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習俗之一請家譜活動的淵源——宗族和宗法制
用歷史的眼光、歷史的思想、歷史的觀念看待現代的現象,大家好,這裏是三公先生的所謂正史,以下內容完全為個人觀點,敢情各位前輩朋友們雅正。
中國社會是一個非常注重血緣關係與親情的社會,而所注重的這種血緣關係即使在現代還多多少少的表現著一定的等級性。既然臨近春節,就以春節拜年、請家譜等活動為例,每個家族都有一個按輩分進行排序的階梯關係,這個階梯關係只有一個劃分標準就是輩分,即使你的年齡很小,但是輩分很大,你便會在這個階梯關係的上層,反之亦然。每個家族都有一個家族長似的人物,這個家族長似的人物絕對是這個家族的大輩,在春節這個期間,整個家族的所有事物與活動由他絕對說了算。整個家族的拜年活動也是小輩分的給大輩分的拜年,層層遞進,最後集中於整個家族的家譜面前,集體拜祭祖宗。而這個家族裏面的每個家庭與其他的另一個家庭又有親疏遠近之別。這個也許在城市裏已經較為少見,但是在農村還是較為普遍存在的現象,而這一現象又絕對是與中國幾千年來的傳統歷史文化相關的。
家族等級性的淵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三代時期的宗法制,當然至今還能看見它的影子。那麼宗族和宗法制在這幾千年來怎樣發展的呢?又該如何看待這一事物呢?在此,我想用自己淺薄的知識抒發一下自己的見解。
胡氏宗祠
宗族和宗法制構成了中國古代社會結構和倫理的重要特徵。在中國古代社會,宗族和宗法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宗法制是以血緣關係為基礎、以父系家長制為內核(所謂的父系家長制便是以父親的家族為脈絡,以按照血緣輩分關係找出的一個家族長為核心)、以大宗小宗為準則(所謂的大宗小宗是一種相對性的關係,舉個例子如果你的父親為大宗,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對你的父親而言全部為小宗,而你的父親面對你的祖父便又變成了你祖父的小宗,也就是說你的祖父是你父親的大宗)、按照尊卑長幼關係等制定的倫理體系。而宗族的概念是指同一個男性祖先的子孫,在若干世代以後相聚在一起,按照一定的規範,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結合而成的一種的特殊的社會組織形式。說成「人話」就是:在這個宗族內部有一個共同的男性祖先,這個男性祖先的後代按照距離男性祖先的血緣遠近而排成了一個倫理體系。明白了這兩個概念以後,我們再來談談幾千年來它們又是如何發展的。
夏商西周春秋時期
在這一時期,是宗族宗法制的萌芽與形成階段。由於夏朝的存在與否,一直是史學界的爭論問題,在此姑且不談宗族宗法制在夏朝是否存在,但至少在商朝就已經出現。根據考古挖掘出土的商代遺址遺存(例如甲骨文),便可以研究斷定商朝已經出現了宗族宗法制,商代後期的嫡長子繼承王位制度便是很好的證明,只不過不像西周那樣成體系化、嚴格化而已。宗法制在西周已經成為一項體系嚴格的制度而存在,這是史學界公認的事實。宗族宗法制是階級社會必然的產物,它最突出的特點是嫡長子繼承制和餘子分封制。西周的宗法制是與分封制相輔相成的,周武王滅商後便著手實行分封制,建立藩屬,來保衛周氏王朝。而大規模的分封則是在周公當政時期,周公制禮作樂,確立了一系列影響後世幾千年的規範制度。西周分封的主要對象是自己的同姓貴族,這些受封對象與周天子有著密切的關係。周天子的嫡長子繼承周天子王位,其餘諸子受封各地做諸侯王,那些受封的諸子便是周天子的小宗。而這些受封的諸子的嫡長子可以繼承他的諸侯王位,其餘諸子又可被分封為卿大夫,諸侯王便是卿大夫的大宗。卿大夫的地位可被他的嫡長子繼承,其餘諸子被分封為士。這樣層層分封,又層層相互聯繫,共同組成了一個大的宗族。嫡長子與其餘諸子的唯一區別標準就是血緣關係,所以這樣就構成了一定的宗法體系,形成了一定的宗法制度。
從表面上來看宗法制是以血緣為主,但其實質則是通過血緣關係的親疏來確定財產、權位的繼承權。所以在西周時期,宗法制是貴族見解決財產、權位繼承或分配的一種制度,也是保衛周王室統治的重要手段。而對於平民而言,他們並沒有特別明顯的血緣關係,他們連同土地一起被分封給貴族,當做貴族的私有財產,因而他們也就被納入宗法體系之中。所以這一時期的宗族宗法制度是完全存在於上層社會的。
到了春秋時期,宗法制度達到全盛,士大夫們作為世襲的宗族貴族,表現的異常活躍,而就在此時,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宗法制度也逐漸的遭受到了破壞。
翟氏宗祠
戰國秦漢時期
宗法制度本來是適應奴隸社會各項生產生活管理秩序而確定的。可是到了春秋戰國時期,鐵犁牛耕的出現和大規模的投入使用,使得大量私田得到開墾,井田制破壞,在此基礎上的分封制和宗法制都得以瓦解。從戰國時期開始到兩漢時期,出現了大量的一夫一妻的數口之家的小家庭。在這一時期,這種小家庭的血緣紐帶已經較為鬆弛了。當然,社會上也是存在著一些實力較為強大的「強宗大族」,但卻受到了中央集權國家的分化、打壓和瓦解,直至東漢,都沒有什麼大的發展,在社會上的比重還是很小的。
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
到了東漢時期,土地兼併肆虐成風,大規模、大範圍的土地兼併致使大量的平民農戶成為富家大族的附屬者,從而強化了封建依附關係,並且披上了宗族血緣關係的面紗。至此,世族大族式的宗族組織已經相當活躍了。此後至魏晉南北朝時期,形成了大量的世族門閥,這些世族門閥的宗族組織在當時便是宗法制度的表現形式,而在這一時期,研究家譜、族譜的學問陡然興起,稱為譜牒之學,藉此來標榜自己的門第尊貴。到了唐末以後的農民戰爭,卻給予了這些門閥士族以沉重的打擊。後來又經過五代十國的戰亂,這些門閥世族基本被消滅乾淨,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封建宗法制也就隨之土崩瓦解,譜牒之學日益衰落。
宋元明清時期
從宋朝開始,中國進入了封建社會的末期,階級矛盾日益尖銳,那些統治者們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企圖再次建立宗族宗法制。在上層統治階級的號召下,從宋代到元代,民間的地主們紛紛置地建宗祠,從精神和物質的兩個方麵團聚自己的家族,來達到自己敬宗收族的目的。到了明清時期,民間的宗族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宗族發展到了庶民之家。族田義莊紛紛建立,宗族內部人員都要遵守一定的族規,互幫互助。宗族內部也紛紛建立學校,供自己宗族內部成員學習。人們的宗法血緣思想相對削弱,而宗族組織對於族眾的控制大為加強。從這一時期開始,宗族宗法才真真正正的進入到民間普通階層。
山西洪洞大槐樹
我們現時期表現的一系列宗族現象與明清時期的宗族發展有著直接聯繫,但也是與自古以來的宗族宗法觀念想繼承而來的。
宗族宗法制是在古代是一種社會制度,它從周公制禮作樂時就真正的被固定下來,雖然歷經千年發展,在各朝各代的地位作用不同,至今已經沒有完全的古代的摸樣了,但它的影響已經深入到中國人的血液之中,我們該如何看待它呢?
看待一個事物,我們不要一棒子打死,或者一下子捧到天上去。對於任何事物,我們都應該一分為二的看,實事求是的評價。宗族宗法制它一方面有利於利用和保存宗族內部的血緣關係,使血緣關係成為人們相互聯繫、相互團結的天然紐帶;但是另一方面它又限制了血緣關係,使血緣關係從屬了政治。
在此,向讀者朋友們推薦一下瞿同祖老師的《中國封建社會》一書,此書對中國封建社會的土地制度、宗法制度、封建關係、封建政治等進行了詳細的說明與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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