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禾

者:   來源:宋史/卷363  更新時間:2017年06月20日

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禾

元.脫脫等

陳禾,字秀實,明州鄞縣人。舉元符三年進士。累遷辟雍博士。時方以傳注記問為學,禾始崇尚義理,黜抑浮華。入對契旨,擢監察御史、殿中侍御史。

蔡京遣酷使李孝壽窮治章綖鑄錢獄,連及士大夫甚眾,禾奏免孝壽。京子壝為太常少卿,何執中婿蔡芝為將作監,皆疏其罪,罷之。天下久平,武備寬弛,東南尤甚。禾請增戍、繕城壁,以戒不虞。或指為生事,格不下。其後盜起,人服其先見。遷左正言,俄除給事中。

時童貫權益張,與黃經臣胥用事,御史中丞盧航表裏為奸,搢紳側目。禾曰:「此國家安危之本也。吾位言責,此而不言,一遷給舍,則非其職矣。」未拜命, 首抗疏劾貫。復劾經臣:「怙寵弄權,誇炫朝列。每雲詔令皆出其手,言上將用某人,舉某事,已而詔下,悉如其言。夫發號施令,國之重事,黜幽陟明,天子大 權,奈何使宦寺得與?臣之所憂,不獨經臣,此塗一開,類進者眾,國家之禍,有不可遏,願亟竄之遠方。」

論奏未終,上拂衣起。禾引上衣,請畢其說。衣裾落,上曰:「正言碎朕衣矣。」禾言:「陛下不惜碎衣,臣豈惜碎首以報陛下?此曹今日受富貴之利,陛下他 日受危亡之禍。」言愈切,上變色曰:「卿能如此,朕復何憂?」內侍請上易衣,上卻之曰:「留以旌直臣。」翌日,貫等相率前訴,謂國家極治,安得此不詳語。 盧航奏禾狂妄,謫監信州酒。遇赦,得自便還里。

初,陳瓘歸自嶺外,居於鄞,與禾相好,遣其子正匯從學。後正匯告京罪,執詣闕,瓘亦就逮。經臣蒞其獄,檄禾取證,禾答以事有之,罪不敢逃。或謂其失對,禾曰:「禍福死生,命也,豈可以死易不義耶?願得分賢者罪。」遂坐瓘黨停官。

遇赦,復起知廣德軍,移知和州。尋遭內艱,服除,知秀州。王黼新得政,禾曰:「安能出黼門下?」力辭,改汝州。辭益堅,曰:「寧餓死。」黼聞而銜之。 禾兄秉時為壽春府教授,禾侍兄官居。適童貫領兵道府下,謁不得入,饋之不受。貫怒,歸而譖之,上曰:「此人素如此,汝不能容邪?」久之,知舒州,命下而 卒,贈中大夫,諡文介。

禾性不苟合,立朝挺挺有風操。有《易傳》九卷,《春秋傳》十二卷,《論語》、《孟子解》各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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