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知微

者:   來源:宋史/卷307  更新時間:2017年06月19日

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知微

元.脫脫等

陳知微,字希顏,高郵人。咸平五年,進士甲科,解褐將作監丞、通判歙州。擢為著作佐郎、直史館,俄充三司戶部判官。奉使契丹,遷太常博士、判三司都磨勘司,再為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副使,奏還東平監所侵民田六百八十家。又決古廣濟河通運路,罷夾黃河,歲減夫役數萬計。

遷右司諫,徙荊湖南路轉運使。召還,拜比部員外郎、知制誥。淮南饑,遣知微巡撫,所至按視儲糧,察諸官吏能否。使還,判吏部銓,兼刑部。知微祠藻雖無奇采,而平雅適用。一日,進改群官,除目紛委,適當知微次直,思亦敏速。又判司農寺,糾察在京刑獄。天禧二年,加玉清昭應宮判官,俄以疾聞,真宗遣中貴挾太醫往視之。卒,年五十。錄其子舜卿為太常奉禮郎,給奉終喪,又假官船載其柩還鄉里。

知微儀狀甚偉,沉厚有材幹,不務察,時人許其處劇,惜其母老不克終養。有集三十卷。子堯卿,大中祥符五年,進士及第。

論曰:維嶽明習吏事,才足以治劇,而能曲全法掾,其仁恕藹然。雍雖素稱鄙吝,而勤恪清幹,觀其捍守,亦可見矣。儼務進瀆貨,廷式傾險忌刻,自不容於清議。若琰、摶經制漕運有方,策之處事精詳,治跡昭著,覃之律身廉潔,兼勤吏事,世卿之安遠,若拙之專對,皆為時論所許。繹以謹願,克世其家,知微敦實有材幹,不辱其職,亦可尚也。至若王陟以謹幹稱,而取士以謗致汙,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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