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神明信仰 林美容教授 一、神、神明、神聖、神佛解題 「神」是指能創造萬物,顯示靈異,賜福降災的天神。在漢人的民間信仰對象中,天神之外,也有地祇,皆可通稱為「神明」。所謂神明便是在諸多玄妙難測的事理上,有其通曉之能,因此人們因有神明的保護與協助,心理得有依託。台灣漢人奉祀天地神鬼,台灣人對神充滿崇敬的心理,通稱神為神明,認為神是神聖的、清淨的(台語說清氣),不可污穢的,因此對神明尊稱為神聖。
二、成神的途徑 一般而言,許多神明在成為神之前是活生生的人,而人要成為神主要有兩個途徑。一種是在世有功德,造福人群,死後人們為感恩追念,而加以祭祀,這是一種「崇功報德」的觀念。但是有另一種成神的途徑,是有些人因冤屈、戰鬥、疾病、橫死等種種不正常的死亡,死後為厲,人們基於害怕的心理而加以崇祀,立祠而祀就為祂們取得了「神」的身份,即便只是「陰神」,而非正神。不過,也有許多神明是所謂的自然神祇,也就是對自然界的日月、星辰、風雨雷電、山川土地、樹木石頭附以神靈。
三、香火緣起傳說 每個神明是如何到一個地方來,被地方民眾所供奉,都有其各自的香火緣起相關的傳說故事,此種香火緣起的傳說故事攸關神明與地方的情感連繫。而漢人社會,多數的神明是地方神,神明如何與某個地方締緣,才是地方信眾有義的事,實不能不加以關注。 台灣的神明,無論何神,大扺其香火緣起有幾種類型: 一)先民攜來,也就是先民自大陸原鄉攜來神明香火; 二)族姓私佛,即是由某一姓氏祖先大陸原鄉攜來,原來在家族公廳祭祀的「祖佛」,後來庄社的發展,便由「祖佛」變成「公佛」; 三)由他處分香而來,大多數的情況是由台灣島內其他的廟宇分香,只有少數的案例是由中國大陸祖廟分香;(四)因漂流物而起祀,可能由海水或河水漂流而來的浮木、神像、王船,甚至是浮屍而起祀,浮屍立祀的情況在馬祖列島特別顯著。
四、神界的觀念 神的世界稱為神界,漢民族的宇宙觀裡,神的神格有高低之分,大致可分上界神、中界神、下界神。上界神大致指居住於天界的天神,中界神大致是神格比較中階的神祇,下界神大致指與人間關係比較密切,較常住於人間的神祇,下界神因而比較指涉一些地祇類的神明,因此下界神與「草木神」有互相重疊的地方,但不完全等同。神格的高低通常顯示在神明的稱號上,(如帝-王-軍、元將-公),有學者就認為神明的名稱使用封建帝國官僚的封號,顯示神界反映傳統帝國的官僚體制,或是神的稱號是一種帝國的隱喻。不過,女性神明的名稱,會出現像:母、婆、媽、娘這樣擬親屬的稱呼,可視為一種親屬的隱喻,顯然不若男性神明那麼階層化。
五、人與神的關係 神明之於人,通常扮演保護者角色,而且主要是地方的保護神,因而神明也就成為地方社區的象徵。神藉著祂的神力與五營兵將的協助保護地方,地分民眾也就有義務祭祀神明,神人之間形成一種互惠性的契約關係。如神是醫者,也會預告人們的吉凶禍福,也扮演教化的角色。 另一方面來說,神明也需要人們定時與不定時的祭祀,香火才會興盛。而人與神之間的交流常常藉著各種儀式的場合與脈絡呈現出來,很多虔信者熱誠信神,參與各種祭祀與儀式活動,其所感應到的神蹟與靈驗也就越多。因此,人與神基本是一種互惠的關係,人祀神,神也要護人,而人們向神求平安、求福祿壽,基本上也是人性的需求與文化的價值觀使然。人們祀神不只求一己之福,更是求公眾之福,許許多多的公眾儀式都有祈求集體或群體福址的儀式目的。而人神的關係更具體而微的呈現在信徒可以成為某一神明的契子或契女。
六、神明之間的關係 不同的神明之間會有一些儀式上的關聯,分香或分靈或分火是指一個神明的香火乞自另一個神明,這樣的話兩神所居的廟宇便形成祖廟和分靈廟的關係。但大部分的進香未必兩神之間有香火上的傳承關係,但地域層級上是有差別的,通常是層級低者往層級高者去進香。 而神明的身份有時會被形容為彼此之間是姐妹或是兄弟的關係。而不同的神明之間,可能有結拜的關係,通常是兩地在拓墾的歷史上有淵源者或是交陪關係,顯示兩地人民之間密切的互動。
七、正神與陰神/文神與武神/有祠祀與無祠祀 神明有許多種分類的方式,如果依照神性而說,正神是指天界的神,有正氣的神,比較正統的神;陰神是指和陰間地府有關聯的神。神明也可以分成文神、武神,比較文氣的是文神,比較威武勇猛的是武神,但是真正一個神屬於文神或武神,有時也未必有明確的或是固定的說法。
八、神明經書 神明的工作之一是勸人向善,所以台灣民間有出版很多所謂的「善書」,便是藉由神諭、神示來教化人心。善書中有一種特別的掛著神明的名號的經書,這樣的神明經書不斷地創造出刊,一如其他的善書,但由於其標榜為「經」,自然有其特殊的、一定的書寫格式,也無妨說民間有其造經的傳統。
九、神明之轄境 一般而言,每一個神明都有祂的轄境,所以很多庄廟的主神,就是那個村庄的境主神,人們依時祭拜神明祈求合境平安,甚至有一種神無以名之,就叫做境主公。神的轄境有大有小,小如一個小角頭、小角落;大者如數庄的聯合,如一個鄉鎮。 有些神明之信徒的分佈範圍,或者某項祭祀活動的範圍,會超過祂所屬的地方社區,學界就發展出信仰圈這樣的理念。另外,神可以藉由進香的活動,或是遶境的活動,或是請神的活動,或是神明會的活動來擴大祂的勢力影響範圍。就台灣而言,目前所知彰化南瑤宮以十個媽祖會信徒分佈的三辟五十個左右的村庄,組織規模最為龐大,其次為馬鳴山鎮安宮五年王爺的「香境」,有二百六十個左右的村庄。
十、祀神的組織 人們為了崇祀神明,發展出來各種各樣的組織。建廟奉祀,寺廟的經營管理端賴寺廟組織,或設管理委員會,或設財團法人,經營廟務、管理廟產。此外,人們也組織神明會以熱絡祀神的事誼,會員們每逢神明生日會趁祭祀之便「吃會」,聯絡情誼。各廟的神明往昔都有轎班會以及組織誦經團,於神誕法會時誦經,而各種各樣的陣頭,有些有文陣,有些是武陣,這些都是志願性的信徒組織。
十一、祀神的儀式 神明的存在是為了讓人祭祀的,祀神可以沒有神像,但一定要有香爐。神像、令旗也可以代表神明的存在。人們為了祭祀神明有各種祭神的方式式與議式,官方祭祀的稱為「官祀」或「祀典」。而一般民間每逢神誕舉行的千秋祭典、巡境、演戲的活動,如年初要拜天公,年尾要謝天公,七月要普渡,八月要作土地公。 此外,各寺廟每年都提供一些儀式服務,例如年初讓信眾安光明燈、安太歲,年末舉辦謝燈、謝太歲的儀式,除了每年的例行祭典之外,也有一些偶而才舉行的儀式活動,例如廟宇新建或重建完成而舉行的入火安座,謝土或慶成醮。
十二、神媒 人們雖然能直接與神溝通,或是燒香直接與神傾訴,或是擲筊尋求神意,有時神明也用各種方式顯示神意。而有一種與神明溝通的方式是透過童乩,求神協助解決各種人生的問題,乩童有文乩或武乩的分法,文乩是拿乩寫字、畫符,而不開口,武乩是會開口,身體動作較剛烈的。
十三、台灣神明信仰的特色 台灣漢人信神、拜神,信仰的態度非常虔誠、熱絡,一方面神是地方的象徵,人們用來表徵人與地方的連繫與情感,一方面神明也是一路陪著人們走過艱辛的歲月,因此神明也是地方歷史的記憶。相較於東南亞的華人的民間信仰偏向維持其原鄉祖籍的認同,台灣人的神明信仰在地化的特色非常明顯,大部分的神明是地方神,有時神明的稱呼甚至掛上地方的名號,此於媽祖尤然,如北港媽,彰化媽等,著名的王爺廟如南鯤鯓代天府,其王爺稱為鯤鯓王,神月作為地方保護神,民眾的地方意識與地方認同,藉著神明信仰也維繫了很多地方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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