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寔

者:   來源:後漢書/卷62  更新時間:2017年06月16日

二十四史陳氏人物--陳寔

南朝宋.范 曄

陳寔字仲弓,潁川許人也。出於單微。自為兒童,雖在戲弄,為等類所歸。少作縣吏,常給事廝役,後為都亭(刺 )佐。而有志好學,坐立誦讀。縣令鄧邵試與語,奇之,聽受業太學。後令復召為吏,乃避隱陽城山中。時有殺人者,同縣楊吏以疑寔,縣遂逮系,考掠無實,而後得出。及為督郵,乃密托許令,禮召楊吏。遠近聞者,鹹歎服之。

家貧,復為郡西門亭長,尋轉功曹。時中常侍侯覽托太守高倫用吏,倫教署為文學掾。寔知非其人,懷檄請見。〈檄,板書。謂以高倫之教書之於檄而懷之者,懼洩事也。〉言曰:「此人不宜用,而侯常侍不可違。寔乞從外署,不足以塵明德。」倫從之。〈請從外署之舉,不欲陷倫於請托也。〉於是鄉論怪其非舉,寔終無所言。倫後被征為尚書,郡中士大夫送至輪氏傳捨。〈輪氏,縣名,屬穎川郡,今故高陽縣是。〉倫謂眾人言曰:「吾前為侯常侍用吏,陳君密持教還,而於外白署。比聞議者以此少之,此咎由故人畏憚強禦,陳君可謂善則稱君,過則稱己者也。」寔固自引愆,聞者方歎息,由是天下服其德。

司空黃瓊辟選理劇,補聞喜長,旬月,以開喪去官。復再遷除太丘長。〈太丘,縣,屬沛國,故城在今亳州永城縣西北也。〉修德清靜,百姓以安。鄰縣人戶歸附者,寔輒訓導譬解,發遣各令還本司官行部。〈司官謂主司之官也。〉吏慮有訟者,白欲禁之。寔曰:「訟以求直,禁之理將何申?其勿有所拘。」司官聞而歎息曰:「陳君所言若是,豈有怨於人乎?」亦竟無訟者。以沛相賦斂違法,及解印綬去,吏人追思之。

及後逮捕黨人,事亦連寔。餘人多逃避求免,寔曰:「吾不就獄,眾無所恃。」乃請囚焉。遇赦得出。靈帝初,大將軍竇武辟以為掾屬。時中常侍張讓權傾天下。讓父死,歸葬 潁川,雖一郡畢至,而名士無往者,讓甚恥之,寔乃獨吊焉。乃後復誅黨人,讓感寔,故多所全宥。

寔在鄉閭,平心率物。其有爭訟,輒求判正,曉譬曲直,退無怨者。至乃歎曰:「寧為刑罰所加,不為陳君所短。」時歲荒民儉,有盜夜入其室,止於樑上。寔陰見,乃起自整拂,呼命子孫,正色訓之曰:「夫人不可不自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惡,習以性成,遂至於此。樑上君子者是矣!」盜大驚,自投於地,稽顙歸罪。寔徐譬之曰:「視君狀貌,不似惡人,宜深克己反善。然此當由貧困。」令遺絹二匹。自是一縣無復盜竊。

太尉楊賜、司徒陳耽,每拜公卿,羣僚畢賀,賜等常歎寔大位未登,愧於先之。及黨禁始解,大將軍何進、司徒袁隗遣人敦寔,〈敦,勸也。〉欲特表以不次之位。寔乃謝使者曰:「寔久絕人事,飾巾待終而已。」時三公每缺,議者歸之,累見征命,遂不起,閉門懸車,棲□養老。中平四年,年八十四,卒於家。何進遣使弔祭,海內赴者三萬餘人,制衰麻者以百數。共刊石立碑,謚為文范先生。〈先賢行狀曰:「將軍何進遣官屬吊祠為謚。」〉

有六子,紀、諶最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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