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陳氏人物--世祖九王
唐.姚思廉
世祖九王
世祖十三男:沈皇后生廢帝、始興王伯茂,嚴淑媛生鄱陽王伯山、晉安王伯恭,潘容華生新安王伯固,劉昭華生衡陽王伯信,王充華生廬陵王伯仁,張脩容生江夏王伯義,韓脩華生武陵王伯禮,江貴妃生永陽王伯智,孔貴妃生桂陽王伯謀。其伯固犯逆別有傳。二男早卒,本書無名。
始興王伯茂字鬱之,世祖第二子也。初,高祖兄始興昭烈王道談仕於梁世,為東宮直閤將軍,侯景之亂,領弩手二千援臺,於城中中流矢卒。(紹泰)〔太平〕二年,追贈侍中、使持節、都督南兗州諸軍事、南兗州刺史,封(義興郡公)〔長城縣公〕,[01]諡曰昭烈。高祖受禪,重贈驃騎大將軍、太傅、[02]揚州牧,改封始興郡王,邑二千戶。王生世祖及高宗。高宗以梁承聖末遷於關右,至是高祖遙以高宗襲封始興嗣王,以奉昭烈王祀。永定三年六月,高祖崩,是月世祖入纂帝位。時高宗在周未還,世祖以本宗乏饗,其年十月下詔曰:「日者皇基肇建,封樹枝戚,朕親地攸在,特啟大邦。弟頊嗣承門祀,雖土宇開建,薦饗莫由。重以遭家不造,閔凶夙遘,儲貳遐隔,車未返。猥以眇身,膺茲景命,式循龜鼎,冰谷載懷。今既入奉大宗,事絕藩祼,始興國廟蒸嘗無主,瞻言霜露,感尋慟絕。其徙封嗣王頊為安成王,封第二子伯茂為始興王,以奉昭烈王祀。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庶申罔極之情,永保山河之祚。」
舊制諸王受封,未加戎號者,不置佐史,於是尚書八座奏曰:「
夫增崇徽號,飾表車服,所以闡彰厥德,下變民望。第二皇子新除始興王伯茂,體自尊極,神姿明穎,玉映戮辰,蘭芬綺歲,清暉美譽,日茂月升,道鬱平、河,聲超袞、植。皇情追感,聖性天深,以本宗闕緒,纂承藩嗣,雖珪社是膺,而戎章未襲,豈所以光崇睿哲,寵樹皇枝。臣等參議,宜加寧遠將軍,置佐史。」詔曰「可」。尋除使持節、都督南琅邪彭城二郡諸軍事、彭城太守。天嘉二年,進號宣惠將軍、揚州刺史。
伯茂性聰敏,好學,謙恭下士,又以太子母弟,世祖深愛重之。是時征北軍人於丹徒盜發晉郗曇墓,大獲晉右將軍王羲之書及諸名賢遺跡。事覺,其書並沒縣官,藏於祕府,世祖以伯茂好古,多以賜之,由是伯茂大工草隸,甚得右軍之法。三年,除鎮東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東揚州刺史。
廢帝即位,時伯茂在都,劉師知等矯詔出高宗也,伯茂勸成之。師知等誅後,高宗恐伯茂扇動朝廷,光大元年,乃進號中衛將軍,令入居禁中,專與廢帝遊處。是時四海之望,咸歸高宗,伯茂深不平,日夕憤怨,數肆惡言,高宗以其無能,不以為意。及建安人蔣裕與韓子高等謀反,伯茂並陰豫其事。二年十一月,皇太后令黜廢帝為臨海王,其日又下令曰:「伯茂輕薄,爰自弱齡,辜負嚴訓,彌肆凶狡。常以次居介弟,宜秉國權,不涯年德,逾逞狂躁,圖為禍亂,扇動宮闈,要招麤險,觖望臺閣,嗣君喪道,由此亂階,是諸凶德,咸作謀主。允宜罄彼司甸,刑斯剭人。言念皇支,尚懷悲懣,可特降為溫麻侯,宜加禁止,別遣就第。不意如此,言增泫歎。」時六門之外有別館,以為諸王冠婚之所,名為婚第,至是命伯茂出居之。於路遇盜,殞於車中,時年十八。
鄱陽王伯山字靜之,世祖第三子也。偉容儀,舉止閑雅,喜慍不形於色,世祖深器之。初高祖時,天下草創,諸王受封儀注多闕,及伯山受封,世祖欲重其事,天嘉元年七月丙辰,尚書八座奏曰:「臣聞本枝惟允,宗周之業以弘,盤石既建,皇漢之基斯遠,故能協宣五運,規範百王,式固靈根,克隆卜世。第三皇子伯山,發睿德於齠年,表歧姿於丱日,光昭丹掖,暉映青闈,而玉圭未秉,金錫靡駕,豈所以敦序維翰,建樹藩戚。臣等參議,宜封鄱陽郡王。」詔曰「可」。乃遣散騎常侍、度支尚書蕭睿持節兼太宰告於太廟;又遣五兵尚書王質持節兼太宰告於太社。其年十月,上臨軒策命之曰:「於戲!夫建樹藩屏,翼獎王室,欽若前典,咸必由之。惟爾夙挺珪璋,生知孝敬,[03]令德茂親,僉譽所集,啟建大邦,寔惟倫序,是用敬遵民瞻,錫此圭瑞。往欽哉!其勉樹聲業,永保宗社,可不慎歟!」策訖,敕令王公已下並醼於王第。仍授東中郎將、吳郡太守。六年,為緣江都督、平北將軍、南徐州刺史。天康元年,進號鎮北將軍。
高宗輔政,不欲令伯山處邊,光大元年,徙為鎮東將軍、東揚州刺史。太建元年,徵為中衛將軍、中領軍。六年,又為征北將軍、南徐州刺史。尋為征南將軍、江州刺史。十一年,入為護軍將軍,加開府儀同三司,[04]仍給鼓吹並扶。後主即位,進號中權大將軍。至德四年,出為持節、都督東揚豐二州諸軍事、東揚州刺史,加侍中,餘並如故。禎明元年,丁所生母憂,去職。明年,起為鎮衛大將軍、[05]開府儀同三司,給班劍十人。三年正月薨,時年四十。
伯山性寬厚,美風儀,又於諸王最長,後主深敬重之,每朝廷有冠婚饗醼之事,恆使伯山為主。及丁所生母憂,居喪以孝聞。後主嘗幸吏部尚書蔡徵宅,因往弔之,伯山號慟殆絕,因起為鎮衛將軍,仍謂群臣曰:「鄱陽王至性可嘉,又是西第之長,豫章已兼司空,其亦須遷太尉。」未及發詔而伯山薨,尋值陳亡,遂無贈諡。
長子君範,太建中拜鄱陽國世子,尋為貞威將軍、晉陵太守,未襲爵而隋師至。是時宗室王侯在都者百餘人,後主恐其為變,乃並召入,令屯朝堂,使豫章王叔英總督之,而又陰為之備。及六軍敗績,相率出降,因從後主入關。至長安,隋文帝並配於隴右及河西諸州,各給田業以處之。初,君範與尚書僕射江總友善,至是總贈君範書五言詩,以敘他鄉離別之意,辭甚酸切,當世文士咸諷誦之。大業二年,隋煬帝以後主第六女女婤為貴人,絕愛幸,因召陳氏子弟盡還京師,隨才敘用,由是並為守宰,遍於天下。其年君範為溫令。
晉安王伯恭字肅之,世祖第六子也。天嘉六年,立為晉安王。尋為平東將軍、吳郡太守,置佐史。時伯恭年十餘歲,便留心政事,官曹治理。太建元年,入為安前將軍、中護軍,遷中領軍。尋為中衛將軍、揚州刺史,以公事免。四年,起為安左將軍,尋為鎮右將軍、特進,給扶。六年,出為安南將軍、南豫州刺史。九年,入為安前將軍、祠部尚書。十一年,進號軍師將軍、尚書右僕射。十二年,遷僕射。十三年,遷左僕射,十四年,出為安南將軍、湘州刺史,未拜。至德元年,為侍中、中衛將軍、光祿大夫,丁所生母憂,去職。禎明元年,起為中衛將軍、右光祿大夫,置佐史、扶並如故。三年入關。隋大業初,為成州刺史、太常卿。
衡陽王伯信字孚之,世祖第七子也。天嘉元年,衡陽獻王昌自周還朝,於道薨,其年世祖立伯信為衡陽王,奉獻王祀。尋為宣惠將軍、丹陽尹,置佐史。太建四年,為中護軍。六年,為宣毅將軍、揚州刺史。尋加侍中、散騎常侍。十一年,進號鎮前將軍,[06]太子詹事,餘並如故。禎明元年,出為鎮南將軍、西衡州刺史。三年,隋軍濟江,與臨汝侯方慶並為東衡州刺史王勇所害,[07]事在方慶傳。
廬陵王伯仁字壽之,世祖第八子也。天嘉六年,立為廬陵王。太建初,為輕車將軍,置佐史。七年,遷冠軍將軍、中領軍。[08]尋為平北將軍、南徐州刺史。十二年,為翊左將軍、中領軍。禎明元年,加侍中、[09]國子祭酒,領太子中庶子。三年入關,卒於長安。
長子番,先封湘濱侯,隋大業中,為資陽令。
江夏王伯義字堅之,世祖第九子也。天嘉六年,立為江夏王。太建初,為宣惠將軍、東揚州刺史,置佐史。尋為宣毅將軍、持節、散騎常侍、都督合霍二州諸軍事、合州刺史。[10]十四年,徵為侍中、忠武將軍、金紫光祿大夫。禎明三年入關,遷於瓜州,於道卒。
長子元基,先封湘潭侯,隋大業中為穀熟縣令。
武陵王伯禮字用之,世祖第十子也。天嘉六年,立為武陵王。太建初,為雲旗將軍、持節、都督吳興諸軍事、吳興太守。在郡恣行暴掠,驅錄民下,逼奪財貨,前後委積,百姓患之。太建九年,為有司所劾,上曰王年少,未達治道,皆由佐史不能匡弼所致,特降軍號,後若更犯,必致之以法,有司不言與同罪。十一年春,被代徵還,伯禮遂遷延不發。其年十月,散騎常侍、御史中丞徐君敷奏曰:[11]「臣聞車屨不俟,君命之通規,夙夜匪懈,臣子之恆節。謹案雲旗將軍、持節、都督吳興諸軍事、吳興太守武陵王伯禮,早擅英猷[12],久馳令問,惟良寄重,枌鄉是屬。聖上愛育黔黎,留情政本,共化求瘼,早赴皇心,遂復稽緩歸驂,取移敘燠,遲回去鷁,空淹載路,淑慎未彰,違惰斯在,繩愆檢跡,以為懲誡。臣等參議以見事免伯禮所居官,以王還第,謹以白簡奏聞。」詔曰「可」。禎明三年入關,隋大業中為散騎侍郎、臨洮太守。
永陽王伯智字策之,世祖第十二子也。少敦厚,有器局,博涉經史。太建中,立為永陽王。[13]尋為侍中,加明威將軍,置佐史。尋加散騎常侍,累遷尚書左僕射,[14]出為使持節、都督東揚豐二州諸軍事、[15]平東將軍,領會稽內史。至德二年,入為侍中、翊左將軍,加特進。禎明三年入關。隋大業中,為岐州司馬,遷國子司業。
桂陽王伯謀,字深之,世祖第十三子也。太建中,立為桂陽王。[16]七年,為明威將軍,置佐史。尋為信威將軍、丹陽尹。十年,加侍中。出為持節、都督吳興諸軍事、東中郎將、吳興太守。十一年,加散騎常侍。至德元年薨。
子酆嗣,大業中,為番禾令。
校勘記[編輯]
[01](紹泰)〔太平〕二年至封(義興郡公)〔長城縣公〕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云:「按高祖紀,梁太平二年,詔贈高祖兄道談散騎常侍、使持節、平北將軍、南兗州刺史、長城縣公,與此互異。敬帝以紹泰二年改元太平,始進封陳霸先義興郡公,則道談贈官必在太平以後;且紀於永定元年書追贈皇兄長城縣公道談太尉,封始興郡王,似無追封義興郡公之事。」按錢氏所疑甚是,此傳文之訛,今據高祖紀改。
[02]太傅 高祖紀作「太尉」。
[03]生知孝敬 「生」各本作「坐」。
[04]十一年至加開府儀同三司 按宣帝紀,伯山加儀同三司在太建十三年正月。
[05]明年起為鎮衛大將軍 按後主紀,禎明元年十二月丙辰,以前鎮衛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東揚州刺史伯山為鎮衛大將軍。是伯山之起為鎮衛大將軍即在其丁所生母憂去職之年,「明年」二字疑衍。
[06]十一年進號鎮前將軍 按本紀,伯信進號鎮前將軍在後主禎明元年,不在宣帝太建十一年。
[07]與臨汝侯方慶並為東衡州刺史王勇所害 「東」字原本墨丁,各本並作「西」,按方慶傳,王勇為東衡州刺史,今補一「東」字。參閱第十四卷校記第八條。
[08]七年遷冠軍將軍中領軍 按宣帝紀,伯仁為中領軍在太建八年十一月。
[09]禎明元年加侍中 「侍中」後主紀作「特進」。
[10]太建初至合州刺史 按宣帝紀,伯義於太建九年七月以輕車將軍、丹陽尹為合州刺史,十年九月以宣惠將軍為東揚州刺史,均不在太建初,官職遷轉,亦不盡合。
[11]御史中丞徐君敷奏曰 「徐君敷」南史作「徐君整」。
[12]早擅英猷 「早」南監本作「夙」,北監本、汲本、殿本作「昔」。
[13]太建中立為永陽王 按帝紀,立伯智為永陽王在廢帝光大二年,不在太建中。
[14]累遷尚書左僕射 按後主紀,伯智於後主即位之年三月為尚書僕射,至德二年五月,又以尚書僕射為平東將軍、東揚州刺史,兩言僕射,均無「左」字。
[15]都督東揚豐二州諸軍事 「豐」原訛「曹」,各本不訛,今改正。按廢帝光大二年四月,割東揚州晉安郡為豐州。
[16]太建中立為桂陽王 按帝紀,立伯茂為桂陽王在廢帝光大二年七月,不在太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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