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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渤海陳氏宗譜》原序辨偽

作者:周晶  來源:互聯網  更新時間:2017年10月05日

《海寧渤海陳氏宗譜》原序辨偽 

2009-11-12

本序選自《海寧渤海陳氏宗譜》中的一篇原序,由十世孫陳元龍所寫,最後一句話是“賜進士及第光祿大夫予告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十世孫元龍謹序”,所以先考證這些職官是否存在。

 1)進士:查《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元龍 浙江海寧 清康熙24/1/2”,可以證明陳元龍在康熙二十四年考取了進士。

 2)光祿大夫:查《中國官制大辭典》,光祿大夫有兩層意思,其中一層是“文階官名。隋煬帝時始以光祿大夫為文階官,秩從一品,唐與宋初為從二品。元豐三年改為正三品,金升為從二品上,元升為從一品,明為從一品升授之階,清升為正一品,遂成為文臣最高的階官。”可以查證清朝仍有此職官。

 3)太子太傅:查《中國官制大辭典》,“北齊沿置,隋唐以後均以他管任之,如皇太子侍讀等,而所謂東宮三師、三少均與太子毫無關涉,僅為閑官。”於是再查《中國歷代官制大辭典》:“北魏至明、清,設置、職掌、品秩皆同太子太師,位在太子太師下、太子太保上。”可以證明清朝仍有光祿大夫這一職官。

 4)文淵閣大學士:查《中國歷代官制大辭典》,“官名。明、清殿閣大學士之一。清朝沿置,品級提高為正一品,但職任反不如明。雍正(1723—1735)中設立軍機處,其職權遂為軍紀大臣所代替。”也可以證明清朝有此職官。

 5)禮部尚書:查《中國歷代官制大辭典》,“官名。北魏設置,為禮部之長官。清沿明制,初以承政為禮部長官,順治元年(1644)改承政為尚書。五年,定滿、漢各一人。初制,滿員一品,漢人二品。順治十六年,改滿尚書二品,康熙六年(1667)複故,九年仍改二品。至雍正八年(1730),滿、漢尚書俱定為從一品。宣統三年(1911),禮部改典禮院,遂廢。”還是能證明清代有此職官。

將職官一一考證後,並不能證明陳元龍曾擔任過這些職務。因陳元龍官至文淵閣大學士,在康熙二十四年的確考取過進士,因此試查《清史稿》,看能否找到其人。查閱《清史稿》卷二百八十九列傳七十六,其中有陳元龍的記載:“陳元龍,字廣陵,浙江海寧人。康熙二十四年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直南書房。……乾隆元年,命在籍食俸。尋卒,賜祭葬,諡文簡。”另有提到,授“文淵閣大學士”、“禮部尚書”“太子太傅”這些職官,只有“光祿大夫”除外。此序寫于“乾隆元年歲在丙辰春正”,《清史稿》中說“乾隆元年,命在籍食俸。”,可以證明陳元龍在此時有親自寫序的可能性,提高了這篇序的真實性。

至此,可以證明陳元龍這個人及所任官職為真,除是否擔任過“光祿大夫”,有待考證。

此外,序中還提到一些資訊,如:

“後太公封於齊”,查《中國歷史大辭典》,“齊”第三個解釋:“今天東泰山以北黃河流域及,膠東半島地方,為戰國時齊地,楚漢相爭時田氏曾以其地自封為王,漢初封韓信,兩漢亦以齊地封同姓,故漢以後仍沿稱為齊。”能證明漢代已有“齊”地,此話有一定可信度。

“後漢渤海公官太守”,查《中國歷代官制大辭典》,太守:“西漢景帝中二年(前 148)更名郡守衛太守。新莽改名大尹。東漢複故,秩二千石。為一郡最高行政長官,掌管郡民之民政、司法、監察、軍事、財賦。”也能證明此話的可靠性。

“宋初盛於汴南渡後盛於臨安”,查《中國古代地名大辭典》,汴京:“汴梁為北宋之都。故稱汴京。今河南開封縣治。”汴州:“唐改曰陳畱郡。尋復為汴州。治浚儀。在今河南開封縣北。”臨安府:“今浙江杭縣。宋高宗南渡。以為行在。稱臨安府。”臨安縣:“漢侯國。今闕。當在山東境。後漢臨水縣。晉改曰臨安。”由此推測,“汴”與“臨安”是宋朝的兩個都城,與宋的歷史也符合。

“伯祖中丞孝威公”,查《中國歷代官制大辭典》,“中丞”一是禦史中丞的簡稱,二是明清巡撫的別稱。再查“禦史中丞”,“官名。西漢始置,為御史大夫副貳,秩千石。簡稱中丞、中執法。居宮中蘭台,為宮掖近臣。”而“孝威”則查不到相應職官,推測是“孝威公”居“中丞”職位。

因尚無《清人傳記資料索引》問世,此序是否為佚文,還有待考證,但根據以上考證,此序應該不是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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