但是,在實際操作時,巴金有時還是很難駕馭自己的感情,很難排除對陳姨太的厭惡:

那一個瘦長的粉臉在她底眼前晃了一下,他看出狡猾的微笑。(第九章,初版本、十版本文字略有更動)

那張顴骨高,嘴唇薄,眉毛漆黑的粉臉在他的眼前晃了一下。她帶進來一股刺鼻的香風。(同上,文集體、全集本)

陳姨太坐在祖父旁邊,給祖父看牌。(第十五章,初版本、十版本“祖父”作“爺爺”)

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陳姨太剛剛脫下了粉紅裙子坐在老太爺旁邊替老太爺看牌。(同上,文集本、全集本)

從後面的版本比前面的版本還增加令人厭惡的東西看,作者在修改時仍然未能完全排除對陳姨太的反感。

在五十年代對《家》的修改中,作者這種理性和感情上的矛盾也表現在對高老太爺這一形象的處理上。總體上看,在初版本和十版本中的高老太爺形象比文集本和全集本中的他要豐滿得多。五十年代對《家》進行修改時,高老太爺已被當成封建地主的代表,封建專制制度的代理人。但是,哪怕在這樣的情形之下,作者在修改時也仍然難以排除來自實際生活的感情的影響。在初版本和十版本的第九章中,高老太爺訓斥覺慧時有這麼一段:

本來學生太囂張了,太胡鬧了,今天要檢查日貨,明天又捉商人遊街,簡直目無法紀,被軍人打一頓,倒是很好的事,你為什麼要跟著他們胡鬧?

從文集本開始,“被軍人打一頓,倒是很好的事”這十二個字被刪除了。這個刪除是合理的,因為高老太爺再怎麼是封建地主,恐怕也不至於站到軍閥一邊,認為軍人打學生是好事。在初版本的第三十三章,高老太爺責駡克定時,“覺慧聽了暗笑。他心裏想:‘祖父,你忘了你自己了。’”到十版本中,覺慧把高老太爺與克定相提並論的那一句被刪除了,只餘下“覺慧聽了忍不住暗笑”的字樣。到文集本和全集本,連十版本餘下的這一句也刪除了,並在高老太爺的話中增加了這麼一段:

我看你自小聰明,對你有些偏愛,想不到你倒做出這種不要臉的事情。你自己說,你哪點對得起我?你欺騙我!我還把你當作好子弟。

作者在這裏讓高老太爺吐出了被騙的憤怒,也讓他透露了對“偏愛”克定的悔悟。可以說這是作者對筆下人物感情的一種新的體驗。在五十年代,在強調高老太爺的反動性的背景下,巴金進行這樣的修改,不能不說是實際生活感受對於政治教條的一種超越。

 

初版本與後來幾個版本相比,有一個很突出的不同。在初版本的大部分章節裏,高老太爺總是以“祖父”稱之。而從十版本開始,不同的章節、片斷中,則分別以“高老太爺”、“老太爺”、“祖父”稱之。此外,初版本與後幾個版本相比,對周氏、克明、克安等人的稱呼也有一些變動。這是一個重大的修改,表明作者注意到小說的視角、話語等問題了。

初版本的敘述大都以“祖父”稱之,那麼就明顯地表示,小說是以覺慧等人的同一視角觀察的,或敘述者是與覺慧等人站同一立場進行敘述的。這樣的立場與視角本來是無可厚非的,但問題是,像三十四章末尾,以覺慧的視角怎麼能知道祖父獨自一人時產生的幻滅感,敘述者作如此詳細的描述顯然使人懷疑。另外,像第二十六章的敘述中,全部以“太太”稱呼周氏,很容易使人認為敘述者是以鳴鳳的視角進行感知的。但是當鳴鳳哭著向周氏表示自己不願給馮樂山做姨太太時,有這麼一段的敘述:“這情形觸動了太太底平常很少被觸到的母性,她很感動。對於這婢女她突然感到了母親對於女兒的愛憐……”。稍後,還敘述了鳴鳳找過覺慧之後,覺慧與覺民的對話,以及覺慧獨自一人尋找鳴鳳的過程。顯然,這並非僅僅以作品中某人物的視角來感知的,而是全知全覺的非聚焦敘述。所以,作者在十版本中,就改用周氏代替初版本中的太太。

但是,十版本也不是把初版本中的祖父全部都改為老太爺或高老太爺。如第九章就仍然保留了原祖父之稱。因為這一章除開頭的背景介紹之外,從覺慧進高老太爺的房門到他退出,甚至包括此後的敘述,小說的敘述都是嚴格按照覺慧這個人的感受和意識來呈現的,屬於非常固定的第三人稱內聚焦敘述。所以,祖父也就不必改為高老太爺了。

第三十三章的情況較為複雜。從開頭“第二天午後覺慧去看覺民”進入敘述,是以覺慧的感知呈現的。覺慧回到家中,開頭沒擠入圍觀的人群,他看不到祖父房中的一切,所以敘述中只有他聽到、他想到的內容。後來他擠入圍觀的人群,看到了房中發生的一切,這時敘述中才有了他看見,他想到的內容。最後覺慧看膩了,“他掉頭轉身走了”,至此,敘述才退出覺慧的視角,進入第三人稱非聚焦敘述。而從覺慧去看覺民,到覺慧轉身走了這一部分,則完全是第三人稱固定內聚焦敘述。所以,小說這一章的前半部分以“姑母”稱琴的母親,以“祖父”稱老太爺,偶而也以“老太爺”稱之,但未見出現“高老太爺”的稱呼,因“高老太爺”之稱,帶有調侃的意味。而這一章的後半部分,從十版本起,就改由“老太爺”代替初版本的“祖父”之稱。可見,十版本以後的這種更動還是很符合敘事學原理的。

修改之後的文本還有一個很大的更動,就是在人物對話(直接引語)中,初版本裏的“祖父”一律改為“爺爺”,而在敘述覺慧等人的感知時(如前述第九章和第三十三章前半部分),仍然保留“祖父”之稱。“爺爺”一般用於口語,而“祖父”則用於書面語。作者在第十版的修改中已開始注意這方面的問題,因而這部小說的話語系統也就更為完善了。

有關人物話語、人物稱呼的更動,《家》中還有一處極為成功的修改範例。在鳴鳳的話語中,她對覺慧總是以“三少爺”稱之。初版本的第二十六章裏,當她要縱身湖水時,也仍然“用極其溫柔而悽楚的聲音叫了兩聲‘三少爺’”,然後才投湖自殺。在十版本,這一句被改為“用極其溫柔而悽楚的聲音叫了兩聲‘覺慧’”。後來,從文集本開始,才改成許多研究者所稱道的“用極其溫柔而悽楚的聲音叫了兩聲:“三少爺,覺慧’”。最後這一改動體現了鳴鳳固有的身份,但也反映了她與覺慧特殊的感情。而最為重要的,這一改動準確地展示了鳴鳳投湖前那一刹那間複雜的心理變化。這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直呼心上人的名字,而在這之前,哪怕即將投湖,她與覺慧的主僕關係的心理障礙仍難以逾越,所以才有了這三少爺和覺慧兩個的稱呼,而且是“三少爺”在前,“覺慧”在後。從這兩聲呼喚的幾次修改,可以看出巴金在藝術創造中嘔心瀝血,苦苦經營的認真精神。

除從視角、話語方面對《家》進行藝術上的修改之外,在後來的版本中,巴金還對故事的時間及情節的組織作了一些更動。如在初版本和十版本中,周氏是提前七天通知鳴鳳,讓她準備到馮家做姨太太的(第二十六章)。而在文集本和全集本中則改為三天。相比而言,改動後的時間安排更符合情節的發展邏輯,更易於為讀者接受。因為從提前通知到鳴鳳自殺這段時間還得表現兩個遺憾:一、鳴鳳一直想單獨尋找覺慧而不得;二、覺慧對鳴鳳之事一直一無所聞。如果有了七天的時間,這兩個遺憾就較不可能存在;如果僅有三天的時間,兩個遺憾的存在就更有可能。

另外,在第十九章描寫高家年輕人元宵之夜遊玩情景的文字中,十版本比初版本多了這麼一段:

“其實少的人不僅是梅表姐,還有周外婆的蕙表姐和芸表姐。從前她們在這兒來耍的時候,我們是何等熱鬧。她們離開省城已經有三年了。光陰真快!”淑英半懷念,半感慨地對覺新說。

文集本和全集本裏,在這段之後又增加一段:

“你不要難過。我聽見媽說,周外婆有信來,蕙表姐她們過一兩年就要回省城來的,”淑華插嘴說。

在初版本時,作者還未有《春》與《秋》的構想,後來寫了《春》與《秋》,先後的修改增加這兩段,也就使得《激流三部曲》的接榫更為嚴密了。

發生在覺新、梅、瑞玨三人之間的婚姻愛情悲劇是《家》中很主要,很有藝術張力的故事內容,特別是第二十四章,兩個善良無辜的女子單獨相處,互相哭訴自己的不幸更是震撼人心。但是,初版本和十版本有關兩人哭訴的文字,在文集本和全集本中被大量地刪除了(限於篇幅,這裏實在無法引出被刪的大段文字),陷於這悲劇之中的人物之間那複雜的心靈痛苦,兩個善良女子由相互哭訴、表白,到相互溝通的心靈交流過程被大量地簡化。事實上,正因為這兩個女子都是善良的、無辜的,她們才更是不幸的。讓她們來表露自己內心的痛苦,才更能讓讀者認清封建婚姻制度的非人特點與殘酷性質。因此,對這一章的大量刪改,減弱了覺新、梅、瑞玨三人間的戀愛婚姻悲劇的藝術感染力。

當然,在涉及覺新、梅、瑞玨三人的愛情婚姻悲劇的有關修改中,作者刪除的有一些也是必要的。如在初版本和十版本的第30章中都有這樣的議論與感慨:

因為社會制度判定了年青女子以愛為其生命,又判定了一個男人只能夠被一個女子所愛,換句話說就是把愛規定成一件專利品,不能夠分配在兩個女子之間,於是這兩個互相瞭解互相愛著的女郎,竟被這畸形的社會制度把她們放在敵對的地位,使她們無法互相幫助。都明白這情形,因為有了一個的緣故。而其他一個就不得不失望了。

這段文字,反映了青年巴金在無政府主義思想的影響下對現代婚姻制度的一種偏激的反叛情緒。隨著人生閱歷的豐富和思想的轉變,從文集本開始作者就自覺地刪除了這段文字。

 

《家》的不同版本有近十種,而異文也極為繁多,因此這方面的研究還有待於進一步的深入。但通過上述初步的抽樣分析還是可以看出,從初版本到十版本在故事內容與藝術表現方面都有不少重要修改,其中出於藝術表現考慮的修改比出於內容方面考慮的修改多,諸如敘事人稱的更變、各章標題的刪除等都是在這次修改中完成的。從總體看,這次修改是隨作者本人的意願進行的,也是較為成功的。

從十版本到文集本也有較大的修改,但不少的更動是出於思想內容方面的考慮的。這次改動受到時代、社會、政治諸方面因素的影響很大,有些改動作者是在被動情形之下進行的。如當時作者無意中就談到過一例:“許倩如在課堂中寫給琴的紙條上有這樣的一句話:‘你便拋棄你所愛的人,給人家做發洩獸欲的工具嗎?’我現在刪去了它,因為有人認為這不像一個少女的口氣。其實當時有些少女不僅說話連行動也非常開通,只為了表示女人是跟男人‘完全’一樣的人。”《談〈秋〉》,《巴金全集》第二十卷第四五六頁。作者所談到的許倩如的話出於《家》第二十五章,從文集本起被刪除。估計作者當時“因為有人認為”而刪改的當不止這一處。但是,也不排除一部分改動是按作者的意願進行的:如對克明、陳姨太等人有關描寫的修改,有關故事時間的調整,以及敘事話語系統的完善等等。另外,也包括第三十章中關於現代姻婚制度的議論的刪除。

從文集本到全集本的改動較小,而且改動主要也僅限於文字方面,但也有極少屬非文字改動。如第七章寫到琴的眼睛的時候,文集本中有“這對眼睛非常明亮,非常深透,射出來一種熱烈的光,不僅……”,全集本刪除了“非常深透,射出來一種熱烈的光”十幾個字。第二十八章覺慧的話中,文集本有“婉兒含著眼淚到馮家去受罪,做那個老混蛋發洩獸欲的工具……”,全集本中,後半句也被刪除。

上述四個版本各有千秋,但作者關於“修改過的《家》比初版本少一些毛病”的判斷是實事求是的,也是毋庸置疑的。文集本和全集本基本接近,它們與十版本相比有其純淨的特色,但十版本也有文集本和全集本所無法替代的豐富性。

另外,在對《家》的幾次重大修改的抽樣分析之後也不難看出,從三十年代創作《家》到八十年代《家》收入《巴金全集》這半個多世紀中,巴金對於社會人生的認識有一個不斷變化、逐漸成熟的過程。《家》的幾次修改固然存在著社會政治鬥爭、文學時代風尚等因素對於作家的影響,但也反映了作家自身閱歷增加後對社會人生認識的深化。同時,從有關敘述視角、敘述話語、故事時間、接榫設置以及人物性格完整性等方面的不斷修改、不斷完善中也還可以看出,儘管巴金比較不願談及藝術技巧方面的話題,有時甚至說“文學的最高境界是無技巧”,但在文學實踐中他卻從未放棄藝術方面的追求。從《家》的一次次修改中,人們不正可以看到巴金在創作技巧方面的苦心雕鏤、刻意追求,看到作為藝術家的巴金的不斷成熟嗎 ?

選自《巴金創作綜論》第四章第四節,福建教育出版社199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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