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奇

者:   來源:魏書/卷84  更新時間:2017年06月18日

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奇

北齊.魏 收

陳奇,字脩奇,河北人也,自雲晉涼州刺史驤之八世孫。祖刃,仕慕容垂。奇少孤,家貧,而奉母至孝。齠齓聰識,有夙成之美。性氣剛亮,與俗不羣。愛玩經典,博通墳籍,常非馬融、鄭玄解經失旨,志在著述五經。始注孝經、論語,頗傳於世,為搢紳所稱。

與河間邢祐同召赴京。時祕書監游雅素聞其名,始頗好之,引入祕省,欲授以史職。後與奇論典誥及詩書,雅贊扶馬鄭。至於易訟卦天與水違行,雅曰:「自蔥嶺以西,水皆西流,推此而言,易之所及自蔥嶺以東耳。」奇曰:「易理綿廣,包含宇宙。若如公言,自蔥嶺以西,豈東向望天哉?」奇執義非雅,每如此類,終不苟從。雅性護短,因以為嫌。嘗眾辱奇,或爾汝之,或指為小人。奇曰:「公身為君子,奇身且小人耳。」雅曰:「君言身且小人,君祖父是何人也?」奇曰:「祖,燕東部侯釐。」雅質奇曰:「侯釐何官也?」奇曰:「三皇不傳禮,官名豈同哉?故昔有雲師、火正、鳥師之名。以斯而言,世革則官異,時易則禮變。公為皇魏東宮內侍長,侍長竟何職也?」由是雅深憾之。先是敕以奇付雅,令銓補祕書,雅既惡之,遂不復敍用焉。

奇冗散數年,高允與奇讎溫古籍,嘉其遠致,稱奇通識,非凡學所窺。允微勸雅曰:「君朝望具瞻,何為與野儒辨簡牘章句?」雅謂允有私於奇,曰:「君寧黨小人也!」乃取奇所注論語、孝經焚於坑內。奇曰:「公貴人,不乏樵薪,何乃燃奇論語?」雅愈怒,因告京師後生不聽傳授。而奇無降志,亦評雅之失。雅製昭皇太后碑文,論後名字之美,比諭前魏之甄后。奇刺發其非,遂聞於上。詔下司徒檢對碑史事,乃郭后,雅有屈焉。

有人為謗書,多怨時之言,頗稱奇不得志。雅乃諷在事云:「此書言奇不遂,當是奇假人為之。如依律文,造謗書者皆及孥戮。」遂抵奇罪。時司徒、平原王陸麗知奇見枉,惜其才學,故得遷延經年,冀有寬宥。但執以獄成,竟致大戮,遂及其家。奇於易尤長,在獄嘗自筮卦,未及成,乃擥破而歎曰:「吾不度來年冬季!」及奇受害,如其所占。

奇初被召,夜夢星墜壓腳,明而告人曰:「星則好風,星則好雨,夢星壓腳,必無善徵。但時命峻切,不敢不赴耳。」奇妹適常氏,有子曰矯之,仕歷郡守。神龜中,上書陳時政所宜,言頗忠至,清河王懌稱美之。奇所注論語,矯之傳掌,未能行於世,其義多異鄭玄,往往與司徒崔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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