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宗族、家族,這三者你真的分得清嗎?
百川之水,必有其源。參天之樹,必有其根。
“根親文化”是以根為緣而引發的一種追索族源、血脈相繼的文化現象。這是一種血濃於水的親情文化,是葉落歸根思想在另一種方式上的體現,也與中國人一向重視家庭的倫理觀念相符合。
隨著現代文明的發展,大多數居住在城市中的居民往往忽略甚至忘記傳統的根親文化,有些朋友甚至搞不明白氏族、宗族、家族三者之間的關係。你能理清三者之間的關聯與區別嗎?看完這篇文章後,相信你會頗有收穫。
氏族、宗族、家族,是構成早期國家和民族的最為基本的單位,關於三者的關係如上圖,通過此圖,從家族到宗族、從宗族到氏族、從氏族到部落、最後到民族的形成過程可以比較清晰地反映出來。
氏族文化
氏族是原始社會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社會組織和經濟組織的基本單位。
氏族大約產生於舊石器時代晚期,其主要特徵是:靠血緣紐帶維繫;生產資料歸氏族公有,成員共同勞動,平均分配產品;公共事務由選舉出的氏族長管理,重大問題(血親復仇、收容養子等)由氏族成員會議決定。
在共同經濟生活的基礎上,形成氏族共同的語言、習慣和原始的宗教信仰。幾個氏族可以聯合為部落;氏族人口繁殖後,可以分化為多個氏族;氏族人口銳減後,也可能併入、依附其他氏族。
在氏族中,婚姻有一定的規定。早期是氏族內婚配,但禁止長輩與晚輩通婚,也排斥兄弟姐妹之間的婚配,甚至禁止與母方最遠的旁系親屬婚配;後期則是氏族間聯姻,也可能有搶親。
氏族成員的地位平等,集體勞動,平均分配,財產共用。公共事務由氏族首領管理,重大事務由氏族成員組成的氏族會議決定。
氏族經歷母權制和父權制兩個發展階段。母權制是原始社會低下的生產力和早期群婚制的必然產物。
在這種制度下,人們無法確定孩子的父親,只知道孩子的母親;婦女經營農業,管理家務,在經濟生活中起著主導的作用,她們在氏族中居於支配地位,世系按母系計算,財物歸母系血緣親族繼承。
隨著畜牧業的發展和群婚制向對偶婚制的過渡,男子在經濟生活中處於支配地位,人們可以確切知道孩子的父親,世系改按父系計算,財物改由父系血緣親族繼承,男子成為維繫氏族的中心,母權制遂被父權制所代替。
宗族文化
宗族,指同宗同族的人。“族”,指父系單系親屬集團,即以一成年男姓為中心(稱“宗子”或“族長”),按照父子相承的繼嗣原則上溯下延,這是宗族的主線。主線旁有若干支線,支線排列的次序根據與主線之間的血緣關係的遠近而決定。
族內有家,因此族又是家庭的聯合體。家之父受制于族之宗子,即所謂“父,至尊也”,“大宗,尊之統也”。
宗族是一單系結構,其世系是按男姓而非由男女兩姓共同排列的。一個宗族通常表現為一個姓氏,如春秋時期晉國六卿中的趙氏、韓氏、魏氏、智氏、範氏、中行氏六家。
中國姓氏宗族中,有這樣的特例,就是異姓同宗不同祖,合姓同宗不同祖,同姓認承同宗不同祖,比如:
一、異姓同宗不同祖。賴、羅,傅皆為黃帝子孫,原均聚居于河南地帶,各因有功于國,封地賜爵,後世子孫為體念先世創造之不易,遂以封號為姓。然盛久必衰,勢所必然,迨楚靈王崛起,先滅賴,繼滅羅,後並傅,三姓受封土地自此消。惟自封地開姓以來,以迄被滅,為時已久,彼此姻親關係,比比皆是。
當賴被滅時,楚唯恐賴人圖謀複國,殺戮至慘。雖主國政之人赴湖續建流亡政府,但國家之成立,必須具有土地、人民、主權三要素,始能存在,賴氏複國之圖,處此環境,實心有餘,而力不足,日久遂告消滅。當楚靈王大肄殘殺之時,因賴氏聚族而屠,相傳已久,家室系累,無法隨同遷移者甚多,為逃避殺戮,改依羅傅二姓者極多。
其後羅國被滅,楚國殺戮如故,亦甚多改姓依附于賴、傅,傅氏被並,亦仍如此。迨局勢底定,楚國雖停止殺戮,然已歷時數代,子孫眾多,混淆不清,均未再複姓,因是三姓遂相議不通遁姻,以表示同氣連枝之意,是我賴、羅、傅自來即具有皿統關係,於此可見一斑。
賴羅傅三姓在中國民族歷史上各有其悠久之歷史,故平日相見,均以“親堂”互稱,即可知三姓數千年來,即具有血統關係,與三國時劉關張之因一時情感結合,而為異姓結義金蘭,截然不同。
二、合姓同宗不同祖。比如“劉傅氏”,即當初傅氏一支遠遷他鄉時,同遷徙的鄉親中,有劉姓人家。當途中傅氏家長因病故去後,傅氏孤兒寡母幾乎無法趕路,也不能中途落腳定居,這時,善良的劉姓人家就承擔起他們的命運。傅氏接宗子還沒有成人,母親也故去了,於是劉姓人家就視其為己出,培養成人。為了這份恩情,傅氏接宗子,將傅劉合姓,並讓後代傳承至今。
三、同姓認承同宗不同祖。這種情況最多,就是本地已經有同姓人家,卻不知自家根源,後遷徙來的同姓卻有家譜可溯源,兩族關係和睦,本地同姓便認承後來同姓為同宗,也有的認承為同祖。
家族文化
家族,是指具有血緣關係的人組成一個社會群體,通常有幾代人。語出《管子.小匡》:“公修公族,家修家族。使相連以事,相及以祿。”是同一個男性祖先的後代世代聚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社會組織。
我國古代,把始祖廟叫做“祖”,始祖之後歷代先人的廟叫做“宗祠”。
我國歷朝歷代以及至今之宗法制奉行嫡長子繼承制,嫡長子享有建立和奉祀歷代宗廟的特權,被稱為“宗子”,他的弟兄們則被稱為“別子”“支子”或“庶子”,仍屬於原有的家族,到曾孫的後代,已滿五代,古時奉行“五世而遷”,這時就要從宗子之族分出,作為一個家族的分支,另建祖廟。
奉祀支子的廟叫做祖廟,標誌這一分支的始祖;支子的後代子孫另立宗廟,以標誌這一分支從哪里來,那麼這同祖廟的一支就稱做“一族”。
綜上所述,所謂家族,就是奉祀同一宗廟的家族分支,是以宗廟為中心聚集起來的人群,它是以血統為標準劃分的。
一個家族的文化形成,需要幾代甚至數代人的共同奮鬥和積澱,通過他們的不懈努力,於漸行漸近中形成富有特色的家族文化、家族精神,獨一無二地出現在眾人視野之中。
回顧歷史,幾乎每個經久不衰的家族,都有著自己獨有的文化特色,有著至高無上的家族榮譽感、使命感、責任感,正是這種文化,這種精神支撐著整個家族走向輝煌發達。
家族文化是形成民族國家凝聚力的一種文化因素。古代如此,今天仍然是它的延續,是建設國家、增強愛國主義的一種思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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