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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書》

作者:姚思廉  來源:互聯網  更新時間:2011年10月11日

《陳書》

目錄

卷一.本紀第一         卷二十.列傳第十四

卷二.本紀第二         卷二十一.列傳第十五

卷三.本紀第三         卷二十二.列傳第十六

卷四.本紀第四         卷二十三.列傳第十七

卷五.本紀第五         卷二十四.列傳第十八

卷六.本紀第六         卷二十五.列傳第十九

卷七.列傳第一         卷二十六.列傳第二十

卷八.列傳第二         卷二十七.列傳第二十一

卷九.列傳第三         卷二十八.列傳第二十二

卷十.列傳第四         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三

卷十一.列傳第五        卷三十.列傳第二十四

卷十二.列傳第六        卷三十一.列傳第二十五

卷十三.列傳第七        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六

卷十四.列傳第八        卷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七

卷十五.列傳第九        卷三十四.列傳第二十八

卷十六.列傳第十        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九

卷十七.列傳第十一       卷三十六.列傳第三十

卷十八.列傳第十二

卷十九.列傳第十三

 

《附錄 曾鞏《陳書》目錄序》作者:姚思廉

《陳書》六本紀,三十列傳,凡三十六篇,唐散騎常侍姚思廉撰。始思廉父察,梁、陳之史官也。錄二代之事,未就而陳亡。隋文帝見察甚重之,每就察訪梁陳故事,察因以所論載每一篇成輒奏之,而文帝亦遣虞世基就察求其書,又未就而察死。

察之將死,屬思廉以繼其業。唐興,武德五年,高祖以自魏以來,二百餘歲,世統數更,史事放逸,乃詔撰次。而思廉遂受詔為《陳書》。久之,猶不就。貞觀三年,遂詔論撰于秘書內省。十年正月壬子,始上之。

觀察等之為此書,曆三世,傳父子,更數十歲而後乃成,蓋其難如此。然及其既成,與宋、魏、梁、齊等書,世亦傳之者少,故學者于其行事之跡,亦罕得而詳也。而其書亦以罕傳,則自秘府所藏,往往脫誤。嘉祐六年八月,始詔校讎,使可鏤板行之天下。而臣等言:“梁、陳等書缺,獨館閣所藏,恐不足以定箸。願詔京師及州縣藏書之家,使悉上之。”先皇帝為下其事。至七年冬,稍稍始集,臣等以相校。至八年七月,《陳書》三十六篇者始校定,可傳之學者。其疑者亦不敢損益,特各書疏於篇末。其書舊無目,列傳名氏多闕謬,因別為目錄一篇,使覽者得詳焉。

夫陳之為陳,蓋偷為一切之計,非有先王經紀禮義風化之美,制治之法,可章示後世。然而兼權尚計,明于任使,恭儉愛人,則其始之所以興;惑于邪臣,溺於嬖妾,忘患縱欲,則其終之所以亡。興亡之端,莫非自己致者。至於有所因造,以為號令威刑職官州郡之制,雖其事已淺,然亦各施于一時,皆學者之所不可不考也。

而當時之士,自爭奪詐偽,苟得偷合之徒,尚不得不列以為世戒;而況於壞亂之中,蒼皇之際,士之安貧樂義,取捨去就不為患禍勢利動其心者,亦不絕於其間。若此人者,可謂篤於善焉。蓋古人之所思見而不可得,《風雨》之詩所為作者也,安可使之泯泯不少概見於天下哉!則陳之史,其可廢乎?蓋此書成之既難,其後又久不顯。及宋興已百年,古文遺事,靡不畢講,而始得盛行於天下,列于學者,其傳之之難又如此,豈非遭遇固自有時也哉!

臣恂、臣穆、臣藻、臣覺、臣彥若、臣洙、臣鞏謹敘目錄昧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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