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號與燈號
經過一千多年的開發歷史,金門居民來自四面八方,落腳定居而逐漸繁衍,有些族人迅速地發展成一姓村莊,或自成一族而帶有同祖先的神主、族譜等。在金門,一如中國其他傳統社會,宗族的影響力非常重要。各姓宗族聚族而居,建立自己的宗祠,以祭祀祖先、宣揚祖訓、照應族人,也會在其家宅書上堂號(衍派),在廳堂的燈籠寫上燈號,以顯示宗族淵源。
所謂堂號,書寫於廳堂門牆上,以標記氏族的來源。堂號部分是由郡望而來,漢代行州郡選舉,曹魏施行九品中正之法,晉制郡公、郡伯均以郡中有才有勢的人來立姓,作為選官用人的標準,流傳長遠。此後,各姓氏便以其發祥地作為郡號(金門稱為衍派)。郡望起於東晉,中原貴族因胡人入侵,而相繼南遷,為保持貴族身分與郡中的名望,故以郡望作為堂號。在金門最常使用的是衍派,堂號則很少使用。
郡號為各姓氏早期的祖宗發祥地,是氏族根源的標記,因此各氏族多以郡號作為堂號,以為標明。在金門的喪葬禮俗中,人死後會於神主牌或墓碑上銘刻祖籍或堂號;若遷居外地,也往往會加上地區上的地名,希望後世能明瞭其家世根源不忘本。
此外,金門人也會在宗祠及家中廳堂的燈樑懸掛著姓氏燈,即一面書寫家族姓氏,另一面書寫燈號。而自家廳堂上的姓氏燈因是在結婚時才掛上,故又稱為「新郎燈」。
金門的燈號與科舉職官有關,如水頭黃姓的「賜進士」、北門李盧氏的「溫州總鎮」等;也有姓氏的燈號以其發源地為名,如洪氏以「敦煌」、吳氏以「延陵」等。而燈號的用途在於表明身份,所以常以該姓中的名人之仕途或任官來加以命名,也因同族中的祖先功名不同,在眾多的姓氏中,其燈號不一,有的姓氏只有一個燈號,有的姓氏卻有多個燈號,如金門各村落的楊姓其燈號都為「四知」,而水頭黃姓的燈號則有「賜進士」、「中憲大夫」、「榮祿大夫」三個。
古時大官出巡或返鄉祭祖,前導人員手持一對燈籠,以表示自己的身份,所以在家中懸掛書寫有官名的燈籠。為了表明自己的身份地位其子孫和女子論及婚娶時,則會提著祖先的官位燈籠,前往女方提親,因而演變為「新郎燈」。燈上的姓氏及職位是一種榮耀的表徵。
在紀錄、彰顯族中先賢的事蹟是燈號的功能之一,為了強化族人的向心力,聯絡情誼,並達慎終追遠之義,各姓氏皆有活動,如每月初二拜地基主、宗祠奠安、清明掃墓及每年的祭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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