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宗族文化是中華文化的根本
談到歷史文化反思的時候我們要指出,一個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對一些被破壞的文化進行重新認識,並且予以弘揚,其中之一就是家族文化。
而且我們特別要指出,家族、宗族文化是中華文化的根本。因為很明顯,幾千年來,中國文化實際上就是關於家政與國政合一的文化。
這就是說,家政是國政的基礎,國政是家政的延伸與擴展。家政是縮小了的國政,國政則是放大了的家政。儒家談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充分說明了這樣的問題。在這種思想指導下,形成了中國的家族文化,並且延續了幾千年。幾千年來,這種家族文化可以說,對促進中國社會的和諧、穩定起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但是自從1949年以後這種文化卻被當作是封建宗族制遭到徹底破壞,一直到今天都難以恢復。文化大革命結束後人們對中華文化的復興作了許多的努力,其中之一就是不斷地恢復從1949年以後,特別是十年文革中被破壞的中華文化。
然而,當我們認真思考的時候卻發現,中華文化的根本部分,即家族文化從1949年以後被破壞之後這時是難以恢復了。除了家族、宗族文化以用所產生的家法、宗法等。
還有許多的文化如地主、鄉紳文化等,在中華文化中可以說,都是具有著十分積極的意義。事實上破壞家族、宗族文化,以及地主、鄉紳文化等,對中國社會產生著許多消極的影響。這裏就這個問題我們進行一些說明。
我們為什麼說這些是中華文化的根本呢?就在於以儒家為主的中華文化始終是將家政與國政密切聯繫在一起。在儒家那裏正如我們所指出的,體現出了家政與國政的合一,家政是縮小了的國政,國政則放大了的家政。
《三字經》中其中談到:“父子恩,夫婦從;兄則友,弟則恭;長幼序,友與朋;君則敬,臣則忠;此十義,人所同”。還有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等。這些就是家政與國政的統一,在家政與國政的合一方面充分體現出來。
我們可以這樣說,如果一個家庭的家政搞的很好,千千萬萬的家庭其家政都搞得很好,那麼便可以說,這個社會就是一個和諧的社會,就意味著這個國家的國政是好的國政。因此,好的國政要從好的家政開始。然而,在家庭與國家之間又有著一個中間環節,這就是家族、宗族。
1949年以前的幾千年中,家族、宗族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例如家族、宗族替政府分擔了許多事,這時使政府可以集中精力處理更多的國家大事。為了說明這個問題,我們不妨大段地引用我所著的《復興國學的孫文學說》中,孫中山對家族、宗族問題與民族復興之間的關係的論述。在《復興國學的孫文學說》我是這樣寫的:
如何恢復民族主義呢?在孫中山看來,其中之一就是要恢復和發揚中國傳統的家族文化。孫中山認為,這就是在家族、宗族的基礎上,延伸和擴展到民族、國族的大團結。這裏我們順便指出,長期以來,特別是一九四九年共產黨執政以來,一直把家族、宗族勢力說成是落後、愚昧。共產黨執政之後其中之一,就是對家族、宗族勢力予以嚴厲打擊。
然而在孫中山的思想中,卻認為這是中國一種優秀的傳統文化。並且認為,在家族、宗族這個基礎上,可以延伸和擴展成為民族主義、國族主義。談孫中山對這個問題的論述,並且進行認真分析的時候我們可以這樣說,孫中山實際上繼承和發揚的正是儒家關於家政與國政合一這樣的思想。
事實上孫中山就是這樣論述的,他首先從家族談起,認為中國人的家族觀念很強,可以將其擴展成為民族主義、國族主義。孫中山說:
外國人常說,中國人是一片散沙。中國人對於國家觀念,本是一片散沙,本沒有民族團體。但是除了民族團體之外,有沒有別的團體呢?我從前說過了,中國有很堅固的家族和宗族團體,中國人對於家族和宗族的觀念是很深的。譬如中國人在路上遇見了,交談之後,請問貴姓大名,只要彼此知道是同宗,便非常親熱,便認為同姓的叔伯兄弟。
由這種好觀念推廣出去,便可由宗族主義擴充到國族主義。我們失去了的民族主義要想恢復起來,便要有團體,要有很大的團體。我們要結成大團體,便先要有小基礎,彼此聯合起來,才容易做成功。
我們中國可以利用的小基礎,就是宗族團體。此外還有家鄉基礎,中國人的家鄉觀念也是很深的。如果是同省同縣同鄉村的人,總是特別容易聯絡。依我看起來,若是拿這兩種好觀念做基礎,很可以把全國的人都聯絡起來。要達到這個目的,便先要大家去做。
中國人照此做去,恢復民族主義比較外國是容易得多。因為外國是以個人為單位,他們的法律,對於父子、兄弟、姊妹、夫婦各個人的權利都是單獨保護的。打起官司來,不問家族的情形是怎麼樣,只問個人的是非是怎麼樣。再由個人放大便是國家,在個人和國家的中間,再沒有很堅固很普遍的中間社會。所以說,國民和國家結構的關係,外國不如中國。因為中國個人之外注重家族,有了什麼事便要問家長。(見《復興國學的孫文學說》)
這就是孫中山對中國的家庭、家族和宗族問題進行的具體分析。並且認為,這就是中國民族主義的基礎。
孫中山進一步指出,在中國,從個人到家庭,家庭到家族,再到宗族,最後到國家,是一種很好的國民和國家的關係。他認為,這種組織一級一級地放大,是有條不紊的、大小結構的關係,並且非常實在。
各族中總有連帶的關係,譬如各姓修家譜,常由祖宗幾十代推到從前幾百代,追求到幾千年以前。先祖的姓氏,多半是由於別姓改成的,考求最古的姓是很少的。
像這樣宗族中的窮源極流的舊習慣,在中國有了幾千年,牢不可破。在外國人看來,或者以為沒有用處,但是敬宗收族的觀念入了中國人的腦,有了幾千年,牢不可破。在外國人看起來,或者以為沒有用處,但是敬宗懷族的觀念入了中國人的腦,有了幾千年。
國亡他可以不管,以為人人做皇帝,他總是一樣納糧;若說到滅族,他就怕祖宗血食斷絕,不由得不拚命奮鬥。
孫中山特別以福建、廣東姓氏宗族械鬥的事例來說明。
他說,在福建、廣東(實際上全國各省都是這樣),往往是由於這一姓對於另一姓在名分上,或者一些小事情上引起了矛盾。這時卻不惜犧牲無數金錢和生命,為自己這個姓爭一口氣。孫中山指出,這種行為雖然野蠻,但其精神卻是可取的。
如何發揚這種精神呢?孫中山說,就是要對他們進行民族主義的宣傳。使他們知道目前的中國受列強的壓迫,中華民族有可能滅亡。並且使他們認識到,如果民族滅亡了,家族也就不能存在了。
他以中國原來的土人苗、傜等族為例,指出今天這些民族已經是極少數人了。如果他們認識到外國對中華民族的欺侮,並且要亡中華民族,那麼這些家族、宗族之間就會形成為一種合力,抵抗外國。這時我們中華民族才不會滅亡。他說,中國土人苗、瑤等族今天人數極少,對我們這個中華民族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教訓。
孫中山的論述給了我們一個很好的啟示,就是對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與發揚。
這裏特別使我們認識到,孫中山談的從個人到家庭、家族、宗族,再到國族,實際上就是對儒家關於家政與國政合一這種思想的繼承與發展。這裏孫中山將家庭擴展到了宗族,但宗族的基礎還是個人。
一個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將個人作為家庭的基礎,家庭是家族的基礎,家族是宗族的基礎,最後表現出宗族是國族的直接基礎。在孫中山的思想中,實際上就是認為,只有將若干的家庭聯合成家族,再將許多的家族聯合成宗族,然後以宗族作為直接的基礎,聯合成為中華民族這個國族,才能形成一股強大的力量,抵禦外敵的入侵。
這里孫中山特別強調儒家對這個問題的論述,這就是要聯合成為一個中華民族,要從許多同姓宗族開始,然後這些同姓宗族再聯合。這就是家政與國政的統一。因此可以說,這正是中國國學復興的一個重要方面,孫中山的思想充分體現出對國學的復興。因此是十分有意義的。
談到這個問題後我們不妨將家族、宗族文化同地主、鄉紳文化聯繫在一起。這就是說,在一個家族、宗族中,有窮人,也有富人。這就是地主和窮人的關係。但在一個家族、宗族中,卻可以通過族長的威信調解著貧富之間的關係,使他們的矛盾不會激發。
這時,使政府省了許多的事。因為國家作為階級之間的契約關係其中之一就是調解著不同階級之間的矛盾,在一個家族、宗族中,家族會、宗族會能調解內部窮人和富人的關係,政府也就不要在這些方面操心了。千千萬萬的家族、宗族內部的矛盾解決了,達到了和諧,這個國家從根本上講,就實現了和諧。
還有就是我們已經談過的地主和佃農的關係上。秦統一全國後,打破了過去的封建制,中國結束了封建社會,建立的是集權制度。
政治上雖然專制,但經濟上則是自由的。這種自由體現在無論是地主(我們把自耕農也稱為地主,只不過是土地很少,但卻有土地),還是佃農,或者是大地主,還是如同自耕農那樣的小地主,他們之間的關係實際上就是一種公平的競爭關係,即大、中、小地主,佃農始終存在。
然而,什麼人成為大、中、小地主,或者是佃農,則是變化的,這就是在競爭中實現。當這些關係變化後,他們之間出現矛盾,並且激烈化是必然的。
作為政府來說,其職責之一就是要調解他們之間的關係。然而,當家族、宗族的存在,卻可以由家族、宗族內部對這些矛盾進行調解,使政府在這方面減輕了負擔。因此,這是一種十分優秀的文化。
但是,1949年以後卻把這種文化破壞了,什麼地主、鄉紳,家族、宗族等,都被說成是封建制度而將其消滅。可以說,這種文化正是在儒家關於家政與國政合一的思想指導下建立的,一直延續了幾千年,對中國社會的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
1949年以後對這種文化的破壞卻對中國社會的發展起了破壞作用。文革結束後,雖然我們在恢復和發展中華文化方面作了大量的努力,但僅僅是從理論上來恢復,而這種最根本的家族、宗族、家法、宗法、地主、鄉紳等文化卻不能恢復,從而對中華文化的復興產生了不利的影響。
我們談這個問題的時候要說明的是,這種家政與國政合一的地主、鄉紳、家族、宗族、家法、宗法文化,在中國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一定要予以肯定。並且可以說,要復興中華文化,這些正是復興的關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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