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繹
元.脫脫等
陳繹,字和叔,開封人。中進士第,為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刊定《前漢書》,居母喪,詔即家讎校。英宗臨政淵嘿,繹獻五箴,曰主斷、明微、廣度、省變、稽古。同判刑部,獄訟有情法相忤者,讞之。或言刑曹唯知正是否,不當有所輕重。繹曰:「持法者貴審允,心知失刑,惡得坐視?」由是多所平反。帝稱其文學,以為實錄檢討官。
神宗立,為陝西轉運副使,入直舍人院、修起居注、知制誥,拜翰林學士,以侍講學士知鄧州。繹不能肅閨門,子與婦一夕俱殞於卒伍之手,傲然無慚色。召知通進、銀台司,帝語輔臣曰:「繹論事不避權貴。」命權開封府。時獄有小疑,輒從中覆;至繹,特聽便宜處決。久之。還翰林,仍領府。治司農吏盜庫錢獄未竟,中書檢正張諤判寺事,懼失察,以帖詰稽留,繹遣吏示以成牘。言者論其徇宰屬、縱有罪,出知滁州。郊祀恩,復知制誥,言者再論之,得秘書監、集賢院學士。
元豐初,知廣州。庫有檀香佛像,繹以木易之。事覺,有司當為官物有剩利。帝曰:「是以事佛麗重典矣。」時繹已加龍圖閣待制、知江寧府,乃貶建昌軍,奪其職。後復太中大夫以卒,年六十八。
繹為政務摧豪黨,而行與貌違,暮年繆為敦樸之狀,好事者目為「熱熟顏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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