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臺灣府臺灣縣邑侯陳公功德碑記

者:   來源:碑傳選集  更新時間:2017年03月21日

福建臺灣府臺灣縣邑侯陳公功德碑記

張雄

古稱吏治尚矣,召父、杜母,昭垂史策;豈求之今,果無其人歟!良以士君子讀書懷古,侈談經濟;及一行作吏,輒忘素抱者多也。若我大邑侯陳公,毓秀于英靈,壯年掇巍科、重橤榜,不以富貴攖心、不以仕宦棄學。當其制錦古田也,政績彰彰,亦既孔邇興歌,父母咸戴矣。方今聖天子勵精圖治,車書大一統之模,聲教遵四訖之休;而於親民作牧縣令之選,尤慎且重。壬午春,台令告缺;督、撫喜公廉能為最,上其事於朝,得改古田之任而調台焉。

夫台新辟海宇,登版圖者方二十餘載;環大海而阻巨洋,舟車幅輳、番民雜處,治人、治法相需甚亟焉。公至之日,以興賢育才、勸相農桑為先;興利欲滋,去弊務盡。不憚煩劇之勞,寓撫字於催科;故案無留牘,而野不苦追呼。去歲秋成失稔,雨澤違時。抱己饑己溺之痛,開倉賑恤,民賴以生;竭誠致禱,甘霖立應。且按期課士,而文風為之丕變。絕苞苴、杜請托,被絮飲蘖,安之若素。要皆秉性廉明,長才碩學,始能忠國愛民,治行可風;方古循良之吏,其又何歉焉!於是台之父老頌公之功、感公之德,咸忻欣然不惜波濤之苦,相與渡海東來,扶杖至止;懇懇為餘言,惟恐上考榮遷,不得長蒙其治化。預擬匍陳上憲,冀遂借寇之願;屬餘數言以紀,而勒之貞瑉於不泯。餘思縣有神君,百里稱平;公之治一邑者如是,他日立朝端、宰天下,亦當如是矣。然則公之功,不可沒;公之德,不可忘。余偷息梓田,竊被鄰治之光;不揣固陋,妄徇父老之請,不覺樂紀其盛,見海邑岩疆得之宏猷碩畫,寬猛相濟、張弛得宜,自鳴能琴奏績,治登上理,垂勳名于永久,以為後之膺民社者法也。

公諱璸,號眉川;甲戌進士,雷州府海康縣人。

一、開倉救凶,活命數萬。

一、詳豁水丁,恤窮民數萬。

一、征額銀祭丁及各祀壇,不費民財。

一、賦粟,聽民自執斛蓋。

一、平戥完餉。

一、捐俸修整道、府、縣衙署,不費民財、民力。

一、革去汙史蠹役。

一、尊師重道,捐俸建立明倫堂,不費民財、民力。

一、捐俸築蓋倉廒,不費民財、民力。

一、革去徭役雜費,不費民財、民力。

康熙四十二年十二月,十五裏、一莊子民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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