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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概況

作者:佚名  來源:互聯網  更新時間:2011年10月16日

臺灣概況

簡稱台。總面積三萬六千平方千米,其中臺灣島面積三萬五千八百平方千米。二○○六年人口二千二百七十九萬多人。

臺灣位於祖國大陸架的東南緣。地處東經119°11′03″(澎湖縣望安鄉花嶼西端)至124°34′30″(宜蘭縣赤尾嶼東端),北緯21°45′25″(屏東縣恒春鎮七星岩南端)至25°56′30″(宜蘭縣黃尾嶼北端)之間。北臨東海,東北接琉球群島;東濱太平洋;南界巴士海峽,與菲律賓相鄰;西隔臺灣海峽與大陸福建省相望,最近處僅一百三十公里。臺灣是中國一個由島嶼組成的海上省份。全省由臺灣本島和周圍屬島以及澎湖列島兩大島群,共八十餘個島嶼所組成。陸地總面積近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其中,臺灣本島南北長三百九十四公里,東西最寬處一百四十四公里,繞島一周的海岸線長一千一百三十九公里,是中國第一大島。

 

歷史沿革

西元二三○年,吳國大將渡海到達“夷洲”(臺灣)。隋唐稱臺灣為“流求”。一三三五年,元朝正式在澎湖設“巡檢司”,管轄澎湖和臺灣民政,隸屬於福建省泉州同安縣(今廈門)。從此,中國開始在臺灣設立專門的政府機構。明朝末期,大陸居民大規模移居臺灣,推動了臺灣的經濟和文化發展。

荷蘭先後於一六○二年和一六二二年兩次侵佔澎湖。一六四二年,荷蘭人佔領了西班牙人在臺灣北部的據點,臺灣淪為荷蘭殖民地。一六六二年,鄭成功收復臺灣。一六八三年,清政府統一臺灣,第二年,設置一府三縣,隸屬福建省。從一七六○年以後,出現了大陸居民再度大規模移居臺灣的高潮,到一八一一年,除山地族原住民以外,人口已超過了二百萬。一八八五年,建臺灣為行省。

一八九四年,日本發動了中日戰爭(甲午戰爭),次年三月攻佔澎湖。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清政府與日本簽定《馬關條約》,將臺灣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臺灣淪為日本殖民地,開始了長達五十年的日本統治時期。一九四五年,二戰結束,根據《開羅宣言》和《玻茨坎公告》,臺灣和澎湖列島重新回歸祖國懷抱。

明清時期

一六二四年,荷蘭占台。

一六二五年,荷蘭購買赤嵌一區。建築熱蘭遮城(即赤嵌城,臺灣城)。

一六二六年,西班登陸雞籠,修建聖薩爾瓦多城。

一六二九年,西班牙在淡水建築聖多明哥城(淡水城,當地居民稱紅毛城)。

一六三四年,荷蘭熱蘭遮城完工。

一六四二年,荷蘭逐出西班牙人,佔領臺灣北部。

一六四四年,改聖多明哥城為安東尼堡(仍稱紅毛城)。

一六五二年,建普羅民遮城。

一六六一年,荷蘭普羅文查城投降。

一六六一年(永曆十五年,順治十八年),延平郡王鄭成功收復臺灣。五月改未收復的赤嵌城為東都明京,並設承天府(即今台南市),改臺灣城為安平鎮,另設天興縣(今嘉義市)、萬年縣(今高雄市左營)共一府兩縣;天興縣治佳裏興,今台南縣佳裏鎮。並設有澎湖安撫司。

一六六二年二月,攻佔熱蘭遮城,荷蘭總督揆一投降。

一六六四年,鄭經改東都(即明京)為東寧省。改天興縣、萬年縣為天興州、萬年州。增設南路安撫司和北路安撫司,處理原住民事務。

一六八三年(康熙二十二年),清政府統一臺灣。

一六八四年,清政府決定保留臺灣,設置一府三縣,隸屬福建省。以原承天府設臺灣府和附郭臺灣縣,以天興州設諸羅縣,以萬年州設鳳山縣;諸羅縣暫治臺灣府城;鳳山縣治興隆莊(今左營)。

一七○四年,誅羅縣移治諸羅山(今嘉義)。

一七二三年(雍正元年),析諸羅縣置彰化縣、淡水廳(今新竹市);彰化縣治半線(今彰化);淡水廳暫治沙轆社(今台中縣沙鹿鎮)。

一七二七年,析臺灣縣設澎湖廳,治媽宮(今馬公)。

一七五六年,淡水廳移治竹塹(今新竹)。

一七六六年(乾隆三十一年),增設南路理番同知和北路理番同知,處理漢、原住民交涉事務。

一七八七年,誅羅縣改名嘉義縣。

一七八八年,鳳山縣移治埤頭莊(今鳳山)。

一八○六年,鳳山縣移治興隆莊(今左營)。

一八一二年設噶瑪蘭廳,治五圍(今宜蘭)。

一八二六年,鳳山縣移治埤頭莊(今鳳山)。

一八七五年,增設臺北府,附郭淡水縣(原淡水廳析出);另轄基隆廳(原淡水廳析出),治基隆;新竹縣(原淡水廳),治新竹;宜蘭縣(原噶瑪蘭廳)。原臺灣府轄臺灣縣;嘉義縣;彰化縣;埔裏社廳,治埔裏社(今南投縣埔裏鎮);鳳山縣;恒春縣(原鳳山縣析出),治琅嶠(今恒春);澎湖廳;卑南廳,治卑南(今台東)。

一八八七年,臺灣建省;原臺灣府改名台南府,新設臺灣府於橋仔圖(今台中市);原卑南廳升格為台東直隸州。臺北府附郭淡水縣;另轄基隆廳;新竹縣;宜蘭縣。臺灣府附郭臺灣縣;另轄苗栗縣(原新竹縣析出),治苗栗;彰化縣;埔裏社廳;雲林縣(原嘉義縣析出),治林杞埔(今南投縣竹山鎮)。台南府附郭安平縣(原臺灣縣);另轄嘉義縣;鳳山縣;恒春縣;澎湖廳。台東直隸州計畫治水尾(今花蓮縣瑞穗鄉),暫治卑南(今台東)。

一八九四年,析淡水縣設南雅廳,屬臺北府,治大科崁(今桃園縣大溪鎮)。雲林縣移治鬥六門(今鬥六)。

一八九五年,甲午戰爭後,清朝與日本簽定《馬關條約》,臺灣和澎湖列島被割讓給日本,成為日本的殖民地。

日占時期

一八九四年,日本發動了中日戰爭(甲午戰爭),次年三月攻佔澎湖。

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清政府與日本簽定《馬關條約》,將臺灣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臺灣淪為日本殖民地,開始了長達五十年的日本統治時期。

一八九五年三月,日占澎湖。五月入臺灣本島,在臺北城設“臺灣總督府”。六月廢除原有行政建制:改臺北府為臺北縣;臺灣府為臺灣縣;台南府大部及台東州為台南縣;台南府澎湖廳為澎湖島廳。但被軍民抵制,除臺北局部地區外,其餘徒具虛名。

一八九五年八月,日本重新勉強設治:原臺北府淡水、宜蘭、新竹三縣、基隆、南雅二廳合併為臺北縣,原臺灣府臺灣、苗栗、彰化、雲林縣和埔裏社廳以及台南府嘉義縣合併為臺灣民政支部,將原台南府安平、鳳山、恒春縣及台東直隸州(含卑南縣、花蓮港廳)合併設立台南民政支部,改原台南府澎湖廳為澎湖島廳。十一月,將原台南府嘉義縣劃歸台南民政支部。

一八九五年四月,改臺灣民政支部為台中縣。改台南民政支部為台南縣。

一八九七年五月,析原宜蘭縣地設立宜蘭廳;析原台東州設立台東廳;改澎湖島廳為澎湖廳;以原台東州地設台東廳,駐卑南(原台東州駐地);合清末新竹縣與苗栗縣設立新竹縣;析原嘉義縣和原雲林縣大部設立嘉義縣;析原鳳山縣和恒春縣設立鳳山縣。

一八九八年五月:析新設的新竹縣分別劃歸臺北縣、台中縣。裁嘉義縣、鳳山縣,所轄區域劃回台南縣、台中縣。

一九○一年五月:析台南縣設立恒春廳。

一九○一年十一月,實行廳制:廢臺北縣、台中縣、台南縣,保留宜蘭廳、恒春廳、澎湖廳;以原淡水縣地設立臺北廳和深坑廳;以原基隆廳地設立基隆廳;以原新竹縣地(分隸臺北、台中二縣)設立新竹廳;以原南雅廳地設立桃仔園廳(桃仔園廳地屬清末淡水縣與新竹縣),尋改名桃園廳,設治桃園街;以原臺灣縣地設立台中廳;以原苗栗縣地設立苗栗廳;以原彰化縣地設立彰化廳;以原雲林縣地設立鬥六廳;以原埔裏社廳地設立南投廳,治南投;以原嘉義縣地設立嘉義廳和鹽水港廳(今台南縣鹽水);以原安平縣地設立台南廳;以原鳳山縣地設立鳳山廳、蕃薯寮廳(今高雄縣旗山)和阿猴廳(今屏東縣)。

一九○九年十月,裁深坑、基隆二廳入臺北廳,裁苗栗廳入新竹、台中二廳,裁彰化廳入台中廳,裁鬥六廳入嘉義廳,裁鹽水港廳入嘉義廳和台南廳,裁鳳山廳入台南廳,裁蕃薯寮廳、恒春廳入阿猴廳,析台東廳設立花蓮港廳,駐花蓮港。

一九二○年九月:實行州廳制(廳和州平級)。在實行州廳制之後,各州及個別廳之下設市,其餘區域為州廳轄下的郡或支廳。並臺北、宜蘭二廳為臺北州;並新竹、桃園二廳為新竹州。原苗栗廳劃歸新竹廳的部分屬新竹州;合併台中、南投二廳設台中州。原苗栗廳劃歸台中廳的部分屬台中州;以台南廳西部(原安平縣)和嘉義廳(含原雲林縣)合併設立台南州;以台南廳東部(原鳳山縣)、阿猴廳以及澎湖廳合併設立高雄州,治打狗港。

一九二六年七月:析高雄州原澎湖廳地仍設立澎湖廳。

一九二○年九月:劃臺北城郊設立臺北市,為臺北州治;劃台中城郊設立台中市,為台中州治;劃台南城郊設立台南市,為台南州治。

一九二四年十二月:於打狗港附近設立高雄市,仍為高雄州治;劃基隆城區設立基隆市。

一九三○年,劃嘉義城區設立嘉義市,隸台南州;劃新竹城區設立新竹市,為新竹州治。

一九三三年,劃彰化城區設立彰化市,隸台中州;以阿猴街設立屏東市,隸高雄州。

一九四○年,劃宜蘭城區設立宜蘭市;劃花蓮港廳城區設立花蓮港市,為花蓮港廳治所。

一九四五年,二戰結束,根據《開羅宣言》和《玻茨坎公告》,臺灣和澎湖列島重新回歸祖國懷抱。

一九四五年以後

一九四五年十月臺灣正式歸還。國民黨政府接管臺灣,考慮到地方自治的需要,乃將日本統治時期的五州三廳,改為八縣,並將日本統治時期的十一市改為九省轄市、二縣轄市。九市:臺北市、高雄市、屏東市、嘉義市、基隆市、台中市、台南市、彰化市、新竹市。八縣:臺北縣、高雄縣、澎湖縣、台中縣、台南縣、新竹縣、台東縣、花蓮縣。

一九四九年,國民黨“中央政府”遷至臺灣,於一九五○年九月將原“行政”區劃又作調整:析台中縣設彰化縣、南投縣;析台南縣設嘉義縣、雲林縣;析高雄縣設立屏東縣;析新竹縣設立苗栗縣,析新竹縣設立桃園縣,析臺北縣設立宜蘭縣;裁新竹市入新竹縣;裁嘉義市入嘉義縣;裁屏東市入屏東縣;彰化市裁入彰化縣。當時臺灣劃為五個省轄市、十六個縣、一個管理局,六個縣轄市、二百三十四個鄉、七十八個鎮。

一九六九、一九七九年先後升臺北、高雄為院轄市。臺灣“行政”區域有二個“院轄市”,三個省轄市、十六個縣,十五個縣轄市。

一九八二年析新竹、嘉義兩縣設立新竹、嘉義兩省轄市。

臺灣現行地方行政區劃分為省、縣、鄉三級。省、縣(市)稱為省、縣(市)政府;鄉鎮縣轄市,稱為鄉鎮縣轄市公所。目前,除臺灣省外,設“院轄市”(或叫“直轄市”)二個:臺北市、高雄市。省下設十六個縣:桃園、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屏東、花蓮、台東、臺北、新竹、台南、高雄、澎湖、宜蘭、苗栗;五個省轄市: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基隆市、嘉義市。

金門、連江:

金門、馬祖各設一縣,屬福建省,馬祖因原來即是大陸的連江縣的一部分,因此仍叫連江縣。(注:馬祖原屬連江、長樂、羅源三縣,一九五六年整並于連江縣;烏坵原屬莆田縣,一九五六年併入金門縣。)

金門縣:面積一百五三平方公里,人口五萬六千。縣治金沙鎮。轄三鎮三鄉(金沙鎮、金湖鎮、金城鎮、金寧鄉、烈嶼鄉、烏坵鄉)。

連江縣:面積二十八.八平方公里,人口一萬八千。縣治南竿鄉,轄四鄉(南竿鄉、北竿鄉、莒光鄉、東引鄉),二十三村/里,一百三十六鄰。

 

行政區劃

臺灣本島和澎湖共設七市、十六縣,其中臺北市和高雄市為“院轄市”,直屬“行政院”,其餘屬臺灣省;市下設區,縣下設市(縣轄市)、鎮、鄉,合稱區市鎮鄉。

台北市:

中正區      大同區      中山區

松山區      大安區      萬華區

信義區      士林區      北投區

內湖區      南港區      文山區

高雄市:

新興區      前金區      芩雅區

鹽埕區      鼓山區      旗津區

前鎮區      三民區      左營區

楠梓區      小港區

基隆市:

仁愛區      信義區      中正區

中山區      安樂區      暖暖區

七堵區:

台中市:

中 區      東 區      南 區

西 區      北 區      北屯區

西屯區      南屯區

台南市:

中西區      東 區      南 區

北 區      安平區      安南區

新竹市:

東 區      北 區      香山區

嘉義市:

東 區      西 區

縣:

臺北縣(板橋市) 宜蘭縣(宜蘭市) 新竹縣(竹北市)

桃園縣(桃園市) 苗栗縣(苗栗市) 台中縣(豐原市)

彰化縣(彰化市) 南投縣(南投市) 嘉義縣(太保市)

雲林縣(鬥六市) 台南縣(新營市) 高雄縣(鳳山市)

屏東縣(屏東市) 台東縣(台東市) 花蓮縣(花蓮市)

澎湖縣(馬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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