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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之論述

作者:佚名  來源:互聯網  更新時間:2011年10月14日

祭之論述: 

祭之旨在不忘本,所謂返本報始也。古禮首重祭禮,誠屬心性極則之理而表現於前人日常生活者也,真一切行門之大根本也。祭曰有三:

一曰祭祖先:

旨在教民誠、信、忠、敬、愛人如己,事死如生,情至厚也。人心厚方能繼孝思,篤人倫、醇風俗,進而隆國運,開太平;是為令我中華文化復興光大,普照大千世界;一切眾生之類,咸得和平安樂,福慧自在之基始也。祭祀公業陳台碩宗旨在令我陳氏族親,人人得以追往古,繼孝思;以至情內固族心,外結民情暨為我中華民族同胞敬愛祖先之心有所歸依,是其恩澤所及,上至陳姓宗祖,下及其萬代子孫。如佛曰:「其功德無量,不可稱,無有邊,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次曰祭天:

天者天理也,有事必有理。祭天旨在教民即事以明其法爾自然之理也。天理明則良知現,良知現則道義生,心生道義,行順理智,此祭天之本義也。

三曰祭諸神:

諸神即指萬物萬事之謂也。祭之旨在教民敬事愛物,以成百藝,是為生活之藝術感情之表現,並非迷信也。如天神、地神、山神、海神、樹神、花神、五殼神、乃至門神、灶神等等;無一不是教人敬事愛物之意也。實即國父孫中山先生所謂物盡其用,貨暢其流,勤儉之道,從此生矣。其立意之精美,則非淺智所知也。

三祭俱備,真善美滿之人生樂趣,始得與物同享。佛法曰:「離苦得樂」;是『祭』之道不亦大矣哉。竊思人之皆有祖先,水土有源,木之本,固有飲水思源、朝夕禮拜,乃發揚了「慎終追遠」與「敬天孝祖」之傳統美德。

 

祭祀文化概觀

摘要:

祭祀,涉及博大龐雜的神靈體系,關聯到祭祀文化的諸多元素。本文簡要概述了祭祀的物件、祭品的種類及處理方式、祭祀的場所等要素。關鍵字:祭祀、神靈、祭品、場所。

祭祀就是按著一定的儀式,向神靈致敬和獻禮,以恭敬的動作膜拜它,請它幫助人們達成靠人力難以實現的願望。“受人錢財,替人消災”,人們把這一人間的通則加於神靈身上,便成為祭祀的心理動因。所以,祭祀從本質上說,是對神靈的討好與收買,是把人與人之間的求索酬報關係,推廣到人與神之間而產生的活動。

大千世界,祭禮繁雜。環境和民族的不同,構成了各具風格的祭祀文化。縱觀中國歷代各民族的祭祀,可謂千姿百態,異彩紛呈,它吸引我們探驪得珠。

 

祭祀的對象

祭祀的物件就是神靈,神靈的產生是有其發展過程的。在人類的童年時代,人們思維簡單,富於幻想,對於自然物和一切自然現象都感到神秘而恐懼。天上的風雲變幻、日月運行,地上的山石樹木、飛禽走獸,都被視為有神靈主宰,於是產生了萬物有靈的觀念。這些神靈既哺育了人類成長,又給人類的生存帶來威脅;人類感激這些神靈,同時也對它們產生了畏懼,因而對這眾多的神靈頂禮膜拜,求其降福免災。人類對自身的生老病死、幻覺夢境,也是難以理解的。古代先民相信,人死後其靈魂有一種超自然的能力,人的靈魂能與生者在夢中交流,並可以作祟於生者,使其生病或遭災。這種敬畏眾神的心理便是祭祀行為產生的重要因素。

萬物有靈形成多神崇拜,也使人們的祭祀物件繁多。中國古代宇宙觀最基本的三要素是天、地、人,《禮記.禮運》稱:“夫禮,必本於天,殽於地,列於鬼神”。《周禮.春官》記載,周代最高神職“大宗伯”就“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史記.禮書》也說:“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

我們可把眾多的神靈分為天神、人鬼和地祇。天界神靈主要有天神、日神、月神、星神、雷神、雨神和風雲諸神。地界神靈主要有社神、山神、水神、石神、火神及動植物諸神,它們源於大地,與人類生存密切相關。人界神靈種類繁多,主要有祖先神、聖賢神,行業神、起居器物神等等,它們直接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密切關聯,享受了最多的祭品。

 

祭品的種類

祭祀神靈,是以獻出禮品為代價的。人們對神靈的歸順,可以跪拜叩頭,可以焚香燃紙,但對神靈來說最實惠的祭祀方式還是獻上祭品。人有七情六欲,神靈也是如此。人們既然對神靈有所祈求,理應捨得拿出自己最好的東西祭獻,以博得神靈的歡心。但人的喜好不一,不同的神靈也各有自己的口味,所以祭品多種多樣。主要有以下幾種:

食物:

民以食為天,最初的祭祀以獻食為主要手段。《禮記.禮運》稱:“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飲,蕢桴而土鼓,猶可以致其敬於鬼神”。意思是說,祭禮起源于向神靈奉獻食物,只要燔燒黍稷並用豬肉供神享食,鑿地為穴當作水壺而用手捧水獻神,敲擊土鼓作樂,就能夠把人們的祈願與敬意傳達給鬼神。研究文字的起源也會發現,表示“祭祀”的字多與飲食有關。

在諸多食物中,又以肉食為最。在原始採集和狩獵時代,肉食是人們拼著性命獵來的。當原始農業和畜牧業發展起來時,肉食仍極為寶貴。孟子構想的理想生活,就以70歲能吃上肉為重要標準,弟子拜師的禮物也不過是兩束肉幹,可見肉食的難得。正因為如此,肉食成為獻給神靈的主要祭品。

古代用於祭祀的肉食動物叫“犧牲”,指馬、牛、羊、雞、犬、豕等牲畜,後世稱“六畜”。六畜中最常用的是牛羊豕三牲。魚兔野味也用於祭祀,但不屬“犧牲”之列。祭祀也有用人的,但人本身不叫“犧牲”,古書只說“用人”,不說“人牲”。

作為祭品的食物除“犧牲”外,還有糧食五穀,稱“粢盛”。鮮嫩的果品蔬菜在民間祭祀中也是常用的祭品,《詩經》中屢屢提及;佛教傳入中國後,“齋祭”中果品更豐。另外,酒也是祭祀神靈的常用祭品。

玉帛:

神講究衣著飾物,祭品中少不了玉帛。《左傳》載:“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墨子·尚同》雲:“其事鬼神也,圭璧幣帛,不敢不中度量。”玉帛包括各種玉制禮器和皮帛,這是食物之外最常用的祭品。

原始時代的玉器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武器,以圭為代表,是權力的象徵;另一類是飾物,以璧為代表,是貴族佩帶的寶物。在缺少金銀飾品的古代,玉是十分名貴的。佩玉,成為貴族特有的標誌;用玉作符節、印信,十分貴重。人們把玉視為美好的代名詞,連想像中天神的居處也稱為玉台。帛,是絲織物的總稱,是貴族用於禦寒蔽體的生活資料。古代普通人僅能以葛麻為衣,《左傳》記述的衛文公也不過以帛作冠,帛在古代是極為珍貴的。正因為玉帛的稀罕與貴重,古人祭祀時以玉帛為祭品。

人:

以人做祭品祭獻神靈,古書稱“用人”,後世稱“人祭”。人祭,不僅在原始宗教中有過,而且在往後發展階段的宗教中也有過,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頁。人祭起源於原始社會的部落戰爭。那時生產力水準低下,人的價值不能體現。戰爭中的俘虜,女性可以供人玩弄,兒童可能被收養入族,而成年男子都被殺祭神靈。商代的人祭之風熾盛,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殘,不僅有大量卜辭記述,而且有考古遺跡證明。人祭的形式有火燒、水溺、活埋、刺喉瀝血和 頭,甚至於把人剁成肉,蒸為肉羹。春秋時代的人祭現象雖不象商代那樣觸目驚心,殘不忍睹,但也並不罕見。《左傳.昭公十年》載:魯國季平子“用人於亳社”,《昭公十一年》也記述“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於次雎之社”。《史記.秦本紀》說秦穆公“將以晉君祠上帝”,《陳涉世家》也稱:“為壇而盟,祭以尉首”。

人做為祭品的另一現象是為男神提供美女。當青銅時代的廝殺開始後,婦女由於體力上的缺欠,失去了母系氏族時期的尊位,漸次淪為男性的奴隸,其生產、生殖能力也被貶到次要地位。相反,女性的美迎合男性統治者的需要被片面強調起來,面目姣好的女奴成為色欲的犧牲品。為了滿足想像中的神靈貪戀女色的欲望,產生了以美女為祭品的習俗。不論殺死、活埋、淹死,都是以美色娛神的表現。名義上是讓她們的靈魂去做神靈的妻妾,實際上是供神靈玩弄。古籍載,秦靈公時曾經用公主妻河,而戰國時魏國鄴地“河伯娶親”的鬧劇更是有力的證明。

人祭中還有以童男童女祭神靈的現象。以童年人體作祭品,一是由於童體肉嫩,二是基於神仙喜歡兒童,兒童天真無邪,純潔無瑕,這正與仙家淩空禦風、長生不老的追求相關聯。

血:

血,是一種特殊的祭品。古人相信,血是有靈魂的,血能維持人或動物的生命,一旦失血,就意味著受傷甚至於死亡,好象血有一種神奇的力量。

作祭品的血有人血,也有牲血。佤族有獵人頭作祭品的習俗,獵頭的血跡就有神秘的意義,獵頭血摻以灰燼和穀種播進地裏,認為這樣能促進穀物的生長。錫伯族祭祀地神時,就把殺豬後的豬血灑在地裏。一些彝族人祭地時,以雞毛醮血沾在象徵土地神的樹枝上。

 

祭品的處理方式

祭品如此豐厚,對於不同的祭品,古人採用了不同的處理方式。

燔燒:

祭天神使用。西周以前關於天的觀念還不明確,在各種天體神靈中,日神最受重視。甲骨文有“出入日,歲三牛”的記載,可見當時每天都要舉行迎接日神和恭送日神的儀式,且有在儀式上殺牛和殺羊以作犧牲的事情。周代開始,對天的崇拜從自然崇拜中突出出來,朝迎夕送日神之禮不再舉行,“祭天之禮,兼及三望(日、月、星)”,即將日神視為天帝的屬神,祭天時兼及之。祭天的方法,據《禮記.祭法》所說,是“燔柴於泰壇”。實際上,除天帝、日神之外,祭祀天上其他神靈也用此法,《周禮.春官》中有“以實柴祀日月星晨”之說。“實柴”是指將牲玉等品加于柴上。在古人看來,天神在上,非燔柴不足以達之,燔祭時煙氣升騰,直達高空,容易被天神接受。

灌注:

祭地神使用。《周禮.大宗伯》說:“以血祭祭社稷”。血祭的方法,據清人金鶚在《求古錄.燔柴瘞埋考》中解釋:“血祭,蓋以滴血於地,如鬱鬯(酒)之灌地也。”可見灌祭就是把用來祭祀地神的血和酒灌注於地,血、酒很快就滲透到地下,人們認為這樣可以達之於神。

《禮記.郊特牲》載:“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鬱合鬯,臭陰達於淵泉。灌以圭璋,用玉氣也。既灌,然後迎牲,致陰氣也。”“臭”指香氣,周人降神以香氣為主,所以獻神之前先灌鬯酒,用香氣濃郁的鬱香草調和鬯酒,香氣就能隨著灌地通達於黃泉。灌鬯用的勺以圭璋為柄 ,是為了發揮玉的潤潔之氣。

瘞埋:

就是挖坑將祭品埋沒,祭山神和地神使用。《山海經》中保存著豐富的山神崇拜資料,如《南次二經》之首:“其神狀皆龍身而鳥首,其祠(祭祀),毛(犧牲)用一璧瘞,糈(祭祀所用穀類)用稌。”《北山經》之首:“其神皆人面蛇身,其祠之,毛用一雄雞、彘,瘞,吉玉用一圭,瘞而不糈。”在《山海經》所列各種山神的祭法中,瘞埋占絕大多數。祭地神時除將血、酒灌注於地,其他祭品則要挖坑瘞埋。《禮記.郊特牲》孔穎達疏:“地示在下,非瘞埋不足以達之。”也就是說,只有將祭品埋於地下,地神才會知道人們正在祭祀他,才能接受祭品。

沉沒:

祭水神使用。《竹書紀年》、《帝王世紀》等書中有帝堯沉璧于洛水以祭洛神的記載,這可能出於傳說。但甲骨文提供的材料是確鑿可信的。甲骨中有這樣的記載:“求年於河,尞三牢,沉三牛,俎牢。”考究其字形,“沉”字正是把牛或羊沉入川中的象形。而且,用人祭河神的記載在甲骨文中也有所見。如“丁已蔔,其尞於河,牢,沉嬖,”“辛醜卜,於河妾”。嬖、妾就是作為犧牲的女子,將其沉入河中祭神,這實際上就是後世所說的“河伯娶婦”。周代以後,沉祭仍很盛行。《周禮.大宗伯》謂:“以貍沉祭山川林澤。”鄭玄注釋說:“祭山林曰埋,川澤曰沉。”《儀禮.覲禮》也說:“祭川,沉。”水神居住在水下,將祭品沉入水中,容易被水神接受。

懸投:

祭山神使用。“懸(縣)”又叫“升”,就是把物品懸掛起來禮神。《儀禮.覲禮》說:“祭山丘陵,升。”《爾雅.釋天》也說:“祭山曰庪縣。”《山海經.中山經》記祭祀“自甘棗之山至於鼓鐙之山”諸山神的禮儀是“毛太牢之具,縣以吉玉”,即將祭品用玉懸掛起來。“投”就是將祭品投放於山中地上。《山海經.北次二經》記祭祀“自管涔之山至於敦題之山”諸山神的禮儀是“毛用一雄雞、彘、瘞,有一璧一珪,投而不糈”,即將祭祀用的璧和玉投擲遠處,而不陳列祭具。

 

祭祀的場所

祭祀,總要在某些地點舉行。早期的祭祀沒有固定的場所,隨時隨地均可祭獻。隨著祭祀規範化,逐步出現了固定的場所。最初的祭祀場所是比較簡單的。如祭天,或在高山上,或在大樹下,或在水邊,或在杆下。後來為了表示對神靈的虔誠,便修建了神廟或祭壇。

祭祀場所主要有以下幾種:

平地:這是最原始最簡單的祭祀場所。古人認為,最重要的祭祀,祭祀場所反而最質樸,往往不用封土作壇,只把一塊平地掃除乾淨即可祭祀,古人稱之為“墠”。《禮記.禮器》稱:“至敬不壇,掃地而祭。”《禮記.祭法》說:“除地為墠”。

壇:

《禮記.祭法》注:“封土為壇”,即用土石堆砌成一個高出地面的祭壇。因祭祀物件不同,壇有不同的形狀。祭天用圓壇,古稱“圓丘”;祭地用方壇,古稱“方丘”。壇的高度和寬度因時間、地點、等級而不相同。壇和墠通常位於城郊,偶爾也有設於山上的。秦漢封禪禮,就是在泰山頂封土為壇以祭天,叫“封”;又在梁父山掃地為墠以祭地,叫“禪”;合稱為“封禪”。

平坑:

就是在地上挖一個大平坑作祭壇,古人稱“坎”。《禮記.祭法》說:“掘地為坎”。《禮記.祭義》稱:“祭日於壇,祭月於坎。”壇與坎是相對的,壇高起為陽,坎下陷為陰。

宮廟:

在壇或墠的基礎上又築牆蓋屋,即成為宮;宮中陳列上祭祀對象以後,就成為“廟”。宮廟最初只是為人神而建造的,後來許多神靈有了廟,如土地廟、龍王廟、城隍廟等等。但社壇上不得蓋房,否則被視為“喪國之社”。

墳墓:

在墳場墓地祭祀神靈是較原始樸素的方法,它多用於祭祀祖先神。古人認為,到墳墓祭祀離祖先最近,祖先神聽得最清楚。《禮記.檀弓下》記載:孔子出外遊說時,“去國則哭於墓而後行,返其國不哭,展墓而入”。

我們瞭解了祭祀的物件、祭品、場所等要素,但要全面認識祭祀文化,還必須瞭解祭祀的儀式和禮制,瞭解古代祀典和民間習俗。

 

祭祖:

祭祖是潮汕同一姓氏宗族祭拜先祖的習俗。祭祖奉祀的物件一般是創該鄉里村落宗族的最上祖:始祖(—世祖)、二世祖、三世祖、四世祖等,傳宗接代較多的可至七、八世祖。遠祖的裔孫多,覆蓋面廣,只能由各支系、分支系派代表參祭。鄉里大,同宗族人口多,傳代又多的,也有以宗族支系(房份)為單位舉行祭祖的。祭祖有春秋兩祭與一年一祭兩種情況,由各宗族自定。舉祭地點大都在宗祠進行,少數在祖墓行祭。

舊時代,祭祖是隆重的宗族活動,村裏要演戲、娛樂,一片熱氣騰騰。

潮汕重視祭祖,與村落宗族的構建有密切關係。潮人大都來自中原,他們普遍先落腳福建,然後轉徙潮汕。其中有單家獨戶的移遷,也有鄉親族友結伴落籍潮汕。他們經過艱苦創業與繁衍生殖之後,聚族而居,逐漸形成宗族村落。為了紀念先輩,弘揚祖德,凝聚宗親,禱求祖靈庇佑,”村莊便建立了宗祠,俗稱祠堂。宗祠內安設神龕,神龕裏擺放先人的“家神牌”。這些被認為是封建遺物的東西,已在解放初土改及以後的破四舊被徹底銷毀。原來的神龕約三四米高,寬一米半左右;家神牌約一市尺高,寬三市寸。家神牌由兩塊木片合成,外塗黑漆或紅油漆,用金粉寫上已去世的神主姓名。兩塊木片合攏處,寫神主的出生與去世的時日,有的還寫上官職簡歷。始祖放在神龕最高層的中間,其餘的依次逐層排放。宗族大、年代久與人口多的,一個神龕不夠用,就擴至三五個。祭祖時就把祭祀對象的神牌請出放於供桌上。有些地方把祭遠祖和祭近祖結合起來,受祭祀的祖先人數眾多,便開龕門祭拜,不需請出神位。

祭祖是宗族的重大活動,由鄉紳、長老牽頭。祭祖的前一天,就需佈置好祭堂。如在幾台大供桌邊圍上華麗高雅的大紅繡裙,原來節日裝飾宗祠用的橫披、聯、畫等,選合適的張掛。宰殺豬羊也需於前一天下午或晚上進行。

祭祖的當天清早,全豬全羊上架,五牲祭品、糖果饌盒、飯羹茶酒等各種祭品整齊置於供桌之上,前來參加祭祖的男姓子孫後代,衣冠整齊、彬彬有禮地前采參祭。屬於由支系或分支系派代表參祭的,都很講究禮儀,有次序列隊進場,鄉紳、長老、或有官職的祭祖時排在最前面。祭祀開始之前要在祠堂前響“三門銃腳”(地炮)。

總司儀“通”唱禮,宣佈祭禮開始,主祭“宗子”及各司事者就位。司儀唱起鼓、放鞭炮、奏樂,祠堂前的潮劇配合上演呈祥吉利的“五福連”劇碼。此時,鼓樂喧天,嗩呐高奏,鞭炮聲轟隆隆,震天撼地,呈現一派熱火朝天的激動人心景象。接著由司儀唱“盥洗”(洗臉洗手),引祭者導引主祭盥洗畢重定,又根據司儀唱禮“上香”,引祭者再把主祭導引至供案前上香、酹酒降神(請出神主)、獻茶、獻檳榔(以橄欖)、獻毛血、獻寶帛(元寶錢紙—類)。整個祭祀儀式,都是司儀先唱禮,然後由引祭者導引,主祭再按唱禮內容,完成相關奉祀禮儀。主祭在奉行各項祭拜禮儀時,都要跪下叩首、再叩首、三叩首。參祭的所有人員則在聽讀祭文和“飲福受胙”(胙,祭祀時供的肉)儀式時跪下,至最後“辭神鞠躬拜”也要跟主祭一樣三叩首。

祭獻禮儀包括上香、讀祝文、奉獻飯羹、奉茶、獻帛、獻酒、獻饌盒、獻胙肉、獻嘏辭(福辭)、焚祝文、辭神叩拜等。有的地方在焚帛燒錢紙時,主祭要在神前獻上一杯酒,然後由禮生送至焚帛處,將酒酹在上面,酹時將酒滴成一“心”字,以示祭者獻上錢帛之虔誠。在祭祀過程的重要環節,還幾次鳴鑼擊鼓或弦樂伴奏,為祭禮增添熱烈氣氛。

祭禮結束後,將豬肉、羊肉等祭品分給參祭代表。也有將祭品用於宴請參祭人員,只給少數的行祭人員與鄉紳、長老等發點祭品。

祭祖習俗在解放後已消失,但在東南亞國家仍保存這一禮儀。如泰國林氏每年冬至前三天在曼谷林氏大宗祠舉行全泰國林姓潮人的祭祖活動,每次都有三千多人參加,並演潮劇和歌舞,十分熱鬧。他們上午舉行祭祖,下午則舉行助學與獎學活動,由林姓的泰國僑領給讀大學的林氏子孫發送獎學金。

 

祭祖謁祖:

潮汕人口密集,多聚族而居,城鄉祠堂林立。舊志記載,營宮室必先祠堂,明宗法,繼絕嗣,重祀田,各大姓巨族,多建有大宗祠堂祀遠祖,富有者也多為高、曾、祖、父四代近祖建祠堂,少數還有為自己建祠堂者。

祠堂是施行宗族倫常的法地。祖宗生辰忌日以及年節的祭拜,是凝聚宗族的經常性的有力方法。

祭祖有族祭家祭兩種。族祭即祭遠祖,一年春秋二祭或一祭一掃墓,都是很隆重的。潮汕各地宗族多置公蒸產業,主要是祀田和學田,用於祭祀者為多。在祠堂舉行的族祭多在春分或冬節,掃墓多在清明。族祭多請戲班或紙影班演出。祭之日,全族老大或全族男性成年子孫,或各房裔代表,衣冠齊整,聚集祖祠祭拜。族祭禮品豐盛,全豬全羊,五牲三饌,糖餅粿品,林林總總。除公祭遠祖禮品外,同祀一龕的各房後代祖先,各房裔也具祭品分列兩旁,既祀遠祖,也拜近祖。正式祭禮多在淩晨即子時舉行,實際上自上半夜入晚開始即進行祭祀活動。先是在入晚後,舉行宰牲禮,即宰一豬一羊,從豬耳朵後取血數滴置酒杯中,再取羊毛數根混入,埋於祠堂天井牆沿,稱為瘞毛血,意在告訴祖宗祭品是“潔牲”,以示虔誠。

另要在天井設香案,祭告天地。入晚之後,祠堂裏燈燭輝煌,各供桌的祭品俱已陳列齊整,祠堂前的戲班、紙影已經演出,呈樣獻瑞一類的戲出(俗稱“四出頭”,今稱“五福連”),已經在向事主的祖先致敬了。子時祭禮開始,連珠鞭炮齊鳴,地炮(俗稱大銃)三聲動地,嗩呐高奏,鑼鼓喧囂,通、引、禮生、宗子諸執事就位。通是總司儀;引是引祭者;宗子是主祭者;禮生是誦讀祭文詁文者。司儀唱禮,參祭者依輩序排列就位,引祭者先引主祭者“盥首淨巾”(洗臉洗手,就位焚香上香。先是薦饌,主祭者祭酒,雙手捧酒杯,按“心”字動作,先三點,後半弧,寓祭天祭地祭祖先,表誠心之意。之後,主祭者三叩首,接著參祭者一齊跪下,聽禮生讀祭文、詁文。祭文是述主祭者名字,祭祀的時間、物件、原因、祭品的內容和虔誠之心的文字;詁文是代祖先訓示子孫的文字。

祭禮完畢,天亮之後分胙肉及午宴(俗稱食祖公桌)。分胙肉依功名學歷地位輩份年齡分級。民國時期進士、舉人、秀才一類功名人物逐步減少,常按大學、高中、初中、小學畢業及軍政職級分配,其餘無功名職級者,也依年齡、輩份分配,有各戶均分一點者,俗稱“食興燈(丁)”。一些大姓巨族,有在城市建大宗或聯宗祠者,如汕頭市在二、三十年代建了許多姓氏的大宗祠。此類大宗詞,如有祭祖,其規模更大,多有大戲班連台演出,許多顯貴都來“光宗耀祖”,還有軍警助威,成為當年一種奇特的社會現象。

家祭一般規模不大,由於是近祖,子孫不太多,有祠堂公廳者,也多不舉行大祭,而是逢生辰忌日和年節祭拜,稱為設供。家祭時,男女子孫媳婦都可來拜,也不穿常服。窮苦人家,孤房獨戶者,微燈暗燭,也仍一樣跪拜。這就是舊志所說:“祭品豐約量其力,無有廢而不舉者。”

謁祖是臨時的大祭。雖也有大型小型之別,但全豬全羊不可少。因為這一臨時的謁祖,大都是較大喜事要向祖宗報告,感念祖宗恩德。成婚和添丁的謁祖,多屬小型;升官和登科的謁祖,多屬大型。廢科舉之後的民國時期,有些地方為沿習舊例,以高等小學畢業生例比“秀才”,為了名譽和實利,許多人也樂意得個例比的科名。華僑致富回鄉者,也常有謁祖並宴請宗親之舉,且演戲慶賀,稱為演順風戲。有的宗族與外姓外族糾紛,或打官司得勝,或械鬥得勝,或誓與之絕交,或族中出現“不肖子孫”,均視為需要臨時進行謁祖的大事。此時,祠堂就是宗族的司令部,決策的議事廳,宗族觀念輻射全族子孫,姓氏的大旗覆蓋全族的小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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