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鑒
清.張廷玉等
陳鑒,字貞明,高安人。宣德二年進士。授行人。正統中,擢御史。
出按順天。言京師風俗澆漓,其故有五:一,事佛過甚;二,營喪破家;三,服食靡麗;四,優倡為蠹;五,博塞成風。章下禮部,格不行。
改按貴州。時麓川酋思任發子思機發遁孟養,屢上書求宥罪通貢。不許。復大舉遠征,兵連不解。雲、貴軍民疲敝。苗乘機煽動,閩、浙間盜賊大起。舉朝皆知其不可,懲劉球禍,無敢諫者。十四年正月,鑒抗疏言賊酋遠遁,不為邊患,宜專責雲南守臣相機剿滅,無遠勞禁旅。王振怒,欲困之,改鑒雲南參議,使赴騰沖招賊。已,復摭鑒為巡按時嘗請改四川播州宣慰司隸貴州,為鑒罪,令兵部劾之,論死系獄。景帝嗣位,乃得赦。尋授河南參議。致仕歸,卒。
自正統中,劉球以忤王振冤死,鑒繼下獄,中外莫敢言事者數年。至景帝時,言路始開,爭發憤上書。有何觀者,復以言得罪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