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夷行
後晉.劉昫等
陳夷行,字周道,潁川人。祖忠,父邑。夷行,元和七年登進士第,累辟使府。寶歷末,由侍御史改虞部員外郎,皆分務東都。太和三年,入為起居郎、史館修撰,預修《憲宗實錄》。四年獻上,轉司封員外郎。五年,遷吏部郎中。四月,召充翰林學士。八年,兼充皇太子侍讀,詔五日一度入長生院侍太子講經。上召對,面賜緋衣牙笏,遷諫議大夫、知制誥,余職如故。九年八月,改太常少卿,知制誥、學士侍講如故。
開成二年四月,以本官同平章事。三年,楊嗣復、李玨繼入輔政。夷行介特,素惡其所為,每上前議政,語侵嗣復,遂至往復。性不能堪,上表稱足疾辭位;不許,詔中使就第宣勞。七月,以王彥威為忠武節度使,史孝章為邠寧節度使,皆嗣復擬議。因延英對,上問夷行曰:「昨除二鎮,當否?」夷行對曰:「但出自聖心即當。」楊嗣復曰:「若出自聖心當,即人情皆愜。如事或過當,臣下安得無言?」帝曰:「誠如此,朕固無私也。」夷行曰:「自三數年來,奸臣竊權,陛下不可倒持太阿,授人釒尊柄。」嗣復曰:「齊桓用管仲於讎虜,豈有太阿之慮乎?」上不悅。
仙韶院樂官尉遲璋授王府率,右拾遺竇洵直當衙論曰:「伶人自有本色官,不合授之清秩。」鄭覃曰:「此小事,何足當衙論列!王府率是六品雜官,謂之清秩,與洵直得否?此近名也。」嗣復曰:「嘗聞洵直幽,今當衙論一樂官,幽則有之,亦不足怪。」夷行曰:「諫官當衙,只合論宰相得失,不合論樂官。然業已陳論,須與處置。今後樂人每七八年與轉一官,不然,則加手力課三數人。」帝曰:「別與一官。」乃授光州長史,賜洵直絹百疋。夷行尋轉門下侍郎。
上紫宸議政,因曰:「天寶中政事,實不甚佳。當時姚、宋在否?」李玨曰:「姚亡而宋罷。」玨因言:「人君明哲,終始尤難。玄宗嘗云:『自即位已來,未嘗殺一不辜。』而任林甫陷害破人家族,不亦惑乎?」夷行曰:「陛下不可移權與人。」嗣復曰:「夷行之言容易,且太宗用房玄齡十六年、魏徵十五年,何嘗失道?臣以為用房、魏多時不為不理,用邪佞一日便足。」夷行之言,皆指嗣復專權。
文宗用郭薳為坊州刺史,右拾遺,宋邧論列,以為不可。既而薳坐贓。帝謂宰相曰:「宋邧論事可嘉,邧授官來幾時?」嗣復曰:「去年。」因曰:「諫官論事,陛下但記其姓名,稍加優獎。如不當,亦須令知。」夷行曰:「諫官論事,是其本職。若論一事即加一官,則官何由得,不免有情。」帝曰:「情固不免,理平之時,亦不可免。」上竟以夷行議論太過,恩禮漸薄。尋罷知政事,守吏部尚書。
四年九月,檢校禮部尚書,出為華州刺史。五年,武宗即位,李德裕秉政。七月自華召入,復為中書侍郎、平章事。
會昌三年十一月,檢校司空、平章事、河中尹、河中晉絳節度使。卒,贈司徒。
弟玄錫、夷實,皆進士擢第。玄賜又制策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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