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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掌故之倭患、海盜

作者:佚名  來源:互聯網  更新時間:2011年10月16日

泉州掌故之倭患、海盜

元.至元二年(一三三六年)惠安縣衙被倭寇燒毀。

元.至正七年(一三四七年)惠安縣衙再次被倭寇燒毀。

元.至正間(一三四一~一三六八年)一股倭寇在金門登陸,於馬坪附近各鄉村大肆焚掠。因颱風沉船,被當地群眾全部殲滅。

明.洪武三年(一三七○年)夏,倭寇侵擾泉州。又有倭寇乘數十艘船,從晉江縣蚶江登陸,在沿海一帶燒殺掠奪,並騷擾惠安沿海,開明代泉州倭患之始。

明.洪武四年(一三七一年)明廷以倭患實行海禁政策,對“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

明.洪武七年(一三七四年)正月,罷福建(泉州)市舶司,嚴海禁以防倭寇。泉州官方海外通商貿易基本停止。

明.洪武八年(一三七五年)四月,明廷命靖甯侯葉升巡行福、興、泉、漳等衛,督造防倭海船。

明.洪武十四年(一三八一年)十月,明太祖“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

明.洪武十四年(一三八一年)冬,頒《皇明世法》重申禁止“私出外境及違禁下海”之令,規定對下海通商的懲治辦法,使長期依靠海外通商的泉州沿海商民受到嚴重打擊。

明.洪武十七年(一三八四年)正月,明廷命信國公湯和巡視福建、浙江沿海,為防倭寇禁民下海捕魚。

明.洪武十七年(一三八四年),明廷實行防倭封海,廢澎湖巡檢司,徙其民于泉州南關。澎湖遂淪為倭寇巢穴。

明.洪武二十年(一三八七年)明廷命江夏侯周德興到福建沿海福、興、漳、泉四府經略海防。“民戶抽三丁之一充戍兵防倭,移置衛所當要害處”。改永甯寨為永甯衛,於浯洲置金門守禦千戶所,另築峰上、田浦、官澳、陳坑、烈嶼、祥芝等處巡檢司,屯兵駐守,以備倭寇。至洪武三十一年,在泉州沿海先後增設:永甯衛,福全、崇武、中左、金門、高浦五個守禦千戶所,巡檢司四十五個,築衛所司城十六座,以加強海防。

明.洪武二十年(一三八七年),在惠安縣崇武半島東南突擊部建崇武城,周長二五六七米,城基寬四.五米,連女牆高七米,開四門,設有窩鋪、城堞、箭窗,建有跑馬道、烽火臺、望台、炮臺,城內外有軍房、公署、兵馬司、演武廳、鐵局、館驛等等,形成比較完備的防禦體系。明永樂至清道光間先後五次大修。

明.洪武二十三年(一三九○年)明廷令濱海衛所每百戶及巡檢司皆置船二艘,巡防海上盜賊。

明.洪武二十七年(一三九四年)泉州衛指揮僉事童鼎奉命督造永甯衛城,城周八七五丈、基廣一.五丈、高二.一丈,窩鋪三十二個、門五個。為東海海防重鎮。

明.洪武二十七年(一三九四年),明廷重申“禁海互市”。

明.永樂二十年(一四二二年)冬,倭寇千余人自惠安崇武大岞登岸,焚掠民居。崇武千戶張榮率部迎戰,因寡不敵眾,力戰而死。賊下舟遁去。

明.景泰三年(一四五二年)邢部禁止福建(泉州)通琉球。

明.成化間(一四六五~一四八七年)陳勉以刑部郎中出知泉州,捕海寇。

明.嘉靖年間(一五二二~一五六六年)是我國遭受倭患最嚴重的時期,福建東南沿海泉州地區是倭禍的重災區。

明.嘉靖二年(一五二三年)五月,明廷罷福建(泉州)市舶司,實行海禁。

明.嘉靖八年(一五二九年)明廷嚴禁沿海居民“居積番貨,以為窩主”,所有航海大船“報官拆毀,以杜後患,違者一體重治”。

明.嘉靖十二年(一五三三年),明廷再次規定,“一切違禁大船,盡數毀之”,“沿海居民,私與賊市,其鄰居不舉者連坐”。

明.嘉靖二十四年(一五四五年)三月,倭船數十艘到晉江圍頭、白沙等處停泊。初作貿易,後“逆肆剽掠,劫奪居民”,無所不為。同年海寇攻安平,舟入水陸溪,被兵民捕逐之。

明.嘉靖二十五年(一五四六年)七月,倭寇攻惠安崇武城不下,轉擾大岞、五峰、鳳洋、赤湖諸村。千戶朱彤組織軍民擊退。

明.嘉靖二十六年(一五四七年)六月,明廷命副都禦史朱紈為浙江巡撫,兼提督福建福、興、漳、泉、建寧五府海防軍務,嚴禁一切海外貿易。

明.嘉靖二十六年(一五四七年),有佛郎機(今葡萄牙)海盜船載貨泊浯嶼,漳泉商人前往貿易。福建海道副使柯喬發兵攻夷船,而販者不止。泉州府殺通佛郎機商人八十名,並下令驅逐佛人。

明.嘉靖二十六(一五四七年),倭寇巨舶數十艘,駐泊漳泉地區,襲掠過往船舶。

明.嘉靖二十七年(一五四八年)農曆四月二十二日,倭寇侵陷晉江永甯衛城,其勢甚猛,將逃藏在水關溝內的數萬居民殺戮殆盡,屍積如山,血流成河,安平震驚。次日四月二十二日,傾盆大雨才把滿街血污沖洗乾淨。如今,每年農曆四月二十三日如不下雨,永甯鎮居民就要挑水沖洗街道,成為“陷城洗街”紀念日。

明.嘉靖二十七年(一五四八年)四月,在浙江的葡萄牙殖民者被擊敗後逃到福建,彙集於浯嶼,騷擾泉、漳沿海。

明.嘉靖二十七年(一五四八年),倭寇由浙江大舉犯閩,其中一股從晉江長坑頭登陸,由龜湖到安海,轉而寇鴨山、鵬山、鳳山、清源山、石筍橋、永寧城。永甯衛指揮使杜欽爵奮勇先登城,日夜固守,賊不得入,因而退去。

明.嘉靖二十七年(一五四八年),海寇阮其寶、四師老、林剪毛等掠同安、惠安、晉江、南安。泉州知府程秀民遣南安縣丞馬一洪、指揮孫廷槐討平之。

明.嘉靖二十九年(一五五○年)倭寇從仙遊海岸登陸入犯永春,並突掠安溪縣境。

明.嘉靖三十年(一五五一年)因倭寇侵擾,客兵萬餘戍泉州。

明.嘉靖三十一年(一五五二年)七月,明廷以都禦史王抒提督軍務,巡視浙江及福建興、漳、泉海道。

明.嘉靖三十一年(一五五二年),浙江人王直、漳州沈南山、李華山、泉州洪朝堅等海盜集團,與倭寇勾結,大肆侵掠浙江、福建沿海,活動十分猖獗。

明.嘉靖三十二年(一五五三年)三月,時任浙江寧(波)台(州)參將晉江人俞大猷在浙江舟山大破倭寇,搗毀敵巢。倭寇敗逃至福建沿海,十月襲掠泉州和晉江深滬、南安石井。

明.嘉靖三十四年(一五五五年),清.嘉慶《惠安縣誌.祥異》記載:“(明.嘉靖)三十四年(一五五五年),(惠安)郡始有倭寇。”

明.嘉靖三十四年(一五五五年)俞大猷隨閩浙總督張經在江蘇等地大破倭寇。

明.嘉靖三十五年(一五五六年)倭寇入侵泉州,泉州衛指揮使童乾震引兵迎戰,不幸戰死。

明.嘉靖三十六年(一五五七年)冬,“倭寇邑海濱諸鄉(清.嘉慶《惠安縣誌.祥異》)”,倭船泊浯嶼,往來於漳、泉之間,同安、惠安、南安等縣受害尤重。

明.嘉靖三十七年(一五五八年)四月,倭寇從晉江長坑頭登岸,由龜湖突至安平,殺掠數日而去。同月,倭寇四千人攻陷福清縣城,遂至惠安。“倭薄(惠安縣)城,時城新築,令林咸偕紳李愷、康惟心、張宇禦之(清.嘉慶《惠安縣誌.祥異》)。”知縣林鹹率軍民登城抗擊,堅守五晝夜。援兵至,倭寇乃撤。三天后,又由海道侵擾鴨山,知縣林鹹率兵抵禦,不幸陣亡。五月,倭寇攻泉州郡城,巡按樊獻科率部屬固守二十餘日。倭複攻永寧,不得入乃去。

明.嘉靖三十七年(一五五八年),倭寇入侵安溪,縣署被毀。

明.嘉靖三十七年(一五五八年),五月倭寇攻泉州,陷南安。“嘉靖戊午(三十七年,一五五八年),倭寇入閩,初犯蚶江,人不安生,望煙火驚懼。”(鄭天應、李顯揚:《鼇城古跡瑣談》、《永寧鄉土資料彙編》錄《臨濮堂施氏族譜》)

明.嘉靖三十八年(一五五九年)二月,倭寇自石筍攻安海,掠新橋,燔民居。僉事萬民英在郡城南新橋置門禦賊。因鄉兵被賊驅回,與鄉民奔赴城內,擠圮橋欄墜江死者千余人。三月,倭寇攻破橋門,在車橋大焚民居,直逼城下,再次圍攻泉州,被官兵擊退。郡城分兵而守四個月。

明.嘉靖三十九年(一九六○年)三月,倭寇一股由晉江潯美登岸,至車橋焚屋殺人,官兵拒之;又一股由法石登岸焚劫,亦至南門城下焚屋而去。四月初二日,“倭攻(惠安縣)崇武城,千戶郭懷仁、朱紫貴失守。遂陷城,據四十餘日,燔軍民居,大掠而去”(清.嘉慶《惠安縣誌.祥異》;同書卷七城池》則稱‘焚毀殺掠殆盡’)。五月十一日,興泉道萬育吾率兵進巢,城複。五月初一日,倭寇從仙遊流竄永春縣城,知縣萬以忠棄城逃跑,倭寇入城,焚掠殺擄無計,又轉掠上場、達埔、蓬壺。義士呂伯三、呂尚四等組織民兵與抗,倭寇向南安潰退。不久,倭寇又多次襲掠晉江、潯美、車橋、法石、嶼頭、沙塘、陳坑、吳店等地,陷崇武。六月十三日,倭寇數千人從南安詩山竄入永春塔口隘,典史侯爵統兵力拒,兵少不支。十五日縣城陷,倭寇據城搶掠三十餘日。七月二十一日,倭寇突襲安溪,陷縣治四十餘日,公署、縣學、吏舍及民房被毀殆盡。十一月,倭寇攻泉州城。李贄適回鄉守制,帶領弟侄輩日夜登城擊柝守備,與全城父老兵民奮力抵禦。

明.嘉靖三十九年(一五六○年),倭寇圍攻南安縣城,時縣城新築,賊不能入,轉掠蘆內、霞蘇等處。邑人傅新養募兵破寇於詩山,並應約合攻侵擾永春的倭寇,不幸中伏被害。及賊去,南安、永春和德化知縣共旌之為“名門義士”。

明.嘉靖四十年(一五六一年)正月間,倭寇搶劫晉江嶼頭、沙塘、陳坑、石菌等處,分巡僉事萬民英募兵出擊,與寇大戰于石菌,官軍大敗,死者五百多人。倭寇複焚掠青陽等處。

明.嘉靖四十年(一五六一年),倭患不斷,田園遍為草莽,糧荒米貴,民眾逃生入郡城,無食待斃。加以瘟疫盛行,死者枕藉。晉江知縣鄧洪震措置收埋,分巡僉事萬民英於開元寺施粥。是時,晉江人張憲冕分巡嶺東,諭潮州等處商人從海道運穀來泉,平糶以濟,前後穀船至者千餘艘,泉府七邑之人多賴以存活。

明.嘉靖四十一年(一五六二年)二月,倭寇攻永甯衛城,指揮僉事王國瑞失守。城陷,倭寇大掠數日而去。鄭天應、李顯揚:《鼇城古跡瑣談》、《永寧鄉土資料彙編》錄《臨濮堂施氏族譜》載:“壬戌二月初八日,攻陷永甯衛,而舉族少遺,呼號梃刃之下,宛轉刀劍之間。生者贖命,死者贖屍,屍骸盈野,房屋煨燼……苟能幸脫於劇賊之手者,朝夕相繼淪沒。”三月,倭寇複攻永寧城,城再陷,軍民死傷幾盡。為避倭亂,永甯居民紛紛外遷。三月,倭寇勾結謝愛夫等率眾數千人圍攻永春縣城。訓導呂嶽率兵民堅壁拒守,相持二十餘日,後得太平李子元、湖洋黃光甫率兵民救援,倭寇遁入南安。夏,分巡僉事萬民英、指揮歐陽深(南安人)、參將黎鵬舉、千戶王道成等率兵于南安、晉江大破倭寇,招撫謝愛夫等,生擒江一峰等一百一十八人斬於教場。泉州稍寧。

明.嘉靖四十二年(一五六三年)一月,譚綸任福建巡撫,加強海防。四月,福建總兵俞大猷、福建副總兵戚繼光、廣東總兵劉顯殲滅盤據平海衛倭寇二千多人及閩東、閩北散股倭寇。閩海稍安。十月,倭寇千餘人由閩清竄入德化下湧,攻寨半月不進,回經德化縣城往攻仙遊。十一月至十二月,倭寇兩萬餘人圍攻仙游,被戚繼光擊潰,部分南逃。

明.嘉靖四十三年(一五六四年)正月,倭寇入泉州郡境澗埕、湖美等處殺掠男女而去。又至安平攻城三日不克,聞總兵戚繼光兵至,遂逃竄。

明.嘉靖四十三年(一五六四年),戚家軍先後在同安王侖坪等地殲滅南逃的倭寇數千人。泉州倭患基本平息。

明.嘉靖四十五年(一五六六年),倭寇永甯,被戚繼光遣兵擊敗。

明.嘉靖四十五年(一五六六年)春,倭船百艘突襲晉江永甯、惠安崇武。

明.隆慶三年(一五六九年)四月,總兵戚繼光、指揮張奇峰等督兵在惠安崇武、同安全殲餘寇,倭患始絕跡。

明.萬曆二十九年(一六○一年),浯嶼欽依把總沈有容(駐晉江縣蚶江石湖)率戰船渡海擊倭,在東碇附近海域擊敗倭船,繼而收復銅山(今東山)、南澳等地。倭賊退踞東番(今臺灣)和彭山洋(今澎湖列島)為巢,四出剽掠。

明.萬曆三十年(一六○二年)十二月,浯嶼欽依把總沈有容率戰艦二十一艘從晉江石湖出發,渡海到臺灣西南海岸,追擊逃台倭寇,全殲盤踞該地倭寇。

 

海禁

明.洪武四年(一三七一),明廷以倭患實行海禁政策,對“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

明.洪武七年(一三七四年)正月,罷福建(泉州)市舶司,嚴海禁以防倭寇。泉州官方海外通商貿易基本停止。

明.洪武十四年(一三八一年)冬,頒《皇明世法》重申禁止“私出外境及違禁下海”之令,規定對下海通商的懲治辦法,使長期依靠海外通商的泉州沿海商民受到嚴重打擊。

明.洪武二十七年(一三九四年),明廷重申“禁海互市”。

明.景泰三年(一四五二年)邢部禁止福建(泉州)通琉球。

明.正德至嘉靖年間(一五○六~一五六六年)漳、泉一帶沿海居民私造大桅大舡下海,並擁有武器裝備護航,與東、西洋各國進行商業貿易活動。

明.嘉靖二年(一五二三年)五月,明廷罷福建(泉州)市舶司,實行海禁。

明.嘉靖八年(一五二九年)明廷嚴禁沿海居民“居積番貨,以為窩主”,所有航海大船“報官拆毀,以杜後患,違者一體重治”。

明.嘉靖十二年(一五三三年),明廷再次規定,“一切違禁大船,盡數毀之”,“沿海居民,私與賊市,其鄰居不舉者連坐”。

明.嘉靖十三年(一五三四年)泉州海商林昱等駕舟五十余艘“冒禁入海”。

明.嘉靖二十一年(一五四二年)泉州沿海居民冒禁與番舟夷商貿販日盛,出海商船“往來絡繹於海上”。

明.嘉靖二十六年(一五四七年)六月,明廷命副都禦史朱紈為浙江巡撫,兼提督福建福、興、漳、泉、建寧五府海防軍務,嚴禁一切海外貿易。

明.嘉靖二十六年(一五四七年),有佛郎機(今葡萄牙)海盜船載貨泊浯嶼,漳泉商人前往貿易。福建海道副使柯喬發兵攻夷船,而販者不止。泉州府殺通佛郎機商人八十名,並下令驅逐佛人。

明.嘉靖四十一年(一五六二年),由於實行“禁海”,泉州經濟日漸衰落,加之倭患、瘟疫,人口降至十七萬人,為歷史上低谷。

明.嘉靖年間(一五二二~一五六六年)泉州沿海通番走私貿易活躍,晉江安平“番舶連翩徑至”。

清.順治十二年(一六五五年),清廷厲行“海禁”,規定沿海不准片帆下海。

清.順治十八年(一六六一年)八月,清廷頒佈遷界令,強迫閩、浙、粵等沿海居民內遷三十至五十里,片板不得下海,違者處死。泉州府沿海一帶成為廢墟。

清.康熙九年(一六七○年),鄭軍安守臺灣,海峽幾年無戰事,泉屬沿海“界禁”漸寬,開始有人到界外耕種、捕魚、販運。

清.康熙二十三年(一六八四年)九月,康熙皇帝下旨解除海禁,允許“百姓製造裝裁五百擔以下船隻,出海貿易、捕魚”。自清.順治十二年(西元一六五五年)開始的海禁至此結束。

清.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二年)二月,清廷下令福建沿海地區禁用雙桅捕魚船,不准漁民越省行走。

清.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二年),清廷宣佈嚴拿偷渡臺灣之人。

清.康熙五十六年(一七一七年),清廷下令禁止與南洋貿易。泉州海商受到嚴重打擊,沿海走私貿易隨之增多。

清.康熙六十年(一七二一年),清廷禁商人販米出海。

清.雍正五年(一七二七年),清廷從閩浙總督高其倬之請,廢除關於南洋貿易的禁令,福建福、興、漳、泉、汀五府開禁放洋。但禁止留居外洋之人回籍。

清.雍正十年(一七三二年) 清廷採納重臣鄂爾泰建議,准大陸居民攜眷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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