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宗祠中的輩序稱謂
宗祠中的輩序稱謂向來被族人所重視。它是用以維護宗族的世系承傳,辨明血緣親疏,保持血統純正而世代延續的一種特殊徽記。使族人不忘其本末,譜之不紊其分支。因而,昭穆有序,倫常不忤。
輩序的起端,一般由一個宗族中的始遷祖(一世祖)所立制,從開始(一世)至若干世,甚至上百世不等。一世一字眼,按世系排列組成相同字數的句子匯篇而成,既押韻又朗朗上口,便於族人記取領會。
所立的輩序有一個中心內容,大凡是繼承祖德、奉揚仁風、制定族約以及對宗族未來興旺發展的良好願望。而作為輩序中的每一個字眼,都必須嚴格選擇,一般要避開五行(即金、木、水、火、土)的偏旁。因為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陰陽五行,向來被認為是一種相生相剋的生化制約關係,因此,民俗取名擇吉相當注意五行的制約。每一個姓氏都有自己的輩序。同姓氏不同輩序,這只能稱其為同宗;只有同姓氏而且輩序相同的,才能稱其為同族。被稱為同族的有的甚至分佈在數個區域裏。但在一些地方,諸如同一縣治,為了方便認祖歸宗,在同姓氏不同輩序中實行統一輩序,這叫做“新輩序”。諸如民國三十三年(1944)二月王氏家族自治會在普甯烏石王氏大宗祠所立的《普甯縣王氏新編輩序》(又稱《一百字新輩序》)就是一個例子,這些新輩序在普甯縣邑王氏宗族中都不同程度地使用……新輩序的形成,需要同一姓氏把各自的輩序彙集在一起,然後按照世系的排行,在各種輩序中確定某一輩序為新編輩序的某一世,然後形成統一輩序。新輩序的實行,加深了同姓氏之間的瞭解,強化宗族的認同感和凝聚力。
“每個中國家庭,即使是農民家庭,一旦識了字,便記載家譜。家譜依每個家庭的男性子嗣為根據記載。……在每代人中,每個人都有一個相同的排名,這猶如一種編碼代號,便於某些兩、三代人合計多達700~800人的大家庭,一眼就能看出某人屬於哪一代。根據嚴格的儒家習俗,這是非常重要的家規。”(錄自[英])韓素音著《周恩來與他的世紀》中“有關家譜的注釋”)這個編碼代號,除家族中男性子嗣相同的排名外,就是輩序中同一代人的編碼代號。輩序的排行是嚴格的,不得有絲毫馬虎。在舊時農村,就曾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功名可買,輩序不可買”。這樣,宗族中就貧富相等,親疏有別;婦從夫輩,長幼有序……但因為族人各自的發展空間不同,在幾百年的繁衍生殖中,自然地出現了世系的差異,以致輩序大小不一,有的甚至相差幾代人的距離。根據調查,普寧市隴頭鄉幾萬人的村落,上下就有
9個輩序,所謂“無鬚老大白毛(髪)孫”的現象在各個姓氏的排行輩序中都有之。
有一些姓氏的輩序,分陰陽兩種。陰的是指人死了,活在世上的人按死者在生時的排行輩序給他(她)立了一個陰輩名字,這陰輩名字必須書於墓碑上,以給子孫後代作為紀念或日後辨認用。碑文的撰寫宜忌很多,首先是字數的末數必須是一、二、六、七,這樣才符合“生老”(即生、老、病、死、苦);其次是死者如果是男的,碑文就必須連同妻子的名字(陰名)書上,若是女的,同樣要書上其丈夫的名字(陰名);死者的名字當以綠色標明,而生者必以紅色區分,等到其中一方去世,紅色的名字才改為綠色;按照宗法制度的要求:男為大,當為墓碑的左豎行,女為次,應為墓碑之右。過去,潮汕地區漂洋過海謀生的男人很多,其中不乏有妻室在家者,他們在海外幾十年,或另立家室,或客死他鄉,而作為在唐山的老婆,就必須一輩子獨守空房,從一而終,死後的墓碑同時書上丈夫(陰名)的名字,名義上是“生不同床死同穴”,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華僑的苦難史。
墓碑上的稱謂很多,首先是男以“考”為首;女以“妣”當先。“考”者成也,謂人生的事業已成:“妣”者媲美也,形容美麗無比之意。所以,已故父母,先祖當以“考”、“妣”稱謂。人死了,從歷史上當然成為後人之“祖”,在“考”、“妣”之上冠以“祖”字那是應該的,有的甚至標明世系。過去異姓通婚,墓碑的碑文是□公□氏,封建的宗法制度要求死者夫妻的姓是不准相同的。但時代在前進,在現實生活中,已有不少夫妻屬同姓通婚,那麼,在書寫碑文時就男的用其姓,而女的用“仝氏”或“宗氏”代之,既避免姓氏二字雷同,又暗喻是同姓通婚。據傳南京王氏宗族,方圓幾十公里同姓通婚,墓碑上都用“王公”、“玉氏”的字樣代之……神主牌的稱謂及格式基本同墓碑一樣,不同的是神主牌尊其祖考可曰“府君”。朱子家禮曰:無官爵者俱稱府君,也稱處士府君。府君乃人子尊祖考之辭也。
在中國歷史上,封建的清王朝為了籠絡人心,對民間的老人特定出不同條例的恩賜,如:年屆60以上的例授登仕佐郎;70歲以上的例授登仕郎(九品);80歲以上的例授修職郎(八品);90歲以上的例授文林郎(七品),這些例授的“功名”只是作為虛有的銜頭對已逝老人的一種追封而書於墓碑之上讓世代感受皇恩的浩蕩。
在潮汕地區,年老的女人逝世,墓碑皆書“孺人”稱謂。“孺人”是封建社會裏對有官階婦女的一種爵封,相當於七品封贈。潮汕婦女向來受傳統文化的影響,恪守婦道,以艱苦樸素、淑德賢慧的品格著稱於世,在倫理道德方面做出了典範,但至於“孺人”之封贈,卻另有來由:相傳南宋末年,宋帝昺棄京南逃來到了粵東客家山區,為元兵所追殺。適逢一群采樵婦女,肩扛竹竿,列隊而過。元軍疑為救兵,倉皇而退。宋帝為謝救駕之功,特賜客家婦女死後一律准稱為“孺人”。此後,在潮汕地區一直相傳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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