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份名稱的由來
山東: 以在太行山之東而得名。唐大部分屬河南道;宋設京東路,後分京東東、西路;金更名山東東、西路,為山東得名的開始;元設山東東西道;明置山東省,後改山東布政使司;清改山東省,省名至今未變。
山西: 以在太行山之西而行名。唐大部分屬河東道;宋設河東路;金分河東北、南路;元設山西河東道,為山西得名的開始;明置山西省,後改山西布政使司;清改山西省,省名至今未變。
河南: 以在黃河之南而得名。西漢即有河南郡,為河南得名的開始。唐大部分屬都畿道和河南道;宋設京畿路和京西北路;金改南京路;元設河南江北省和河南江北道;明置河南省,後改河南布政使司;清改河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河北: 以在黃河之北而得名。唐大部分屬河北道,為河北得名的開始。宋設河北路,後分河北東、西路;金分河北東路設大名府路;元設燕南趙北道;明設北平省,後廢省,所有府和直隸州直屬中央,稱北直隸;清改直隸省;一九二九年民國改河北省,省名至今未變。
湖南: 以在洞庭湖之南而得名。唐屬江南西道和黔中道,後設湖南觀察使,為湖南得名的開始;宋稱湖南路;元設嶺北湖南道;明屬湖廣省,後改省為湖廣布政使司;清分湖廣省置湖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湖北: 以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唐屬江南東道、淮南道和山南東道;宋荊湖北路,簡稱湖北路,為湖北得名的開始;元設江南湖北道;明屬湖廣省,後改為省為湖廣布政使司;清分湖廣省置湖北省,省名至今未變。
廣西: 以廣南西路簡稱得名。唐屬嶺南道;宋置廣南西路,簡稱廣西路,為廣西得名的開始;元設廣西兩江道;明置廣西省,後改廣西布政使司;清改廣西省;民國仍之;建國後改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廣東: 以廣南東路簡稱得名。唐屬嶺南道;宋以舊廣州轄地置廣南東路,簡稱廣東路,為廣得名的開始;元設海北廣東道;明置廣東省,後改廣東布政使司;清改廣東省,省名至今未變。
黑龍江:以黑龍江而得名。清分吉林將軍置黑龍江將軍,清末改黑龍江省,省名至今未變。
遼寧: 以遼河流域永久安寧得名。唐屬河北道;遼置東京路;金仍之;元置遼陽行省;明為遼東都司;清設遼東將軍,後改奉天將軍,再改盛京將軍,清末改奉天省;一九二九民國改遼寧省,為遼寧得名的開始;偽滿複改奉天省,一九四五收復後仍改遼寧省;建國初分遼東省和遼西省,後合併恢復遼寧省,省名至今未變。
浙江: 以浙江(又稱錢塘江)得名。唐屬江南東道,設浙東觀察使和浙西觀察使;宋置兩浙路,南宋又分兩浙東路和兩浙西路,簡稱浙東路和浙西路;元設浙東海右道和江南浙西道;明設浙江省,為浙江得名的開始,後改浙江布政使司;清改浙江省,省名至今未變。
安徽: 以安慶、徽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屬江南西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東路和淮南西路;元屬江東建康道和淮西江北道;明境內各府和直隸州直屬中央,稱為直隸,後改南直隸;清改江南省,後分設安徽省,為安徽得名的開始;民國仍之;建國初分設皖北行署和皖南行署,後合併恢復安徽省,省名至今未變。
江蘇: 以江甯、蘇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大部屬江南東道和淮南道;宋置江南東路、兩浙西路和淮南東路;元屬江東建康道、江南浙西道、淮東江北道;明境內各府和直隸州直屬中央,稱為直隸,後改南直隸;清改江南省,後分設江蘇省,為江蘇得名的開始;民國仍之;建國初分設蘇北行署和蘇南行署,後合併恢復江蘇省,省名至今未變。
福建: 以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屬江南東道,後設福建觀察使,為福建得名的開始;宋置福建路;元設福建海右道;明置福建省,後改福建布政使司;清改福建省,省名至今未變。
甘肅: 以甘州、肅州各取一字得名。唐屬關內道和隴右道;宋時東部屬宋秦鳳路,西部屬西夏;金分秦鳳路為秦鳳、臨洮、慶原三路;元初以甘州置甘肅路(不久即改甘州路),為甘肅得名的開始,後改寧夏行省為甘肅行省;明為陝西行都司;清分陝西省恢復甘肅省,省名至今未變。
江西: 以江南的西部得名。唐屬江南西道,後設江西觀察使,為江西得名的開始;宋置江南西路,簡稱江西路;元設江西行省及江西湖東道;明置江西省,後改江西布政使司;清改江西省,省名至今未變。
雲南: 以在雲嶺之南得名。漢即設雲南縣,為雲南得名的開始。唐為六詔,後為南詔;宋為大理國;元置雲南行省及雲南諸路道;明置雲南省,後改雲南布政使司;清改雲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貴州: 以貴山得名。唐為黔中道;宋屬夔州路;元屬湖廣行省;明置貴州土司,是為貴州得名的開始,後置貴州布政使司;清改貴州省,省名至今未變。
四川: 以益利梓夔四路得名。唐大部屬劍南道和山南東、山南西道;宋設川峽路(注:非川陝路),後分設西川路和峽西路,再分西川路為益州路和利州路,分峽西路為梓州路和夔州路,合稱四川,其間設四川制置使,為四川得名的開始,後改益州路為成都府路,改梓州路為潼川府路,分利州路為利州東、西路。元置四川省和四川行省和西蜀四川道;明置四川省,後改四川布政使司;清改四川省;建國初分為川東、川南、川西、川北四行署,後合併恢復四川省,省名至今未變。
青海: 以青海湖得名。唐宋屬吐蕃;元其土地屬宣政院管轄;明屬朵甘都司等;清初為衛藏地,後分設西寧辦事大臣,又稱青海辦事大臣,為青海得名的開始;民國初設青海辦事長官,後屬甘邊寧海鎮守使,之後建青海省,省名至今未變。
陝西: 以陝原之西得名。唐大部屬京畿道和關內道;宋初設陝西路,為陝西得名的開始,後分設永興軍路,以軍事重鎮延甯、環慶、秦鳳、熙河五路設陝西五路經略使;元設陝西行省和陝西漢中道;明置陝西省,後改陝西布政使司;清改陝西省,省名至今未變。
吉林: 以吉林烏拉前二字得名,滿語吉林烏拉意為沿江。唐屬東北民族地;遼屬東京路;金屬上京路;元屬遼陽行省;明屬奴兒幹都司;清設吉林將軍,清末改吉林省,省名至今未變。
寧夏: 以西夏安寧得名。唐屬關內道;宋時屬西夏;元滅西夏後以舊地設西夏行省,不久改寧夏行省,治所為寧夏路,為寧夏得名的開始,後改行省為甘肅行省,遷甘州路。明屬陝西省,改寧夏路為寧夏衛;清改寧夏府,屬甘肅省,並設寧夏將軍;民國初設甘邊寧夏護軍使。
海南: 以海南島得名。唐屬嶺南道;宋屬廣南西路;元設海南海北道,是為海南得名的開始;明屬廣東省;清仍之,正式稱瓊崖為海南島;民國仍之,後設海南特別行政區,仍屬省;建國後設海南行政區,仍屬省,一九八八年為海南省,省名至今未變。
臺灣: 以臺灣府得名。唐宋均為化外地;元在澎湖設巡檢司,兼管臺灣漁民;明為荷蘭所占,明末鄭成功收復,設東寧省及承天府;清鄭氏,設臺灣府及台廈道,是為臺灣得名的開始,並正式稱臺灣島,後改台廈道為臺灣道;清末設臺灣省,後為日占,仍稱臺灣;民國收復,恢復臺灣省,省名至今未變。
西藏: 以清正式定名得名。唐宋為吐蕃;元屬宣政院;明稱烏思藏,設都司等;清初稱衛藏,衛即前藏,藏即後藏;後正式定名為西藏,為西藏得名的開始;清設西藏辦事大臣;民國初西藏地方;建國後仍之,後改西藏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內蒙古:以漠南蒙古得名。唐為突厥地;宋時出現蒙古部落;後建元朝,其地直屬中書省及嶺北行省;明分達靼韃及瓦剌;清統一蒙古,以漠南蒙古居內地稱內蒙古,漠北蒙古居邊外稱外蒙古,並屬理藩院。民國初分屬熱河、察哈爾、綏遠等特別區,後均改省;建國前中共以今內蒙古東部設內蒙古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新疆: 以其為新辟疆土而稱新疆。唐宋為西域;元明為察哈台汗國和窩闊台汗國地;清統一其地,其北部稱回部、南部稱准部,合稱回疆,設伊犁將軍,又以其為新辟疆土而稱新疆(其時貴州新辟疆土亦稱新疆);清未設新疆省,是為新疆得名的開始;民國仍之;建國後改新疆維吾兒自治區,區名至今未變。
各省份簡稱
中國目前分四個直轄市、五個自治區、二個特別行政區、二十四個省。
四個直轄市:
北京【京】 天津【津】 上海【滬】 重慶【渝】
五個自治區:
寧夏【寧】 西藏【藏】 廣西【桂】 新疆【新】 內蒙古【蒙】
二個特別行政區:
香港【港】 澳門【澳】
二十四個省份:
吉林【吉】 安徽【皖】 山東【魯】 山西【晉】 陝西【陝或秦】
廣東【粵】 廣西【桂】 江蘇【蘇】 江西【贛】 雲南【滇或雲】
河北【冀】 河南【豫】 浙江【浙】 海南【瓊】 四川【川或蜀】
湖北【鄂】 湖南【湘】 福建【閩】 臺灣【台】 甘肅【甘或隴】
遼寧【遼】 青海【青】 黑龍江【黑】 貴州【黔或貴】
各省簡稱的由來
省簡稱怎麼來的大致上分幾種:
一.古國或九州名:山西省,春秋時屬晉地,故簡稱晉。
二.取全稱中一字.像北京(京),天津(津)。
三.像湖南(湘),就是因為湘江;江西(贛),贛江貫穿全境。
北京市:
戰國時期稱薊,是「戰國七雄」之一燕國的京城。遼國稱燕京。金國改稱京都。元朝稱大都。明朝朱元璋改稱北平,永樂帝朱棣改北平為北京。簡稱京
。
天津市:
簡稱津,意為天子渡過的地方,別名津沽、津門等。
上海市:
簡稱滬,上海原來是捕魚的地方,當時漁民創造了一種捕魚工具,叫「邕」(它是由竹子編成,插在水中),後來邕改為滬,所以上海簡稱滬
。
重慶市:
簡稱渝,因在此入長江的嘉陵江古稱渝水,隋文帝楊堅遂於開皇三年(五八三年)在這裏設置了渝州,是為重慶簡稱“渝”的由來
。
河北省:
簡稱冀,古為冀州。
山西省:
簡稱晉,春秋時屬晉地,故簡稱晉。
遼寧省:
簡稱遼,位於中國東北遼河下游,因遼河南得名,簡稱遼省。
吉林省:
簡稱吉,位於松花江上游,滿州語稱「沿江」為「吉林烏拉」,即沿松花江的意思,故簡稱吉省。
黑龍江省:
簡稱黑,北部有名河黑龍江而得名,簡稱黑省。
江蘇省:
簡稱蘇,位於長江下游,舊稱江甯、蘇州二府,現取二府首字為名,而簡稱蘇省。
浙江省:
簡稱浙,位於中國東南部、屬沿海省份之一,浙江省因最大河流浙江而得名,浙江就是富春江,簡稱浙省。
安徽省:
簡稱皖,位於長江下游,舊稱安慶、徽州二府,今以二府首字合稱,安徽省內有皖山,而在春秋時該地曾為皖國,故簡稱皖省
。
福建省:
簡稱閩,秦代時劃為閩中郡,五代時屬閩國地,簡稱閩省。
江西省:
簡稱贛,贛江貫穿全境。
山東省:
簡稱魯,春秋齊國和魯國所在地。
河南省:
簡稱豫,古時為豫州。
湖北省:
簡稱鄂,古代時為楚、鄂王封地,簡稱鄂,清朝時省會武昌屬鄂州管轄。
湖南省:
簡稱湘,就是因為湘江。
廣東省:
簡稱粵,春秋時屬百粵地,今簡稱粵省。
海南省:
簡稱瓊,唐朝貞觀五年(西元六三一年)增設瓊州,海南簡稱“瓊”即據此而來。
四川省:
簡稱川、蜀,古巴蜀國所在地。
貴州省:
簡稱黔或貴,秦時為黔中郡,亦稱黔省。
雲南省:
簡稱滇或雲,因為在雲嶺以南而得名。相傳漢武帝時有人在白崖看見彩雲,派人追彩雲到這裏,因為設立的縣在彩雲的邊,所以叫雲南,簡稱雲。因為昆明附近是古代滇國,故又簡稱滇。
陝西省:
簡稱陝或秦,位於黃河中游,宋代以後稱陜西路而得名,簡稱陜,古代時是秦國領土,又簡稱秦。
甘肅省:
簡稱甘或隴,位於黃河上游。舊日為甘州、肅州二府在地,今稱由二府差首字而來。因此處隴山之西,又稱隴省。(甘、肅二府為今之張掖、酒泉)
。
青海省:
簡稱青,以青海湖得名。
西藏自治區:
藏
元朝、明朝稱西藏地區為烏斯藏,「烏斯」是藏語「中央」的意思,藏是「聖潔」的意思。因為它在中國西部,稱西藏。一九六五年成立西藏自治區,簡稱藏
。
廣西壯族自治區:
簡稱桂,因古代是桂林郡,故簡稱桂。
內蒙古自治區:
簡稱內蒙古,清朝時,為區別外蒙古,習慣上稱為內蒙古。一九四七年成立內蒙古自治區。簡稱內蒙古。
夏回族自治區:
簡稱寧,取夏地安寧的意思,因此叫寧夏。一九二八年設寧夏省。一九五八年設寧夏回族自治區,簡稱寧。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簡稱新,西元前一世紀起,成為漢王朝的一部分,因為是新開闢的疆土,習慣上稱新疆。解放後成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簡稱新
。
香港特別行政區:
簡稱“港”。因它原就是一個漁港及香料進出口港, 因而得名。
澳門特別行政區:
簡稱澳,最早記載於明朝史書,叫做“蠔鏡”(濠鏡),此後還有“濠江”、“海鏡”、“鏡湖”等多個別名。約四、五百年前,澳門蠔產豐富,南北兩海灣,水靜灣圓,有如明鏡。後來澳門又稱作澳,即“泊囗,外國船隻停航寄泊的地方”。各諸侯國認為“蠔鏡”就是“澳”,所以又把澳門稱作“蠔鏡澳”,又因為當時澳門地屬香山縣,也稱為“香山澳”。
臺灣省:
台,因南部臺地中的番社大灣而得名,簡稱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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