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儒家孝道思想的起源和演變
從遠古到現代,儒家孝道經歷了時代的變遷,但仍被作為一種重要的道德準則得到人們的認可。而且經過儒家孔子、曾子、孟子等的宣揚,逐步被眾人認知。隨著社會的進一步發展,歷代封建統治者和思想家,在基本倫理道德不變的情況下,對儒家孝道思想進行了不斷修繕,不同程度、各有側重地予以宣揚和提倡。隨著社會制度的變化,傳統儒家孝道思想的內容也有了一些細微的改變。
一、傳統儒家孝道思想的起源
從古代社會開始,人們對於孝從各個方面進行過詮釋。許慎撰寫的《說文解字》中說“孝,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他認為“孝”字從結構上看是個會意字,是由“老”字省去右下角的形體和下面的“子”字結合成的,本義是子在下面侍奉上面的老人。而甲骨文的“孝”字像個曲背的老人手撫幼子之頭,表示長輩對於晚輩的親愛之意。在西周銘文中,孝被定義為“追思”“孝祀”以及“孝養”。孔子結合當時所處的時代,吸收各家之長,第一次對孝行做出了深刻的詮釋,並且創立了傳統儒家孝道思想。他的孝道思想認為:“孝”不僅指子女從物質上滿足父母,使父母衣食周全,更重要的是要尊敬父母,給他們以精神上的安慰。子遊問孝,孔子回答:“今之孝者,是謂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01]《論語》記載:“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先生撰,曾以為孝乎?”這就提出了子女對待父母雙親該如何贍養的問題。這既是理論上的一個原則,也有具體的道德要求。《孝經》引孔子的話說:“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02]“敬”“樂”“憂”都更加彰顯了情感層面的內容。孔子總結了人類生產活動中自然形成的一種尊敬和贍養長輩的道德規律,並將這一規律加了一定的限制,形成了我國重要的道德規範,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它協調了家庭和家庭內部的各種關係,使其井然有序,中國古代社會基本的倫理思想也奠定于傳統儒家孝的思想之上。
二、傳統儒家孝道的演變
春秋是儒家“孝”思想的形成時期。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和民族精神起源于儒家的道德思想,其中“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內容。孔子把“孝”認為是“仁”的基礎。而且它還在孝養的基礎上提出了敬養,把“敬”引入“孝”,拓展了儒家孝道的內容,使它上升到一種精神層面。孟子進一步發揮孝仁的思想,認為應該把最初從親子關係出發的孝觀念推及至家族再到國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孝仁”思想被不斷地得到加強,甚至上升成為一種理論。秦漢以後,這時的封建專制在不斷加強,孝道在這時也已經逾越了家庭倫理道德的範圍,而在中國傳統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領域有了統領性的認識。“孝”不僅協調了家庭內部成員的各種關係,而且有力地維護了古代的宗法制度,成為一種行為準則。[03]因此到了漢朝,申明“以孝治天下”,甚至出現了如孝文帝、孝景帝、孝武帝等死後皇帝以“孝”冠之以諡號。“舉孝廉”就是這時候用以取士的重要依據。孝在當時被附加了強有力的政治色彩。在孝的詮釋上也增加了新的內容。如“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就是把師長與弟子關係用父子關係來解釋。
魏晉也同樣標榜“以孝治天下”,頗有漢代遺風。其中還出現了“孝子傳”作為正史。《晉書》中專辟用以記述一代著名孝子的孝行,可見當時的孝行已在全社會得到了推廣。
隋唐時期,孝行得到進一步的社會教化。雖然一度由於佛教衝擊有了一定的淡化,但在韓愈等飽學之士的強烈推崇下,又有了很大的改觀。
孝道在兩宋時期,發展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孝行遍天下。但在這一時期孝行教化也因日益鼎盛而變得更加權威,從而走向了偏面和僵化,強調絕對服從。元朝的孝道教化在民間以趨於通俗的趨勢,相對於以前出現了重大轉向。《二十四孝》就是這個時期的作品。
明清時期,封建統治已經搖搖欲墜。為了維護封建的宗法制度,統治者也就更加強調孝道。
辛亥革命後,傳統的儒家孝道思想經歷了“鳳凰涅槃”的過程。五四時期,雖然仍以“尊老敬老愛老”為核心,但對於傳統的孝道,以陳獨秀為首的反傳統人士卻在進行猛烈的批判。由於受民國初年的帝制運動和孔教運動的強烈刺激,學者們批判傳統孝道的虛偽和保守,從而認為傳統儒家孝道的愚孝行為有悖於人道。進入20世紀30年代,學者們對於如何繼承和發揚傳統儒家的孝道思想進行反思,以精神文明和道德構建為出發點,站在時代的高度對傳統孝道進行辯證的分析,從而使新儒家應運而生。新儒家十分重視對“孝”的研究,其思想發展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20世紀20年代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這一階段比較注重儒家孝道的意義,代表人物是梁潄溟、馬一浮、馮友蘭、賀麟。第二階段(50年代至70年代末),這一時期對孝道觀闡發弘揚貢獻較大者為徐複觀、唐君毅。第三階段(70年代末至今)杜淮明等對孝道精神做出了重要的詮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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