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譜價值與應用
家譜起源
家譜,是一種以表譜形式記載一個以血緣關為主體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蹟的特殊圖書體裁。產生於上古時期,完善於中古時期。三千多年來,家譜在不同時代,顯現出不同的形態,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古往今來,先民們編製了難以數計的各類家譜,流傳至今的尚有二萬餘種,其內容之豐,價值之高,很值得我們去認識與瞭解。
古往今來,在祖國廣闊的土地上,散居著多少大大小小的各個家族,他們都有各自共同的祖先,血緣關係將他們牢固地聯繫在一起,同呼吸,共命運,雖然有了貧富差異,但這並不妨礙他們共同居住在同一塊土地,即使戰爭、瘟疫和各種自然災害,也不能將他們分開。這些家族構成了中國古代社會的基礎,氏族是一個大家庭,國家是一個最大的家庭,園王或皇帝是這個家庭的家長,百姓是這個家庭的子民,家長利用各種手段和相當於血緣關係的紐帶,維持和統治著自己的國家。
為了能使統治得到延續和穩定,權力更替和財產的繼承能夠平靜實現,不致落入外人之手,無論是國家還是各個家庭都十分重視血統的純淨,為此,記錄血緣關係和血統世系的譜牒就應運而生。早在中國進入夏朝,王室就有了記錄自己世系的譜牒,這就是夏王的家譜。商、周王室也都有自己的家譜,後人曾加以整理,編成《五帝德》、《帝系》、《五帝系牒》、《世本》等通代譜牒,漢代司馬遷在創作其不朽的史學著作《史記》時,就曾參考並仔細研究過這些資料,寫成《五帝本紀》、《夏本紀》、《殷本紀》、《周本紀》、《楚世家》和《三代世表》,完整、系統而具體地記錄了黃帝、顓頊、帝嚳、堯、舜等五帝的世系和夏、商、周三代王室及楚王室由始祖而下的本支歷代世系。同時,司馬遷還根據春秋時期各國國君的家譜,編成《十二諸侯年表》。遺憾的是,這些原始的家譜文獻由於年代久遠,早已失傳。今天,我們只能見到後人整理的本子和司馬遷《史記》中的記述。
令人欣慰的是,在傳世的甲骨文中,卻保留有目前世界上最古老、最原始的實物家譜。據學者的研究和釋讀,共有三件可以確認為是最古老的家譜,一件最早見於容庚等編的《殷契蔔辭》中,一件最先收錄於《庫、方二氏藏甲骨蔔辭》中,一件最初見於董作賓的《殷虛文字乙編》。第一、第三件文字不多,價值相對差一些,第二件為一大片牛肩胛骨,今藏大英博物館,是一個極為完整的、典型的家族世系,全片共十三短行,每行一句,除第一行為五字外,其餘十二行均為四字,行間無直線,據陳夢家先生在其《殷虛蔔辭綜述》一書中釋文為「兒先祖曰吹,吹子曰,子曰,子曰雀,雀子曰壹,壹弟曰啟,壹子曰喪,喪子曰養,養子曰洪,供子曰禦,禦弟曰,禦子曰,子曰。」並將這個甲骨片定為武丁時代所刻,武丁是商代第十世二十三任國王,距今大約有三千二百餘年。這件家譜一共記錄了十三個人名,其中父子關係的十一人,兄弟關係的兩人。也就是說,這件家譜記錄了這個家族十一代的世系。通過這件家譜實物,我們可以這麼認為,遠在三千多年前的商代,我國就已有了以表格形式記錄家族世系人物的家譜了。此外,這三件實物資料上的人名,均不見於商代先公先王譜系之中,顯然,他們都不屬於商代王室成員。由此又可得出這麼一個結論,早在三千二百多年之前,不僅王室,就是其他的一些顯貴家族,也已有了本家族文字記載的家譜了。「庫一五○六」家譜共有十一代世系,以每一系三十年計,這個家族有家譜的歷史又可上推三百餘年,這個家譜年代之早,不僅在中國,而且在世界歷史上也是絕無僅有的。
除了上述三件家譜實物之外,在現存的甲骨文中,還有不少商人求禱或祭祀列祖列宗而形成的祭祀譜。這些祭祀譜,原意是為祭祀用的,它們有的求禱於自己的祖先,有的記載受祭各先祖的名字,有的則排列各先祖的受祭日期,從而形成了一連串的世系,這些祭祀譜上往往還有諸如祈禱用語,祭牲數目,祭祀日期等內容,因而,它們與專門記述家族世系的家譜有所不同,然而由於它們記載的均為同一家族的世系人物,並逐代排列,有條不紊,則與家譜性質又有些相同。由此,我們基本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這些祭祀譜是家譜的初級形式,它所記載的家族世系資料,為專門家譜的撰修提供了可靠的資料保證,從某種意義上,也可以說商代的這些祭祀譜,是一種原始形態的家譜。
在現存的商朝末年的青銅器中,也有一些專門記載家族世系的資料,不過沒有上述甲骨資料典型,這裏也就不加介紹。
甲骨文和金文中世系的記載,僅僅可以認為是我國現存最早的使用文字記載的家譜形式。我們知道,在人類社會發展史上,文字並不是唯一或最早用於記事的方式。在文字沒有產生之前,人類的祖先就普遍採用結繩和口述的形式來記述家世,這就形成了兩種更為古老,更為原始的家譜形態。這些原始形態的家譜,在一些文明程度比較低的民族中,曾一直沿用或殘存到近代或現代,成為民族家譜中兩種很重要的組成形式。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除漢族之外的五十五個少數民族,由於各種歷史和社會經濟原因,進化和文明程度也不一樣,五十五個少數民族中,大約只有二十餘個民族有自己的文字。回族、滿族等民族,都有自己獨立的文字家譜著作,另有一些諸如蒙古族的民族文獻中記載了一些本民族著名人物的家族世系,在沒有文字的少數民族中,如鄂倫春族、錫伯族等有自己的結繩家譜,通過結繩來記述家族世系和歷史。更多的還是處於口述家譜時代,家族和氏族的世系或由專門的神職人員如巫師記誦,如普米族、哈尼族,有的則由本族中老人定期向全族人講述,如怒族、僳僳族、苗族、阿昌族、彝族中的黑彝等。
家譜價值與利用
中華民族有家譜的歷史已經有三千多年了,在這漫長的歲月裏,我們的祖先編製了難以數計的家譜,這些家譜在他們的時代,在他們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發揮過一定的作用。從商周到漢代,家譜的主要作用是祭祀祖先、證明血統、辨別世系,同時,又是權力和財產繼承的依據。進入魏晉南北朝的門閥社會後,家譜在政治、社會生活方面的重要性大大增強,家譜的主要作用是證明門第,做官以至婚姻嫁娶,社會交往都是以家譜為依據,家譜已由家族文獻轉而成為一種政治工具。隋唐兩代,取士多由科舉、家譜在選官方面的政治作用削弱,但在婚姻等方面的作用增大。宋代以後,取士、婚嫁不看重門第,各社會階層的成員升降變遷也很頻繁,家譜的政治作用基本消失。編修家譜成為家族內部的事情,家譜的作用也隨之發生變化。宋元明清幾代家譜的纂修主要是為記錄家族歷史,純潔家族血統,尊祖、敬宗、陸族、團結、約束家族成員、教育後代,提高本家族在社會中的地位和聲望,家譜的教育功能增強,家譜中大量出現家族祖先的善舉恩榮和各種家訓、家箴,對於傳播倫理,穩定社會秩序發揮,一定作用。因而,家譜的纂修無論是唐代以前還是宋代以後,往往都得到政治的支持和鼓勵。此外,明清兩代科舉取士,各地中舉名額都有一定數額,一些考生往往冒移籍貫,避多就少,以期容易考上,為此,經常引起訴訟,家譜此時又將發揮證明作用。清代旗人襲爵、出仕,需要出示家譜以為憑據,這也可以看作是家譜政洽作用的一點殘餘吧。
在當今時代,家譜作為一種歷史文獻,對於我們瞭解過去仍有著重要作用。它的價值大致表現在如下方面:
首先,對於古代人物研究,具有相當權威的資料價值。我們知道,查考古代人物,主要是通過正史中的傳記、古代的文集、筆記和方志等。一些不太有名的人物,在這些資料中就很難找到,有也是寥寥數語。即使是一些著名人物,有時也存在這樣的問題,很難滿足人們對於人物研究的需求。家譜就不同了,家譜的特點是記錄家族人物,在世系錄中於每人之下均注明屬於何支、何房、名、字、號、行第、生卒年月日時、亭年、妻室、子女、墓地,尤其對功名、官階等記載較詳,藝文中還收錄了有關行狀、傳記、墓誌等資料,重要人物還專門寫有傳記。這些資料,其中雖然會有溢美之詞,但大多數內容是可靠的。通過家譜,我們不僅可以知道我們所要瞭解人物本身的情況,還可以瞭解他的世系,即祖先情況和子女情況。近年來,學者們研究的目光逐步投射到家譜,利用家譜資料,糾正了過去歷史人物研究中的很多疑點。如有人利用《五慶堂重修遼東曹氏宗譜》,考證出《紅褸夢》作者曹雪芹的祖藉是遼陽,後遷居瀋陽,不是通常人認為的河北豐潤,曹雪芹的先人原為明朝軍官,在戰爭中投降了滿人,開始隸屬於漢軍旗,後改歸滿洲正白旗,使得紅學研究中幾大疑點之一的曹雪芹的祖籍和旗籍問題得以解決。又有人通過泉州《林李宗譜》考證出明代思想家李贄原姓林,名載贄,他父、祖都信奉伊斯蘭教,本人也有阿拉伯或波斯血統。此外,近年來,如《洪氏宗譜》、《辛氏宗譜》、《紫陽朱氏建安譜》、《岳氏宗譜》、《楊家宗卷》、《宋氏宗譜》、《富田文氏族譜》等家譜的陸續發現,給我們瞭解和研究洪秀全、辛棄疾、朱熹、嶽飛、楊家將、宋應星、文天祥等歷史人物的早期生活以及他們後人的事蹟提供了許多寶貴資料。
第二,對於人口研究,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家譜中的世系,是家譜中最基本的部分,對於族人的出生和死亡,都有詳細記載,比官方記載要詳細而可靠得多。通過家譜我們可以瞭解到本家族各個時期的人口數量,人口的結構,人口的增減速度、原因,人口的社會構成、職業、文化狀況、婚姻狀況、壽命等等。比如從清代玉牒中,我們可以統計出這麼一個數字,清朝的歷代皇帝一共生有一百零三個皇子(不包括皇帝),八十二個皇女,可是他們的平均壽命,皇子為三十二歲、皇女為二十六歲,大量死於五歲之前。如康熙皇帝共有三十五個皇子、二十個皇女,五歲前死亡的皇子有十二人、皇女十人;活到十八歲以上的皇子只有二十人、皇女八人。其餘的皇子、皇女中,又大部分死於四十歲左右的中年。皇家的衛生條件和生活條件要比民間優越得多,可還有這麼高的死亡率,尤其皇族女子死亡率比男子高,平均壽命比男子短,這種現象很疽得研究。這類資料,除了家譜,是無法從其他方面獲得的。
第三,對於移民的研究,提供了第一手資料。任何一部家譜都要記錄族源和遷徙情況,由何處而來,遷居原因,經何處而至此地。此外,家族定居後又有那個支房遷出,遷移的原因、數量、遷居何處、移民生活、移民與當地土著的關係,遷居後與本房的關係等,都有記載。近年來,在海外華僑和港、澳、臺同胞中,掀起了一股尋根的浪潮,他們的祖先,當年因為各種原因背井離鄉,在異國他鄉定居下來,娶妻生子,繁衍後代,可是他們的根還在大陸,他們想瞭解祖先的情況,一有機會他們就要返鄉認宗。1988年,菲律賓前總統柯拉蓉.艾奎諾在訪華期間,就曾專程去其曾祖父許玉宋的故鄉福建省龍海縣鴻漸村認祖。隨著海峽兩岸交往的增多,大批臺灣同胞回大陸探親尋根。臺灣的早期移民,大多是從陝西、廣東、福建去的,尤其以福建為最多。有人對福建省的家譜資料進行研究,瞭解到福建移居臺灣的最早記載是兩宋之交的蘇姓。早期大陸移居臺灣共經歷了三次高潮:第一次是明末天啟年間,泉州、漳州一帶貧民遷居臺灣達三千多人,崇禎年間又有數萬人,這是一次有組織的移民。第二次是鄭成功收復臺灣後,跟隨鄭成功而去的。第三次是康熙年問清政府統一了臺灣鄭氏政權,開放海禁,移民人數多達幾十萬。從有關家譜中,我們可以瞭解到,移民的人數、成分、原因,他們的婚姻狀況,分佈特點及與大陸關係等。
第四,對於古代宗族制度的研究,提供了最基本的資料。宗族制度是古代宗法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古代王朝統治的基礎,也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內容。家譜中對於古代宗族制度的介紹和體現是非常全面的。家譜中記載了有關宗族的構成、祠堂的組織、結構、職能、祠產的類型、數量、形成、經營方式和收入用途。家譜中的族約、宗規、家訓、家箴,是用古代的倫理道德來約束族人的思想觀念。祠規、家禮規定了各種祭祀、婚喪禮儀。神權族權和夫權在家譜中都有根明顯的體現,這些資料,在其他類型文獻中是很難這麼集中的。
此外,家譜資料還對地方史、家庭結構與功能、社會結構、婦女地位、優生學、民俗學、經濟史、科技史、宗教史、中外關係史等問題的研究具有極為重要的價值,提供了大量的資料。實際上,家譜的價值,古人就已給予了很高的重視,南北朝時期裴松之注《三國志》、劉孝標注《世說新語》、魏收著《魏書》、歐陽修撰《新唐書》,就曾大量地使用了家譜資料。宋人鄭樵,清人章學誠,近人易熙吾等也都對家譜的價值作過介紹和評價。
然而,由於家譜是私人纂修,有些記述往往華而不實,言過其實,尤其是先人功名、宦蹟、婚姻等,有的甚至是捏造的,這部分內容我們在使用中要注意鑑別,不可盲從。但是,家譜中的主要部分,如五世內的世系、宗規、家訓、祠堂、人曰、藝文等方面的內容,一般還是可信的。在使用時還需注意家譜為幾修,所用資料是照錄原件還是新近加寫的,對不同時代的資料區別使用,這也有助於提高資料本身價值。總而言之,家譜具有根高的資料價值,也同時存在一些不實的內容,問題是在我們使用家譜時,一定要注意。區別對待,去偽存直。
家譜纂修
因為家譜能夠證明一個人的身分,在社會政治、經濟、文化中具有重要作用,所以歷代都重視家譜的編修。唐代以前,家譜的政治作用比較明顯,選官、婚姻、人際交往都離不開它。為了保證家譜的權威性,家譜往往由政府纂修,由政府設置專門的機構「譜局」保存,以備必要時查驗。宋代以後,家譜的政治作用削弱,但記錄家族歷史,純潔家族血統,團結約束家旅成員,教育家族後人以及提高本家族在社會生活中的聲望、地位的作用增強。除了皇帝的家譜玉牒為政府所修、政府收藏之外,宋代以後的家譜均由私人修撰,政府不再幹預,也不負責收藏保管,直至清代,政府才對家譜中的行文和格式作出一些規定。在清代,滿族人家譜尚具有一些政治作用,旗人襲爵、做官都需要出示得到官方承認的家譜作為證明。與唐代不同的是,旗人的家譜是由家族自己纂修,自行保存,需用時只要送交官府查驗就行了。
宋代以前纂修的家譜,因年代久遠,現在已基本亡佚,無從考察其纂修情況,我們只能從前人記錄中略為瞭解一些。流傳至今的古代家譜,大多是明清兩代纂修的,我們從中可以對明清時代的家譜纂修情況有一個大致的瞭解。
明清時代,雖說纂修家譜是私人之事,但由於家族是社會統治的基礎,家族穩定,社會也就容易安定。因此,政府對於建家廟、修家譜之類力加強家族團結的事情大部採取支持與鼓勵的態度。歷代玉牒的纂修,也起了間接倡導的作用。明太祖在位時,就曾為自己的家族編修家譜。以前沒有編修家譜習慣的清王朝,入關後僅十二年,即順治十二年,就提出要為自己的愛新覺羅家族編修家譜。在明清兩代的家譜和有關文獻中,不斷見到政府當局鼓勵纂修家譜的記載。
明清時代的家譜纂修年限的時間長短沒有統一規定,基本上處於自發狀態。但不管時間長短,都必須在一定時間內續修,以保證家族血緣延續的完整記錄。如清代玉牒,皇帝規定每十年續修一次,其餘私人家譜,一般是三十年續修一次;也有的是十五年一小修,三十年一大修;還有一些家族規定,分支家譜五年一修,合族的公譜十年一修。修譜問隔最長的是武進城南張氏宗譜,規定三世一修,每世通常三十年,也就是九十年續修一次。孔子家譜也是三十年一小修,六十年一大修。總之,不管多少年一修,應到時即修,到時不修,子孫會被人視作不孝。當然,如果因戰亂、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沒能如期續修者,重修時也應在新修家譜的序文中予以說明。
家譜的纂修,通常是由家族中負有文名或職務最高的退休官員主持,也有由族長主持,成立一個臨時性的修譜機構,安排好有關修譜各方面的人手,然後向全家族包括已經遷居他鄉者發布榜文,要求盡快將近期的各種資料報來,然後加以彙總,也有的是在各支房譜基礎上進行彙總。修譜的經費,一部分來自祠堂公產,一部分由家族成員捐納,捐納數目有一個最低限額,有違抗不交者,依家規嚴處,甚至給予不准登記入譜,或家譜修成之後,不讓領譜,也就是說給予開除家族的處分。所以修譜之時,再窮的族人,也會按時繳納。家譜修成後,先請名人作序,以弘揚光輩祖德。在清代文字獄盛行的時期,大多還要迭官審查後再行刻印,以防有違礙文字導致不可收拾的後果。家譜刻印完成,這是全家族的一件大事,通常要舉行祭譜儀式,在祠堂裡擺酒慶賀,有時還要請戲班唱幾天戲。然後,將一份家譜供在祠堂,其餘按編號分給族人保藏,並留有記錄,定期檢查,如有損壞,則予訓斥,如若出賣或供給外姓閱讀或傳抄,那更是大逆不道,輕則除名出譜,重則送官懲辦。如果是一些大家族的分支,則還要將修好的家譜送一份至大宗家族中備案、保存,如各地孔姓家族修成家譜後,都必須送一份至曲阜孔府,以備日後孔府修譜時收入。三十年後,這個過程再重複一追,每一遍的內容都不完全相同,為了有所區別,現存的家譜大多標上「續修」、「幾修」字樣。據筆者瀏覽所及,普通家譜續修最多的有二十多修,清代皇帝家譜「玉牒」則續修達二十八次之多。
家譜纂修的資料來源,通常是日常積累,一般情況每年正月家族成員要到祠堂聚集,將去年各家的人口變化情況,用墨筆登記上譜,新生兒在各自派系下,登記上出生年月日時、行第,由於舊時規定,小孩五歲入塾開蒙讀書時,方由父、祖、師賜名,因而,此時只能登上小名。有娶妻者即在其名下登記娶於某地、某人之女、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時,嫁女者注明嫁於何地何人,死亡者注明死亡年月日時、壽數、葬地等,這個程式稱為「上譜」。所上之譜作為日後修譜的底譜,由於是用墨筆書寫,通常也稱「墨譜」。有的地方不一定一年上譜一次,有些家族規定,新生兒出生三日、死亡者半年內即要上譜,遷到外地的族人,每年也要向宗祠彙報一次其遷居地和人口鑾動情況,即使是皇族也是如此。皇室成員每年正月初十將人口變動情況造冊報送專管皇室事務的宗人府,清代中期以後,皇族成員數量劇增,一年報一次的工作量太大,又改成三個月報送一次,一年四次。嘉慶年問,一批皇族成員遷回滿族的發祥地盛京(今遼寧瀋陽),他們則規定十年向北京宗人府報送一次人口變動情況。
除了日常積累之外,資料的來源還有:各支族所修的家譜資料,支族修譜時間一般短於合族修譜,修成之後也要迭一份給總族,以備修合族譜時採用。此外,還可以利用各種宗祠契約、文書、檔等,傳記資料則可抄錄各種史書、方志、碑傳文等,先祖資料和以前世系,則可直接採用以前修成的家譜,只要略加考證就行。
在家譜纂修中,通常對資料的收入和使用有一些具體規定,其中主要是對家族成員的收錄方面。我們知道,古代纂修家譜,最重視的是血統世系,其主要目的是為了明血統、序昭穆,因而,對防止「亂宗」之事,非常重視,為了保證血統純淨,對一些特殊人物,例如:家族成員沒有後裔,如果抱養的是親兄弟的兒子或家族中血緣較近的,可以入譜,但須清楚注明抱養於何人。如果抱養異姓人為後,則一律不准入譜,私生子雖然有血統關係,但屬傷風敗俗之事,也不能入正譜,只可入附譜,並於名下注明「養」的字樣;對於未成年而死亡者,具體家譜規定就不一樣。未成年而死亡稱之夭折,據古代禮教的規範《儀澧.喪服傳》規定,十六至十九歲死亡者稱長殤,十二至十五歲稱中殤,八至十一歲稱之下殤,八歲以下者祠為無服之殤。一般來說,下瘍以下是不入譜的,中瘍以上可於其父名下注出。妻子和繼妻可入譜,妾必須生子方可入譜;入贅之人如改本姓,男的削去字行,異姓者則一律不書,兒名下注「養」字,以上諸種規定,都是為了保持血統的純淨。
家譜纂修的另一個特點是隱惡揚善,如果家族歷史上出過什麼著名人物,受過何種褒獎,或有奇才異行,為家族爭光者都要大寫特寫。婦女本來在家譜中是沒有什麼地位的,但如果是節婦、烈女,受到政府褒獎,立了牌坊,則被視為全家族的光榮,家譜上要專闢一處,詳細書寫。可是,一個家族中難免有不肖子孫,直接寫上,則有辱家聲,一般採用除名的方式,俗稱「出族」、「出譜」。除名這種方式由來已久,班固《漢書.景帝本紀》中明確記載吳王劉濞等為逆,除其籍,毋令汙宗室。南朝梁武帝,因其長子蕭綜在前線投敵,不得已將其除籍。《新唐書.宰相世系表》最末記載:「侯希逸亡其世系,李輔國中官也,僕固懷恩叛臣也,朱泚、王建、朱全忠皆削而不載。」具體何種人出譜不書,各個家族有自己的規定,其中尤以清光緒年間何乘勢等所修的《方何宗譜》規定得最為詳細,一共九種人削名不書:男子為樂藝、僧、道、義男、奸盜、過惡、並犯祖塋、盜賣墳地、嫁娶不計良賤;另還有六種屬於冒大不韙之事,只要沾上其中一點,也都削名不入譜。第一、棄祖:凡杵逆不孝,兇暴橫行,毆打兄弟致殘者,毆打族人致死者,嫖妓所生的兒子等,都屬棄祖,一律不准入譜。第二、叛黨:藐視國法,參加叛亂,大逆不道,以至欺君蠹國虐民者和為吏舞文弄弊,連累宗族者都屬叛黨類,同樣不准入譜。第三、犯刑:犯法受刑者,或無故將人縊死還想抵賴逃脫者都屬犯刑,也不能入譜。第四、敗倫:亂倫、同姓通婚等都不能入譜。第五、背義:其中與娼、優、隸、卒結婚的,丟失家譜者,修譜時不肯出錢者都屬背義,不入譜。第六、雜賤:為人奴者,或從事娼、優、隸、卒等職業者,都屬自甘下賤,不入譜。
古代的家譜纂修,出於抬高家族地位和聲望起見,在追溯先祖時,必然要上溯到一個名人或皇帝方才罷休,哪怕是冒認攀附也行。如果我們僅從家譜來看歷史,我們可能會得出這樣的有趣結論,歷史上的壞人都是既沒有祖先父母,也沒有子孫後裔的。這種自抬身價,炫耀祖先的陋習,從漢代起就已存在。魏晉、隋唐以至明清所修家譜,大多如此,姓蕭的必為蕭何後人,姓範的定是范仲淹之後。同時,在敘述家族籍貫時,大都往本姓最有名的發祥地靠近,徐姓的郡望必是東海,王姓定是瑯琊,李姓必稱隴西,劉姓則大書彭城,周姓都是汝南等等。至於如何傳下來的,則又語焉不詳,似乎不如此這般,就不能在社會上安身立命似的。即使一些著名人物也不能擺脫此習俗。明太祖朱元璋奪得天下後,要為自己修家譜,可是自己出身貧窮,沒有顯赫的家世,也想冒認個有名的祖宗抬高身價,朱姓在歷史上最有名的人物是南宋大理學家朱熹。主意還沒拿定,一天,見到一個姓朱的小官吏,朱元璋問他,你的祖先是不是南宋的朱文公,回答說不是。朱元璋這才醒悟,一個小官吏尚且不肯冒認名人為祖宗,我作為一國之君又何必呢,這才打消了念頭。此外,在家譜行文中也經常使用一些與身分不符的僭越之詞,這些詞本是專為寺王所用,如先祖始遷稱為開基,置辦產業寫作創業,蓋房稱啟宇,家道中落又再恢復稱中興,墓穴稱龍形、鳳形等等,其結果除滿足一時虛榮心外,可能還會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煩。至於行文中沒有做過官捏稱做過官,小銜稱大銜,婦女無品級而漫稱淑人、孺人等等,更是常事。這些行為給家譜的嚴肅性帶來了很大危害,影響了家譜的史料價值。
唐代以前家譜的政治作用較強,而北方又是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豪門勢族大多出於北方,因而,官修的家譜以北方居多。宋代以後修譜為個人之事,政府不再幹預,修譜必須以一定的經濟、文化水準為依託,南方的經濟、文化相對發達,人民的歷史意識較強,因而,宋以後家譜纂修南方多於北方。總的來說,是內地多於邊疆,漢民族多於少數民族。
從家譜纂修的體例上看,前代家譜側重於世系,後代家譜側重於人物和事蹟,所以,續修的家譜通常比前修家譜增加了很多內容和篇幅。雖然後代家譜的直觀性不如前代強,但其保存資料較多,價值也相對高一些。
近幾十年,臺灣、香港以及東南亞和西方的華人社會中,尋根、認宗、組織宗親會、新修家譜已成為一股潮流,並且還有不斷擴大和深入的跡象,其中尤以臺灣最為活躍。原先臺灣的家譜數量較少,近二三十年來,臺灣掀起了新修、續修家譜的活動,家譜研究也很深入,就連大學中某些中國通史課程的老師們也指定學生寫製各自的家譜作為作業。1981年,臺灣《聯合報》文化基金會成立國學文獻館、從香港等地和國外大量蒐集家譜資料,並複製了美國猶他家譜學會所藏的中國家譜膠卷,以提供公眾使用,更刺激了臺灣新修家譜的風氣。因而,短短三十年間臺灣收藏的家譜達到相當數量,據1987年臺灣省各姓歷史淵源發展研究會出版的《臺灣區族譜目錄》記載,大約有各種類型的家譜資料一萬零六百餘種。
家譜流傳與收藏
唐代以前的家譜,由於政治作用較強,因而修成之後,大多要繳送一份由政府收藏,這從殷墟商代甲骨中家譜資料的出土就可看出。秦漢兩代,皇室家譜均由專門機構宗正管理。民間修譜,也應呈送政府有關機構。魏晉南北朝是我國最重譜牒的時代,無論是選官,還是婚姻,首先要查驗的就是譜牒,政府設置了專門機構「譜局」,編修和管理各種譜牒。民間自修,同樣要上呈官府,收藏在尚書省的戶曹,或專門的「籍庫」、「譜庫」中,作為日後選官的依據。南朝時期的目錄也開始著錄譜牒,蕭梁時期阮孝緒所編的《七錄》之中,就專門設置了「譜狀」類,收錄各類譜牒四十二種,一千餘卷。日後的各種目錄中,大多專立譜牒一類。政府負責蒐集、管理和編修譜牒,在唐代仍然是一種主要方式。
政府集中收藏和保存譜牒,既便於管理和使用,也便於保存,使得譜牒的修撰趨於標準、統一。然而,政府藏書遇到戰爭,照樣難逃厄運,西漢未年的綠林、赤眉之亂,東漢未年的黃中和董卓之亂,西晉的八王之亂,北魏的爾朱榮的河陰之變,蕭梁的侯景之亂,隋未農民起事,唐代安史之亂和唐末農民起事,都曾將政府的藏書和檔案(包括政府所藏的各類譜牒)付之一炬。不同的是,唐代以前的歷吹戰亂過後,由於譜牒在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政府通過各種方式很快得到了恢復。而唐期未年,黃巢起事過後,晚唐茍延殘喘一段時間,五代十國,紛起並立,亂世之中,家世譜牒已沒有意義,選官、聯姻全靠實力做後盾,政府管理和修撰譜牒已沒有任何意義,政府所藏的譜牒再也沒能得到恢復。這也是唐代以前的譜牒現已失傳的原因之一。
唐朝還有一種情況,由僧侶掌管州縣鄉裏的譜牒。敦煌遺書中保留了很多這方面的實物資料,很多殘牒上都注有「釋惠雲等牒」,「釋讋惠雲紹宗等牒」字樣。江南某些地區,一直到近代仍存在這種現象,各家族在續修家譜時,必先到有關寺廟查考先人世系和族人生卒日期。周圍居民添丁進口,也要去有關寺廟報知生辰八字和姓名,若有死者,寺僧自動來發給牒文,略述死者生卒年月日時和簡單事蹟,然後再殯殮,牒文底稿則抄在寺廟中的「尊主簿」永久保存。若有外地人死亡於當地,則僅將死者姓名與死亡時間記錄於寺廟中的「錄鬼簿」中。美中不足的是,寺廟藏譜從不刊刻流傳,因而,一旦遇到不測,則蕩然無存。如長興縣吉祥寺曾藏有唐至清的有關家譜,十分完整,可在抗日戰爭時因火災燒得片紙不留。經過近百年的戰火與動亂,現在已很難有哪個寺廟能保存較完整的家譜資料了。
宋代以後,選官不再看家世,婚姻也很少講究門閥。因而,政府已無興趣,也無必要繼續收藏和編修各類家譜了。從此之後,政府除了設置專門機構編修皇帝家譜即玉牒之外,所有各類家譜,均由民間自己編修,自己保存與收藏。修成的家譜一般保存在祠堂和私人手中。也有家族分支修成支譜後,要交送一部給本家族的總部保存,山東曲阜孔府之中,就收藏有全國各地孔姓族人所修的家譜三百多部。
明代以後,家譜被認為寄託有祖宗的靈魂,因而,嚴格禁止外傳,真實的理由也可能是擔心流傳出去後,會給則有用心的人造成「冒宗」的機會,或者是因為修撰時的牽強附會,自吹自擂,給外人提供談笑之資。總而言之,家譜絕對不准外傳,子孫世襲珍藏,奉為傳家之寶,至親好友也不能得見。因而,除非子孫不肖或者極特殊原因,很少流落到外面。擅自借給外人、私自塗改、私自抄錄或私自出賣的,都被視為大逆不道,要受很嚴厲的懲罰。為了保證這個措施得到貫徹執行,很多家族採取了編號發放的辦法,即家譜修成之後,抄寫或印成一定數目,編上號碼,登記後分發族人珍藏。並約定每隔一段時間須將各自保存的家譜帶至祠堂查驗,無誤者發回。如有違犯者,輕則追回家譜,重則還要開除出族,永遠不准入祠和入譜。在傳統社會中這是很嚴重的懲罰。一個人如果被開除出族,那將生不能入祠入譜,死不能埋葬在祖墳,猶如孤鬼,會無所依託,這對一個人在精神上的打擊是極為沈重的。
由於這些原因,家譜的蒐集是極不容易的,明清時代藏書家很多,但基本沒有能以收藏家譜為其藏書特色的。這種情況直到民國年間方才有所改變,一些有識之士鑑於私人收藏不如公家收藏更能長久保存,以及為了促進修譜水準的提高,也將一些新修成的家譜刻印後分送有關圖書館和研究機構,國內一些圖書館開始注意蒐集各類家譜。國外一些機構,非常注意蒐集各種中國資料,其中自然包括家譜,尤以日本、美國最為積極。日本在侵華戰爭中掠奪了一大批中國文獻,美國則利用他在中國開辦的學校和文化團體四處收買。除了我國所藏之外,美國、日本所藏中國家譜都在數千種以上。
據不完全統計,流傳至今的古代家譜,最早的即是甲骨片「庫」一千五百○六等三片,漢代也只留下一些帶有家譜性質的石刻碑文,敦煌遺書中還保留一些唐代家譜的殘頁。據國家檔案局等機構編輯的《中國族譜綜合目錄》統計,國內所藏各種家譜大的有一萬二千餘種,其中以北京圖書館收藏為最多,共藏有各類家譜二千七百七十種,館藏中宋人纂修的有三種,元代纂修的三種,明修二百四十多種,清一千一百六十種,其餘均為民國時所修。其他各大圖書館也多有收藏,不足的是,國內收藏歷代家譜雖然數罩最多,但大多沒有得到很好的管理和利用。
臺灣地區原來收藏的家譜數量較少,但近二十年來,臺灣掀起了新修家譜的浪潮,據1987年出版的《臺灣區族譜目錄》記載,共有一萬零六百多種,絕大部分為近年新作,質量參差不齊。現在,臺灣收藏家譜最多的是《聯合報》文化基金會下轄的國學文獻館,該館成立於一九八一年,宗旨是致力於蒐集流傳海外的中國珍貴書籍,供學術界和社會各界閱讀、利用,家譜是主要蒐集對象之一。他們除向猶他家譜學會複製縮微膠卷之外,還從日本、英國以及香港等地購置了很多,現在有關中國家譜資料的收藏約有六千餘種。此外,臺北的中國文化大學和摩門教族譜服務單位元元也收藏有部分家譜的縮微膠卷,對外供人查閱。
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就十分注意蒐集有關中國的文獻資料,家譜是其注意的目標之一,據日本學者多賀秋五郎所著《宗族之研究》著錄,日本藏中國家譜以東洋文庫為最多,共八百多種;其次為國會圖書館,四百多種;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藏二百多種,此外還有一些單位僅藏數部,總計一千五百多部。
美國收藏的中國家譜也達到了相當數量,據瞭解,哥倫比亞大學收藏有近千種,哈佛大學、加州大學、芝加哥大學也分別藏有數十種或百餘種不等。此外,在美國收藏中國家譜最著名的機構是猶他家譜學會,猶他家譜學會總部設在猶他州鹽湖城東北廟街,一八九四年由那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創立,是一個民間的非營利性組織,旨在為家譜學的研究蒐集、組織和保存有價值的歷史記錄。起初,他們僅蒐集手稿和書籍,自一九三六年後,開始以縮微技術複製各國民族的家譜,中國的家譜當然也在蒐集之列。一九七四年起在臺灣地區蒐集臺灣的家譜資料達三千多種,猶他家譜學會圖書館共收藏有關中國資料達一萬餘卷,另外縮微複製了保存在美國、臺灣、日本、香港以及私人收藏的中國資料十萬冊,其中有關中國家譜的就有五千餘種,範圍包括中國各省市,其中以江蘇、浙江、安徽、廣東數省居多。篇幅大小不一,少的不足二十頁,最多的是一九三七年出版的孔德成主編的《孔子世家譜》四集一百五十四冊,全部拍成縮微膠卷。一套置於距協會所在地二十公里處的花崗石山地下資料庫中永久保存,一套置於圖書館供公眾使用,使用該會圖書、設備均不收費。同時,猶他家譜學會還和四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一千多個圖書館建立了資料交換關係。
家譜避諱與譜禁
避諱的出現,大約是在二三千年前的周代,秦朝時正式確定下來盛行於唐代,最嚴格的還是清代,愈到後期,避諱愈嚴,讀書臨文,皆須避諱。除君主本名及讀者相同或字形相近的字須避諱之外,外戚、異國主和孔子的名字,以及父祖等尊者的名字也須避諱。避諱的方法是改字、改音、缺筆、空字和寫「諱」字代替等。這種特殊的文化現象,一直充斥在辛亥革命以前人們的日常生活和歷代流傳的文獻之中,作為古代文獻之一的家譜當然也不能例外。
家譜中的避諱,在漢代就已出現,據保留至今的東漢時所立的《孫叔敖碑》和《趙寬碑》就可看出。此二碑為他人所立,在行文中對所救人物,大部分稱字而不稱名,這是漢代人避尊者諱而常用的一種方式。漢代以後的一千多年,修譜中一般需要注意的僅僅是避諱問題。可是到了清代,‘清況麥生了變化,修譜時,不僅需要注意避諱,而且對內容、格式也有了些具體要求,一些內容被嚴格禁止,不能違背。皇權的觸角終於伸到這一純粹私人家族的角落中,這就是通常人們所說的「譜禁」。
對纂修家譜進行幹預,發生在清乾隆二十九年時,起因是江西境內大量出現合族建祠現象,幾個本來沒有關係或關係不大的同姓家族,在省城或府城合資建立一座祠堂,供奉所謂共同的祖先,藉以收斂錢財,導致祠產糾紛不斷增多。同時,受當時風氣影響,纂修家譜時都遠攀古代君主作為自己的祖先,人人以華族帝冑自居,行文中經常出現一些僭越之詞。這種情況,引起江西巡撫輔德的注意,根據他的奏章,乾隆皇帝要各地地方官員對所屬地區家譜內容進行審查,並明令禁止不准在省城、府城內合族建祠。原來清朝初年的順治、康熙、雍正三帝,出於維護統治的需要,都是熱心鼓勵各家族纂修家譜的,想以此運用宗族倫理來達到和睦宗族、聯絡疏遠,達到穩定社會秩序的目的。可沒想到,最後會出現的某些後果而不得不採用政治力量進行幹頂。
清代譜禁的內容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
首先,祖先名字如果犯了廟號、禦名、親王名直至孔子名諱的,一律改用同音字以避之。這就是說,很多人要為自己的祖先改名字,這是一件很不舒服的事,可也沒辦法,腦袋和飯碗比死去的名字要重要的多。當然,避諱也不是針對一般人家的,即使皇帝家譜玉牒中寫到皇帝名字時也要避諱,或用一塊黃綾蓋住名字,或只寫廟號、謐號。其次,在追溯祖先時,不准妄自攀援,只能以五世祖為始祖,或以帶領全家或全族遷至當地的祖先為始祖。在清朝,只有皇家是最高貴的,其他百姓均是治下子民,如果攀援到幾十代上百代之外的祖先也是皇帝,以帝族自詡,豈不混淆視聽,引起混亂嗎?以五世祖或始遷當地之祖為本家族祖先的上限,則一切人家最多只能是豪門世家,祖先也是子民,現在仍為子民,心安理得,不存邪念。第三,結構上不准出現「世表」、「博贊」之類,以符合庶民身分。世表、傳贊等是史書體例。世表在史書中只能用於皇帝國戚,達官顯貴,傳贊也不是普追庶民之家所應該使用的。為此,世表一律改成世譜,傅贊取消。同時,譜中還不准刊載祖先畫像。此外,對於明代以來家譜中經常採用的只供形容古代芾王諸侯的用詞,如始遷為開基,置業稱創業,造屋稱啟宇,復興稱中興等僭妄之詞,一律恢復原稱。第四,行文中遇到清代的年號,要換行抬一格寫,有時考慮到不斷換行,太浪費紙張,也可採用在本行空一格再寫,以示尊崇。在行文中如有晚明的年號,一律刪掉,換算成清朝年號,或直接寫明唐王某年或桂王某年。此外,文人惹禍全在筆端,因此,對於家譜中藝文類的文章嚴加審查,只要有違礙文字,一律抽改,更有許多在此時新修的家譜,乾脆取消這方面的內容,不要藝文類,以保無虞。
在譜禁嚴格的時期,很多家族在家譜修成之後,不顧家譜不外傅的規矩,恭恭敬敬地迭交地方官員審查,以保安全。
可是,宋代以後的家譜,都由私人所修和珍藏,很少會流傳出去。再說,子孫給祖先改名字,本身就不符合傳統的道德準則,家譜的序、傅、藝文,通常是修譜人家用以炫耀家世之所在,不容粉飾,據實而言,又何以能夠驕人。先人畫像,原也是家譜的特色之一,如果去掉實在也是使人感到遺憾的。因此,即使在譜禁最嚴厲的時期,除了一些較為謹慎、或有在朝做官的家族嚴格遵守之外,一般家族大多沒有嚴格遵守。尤其是乾隆之後,統治者對思想文化方面控制逐漸放鬆,再加上全國新修家譜數量激增,無論是哪方面,已沒有精力或不可能再一部一部地審查所有家譜了,清代的譜禁也就逐步取消了。
家譜內容與結構
古代的家譜在選官、襲爵、婚姻、社交、財產繼承、睦族等方面都有著重要的作用。因而,在編修家譜時,都應把這些方面的內容收錄進去,傳示時人和後人。從家譜產生之時起,三千多年來,由於時代的不同,家譜內容的側重也有所不同,上古時期的家譜,僅為君王諸侯和貴族所獨有,家譜的作用僅為證明血統,是為襲爵和繼承財產服務的,因而,從甲骨實物和《史記》有關部分可以看到,先秦時期的家譜特別重世系,家譜的內容也比較單一,僅為世系。魏晉以後,選官、婚姻以至社會交往均看門第,這樣一來,家譜在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作用就大大增強,家譜的內容也比以往有所增加。魏晉以至唐代的家譜現在已基本無存,從現存的其他一些著作所引的零星資料和後人再整理的資料來看,仍可瞭解到一些基本情況,魏晉以來至唐代的家譜的內容大致包括:郡望、源流、家族世系,當然首先書寫的還是姓名。姓名包括字、號,還包括小名、異名、別名,然後記載生平、官爵(即使沒有做過官,是處士也記錄上譜)、生卒年及特殊死亡原因(如何時、何故遇害等等)、婚姻狀況(妻妾姓名、排行、岳家門第、離、退婚)、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做官、婚配的情況、著述、居住、遷徙、家族支系、墳墓等等,其中尤以地望、家世、官爵和自己及兄弟姐妹、子女的婚配等情況記錄比較詳細。
宋代以後,家譜在政治生活中基本上不再發揮作用,家譜作用轉移到尊祖、敬宗、睦族上,因而,家譜的內容也發生了一些變化。宋元時代的家譜流傳得極少,明清時代的家譜現在保存較多,分析一下,宋代以後家譜基本上去掉了關於岳家的內容,而把記錄的重點移到有關祖先、世系、恩榮、祠堂、居住、田產、墳墓,尤以子嗣和與血統有關的內容記載特詳。宋代以後家譜內容,通常包括:(一)姓族源流:一般總要上溯家族的始祖,大多上託帝王、名人,以表譜形式,列出家族流傳世系。(二)恩榮:記錄本家族列祖列宗的諸如科舉、仕宦以及受到政府褒獎情況,即使沒有做過官,也要寫上處士,實在沒有可書的,年紀活得大,則寫上耆壽、壽婦等宇樣,努力使自己的家族門楣生光。(三)對每一個入譜之人,尤其是家族的重要人物,一般都有傳記詳細記錄他的名字、號諡、婚姻、生死經歷、登譜之年、妻妾、節孝,尤其對子嗣記錄特別認真,嚴格掌握入譜標準,對諸如養子、私生子、女兒、十一歲以下死亡的幼殤,入贅等情況,特別慎重,以防出現「冒宗」、「亂宗」之事,保證血統的純淨。(四)祖宅是先人們居住、生活過的地方,祠堂是祭奉祖先的所在,祖塋是列祖列宗長眠之地,尊崇祖宗對於團結族人有極大的意義,其他如祠規、祠記、祠產、義莊、義田、家禮、家訓及祖塋、祖屋的地形圖等也記載較詳。最後是家傳,一般收錄有聲望先人的墓誌銘、行狀、壽序、年譜、像贊等傳記資料,有些家譜後面還專錄著述或藝文,收載家族先人的著述、詩文等。
中國古代的家譜,因為時代不同,作用不同,因而記錄的內容也不完全相同,大致看來,越到後期內容越多,記錄越詳,與之相適應的是,家譜的格式在不同時代也不盡相同。
商代甲骨家譜僅錄世系,格式上是每人一行,說明關係,較為簡單。漢代的家譜格式大致有三種:一為橫格表制,分代分格,按時代順序排列,《史記》中有關各表是其代表;二是以姓名為單位,先敘得姓起源,再述世系和官位;三是一貫連寫,漢代流傳至今的兩塊碑文《孫敘放碑》和《趙寬碑》是其代表。魏晉南北朝是分行寫,或連行寫,每代與前代空一格,這從現存北魏薜孝通貽後券、彭城王元勰妃李媛華墓誌和劉宋臨澧侯劉襲的墓誌就可看出,不同的是後兩塊墓誌不僅記述了自家世系,而且還詳細記述了親戚的譜錄,這在後代是不可思議的,但在南北朝時卻是司空見慣的。唐朝的家譜,大多為合譜,一般是以姓為單位排列連寫的。宋代以後,又開始分代分格。明清時代的家譜,大多取法於此,卷首列世系總表,以備檢查,然後每人半頁,依輩排列。
家譜修撰,到了明清兩代其結構已基本定 型。明清兩代,家譜的格式大致排列如下:
(一)譜序:有自序和他序的區別,其內容為敘述修撰緣起,本譜的修撰歷史與內容大要及修訂年月等,作用是宣揚本譜主旨,頌揚祖德,使子孫讀來能敬祖向善。如果本譜是續修之作,那麼除收載新寫的序外,以住歷次修譜的舊序,也一併收入。有時為了增光族望,還請當代名人寫序,並將以往名人為前譜所作的序也依時代先後排列收藏。譜序在有些家譜中亦有稱「引」、「譜說」、「譜銘」、「譜券」等。
(二)題辭:不是每部家譜都有的,主要是前代皇帝或名人為本家族或家譜的題辭,放在顯著位置,主要是用以炫耀家世。
(三)恩榮:集中記載歷代皇帝對本家族或某些成員的褒獎,包括各種敕書、誥命、禦製碑文等,有的還包括皇帝或地方官員為本家族題寫的各種匾額。目的是通過重君恩來彰明祖德。
(四)凡例:也有稱譜例,主要是介紹本譜的編寫體例,收錄範圍,各種著錄規則、結構特點、本譜中各類目的立類理由,適用範圍,各種可入譜和不可入譜人物的標準,以及諸如如何避諱等行文要求。
(五)圖:明清時代家譜的卷首,一般都有圖版,內容不完全相同,一般總具有祖廟、祖塋、祠堂以及水源或住宅四至圖。
(六)節孝:宋代以至明清,特別重視節孝,家族中出了節婦孝子,是全家族的光榮,因此,很多家譜在首卷都立節孝一章。
(七)像贊:將本家族先人中顯達之人,畫出其儀容,置於卷首,以求達到光大族望,薰陶後人的目的,有些還刊載一些先人遺墨。
(八)考:有疑則考。一個家族,存在幾百年,千餘年,自然有些事情不太清楚,然修譜時又必須寫上,因此,只得進行考索。通常需要進行考證的,大抵有如下內容:姓氏來源、遷徙經過和原因、某些世系、仕籍、先人科名以及祠廟、祖塋等,也有的家譜對這些內容稱之為譜鏡、譜撮。
(九)世系:也稱世表、世系表、世系圖,根圖,是以圖表形式反映家族成員的血緣關係,這是家譜的主要內容,通常是五代為一表。
(十)世系錄:也有的家譜作「世序」、「世系考」、「傅實」、「行實」、「世錄」。是對世系表的解釋,即記錄一個人生、老、病、死、葬的簡歷,內容包括父名、排行、名、字、號、生卒年月日時、享年、官職、功名、德行、莽地、葬向、妻妾的生卒年月日時、封誥、岳家、子女、女嫁之人、有無富貴外孫等,特別重生死、血統。
(十一)派語:記載族人的排行宇語,中國古代家族排行都有一定寓意的,大多是由皇帝、名人、祖先確定的,子孫後代,一代一字作為排序。如孔子後代排行字語為:希、伯、公、彥、承、宏、聞、貞、尚、衍、興、毓、傳、繼、廣、昭、憲、慶、繁、祥、令、德、維、垂、佑、欽、紹、念、顯、揚,就是明清兩代皇帝賜予的。
(十二)傳記:與世系錄有點相似,不同的是世系錄是本家族每個男性成員均有,而傳記則為家族中有特殊事蹟、豐功偉業、名可行世的入傳。傳記又分為內傳、外傳兩種,內傳為女子有懿行的,外傳為男子傳記,可由後人寫,也可請當代名人寫。
(十三)宗規家訓:可單稱為家規、家訓、家箴、規約,相當於家族法規,內容廣泛,基本上為修身、齊家、忠君、敬祖、互助、守法等方面。其中一部分為規的,族人必須遵守,如有違犯,則以家法制裁。另一些為訓語,主要為勸戒的內容,教人做人行世的道理,這部分通常稱為家教。還有一部分為廟規,也稱家澧,為家族祭祀禮儀,如祖廟、祠堂組成,祭祀、婚喪儀式等等。這部分內容是古代倫理道德在家譜中的集中體現。
(十四)祠堂、祠產、坊墓:記錄家族祠堂的歷史與現狀、規制、神位、世次、祠產、義莊、義田的管理和祖塋及各房墓地的分佈和坐向等。
(十五)先世考辨:主要為敘述家族歷史,如得姓始未、始祖、支派、遷徙、分佈情況。尤其是本支的遷徙、定居歷史和各支外遷史,以及一些同姓、同宗的考辨等等。
(十六)志:家譜中另一種比較重要的內容,大多為家族中專門資料的匯集,如科名、節孝、仁宦、宗行、宗壽、宗才、封贈、歷代祖屋、祖塋、祖產分佈等等。這是明清家譜取法於史書中的志」,即專門史而成。
(十七)雜記:其他類不收或遣漏的均在此處敘述,大多為本家族的一些專門資料,如男女高年、爭訟、田產、塋地等,範圍很廣很雜。
(十八)文獻:也有稱著述、藝文、文苑,收載的均為本家族先人的著述,其中包括各種家規、家訓、家範、墓誌、行狀、詩、文、帖、簡、奏疏等。有的是全收,有的僅開列目錄。
(十九)修譜姓氏:一般包括兩項內容,一為領銜、編纂人姓名,一為捐獻經費人姓名,均列在譜末。
(二十)五服圖:五服是古時家族法規的重要依據,很多家譜後附五服圖,為了令族人重視和瞭解,不得幹亂。
(二十一)餘慶錄:家譜修成,末尾照例留幾頁空白紙,上書「餘慶錄,意為子孫綿延,留有餘慶。
(二十二)領譜字號:為了防止家譜外博,一般在家譜後都有順序號,然後登記在冊,某人須某號,定期抽查。
此外,近代一些家譜後,有的還附有一些統計圖表,如人口等。
以上所說的家譜的各種格式,並不是每部家譜都完全具備的,家譜的詳略程度不一樣,格式分合也不一樣,排列次序也不完全一樣,但總體來說,基本上是按照上述次序排列的。
家譜名稱與類型
家譜,歷史上曾有多種名稱,家譜僅是其中使用最多和最有代表性的一種,從古至今,家譜類文獻的名稱大致還有如下這些︰族譜、族系錄、族姓昭穆記、族志、宗譜、宗簿、宗系譜、家乘、家牒、家史、家志、家記、百家集譜、世錄、世家、世本、世紀、世譜、世傳、世系錄、支譜、本支世系、枝分譜、帝系、玉牒、辨系錄、列姓譜牒、血脈譜、源派譜、系葉譜、述系譜、氏族要狀、中表簿、房從譜、諸房略、維城錄、譜錄、房譜、近譜、會譜、全譜、合譜、統譜、通譜、總譜等等。
家譜的命名,通常是在家譜之前冠以姓氏、地名、郡望、幾修等內容,如《汾湖柳氏第三次纂修家譜》,有地名、姓氏、幾修。《六修嚴氏家譜》只有幾修和姓氏。也有一些家譜將由何處遷來也標在名稱上,如《錫山過氏滸塘派遷常支譜》,即由無錫遷至常州的過姓滸塘支派的家譜。此外,還有一些家譜修成後,採用一些極為特殊的帶有一定寓意的名稱,如清代初年句容華渚修成華氏家譜五十四卷後,沒有按照一般慣例命名,而採名《華氏本書》,看了此書義例,方才瞭解到,這個名稱的意義是為了正本求源。清光緒年間,錢日煦修成家譜十卷,命名為《吳越錢氏清芬志》,取義於兩晉時陸機《文賦》中「誦先人之清芬」之意。民國年間,袁鏞修成家譜《數典不忘》一卷,這是反《左傅》中「數典忘祖」之意。像這類取名方式不常見,一般還是採用地名、郡望、姓氏、幾修加上家譜字樣來命名。
從上古以來,歷代所修家譜是難以計數的,這其中絕大部分年代久遠,已經湮沒於歷史的長河之中,它們的類型及特徵,我們只能依靠時人與後人的記載來瞭解,流傳至今的和新修的家譜大約僅有二萬餘種。這些亡佚和現存的家譜,由於編者不同,編修目的不同,再加上載體、文字、取材內容等方面的不同,呈現出不同的形態,仔細考察一下,古今家譜大致有如下類型:
首先,擁有記載家族血緣世系及歷史的家譜並不僅限於漢民族,雖說漢民族擁有的家譜佔有絕對多數,但漢民族以外的其他一些少數民族中,也有相似或類似的文獻存在,與漢民族使用同一種語言、文字的回族、壯族、畬族等都有家譜存在;蒙古族、彝族也有用本民族文字寫成的家譜。清代由於滿人襲爵,入仕都需要有證明自己血統、身分的檔,因而,在少數民族中,滿族人的家譜占了很大部分。其他一些沒有文字的民族,如怒族、哈尼族、僳僳族、苗族、普米族、阿昌族、錫伯族、鄂倫春族等民族也都有自己的結繩或口述家譜。這表明,家譜的類型不僅有文字記載的,也有口述和結繩的。
在使用文字記載的家譜中,又因載體和生成方式不同,而分為實物的和書本的,早期的如商代甲骨、金文家譜、漢代的石刻家譜等都是實物的。在實物家譜中,似乎還應加上簡冊的,這是因為簡冊是春秋戰國以至漢初的主要圖書形態,可惜年代久遠,至今還沒有簡冊家譜的實物出土。魏晉南北朝以後的家譜,都是書本式的,不同的是有的是手寫的,有的是雕版印刷的,當然現在又有排印的了。
在現存的家譜中,還存在著先修後修的區別。家族的世系,一代接一代地在延續,記錄家族世系的家譜就必須經常或定期續修,記錄延續的過程,這樣,就產生了初修、續修、三修,以至十五修的不同。後代續修的家譜基本包括了前代纂修的內容,可是由於時代變了,社會風氣和修譜人的觀念也隨之發生變化,導致記錄家族歷史的側重點也就不盡相同,格式和結構也不完全一樣。如古代重本輕末,經商的人在家族之中是沒有什麼地位的,可近代以來,社會風氣發生變化,因商致富者在家族中的地位急劇上升,反映在家譜中是傳文篇幅增加,位置顯要,尤其是捐了一筆錢給祠堂或資助修譜後,更是如此。
在家譜發展史上,還存在纂修者不同的區別。唐代以前大多是官修,因而,修成的多是合譜、群譜,以姓氏譜、氏族志形式出現,將所有姓氏分出等級,依次記錄世系,由於需要記載的氏族太多,導致記錄的內容較為簡略,一般以世系為主。宋代以後,家譜由各家族自己纂修,僅記載本家族的歷史和現狀,因而,就有餘力來豐富家譜的內容,家譜的構成也日漸複雜。宋代以後的家譜,由於記述範圍不一樣,又可分為僅記載一個大家族支派世系的支譜和記載一個大家族世系的統譜、總譜,也有一些記載兩個同姓不同宗的合譜存在。其專門記錄皇帝世系的稱帝系、玉牒,記載諸侯家世的稱世本,記錄普通家族的稱家譜或宗譜、族譜。
在家譜類型中,還有一些較為特殊的家譜。無論過去還是現在,一個人如沒有後裔,經常會從本姓或外姓子弟中領養一個男孩,三國時的著名政治家曹操的父親曹嵩,就是從夏侯家被領養到曹家的。按說從外姓領養的後代不能入家譜,可自己既姓了別人的姓,也要生兒育女,形成家族延續,數代之後,要修家譜,又不能恢復原來的姓,只好將本姓和過繼之姓均在家譜名稱上列出,如明初所修的《袁朱宗譜》。始祖朱梓,本姓袁,後過繼給舅父朱德敏為子嗣,五世以後,子孫修譜時,向明太祖請求恢復本姓袁,沒有同意,最後只得以「袁朱」命名,此譜到清朝一共修過八次,均冠以《袁朱宗譜》之名。清道光年問,李召棠修成的《周李合譜》、光緒年間何乘勢等修的《方何宗譜》等也都屬於這種情況,這是家譜中的一種特殊類型。
家譜類型中,還有一種專門記錄本家族所有庶母的極為特殊的類型。在古代,妾在家族中是沒有地位的,反映到家譜上,通常是不被收錄,除非生有兒子,方才被收入。即使收入著錄,內容也極為簡單,僅為某氏,所生子女人數、名字,連自己的名字都上不去。與此相反,明朝萬曆年問,金應宿修有六卷本的專門記錄本家族各支庶母一百三十二人的庶母譜─《璫溪家譜外戚篇》,清代乾隆年間所修的《芝英應氏宗譜》後也附有庶母譜,上譜的庶母每人均有小傳,內容包括姓名、籍貫、父名、生卒年月日時、葬所、子女以及懿行、詩文等。庶母譜的出現,對於中國傳統禮教是個衝擊,然而,並沒有引起多大的反響,後代似乎也沒有仿照者。
漢代還有一種專門記錄家族恩榮情況的家譜─《鄧氏官譜》,集中記載了東漢時期大官僚鄧禹家族歷代寵貴的歷史。宋代以後,這類恩榮的內容在每部家譜中都佔有比較重要的位置,因而再也沒有必要單獨編製恩榮譜了。
家譜發展與演變
夏商以來,不僅王室有家譜,諸侯及一些貴族都有自己的家譜,專門記錄家族世系。政府設專門機構管理,愛國詩人屈原官居三閭大夫,其主要職掌就是掌管楚國昭、景、屈三族的三姓事務,編製三姓的家譜。春秋時期,有人對這些家譜進行整理,編有《世本》十五篇,集中記錄了黃帝以至春秋時期帝王公侯卿大夫的家系。漢代司馬遷在寫作《史記》時,大量參考了春秋以前的各種譜牒資料。《史記》記述了上古以來的政權更替和諸侯貴族的家系歷史,是我們今天瞭解上古時期歷史的最權威著作。
春秋時期,皇帝的家族事務由政府專門設置宗正來管理,當然也包括皇帝家世記載和家譜編行,民間的家譜基本處於自流階段。秦代的家譜,現在已不見記載。漢代家譜,見於文獻記載的有《帝王諸侯世譜》二十卷,《揚雄家牒》、《鄧氏官譜》、穎川太守聊氏所作的《萬姓譜》等。此外,還有一些碑刻實物,如東漢桓帝延熹三年(西元 160年)五月立的《孫叔敖碑》和靈帝光和三年(西元 180年)立的《三老趙寬碑》。《孫叔敖碑》的碑陰部分記載了春秋時楚相孫叔敖十餘世孫、東漢初任渤海太守的孫武伯以下的家族世系。趙寬是西漢名將趙充國之後,歷代顯貴,此碑由漢初始,完整地記錄了趙寬家族數百年的家世。兩碑均十分完備和詳細,因而,可以看作是漢朝人的石刻家譜。漢代的文獻家譜現在均已亡佚,通過這兩塊碑刻我們可以瞭解漢代家譜的基本情況,漢代的家譜與前代大致相同,主要作用是「奠系世、辨昭穆」,因而,著錄比較簡單,僅為家族世系,注明生卒、官爵、字號、葬所等,由於此時家譜一般不是自己纂修,多由別人代修,因而,為尊者諱起見,行文通常稱字不稱名,這也是漢代家譜的一大特色。
東漢時期,政府選拔人才的途徑之一是「察舉」,即根據社會議論來判別一個人品德和才能,然後決定任用。評論必須由社會頭面人士進行,而他們自然不會注意到普通人家的子弟,目光只能在同階層的圈子裏,這樣,門第和家世就逐步重要起來。三國時代,魏王曹丕在尚書陳群的建議下,實行了九品中正制,分九個等級從士人中選官,它以士人的籍貫、門第作為主要標準,這種選士方法,當時被稱為門選。根據門第來選官的最終結果是強化和保證了門第等級的尊嚴,防止低門第者通過認宗、聯宗、聯姻等方式擠入高門第,分享特權和既得利益,也為了選官便利和身分證明。因此,無論是政府,還是豪門,都非常重視家譜的纂修。家譜在政治、婚姻方面作用的遽增便給家譜的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譜牒由此得到了極大的發展,政府設置「譜局」,專門編修譜牒,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設「譜庫」一類機構,收藏譜牒,以備不時查驗。魏晉南北朝時期,譜牒更成為一種專門學問,上流社會人人都須瞭解和研究,不然,不僅影響入仕、婚嫁,即使一般的社會交往也難以進行。南朝士人尤重家諱,如果你在某人面前偶爾提到他父、祖的名諱,那他當場會嚎啕大哭,讓你下不了臺。史書記載,劉宋時一位名叫王弘的人「每日對千客,可不犯一諱」《新唐書‧儒學中‧柳沖傳》傳為一時佳話,這也是南北朝時上流社會人士追求的一種境界。
為了能使家族等級區別清楚,南北朝時除了編有本家族的譜牒之外,也編有如《百家譜》之類的郡姓、州姓譜,將本州、本郡的大小家族,三六九等地區別記錄各自的世系,據蕭梁時期阮孝緒的《七錄》記載,當時的譜牒著作就達一千餘卷。那時的寒門素族,如果要改變自己的社會地位,除了與士族攀婚之外,只有偽詐高門,詭稱郡望了。他們通常買通譜學專家篡改譜牒,旦此在當時的處罰是很嚴厲的,南齊時著名的譜學家賈淵就因幫助一個叫王泰寶的人篡改譜牒,冒充當時的士族瑯琊王家而被人告發,差點兒丟了腦袋。
南北朝時,家譜如此重要,因而一切能證明家族身分、氏族等級的檔、資料都一定要有世系的內容,流傳至今的一些墓誌銘和史書都不例外。尤其是北朝魏收所撰的二十四史之一的《魏書》,更是一部家譜式的正史,每一列傳後,均附有子孫名字、官爵,最多的竟達百餘人。南北朝時期的家譜現在已基本亡佚,魏收的《魏書》為我們保留了一批相當完整的北魏譜系資料。
隋唐兩代的統治者都是出身於豪門士族,因而,對於譜牒維護統治利益,鞏固政權的作用非常清楚。隋唐時期,門閥制度也很盛行,但與南北朝時有所不同,一是隋唐取士通過科舉制度,與門第無關;另外,經過隋未農民起事的衝擊,南北朝時的一些士族衰落了,消滅了,另一批軍功貴族崛起,產生了一批新的豪門,構成李唐王朝的統治基礎和主體。為了維護整個統治集團的既得利益,鞏固統治基礎,唐王朝的譜牒修撰權基本為官府所壟斷,政府設置了專門機構不惜花費巨大代價,一次又一次地組織編寫了數部大型的譜牒著作。唐代政府修撰的譜牒,均為政治作用明顯的姓氏譜和衣冠譜。官修譜牒,成了一個十分有效的政治工具,以譜牒形式將各派政治力量的既得利益固定下來,調整了統治集團內部的利益關係,尤其是高宗顯慶四年(西元 659年)修成的《姓氏錄》更是如此,五品以上的官僚全部入譜,然後根據職位高低確定姓氏高低。這個譜牒的頒行,擴大了統治基礎,提高了武則天的聲望和地位,為武則天順利獲得政權奠定了基礎。當然,大批五品以下的原士族不能入譜,自然口吐怨言,攻擊這部新譜牒是「勳格」,也就是「職官表」,不足為貴。
譜牒在唐代政治生活和婚姻中仍有相當作用,尤其在婚姻方面,因而,不僅官府修譜訐定姓氏高下,私人自修家譜的情況也很普及。據《新唐書‧藝文志》的不完全記載,經過唐末及五代戰亂所餘的各類家譜仍達一千餘卷。同時,還湧現了一批譜學家,在社會政治活動中發揮著作用,只可惜唐代的各類家譜除了敦煌石窟中保留有若干殘頁外,早已蕩然無存。
唐末黃巢之亂,徹底摧毀了門閥制度。五代時期,征戰不已,權貴者大多是靠戰功升遷而上的,基本上沒有什麼顯赫家世值得誇耀,再加上貴賤變化無常,更替很快,權貴者既不願意,也無可能抽出時間來擺家世,排門第。魏晉以來的政府譜學也就自然消亡了。
宋朝建立後,取士繼續了唐朝的科舉制度,婚姻很少講門閥,唐朝以前譜牒所能起的政治作用已基本消失,鞏固統治用不著這個政治工具,政府沒有必要再來編修或收藏各種家譜。家譜的纂修,一時衰落了,這種狀況一直到宋仁宗皇祐、至和年間方才得到改變。唐宋八大家中的歐陽修、蘇洵不約而同地編寫了各自的家譜,並提出了編修原則和具體方法、體例,使得家譜以另一種面目逐步走向繁榮。
歐陽修在主持編修《新唐書》時就十分重視譜牒,專門在《新唐書》中設置了《宗室世系》、《宰相世系》,用以記錄李姓皇族的世系和有唐一代三百六十九名宰相的世系。修定《新唐書》後,他發現自己的家族世系族人們都不太清楚,為了使族人和子孫能夠瞭解祖先遺德,他採用史書的體例和圖表方式,將五世祖安福府君歐陽萬以來本家族的遷徙、婚嫁、官封、名諡及其行事等編成一部新型家譜。幾乎與之同時,蘇洵也編成《蘇氏族譜》。二人都是使用「小宗之法」,都是以五世祖作為家族始祖的。這是由於五代以來,整個社會成員的政治、經濟地位都不是固定不變的,一般家庭很少能夠世代富貴,倘若追溯五世以上的祖先事蹟時,往往會碰到幾世貧賤,族人臉上無光。因此,一般家族只好採用「小宗之法」,至於皇族,則可追溯數十百代,採用「大宗之法」來編修家譜。歐、蘇二人又將自己的見解寫於家譜的敘、例、記、後錄之中。他們的修譜理論和實踐影響極為深遠,後世尊以為法。兩宋時代,很多士大夫都為自己的家族編有家譜,同時,還出現了一些理論著述,除了歐、蘇以外,最著名的就是鄭樵的《通志‧氏族略》,這些理論和實踐,指引著兩宋私人修譜事業蓬勃開展。
遼、金、元三代的家譜如今已全部失傳,見於目錄記載的也非常少。明清兩代的家譜編修達到了中國中古時期的高峰,現在我們所能見到的古人家譜,大都是明清兩代纂修的,明清兩代家譜編纂的目的與宋代一樣,主要是為了記錄家系,和睦家族,教育族人,提高本家族在社會中的聲望和地位。因而,明清兩代的家譜內容比宋代增加了許多,為了抬高和標榜家族高貴,很多家譜採用了「大宗之法」,動輒上溯幾十代,上百代,必定以古帝王或名人為先祖。除將家族世系排列清楚外,又增加了傳記、著述、祠堂、家規、家訓等方面的內容,人物的記述也增加了子女、婚嫁、岳家等方面的情況。為了隱惡揚善和保持血統純淨,還規定了各種不准入譜人物的限制。行文重視文采。為了使家族世系的延續得以永遠記錄下去,還規定了續修家譜的年限,所有這些,使得明清時代的家譜纂修更系統,價值更高。
明清兩代,尤其是清代,還湧現出一批譜學專家,其中最傑出的是清人章學誠,在他的有關著作中不僅闡述了家譜的起源、作用,還具體分析了以往家譜理論和家譜實踐的不足之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章學誠的家譜纂修理論,對清代以至民國的家譜纂修影響很大。
清代家譜中,滿人家譜也很有特色,旗人襲爵、入仕者都要查驗家譜,因此,滿人纂修家譜的積極性還是很高的。清代皇族的家譜─玉牒可以說是家譜發展史上最系統、續修次數最多的一種,二百多年間一共修了二十八次,平均不到十年就續修一次,可算作家譜續修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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