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華人宗親組織的發展輪廓
中泰兩國文化、經貿的交往歷史源遠流長,中國人很早就在泰國定居,近代以來更有不少人進入泰國謀生。如今,泰國華人人數不少於 600萬,有中國血統的泰國人就更多了。早在19世紀末,泰國華人已建立起宗親組織。二戰結束後,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泰華宗親組織蓬勃發展。各宗親組織建造宗祠祖廟,奉獻財力物力贊助社會福利和文化事業,也有利於華人擴大交往範圍,凝聚群體力量,形成競爭優勢,顯示出良好的社會效應和功能。
泰國華人宗親組織的歷史變遷
在泰國僑社,以姓氏為主的聯合體很早就存在。1848年,在北柳府出現大兄幫會組織,以反抗統治當局,其根源就是以姓氏為主體的聯合體。當年這種姓氏聯合體所包括的宗親,只限於同一方言語系的親朋,這是為了有利於佔有和壟斷某一種職業,並在經濟上為成員提供良好的機會。
19世紀末,一些華人開始建造本姓氏的宗祠、祖廟。1885年,沈姓華僑發動 225位宗親集資購置土地,建造了沈氏大宗祠,供奉唐開國功臣武德侯公。後在夜功府有林姓華僑發起成立林氏宗祠。20世紀初,一些宗親社團在泰國相繼成立僑社。泰國韓姓華僑于1907年創立韓氏一家社,據稱當時泰國韓姓華僑已達萬人。海南籍林姓華僑在清末組織林家社,民國初年又有雙桂齋。吳姓華僑組織有旅暹吳氏宗族自治會。早期的泰華宗親組織通常都以辦理宗親福利、守望相助為主。泰國政府出於對華人從事政治活動的恐懼,陸續頒佈了一系列法令嚴格限制華人從事政治活動,對華人以宗親名義結社尤其忌諱。總之,早期泰華宗親組織從數量、作為及影響力來看都顯得不夠突出。
二戰後,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泰國華人成立宗親組織的意願非常強烈,宗親組織獲得發展。龍仔厝、佛統、泰南、合艾等地的林姓華僑相繼建立了林氏宗祠。雲姓、符姓、吳姓華僑建立了本姓氏的祖祠。海南籍陳姓華僑成立了旅暹海南陳家社;楊姓華人成立楊氏宗親總會;方姓華僑組成“六桂堂方氏公所”。由於種種原因,一些宗親組織以公司的形式出現,如泰國丘姓華僑發起組織河南丘氏有限公司,其緣起提到“凡屬吾丘氏血統,不分畛域,不論老小,均可參加股份”。該組織雖冠名以“公司”名稱,實則是宗親組織。
1959年以來,泰國華人宗親組織進入蓬勃發展階段,宗親組織大量出現。以同一姓氏為組織原則的統屬全體的宗親總會在1959年以來的發展狀況特別突出,是泰國華人宗親組織的發展模式之一。1959年至1975年的16年間建立起47個同姓結合或異姓聯宗的組織,至90年代有60個姓氏建立起60個同姓宗親總會。1972年12月,各宗親總會進而聯合組成了泰國各姓宗親會聯誼會,使泰國宗親組織有一個統領機構。為擴大宗親會力量,以異姓聯宗的宗親總會組織也出現了。劉、關、張、趙四姓成立泰國龍崗親義總會;洪、江、翁、方、龔、汪六姓組成泰國六桂堂宗親總會。
以祖籍地的鄉、村為單位而形成的小型宗親組織數量也非常可觀。從這類組織的組織原則看,同姓宗親會的涵蓋地域範圍可大可小。以省籍為組織基礎的,如海南梁姓華僑成立的“海南梁家社”;以單個縣為組織基礎的,如梅縣李氏宗親會、梅縣張氏宗親會等。更小的範圍則以鄉為單位,如有以潮安、潮陽、揭陽、普寧等縣以下的多個鄉為範圍的,旅泰泥溝鄉張氏族親會便是以祖籍普寧泥溝鄉的張姓華僑為組織基礎的;旅泰急水仙美鄉李氏族親會則是以祖籍潮安仙美鄉的李姓華僑為組織基礎的。由於閩粵等地的鄉村往往是同姓村,即一村一姓,在泰國華社中有些小型同鄉會是由來自故鄉村落中單一姓氏的成員構成的,因此同時也是宗親組織,例如旅泰古巷同鄉會是祖籍潮安古巷鄉的華僑組織的,由於該鄉只有單一姓氏―陳姓,因此古巷同鄉會也是陳姓華僑的宗親組織。
此外,還有以歷史上一位元共同祖先為組織基礎而形成的宗親組織,如旅泰林氏翰學公總會、旅泰西河林氏南山公總會等。旅泰林氏翰學公總會的會員祖籍為潮州揭陽金坑鄉,翰學公是該鄉林姓的33世祖先,該鄉林姓族人54世以後移居泰國的人數很多,便以共同的祖先翰學公為組織基礎成立了旅泰林氏翰學公總會。以特定居住地為組織基礎而形成的宗親組織也不在少數,從其分佈地域來看,遍佈泰國各府,甚至有以府以下的縣為單位的組織,如宋卡府合艾市就有鐘姓、林姓、羅姓宗親會。
泰國華人宗親組織的活動情況
泰華宗親組織作為華人的一種公益性民間團體,其活動內容保留了具有中國傳統宗族文化特色的專案如建造大宗祠、舉辦祭祖及婚喪事宜等,同時通過不斷對組織自身進行調整,增加符合當代社會發展要求的活動內容如頒發獎助學金、救災恤難等,既可以滿足華人對祖先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又可以充分發揮宗親組織凝聚人心、服務社會的功能,在泰國社會中展現出積極的意義。
1.建造宗祠
由於祠堂在宗族活動中的重要地位,泰華各姓宗親組織均把建造大宗祠定為一個時期內的中心任務和奮鬥目標,大多數宗親組織都籌集鉅資建造同姓大宗祠。除了同姓華僑聯合建立大宗祠外,一些以地域為單位的宗親組織也建立宗祠,如海南林姓華僑建造海南林氏大宗祠,廣東省普寧縣泥溝鄉旅泰張姓華人以一個村的宗親力量建成一座宗祠。
建立宗祠需要一定數量的經費,通常來自同姓華僑捐贈以及宗祠內祖先牌位、長生祿位的收入。鄭氏大宗祠於1983年落成,從各種管道募集來的費用高達6340萬銖。
宗祠的建築用途主要表現在供同姓族人祭祀祖先,同鄉聚會,乃至於教育後代。鄭氏大宗祠規模宏大,除正座用於祭祀外,還有後座和輔助設施,建有辦公室、禮堂、會客廳、圖書館及各種康樂設施,祠前廣場可供宴飲停車及進行各種健身運動,設有衛生服務中心,祠後辟為花園和游泳池,臨河設涼亭水榭,祠堂及其四周附屬可滿足老、中、青、少年各種年齡者的不同需要。
作為文化載體的宗祠本身便是華人文化意識的物化,以其獨特的語言形式向人們展示了泰國華人的中華文化旨趣,而且對整合同姓宗親具有直接的象徵意義,也是華人宣傳倫理觀念、追求傳統美德的重要場所,從精神上起到了團聚族人、緬懷祖德、教化後代的作用。
2.祭祀祖先
祭祀祖先是泰華宗親社團舉行的重要活動之一,大部分宗親組織每年定期舉行祭祀活動。從1982年起,許姓華僑每年均在大宗祠舉行冬至祭祖大典,有時宗親總會一年只組織一次活動,就是祭祖大典。各宗親總會祭祀的對象通常是本姓氏的偉人和祖先。如鄭氏宗親總會舉行的祭祀典禮,主要祭祀對象是始祖鄭桓公及鄭子產、民族英雄鄭成功、泰國民族英雄鄭信大帝等四位先賢以及歷代鄭氏先祖。通過對這些族賢的參拜和認同,表露了鄭姓華僑對祖先的認同感和自豪感,希望達到團聚族人、光前裕後的目的。
拜祭祖先的儀式非常隆重,儀式模仿中國社會的傳統做法。在一系列的拜祭活動中,眾多同姓華人參加,拜祭完畢後,分發祭品,最後舉行集體會餐,無形中促進了同姓華僑間的聯繫。例如徐氏宗親總會每年舉行祭祖大典,當晚舉行敬老聯歡盛大宴會於祠前大廣場上,並有電影音樂助興,參加者有曼谷及內地宗親不下五千人,可見這類祭祀活動具有堅實的群眾基礎。
由宗親組織舉行對先賢的紀念、宣傳活動,具有廣泛性與普遍性,能夠在各宗親中產生較大的影響,從而進一步強化各宗親對祖先的認同感和自豪感。這類活動非常程式化、儀式化,能起到渲染氣氛的功效。
3.設立獎助學金制度
大部分泰國華人宗親組織設立獎助學金制度。向同姓子弟發放獎助學金成為各宗親組織開展的重要活動。海南林氏宗親組織於1969年開始設置獎學金,以資獎勵成績優秀的旅泰海南林氏青少年,鼓勵其力求上進。該宗親組織自成立以來至2001年,先後對121名高中生及201名碩士、博士生發放了獎助學金,總額達230多萬銖。
發放獎助學金的意義,一是表明宗親總會熱心教育事業。二是各宗親組織也希望借助發放獎助學金,起到道德引導的作用。例如鄭氏宗親總會“獎學金的設立,不僅在協助教育,還要領導教育走向德智兼全的方向”。三是通過發放獎助學金來培植宗親活動的後備人才。例如徐氏宗親總會要求曾獲得過獎助學金者成年後入會做會員。海南林氏宗親組織為使在泰出生子弟熟習祀典,於秋祀日祭祖時特別增加以大專學生擔任主祭、陪祭、與祭等,培養其對固有慶典習俗、傳統禮節的認識。
4.加強與故鄉及世界各地宗親組織的聯繫
20世紀六、七十年代以來,泰國各華人宗親組織逐漸與世界各地的宗親組織建立了聯繫。國際性的聯誼會或懇親大會輪值在世界各地舉行,加強與世界各地華人宗親間的交流、共謀發展,已成為宗親組織的活動內容之一,這是宗親組織主動適應社會發展的結果。
泰華各宗親組織熱心參與故鄉建設,如村落道路的擴充、校舍的建造、運動場的修建、學校教育基金的創設、經濟開發區的設立等。泰華宗親組織舉辦的活動既保留了傳統宗族文化的內容,也適應世界潮流的推動,積極謀求各國宗親組織的跨國聯繫與合作。如泰國鄭氏宗親總會1983年11月舉行鄭氏大宗祠落成盛典,同時舉行世界鄭氏宗親總會第三次會員大會暨第五次懇親大會,世界各地宗親團體1000多人參加了這次大會。
5.其他
泰華宗親社團還開展各種公益活動,推動宗親之間的互助互愛,強化宗親之間的文化紐帶,加強人際關係。婚喪嫁娶是宗親組織舉辦的活動之一。一些較大的宗親社團還設立醫務所、體育館、養老院等公共福利設施。鄭氏宗親總會在大宗祠前附設有衛生醫療中心,建成後獻給市府管理,不收租金,由市府調撥醫護人員、醫療設備,為民眾服務。
結語
二戰以來,泰國華人族群內部發生急劇變化,華社在政治、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都不斷經歷變動以適應泰國環境。在政治上,大部分泰國華人逐漸確立新的認同物件,把泰國當作自己的祖國和效忠物件。儘管政治身份改變,仍有一部分華人在心理上保持中國的文化身份、生活方式及價值準則,尋找和利用各類社會人際關係進行重新組合,以擴大影響和增強實力,以利於華人的生存發展。血緣關係是華人可資利用的一種文化紐帶。各姓宗親都紛紛成立宗親會、建造宗祠祖廟,奉獻財力物力贊助社會福利和文化事業,由此形成一股不可忽視的社會力量,逐漸顯示其社會效應和功能。而對大多數熱心參加宗親活動的華人而言,希望能夠憑藉自身的努力,通過宗親社團之類的組織形式,使得他們所認同的文化傳統能夠得到保留、傳承,從而滿足自身對祖先的認同感和歸屬感的需求。
作者單位: 廈門市華僑博物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