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湖陳氏族譜序
陳氏之先,本於虞舜之苗裔。自胡公滿封於陳,遂為氏。傳至敬仲奔齊,則居始有異地。是後散處多方,或顯或隱,或賢或否,蓋不可齊指見。又傳至夏商之世,後稷以耕封於,太王以耕封以歧,往往重農事;及文武成湯相繼為帝,始於周家農事開國,故設立保正保介以勸農事,皆其責焉。故見之於詩曰:嗟嗟臣工;又曰:嗟嗟保介。在周為相農之長,保正之官曰勸農,第不知保正之官為何如!及至後周郭威之有天下,承前代之亂離,痛兆民之未淑,乃於鄉邦設立保正以長乎民,事同而義無異也。故浙江之地有邑曰錢塘,在其始祖裔焉。迨其端國之祖,奉朝廷之命來取正莆邦,始居錢塘之地;及至子克家,繼承先志,建寶林院,畫父像,收拾田園二頃以奉祀。克家之子曰淩采,沉默寡言,重厚罕有且留心於學,力精於文詞。我神宗之世,王荊公深羨其制度之美,-立保甲之法。其後淩采又為邦保正之都者(一幫保甲之首要正官)。官至於此,視前益高,權至於此,視前益大;所恨諸賢力攻新法之害,故不二十年而罷。厥後淩采亦與督成熙寧橋始往淅江故里不歸。而淩采之子曰仁,遷於玉湖住焉;錢塘之居惟一裔守視祠宇耳。陳氏之傳,式微數世,然善始者自有善終,積善自有餘慶,揆之先人德行有餘陰隙不少,至七世,余友陳俊卿登紹興戊午科廷試第二名,兄弟五六人皆顯貴,視他輩猶有光矣。凡俊卿之見諸行事者,以忠事君,以孝事親,以廉為吏,以學立身,真宋室之賢相也。是後世子孫顯貴繩繩不絕,蓋可卜於他時矣。綿綿瓜瓞,詩固然矣,餘不獨頌之。為君之後代期乎!陳氏之族豈可量乎!既序於右,並書時日於左。
時
皇宋紹興九年已未(公元1139年)八月秋後吉日
賜進士及第龍飛天下狀元翰林同邑友人黃公度識
附:
看了陳氏宗親網《玉湖陳氏族譜序》。發現問題,與諸位商榷,即《玉湖陳氏族譜序》系後人編造,而該“譜序”又為正史及史學家所引用,因而使之一錯再錯:
其一,黃公度與陳俊卿同往廷試,時間為1138年。此序標為1139年撰,序中有“凡俊卿之見諸行事者,以忠事君,以孝事親,以廉為吏,以學立身,真宋室之賢相也”一句,而我南陳十八世俊卿公入相始於乾道四年(1168年),四年後罷相及再知福州並於1186年離世,而此時黃公度已去世(1156年)多年,何以得知29年後之事?
其二,南陳有兩位陳俊卿,前一俊卿公(南陳18世,1113--1186)與後一俊卿公(南陳21世,玉湖系,生卒不詳)相差三代近百年之遠。若黃公度與南陳21世俊卿公(玉湖)同考進士,若為南陳18世俊卿公(興化)寫譜序,在時間上有可能的話,那麼不可能有“俊卿之祖父名仁,父名詵,生五子”之說(祖父名仁,父名詵又說德載,生五子的卻是南陳21世之陳俊卿);黃公度與南陳18世陳俊卿同考狀元,玉湖“祖父名仁,父名詵(有說德載),生五子”的陳俊卿尚未出世,就不會有《玉湖陳氏族譜序》問世。後一陳俊卿出世之時,黃公度早已過世矣!
其三,歷史上的黃公度(1109--1156),先於俊卿公辭世,此時南陳18世俊卿公“從泉州觀察推官改宣義郎,調館學清官。秦檜察其不附己,調南外睦宗院教授,至秦檜死前,俊卿被冰凍長達十餘年”,難道是黃公度死後30餘年托魂撰寫《玉湖陳氏族譜序》(文中有“真宋室之賢相也”一句)不成?
其四,《玉湖陳氏族譜序》以及《外海陳氏世系序》中有“故浙江之地有邑曰錢塘,在其始祖裔焉”,人物“克家”、“淩采”、“淩采之子曰仁”,“罷官還浙,留子仁居閩”,“至七世”、“仁生貴,貴生三子”等語均與我族南陳18世、宋之名相陳俊卿公身世不符,就是與南陳21世俊卿公也相去甚遠。
總之,所謂黃公度所撰《玉湖陳氏族譜序》必假無疑!
可悲的是,《宋史》、《南宋史》、《宋史新編》、《閩書》、《福建省志》、《福州府志》等正史和《朱子文集》等都引用了該文,實是造成“偽譜一斑”的重要原因。
浙江省溫州市 南陳45世陳小文 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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